书城杂志青年作家(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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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锐小说(2)

租下房子后,莫明第一件事便是跟房产中介联系,他有位于市区的房子要出租,租期最短一年。匆匆忙忙,一天的时间,莫明从一个城市中心的小市民,一下跌落到了市井街区,身边除了形形色色的底层打工者,便是目光无不显露出狡诈不信任的街市商贩……他来到了他们中间。当然,他来晚了,如果时光可以穿梭,他愿意回到两年前的马街,能看见余紫鹃挨户敲门收房租的情景,也能看见街上穿白色长裙的余小颜款步走来……莫明似乎真的看见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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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重新布置生活,琐琐碎碎,莫明为此忙了好几天,终于有时间在房间里躺了下来,看一看书。莫明发现一个问题,他成了整栋楼房里最闲的住户,其他房客,即使不上班的,那些带着孩子的妇女,也都从小工厂领回手工,插排线,装表带,砰砰砰,锤子敲打的声响惊扰着午梦——有时她们会三五个人聚在楼道走廊,边做手工边聊天,孩子们在一旁玩耍。莫明都不太好意思进出了,除了吃饭,或者买烟,别人上班的时间莫明都尽量在屋里呆着,因为只要他一出去,下楼,五层,每一层楼道里做事的女人都会朝他看,并表现出满脸的疑惑:这人干什么的呢?也不上班?……她们看着莫明下楼,在背后小声嘀咕。

有一天,房东终于拦住了莫明:“是这样的,我就问一下,你在哪个厂上班?”莫明被问住了,想胡乱编个厂名,又觉得没那必要,再说那样也挺危险,万一被识破,估计连房子都租不成。莫明还是如实说了——“我没有工作,我是个作家,靠写字为生……”莫明连说带划,解释了半天,还是没能让房东明白作家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类,甚至越描越黑,弄得自己都不好意思起来。莫明平时最怕跟人解释自己的职业了,它听起来是那么的不正当,倒像是个骗人的幌子。从这点看,一个律师,或者一个记者,都比一个作家的社会辨识度要高得多。

“这里两年前发生过一宗血案,我就是为它而来的,我想弄清楚那是怎么一回事。”莫明最后说得模棱两可。

莫明表明的来意显然让房东吓了一跳,起初他还想矢口否认,“没有,我们这里没有发生过血案,你别乱说哦。”待发现莫明其实并不介意,还专门为案件而来,房东一下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开始对莫明点头哈腰。后来莫明才知道,原来房东把他当成便衣民警了,暗地里调查来的。

“那个案子不是已经破了吗?凶手是死者的女儿,听说判了十年,怎么,还得继续查?”

莫明为了以后方便与房东打交道,只能将错就错,在他面前尽量扮演一个便衣民警。莫明给出的理由是:案件还有许多疑点,需要继续侦查,希望房东配合工作。

房东其实是二房东,真正的房东姓顾,香港人,血案发生后,不知怎么回事,接手了这栋楼房。二房东姓吕,出于礼貌,莫明称他为吕老板,这让吕老板很受用,因为租户这么多,还从没有人叫他老板的,都叫他房东,连个姓都不带。吕老板是两年前才从姓顾的香港人那里承包下这栋楼房的,之前在隔壁巷子当二房东,跳槽了,到了这里,血案的事多少也是听说的,也有一些传闻,毕竟被害的还是一个女房东,怀疑女房东是不是得罪了租户,才招来杀身之祸。后来才知,凶手竟是死者的女儿。至于死者的女儿,吕老板虽叫不出名字——现在也叫不出来,但在41区,抬头不见低头见,算是个不认识的熟悉人吧,而且她还上过电视,听说是个钢琴天才。在吕老板的印象里,那女孩挺怪,至于天不天才,他也不懂——吕老板说:“她好像是个哑巴,要么就是精神上有毛病,总之从没听她说过话,她在41区似乎也没有朋友,独来独往……”莫明在脑海里便出现了相应的画面:一个冰冷的傲慢的少女,一个钢琴天才,她穿一身素白长裙,走在马街时,微风轻撩,无论是形象和气味,与周边的工厂、快餐店、下水道和汗臭交织在一起的味道,都是那么格格不入——莫明禁不住这么想,似乎是在为自己的想象找到现实的依托。

吕老板一般不提两年前的血案,毫无疑问,这会影响到房子的出租,尤其是对于一些刚刚来到马街的人,只要你不说,没有谁会向他们提起,别说两年前,就算是半年前,也会很快被人遗忘,或者被其他事情所替代。血案发生半年后,有一天,警察带着余小颜回来指认作案现场,当时那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一对小夫妻,之前一点都不知道,突然面对警察和戴着手铐的犯人,犯人伸出修长的手指,指着厨房的菜刀,指着厕所的地板,指着阳台……说她如何拿了菜刀杀人,然后试图在厕所里进行肢解,接着又把砍下的一只手扔在阳台……警察在一边拍照,刺眼的闪光把房间闪得明亮。那对新租客,当场便收拾衣物,找房东退了房,跑得比兔子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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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明给奚绍言打了几次电话。莫明跟奚绍言说,他准备在41区住一年,直到小说创作完成,甚至还住进了案件发生的出租楼,把自己彻底放在41区,像是这里面的一员了,普普通通的一员。奚绍言对莫明这样的举动还是有些吃惊,出乎意料,也正因此,他对莫明的诚意有了信心,虽还没见过面,却有另眼相看的感觉了。两人几个电话通下来,竟像是很老的朋友,事实上,他们才认识不到半个月。

奚绍言说:“莫先生,听我的没错,想要写好这个小说,你就得老老实实地潜伏在马街里,否则你怎么写得出那个味道呢?你别以为我是个律师,不懂文学,我年轻时也是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呢。”看来奚绍言所言不假,难怪像个内行人。奚绍言最后说,“我这两天就回圳下城,到时直接到马街找你。”

两天后,奚绍言律师竟然直接敲开了莫明的房门。这让莫明大吃一惊。奚绍言自报家门:“你好,你是莫先生吧,我是奚绍言。”莫明看眼前人和事先想象的形象基本一致,长得也是一个律师的模样,板寸平头,身材不高,微胖,浑厚的男中音,给人感觉是个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人。印象蛮好,莫明觉得。只是他有些惊讶,怎么一个电话都不打,就能直接找上门来,这点还真像是老朋友的架势了。

莫明笑着伸出手,“是啊,奚律师好,你怎么知道我住这个房间?”

奚绍言也伸出手,两人握了握,“我猜的,501房,我就猜你会住这个房间。哈哈。对了,以后叫我奚绍言就行了。”

莫明把奚绍言让进屋里,忙着泡茶。奚绍言站着看了下房间,空间不大,倒是被莫明装扮得书香浓郁。不愧是作家。两人坐了下来,喝着莫明泡的铁观音。“莫先生是潮汕人?爱喝茶。”奚绍言闲问。莫明忙说不是,只是个人偏好潮汕的功夫茶,有时自己没事就泡着喝,“ 当然了,泡得不是很地道。”“不错,比我这个潮汕人泡得好。”奚绍言笑着说。“奚先生是潮汕的?”奚绍言点头。“可奚先生的普通话说得真不像潮汕口音,很地道啊。”“我在外地读书多年,口音早被同化了。”“哦,也是。”……

两人闲聊,暂时都不提正事,仿佛在营造氛围,怕过早提及坏了局面似的。接着两人到马街一家湖南人开的品三湘吃饭,奚绍言不太会吃辣,倒是莫明一吃就暴露了自己的来历。四川人。“四川人长得像你这么秀气的不多。”奚绍言这么评价莫明。他们都喝了点酒,看样子酒量都不太行。莫明的脸红了,这点表现得不像蜀人。脸红后的莫明话也多了起来,他觉得该说说正事了——

至于两年前的案子,作为辩护律师的奚绍言最清楚不过了。

案件发生后,媒体铺天盖地。一个女房东被人杀了,下手还挺狠,一刀就砍断了颈动脉,流了一床的血,估计死者是在睡梦中被杀的,尸体却不在床上,而是躺在厕所里,一只被分解出来的手,则扔到了阳台处。不知道什么原因,尸体肢解不完全,像是丢下个烂摊子。场面很血腥。第二天是对面的邻居看见房东的房间里流出大片的血迹,才立即报了警,接下来就是警察封闭现场,整栋出租楼的住户都清场出去。一连几天,没什么消息。住户一一排查,也没发现可疑人物。最后人们才想起,死者有一个女儿,虽然平时很少回家,但也不至于母亲死了还不露面的。警察这才把目光放在女儿身上。一查,发现她还是本城的钢琴天才,曾得到过副市长的表彰,当时在香港上学,不过香港那边的学校也已经几天没见到她去上课了。也就是说,母亲死后,女儿失踪了,如此,她便成了最大的嫌疑人。正当警方通缉死者女儿时,她却突然现身了,在异城的派出所自首,承认了弑母的罪行。媒体自然是一片哗然,少女钢琴师弑母,手段还那么残忍,怎么说也是个大新闻,于是教育专家、社会学家、犯罪学家、伦理学家,纷纷出来发声,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到处都是对弑母少女的控诉,继而上升到对城市社会畸形现状和教育失败导致家庭伦理失常的振振其词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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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当时是谁联系你,你才成了余小颜的辩护律师?”

“这事说起来也巧。因为工作的关系,整个案件,我一直都在关注。对于社会上那么多深恶痛绝的言论,我是不太苟同的。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事情没这么简单,一个柔弱的女孩为什么要手刃自己的母亲,尽管是养母。我甚至有点同情余小颜,当然,也只是一时直觉,那时还完全不知道背后的故事,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正确的。于是我便在微博上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我说如果有可能,我愿意为余小颜做无罪辩护,尽量让她少受牢狱之苦。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言论被网友们群起围攻,被他们骂得啊,说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甚至还危及到整个律师行业的信誉,说我们不辨善恶,为了钱,可以为罪犯说话,为罪人开罪,说我们是邪恶的拥护者和鼓舞者。面对围攻,我都快受不了了……”

“后来呢?”

“后来……没过多久,突然有人主动联系了我,要请我做余小颜的辩护律师。对方在电话说,你要多少钱,开个价。我说我一分钱都不要。我义务为她辩护。那一刻,我突然很激动,从业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那么激动过,而且那注定是一场艰苦的战役,却一点报酬也没有。我的激动还因为,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战友,至少我知道还有人跟我一样,在关怀和理解着一个犯了罪的女孩。这个人的出现,让我有了种悲壮之感。”

“这人是谁?”

“顾辉顾先生。”奚绍言说,“圳下城本地人,后移居香港,严格上说,你现在租住的楼房,就是他的祖产。”

这让莫明有些糊涂。如果说奚绍言是真在帮余小颜,似乎还能找到一点情感上的理由,而顾辉呢,他和余小颜一家又是一种什么关系,他该不会是觊觎她家的房产吧?然而,按奚绍言的说法,那房产是先属于顾辉,后才转给余小颜家的,那么,顾辉是不是想趁机要回去呢?这两家背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瓜葛?

面对莫明的疑惑,奚绍言说:“他们两家的瓜葛我大概有些了解,其实也不算复杂,机缘巧合罢了。至于现在那栋房产,顾先生只是先替余小颜监护,他在香港的生意那么大,犯不着回来要这么一座小楼……顾先生是个好人。如此这些,余小颜至今还不知道,顾先生不让我告知她。”

十多年前,顾辉的父亲,就是那栋出租楼最早的房东。有一年,他请了一个残疾人看管楼房,经过相处,两人竟亲如父子,这让身在香港无暇照顾父亲的顾辉既愧疚又担忧。而那个残疾人便是后来余紫鹃的丈夫、余小颜的养父。他们是在出租楼里恋爱并结婚的。有一次,顾辉父亲突发急病,心肌梗塞,是残疾人及时送医院抢救过来的,事后夫妻俩又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顾辉当时因为忙于生意,也没怎么回来看望父亲。没过多久,顾辉父亲就去世,让顾辉万万没想到的是,父亲竟在遗嘱里写明,要将整栋出租楼留给残疾人夫妇。事情很是出乎顾辉的意料,怀疑父亲临走前是对儿子有怨,故意这么干的,但顾辉也没办法,出于对父亲的尊重和愧疚,他不敢违背父亲的遗嘱,于是请了律师,把出租楼的房产转给了残疾人——奚绍言只知道那残疾人姓罗,因为身体的残疾,使他无法生育,便觉得辜负了余紫鹃,一直想领养一个孩子。余小颜来到他们家时,也就五六岁的样子,他们夫妻俩真是把余小颜当宝,疼爱,溺爱,要什么给什么。可是不久后,姓罗的残疾人失踪了,从此没再回来过,余紫鹃也从来没跟余小颜解释父亲的突然消失,仿佛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就像他的突然出现一样。十几年过去了,余紫鹃一字不提,她甚至还让女儿跟了自己姓余,从此一个人把余小颜拉扯大,守着一栋出租楼,在一楼开了个铺面,生活过得还算可以。当然余紫鹃也舍得在余小颜身上花钱,让她读最好的学校、上最好的学习班,读钢琴兴趣班时,就因为余小颜一句话,余紫鹃第二天就花了好几万,直接把一架钢琴搬回了家。总之,余小颜虽生活在马街,却过着和马街的孩子不一样的生活。余紫鹃就是希望女儿跟马街的孩子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