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万物集:奇异短故事(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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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没有理发师的小镇

63.理发师

贝尼在一个地方住过。那个镇子中央到处都是杂乱堆房的废砖与破旧的院子。而包围在这被抛弃的地方之外的,才是繁华而现代的街道,高耸的大楼。但不可否认,谁也不能离开那些破旧的院子与狭窄的石子路,因为镇子有一个奇怪的特征,整座镇子只有一家理发店,藏在城市中心的最深处,你只有绕着深深的巷子七拐八拐花上一个小时才能找到它。它也是破旧不堪的,里面唯一会剪头的师傅是一个瘦弱的老头。

他为这个镇子的每个人剪了一辈子头了,除了他自己。老头只会剪平头,所以如果你那时到了那个镇子,不要惊奇,所有的人都留着平头,像马桶盖一样,连女人也不例外。唯有老头是一头杂乱的长发,仿佛很久没有洗过,却始终飘着一股洗发水的味道。所有的人早上在街上见面了,互相的习惯已经不是握手了,而是彼此摸摸对方的头,然后互相说一声:“早上好。”

女人们并不是不爱美,而是早已习惯,女人们把对头发的美的注意转移到了帽子和指甲上,她们戴上了有着各种图案的花哨的帽子,又在指甲上涂满了彩色的指甲油。没有人认为平头有什么不对,因为所有人都如此。老头显然因此发了一笔大财,但他仿佛已经被自己的责任捆住了,他一辈子都在那个破旧而阴湿的房子里为人理发,从未离开过镇子,一直到死亡。

64.头发

终于有一天,老人死在了天天面对的镜子面前。他死的那天,理发店内外挤满了人,他们是来悼念这个为他们理了一辈子发的人,但所有人的心里一个更大的忧虑是老头死了以后,谁来帮他们理发。这时人们忽然发现有一个男孩趴在老头尸体的身上开始大笑,老头的孙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了男孩的身上。老人的儿子早在十年之前就死了,只有一个十五岁的孙子,天天伴在他的身边。一天后,顺理成章,不管愿不愿意,那个十五岁的男孩成了这座镇子理发店的接班人。

男孩其实不会理发,但是天天看着自己的爷爷,应该耳熏目染,也让人相信他是这个镇子现在唯一会剪头发的人。然而他却不会剪平头。第一天他郑重其事地拿起剃发刀,把十个男人的头皮剃破了一块,把二十个女人的眉毛剃没了。第二天就没有人再敢去找他剪头了。这种状况一直延续了半年。没有人知道这半年那个男孩是怎样度过的,每个人唯一知道的是自己的头发开始疯狂的生长,每个人都留了一头长发,但没有人想到自己来剪,他们其实还在怀念着那个老头,怀念着曾经的平头时代。

有一天,理发店的门口贴出了一张广告:修理洗洁长发。男孩站在门口,头发一直披到屁股上,等了半天,终于一个老婆婆颤巍巍的走进了理发店。那个男孩不知道在这半年跟谁学了本领或者根本就是自学成才,再说修理长发也不会再碰到头皮或者是眉毛。所以从那以后理发店的生意又渐渐恢复了,一年之后这座镇子里所有人都有了一头飘逸的长发,披肩的。男人们并不把这当成耻辱,很久很久前的古代,男人们是从来不剪头的,都是一头长发,没什么不好的。一年,两年,三年,似乎所有人都已忘记了老头在世时,镇子所在的平头时代,而现在,是长发的时代。

65.领导

长发的时代延续了三年,因为男孩为这个镇子工作了三年,然后死于一场火灾。那场大火不知道怎样发生,只是不仅把理发店与男孩烧成了灰烬,而且把这个镇子的中心烧得不成样子了。曾经破旧的房屋与街道巷子成了残垣断壁,染上了厚厚的污垢。政府不得不下令拆除它们,在原地建起和周围一样的现代化的高楼大厦高速公路。

镇子领导第一次来视察时,一挥手,说这里要变成整个镇子的榜样。于是不到一年,无数的小区,公园,大道,体育馆,桑拿会所,酒店餐厅都在人们不经意间全部出现。市政府也从郊区搬到了这里。人们开始享受物质生活,日子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好了。镇长对人的头发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这根本就不足为奇。

整个镇子完全成了一个现代化的机器。只是镇子里再没有理发店。人们的头发越来越长,无人修理,夏天到来,人们热得快要昏厥。终于有一天,一位母亲忍不住鼓起勇气拿起剪刀帮她的孩子把头剪了,孩子也拿起剪刀帮妈妈把头发修理了一下。两个人高高兴兴得走在了大街上,引来了所有人的观看。但是第二天,镇子里发生了最大的异样,那就是所有的人都开始互相帮着剪头,但每个人帮别人剪出来的发型都不一样,各种奇形怪状的发型开始充斥在大街上。这座镇子再也没有出现过理发店,人们又渐渐习惯了互相理发。

故事的结局是在五年后的一天,上级政府领导来镇子里检查,那是一个腆着大肚子,留着平头的男人,他早就知道了这个镇子的奇怪。镇政府的人陪着他走在大街上,男人看着街上身边来来往往,留着各种奇异发型的人,忽然皱了皱眉头,说:“你们这里的人怎么都剪着一样奇怪的发型?”陪在他身旁的镇长听了这话,脸一下阴了下去,而他已经没有头发了,秃了。上级领导走的第二天,镇政府忽然下令:留着头发影响市容,勒令所有镇民在三日内都把头发剃了,剪成光头。三日过去,镇子里果然再没有一个人有头发的了,都剃了光头。男的像和尚,女的像尼姑,镇子所有的人都因此高兴,他们再也不需要理发了,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镇子的人们此后一直光头着,也包括贝尼。他们渐渐觉得自己一直就光着头。当老人全都死去,年轻人便再也不记得过去了,贝尼也迎来了离开的时刻。

66.电池

1799年,伏特把一块锌板和一块银板浸在盐水里,发现连接两块金属的导线中有电流通过。于是,他就把许多锌片与银片之间垫上浸透盐水的绒布或纸片,平叠起来。用手触摸两端时,会感到强烈的电流刺激。伏特用这种方法成功的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电池。之后的两百多年,电池的制作技术与工艺越来越科技化,用途也不断扩大。

最后,它被用在了人类自己身上。准确地说,隐藏在人类皮肤下面的那块银色块状已经不能算传统意义上的电池了。它从外界充电,通过体液分解人类所需要的能量与营养。装上这种电池的人,不再需要进食,甚至连水都不用喝。他们需要做的,只是每天晚上睡前把充电器插进电池插孔里,充上十几分钟。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个人的体内都有这种电池,它只是现代化生活里的一种自愿行为。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青睐它,一个小小的手术就可以做到,据说这样可以延缓衰老,节省开支。

贝尼就是一个没有电池的人。他对我说,身上有电池是件极其危险的事情。虽然企业和政府都反复强调,这种电池无毒无害,一旦装入终身保修更新。但是,贝尼知道,许多危险都是潜伏在暗处。装上这种电池的人时间长了,有的甚至是出生时父母便帮着装了,他们都会忘记食物与水是什么,吃饭更成了可以省略的事情。电池可以在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全凭自己的意志。但是大部分人受到一部古老电影的影响,总是喜欢把它装在脖子后面。

每当贝尼在酒店享受美味时,他就觉得那些电池人简直是可怜至极,他们再也无法一饱口福。不是因为他们不能进食,而是不用。不能干的事情总会成为诱惑,而不用干的事情会渐渐被忘记。电池人也有意外,虽说政府定期帮市民更换电池,进行保养,但还是避免不了事故。少部分电池人会因为电池爆炸而死去,还有些人没察觉到身上的那块电池已经停止了工作,他们丧失了饥饿感,最后昏厥衰弱。

没有智能的机器不会杀人,它们只会自杀。而人类则同时热衷于这两项事业。电池人自己知道怎么才能死,只需不充电,用不了多久就会无痛苦地死去。这比不装电池的人要幸福很多,他们得饿上好几天,绝食很少能够成功。相对来说,杀人还是老样子,人们更热衷于用枪,用刀,干脆利落。把被害人的衣服脱光了寻找电池开关,是件愚蠢的事情。

贝尼说,末日是在那天的傍晚,前一秒整个城市还是霓虹闪烁,后一秒,灯光熄灭,音乐停止,整个世界都寂静下来,停电了。电力始终没有修复,接着就是连续一个月漫长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