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人间折子戏(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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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水胭脂

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

——题记

丛薇给自己上妆,镜子里映出的容颜苍白,不带分毫笑意,像是一张没有生气的白纸,不惹人注意,不讨人喜欢。她打开梳妆台上掐丝珐琅的小巧盒子,挑了些膏状物体在手掌上抹匀,轻轻拍打在脸上。

水胭脂说,相由心生,心诚则灵,她心底现下盛开的是朵白玫瑰,所以双手放下,镜中出现的便是一张清澈纯净的面庞。她似换了个人,一颦一笑,娴静动人。先时那张白纸不复存在,仿佛有仙人对着吹了一口气,纸上胭脂淌,捏出一个活色生香的人来。

丛薇对自己今次的妆容很是满意,换了衣裳,要赴一场约会。

门口已有轿车停着,司机看到她时有一瞬震惊,以至于在打开门的时候忍不住说了一句:“夫人,请上车。”

丛薇对他微笑,就如同他已故的女主人一样。

车子带着她驶向这座城市最奢华的别墅区,那是她活到现在都无缘涉足的地方,别墅区太昂贵,是只属于有钱人的玩物,而她太卑微,所有积蓄加起来也买不起这里的一个洗手间。她隔着车窗看着不知名的植物在地上投出绿荫,觉得真正来了,却觉得这里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看那绿荫并不因植物的稀罕而变得昂贵起来,谁都可以站在那里乘凉,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贫穷不一定卑贱,而富有不一定快乐。就好像现在躺在病床上的这个男人,不过四十多岁,该正当壮年的,却生了满头白发。有诗句形容得好,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丛薇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轻轻唤他:“书樾。”

张书樾眉头皱了皱,睁开眼睛,吃惊看着丛薇,好似不可思议:“茉茉?是你吗茉茉?”

丛薇伸手把他的眉头抚平:“是我。”

张书樾的声音都已颤抖:“你原谅我了,是不是?”

丛薇微笑,就像他亡妻常做的那样:“原谅了,夫妻没有隔夜仇,我恨不起来你。”

张书樾失声痛哭,床边的电子仪器开始发出尖锐的响声,外面的医生冲进来,将丛薇推得后退了许多步:“请让一让,病人需要抢救。”

丛薇没有离开,只静静地站着。那壮年白发的男人隔着医生望向她,一瞬不瞬,像是要将她的模样铭刻进生命的穷途末路,铭刻进灵魂,带入棺椁。

丛薇离开的时候,张书樾的秘书递给了她一份遗嘱,张书樾生前无子嗣,只将遗产全都留给了她,白纸黑字在她面前,都是她从未幻想过的天文数字。丛薇将遗嘱推开:“我与张先生非亲非故,不义之财不能收。”

“张先生的遗嘱上说得很清楚,倘若丛小姐能圆他的心愿,便将所有遗产给你,这是你应得的。”

“我应得的只有那份酬劳,一万元,四个零,不能多也不能少。”

秘书见她态度坚决,便也不再坚持,付清了酬劳,让司机送她回家。仍是坐着那辆轿车,行驶在林荫道上,阳光竟比来时还显得黯淡了许多。

丛薇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4]

张书樾是成功的男人,娶了白玫瑰,勾搭红玫瑰,心口朱砂痣还没烙上,衣服上的饭粒子却已掉落,被他的皮鞋碾得粉碎。他这才发现红玫瑰的颜色与蚊子血一般恶心,而白玫瑰却始终是心头的那一束明月光。只是,明月光也有灰暗的一天,张书樾的妻子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伤心欲绝,恰在此时查出患了癌症,撒手人寰。张书樾瞬间从纨绔富商变成贞节好丈夫,一夜之间白了头,只求能再见发妻一面。

丛薇是个化妆师,能将自己的脸化成任何人的面容,且扮相惟妙惟肖,张书樾托秘书辗转找到她,请她扮作他的妻子,只需一个小时,酬劳是一万元。张书樾有心结,因为妻子至死也没说出一句原谅,他已不得安生,又怕不得好死。

如今,丛薇替他圆了心愿,他安心上路,再无牵挂。丛薇也拿了自己应得的酬劳,她要依傍着这些钱柴米油盐。

丛薇拿出手帕来把脸上的妆擦了个干净,司机无意中从后视镜中瞧见,那位置先前还坐着他的女主人,转眼却换了一张苍白的脸,死气沉沉的,看着骇人。

司机忙移开了视线,有些事情,不能多看,不能多说。

丛薇没有从前的记忆,她的记忆开始于梳妆台上的那个掐丝珐琅的盒子,里面的芙蓉色膏脂叫做水胭脂,用新鲜花泥配以古法制作,与古代女儿家闺阁里用的胭脂别无二样,纯天然无刺激,不会起痘过敏,更重要的是,用它上妆,相貌随心而生。

水胭脂之所以叫水胭脂,是因为它很是亲肤,似水一般渗透进每一个毛孔里,像是伸出一只无形的手,把两个人的容貌融为一体。

丛薇不知道自己从哪里买到这么绝妙的东西,不过既然被她拥有,那便加以利用。她在网上贴出了广告,承接化妆业务,她可以装扮成任何女子的模样,替别人完成心愿。

你知道的,这世上总有那么多天灾人祸,前一秒笑着跟你说再见的人,下一秒可能就阴阳两隔。人的承受能力不同,譬如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人受不了丧子之痛,出钱请她扮作自己女儿的样子每周末一起吃一顿饭,好像女儿依然在身边一样,自欺欺人,却都是善意的谎言。

每一桩生意都伴着一张照片而来,她将照片上的女子细细端详,记住她们皮肤的纹路,眼角的泪痣,浅浅的疤痕甚至横生的皱纹。然后将水胭脂在手掌上化开,拍打在脸上,因为心里仍有那些女子的倒影,所以睁开眼时,女子们再世为人。

因为扮的人太多,久而久之,丛薇竟忘却了自己的容貌,她只知道卸了妆后那张苍白的脸应该不是她的本来面目,可本来面目究竟为何,她想不起来了。更何况,家里没有一张照片能够给她答案。

没生意的时候,丛薇总会去这城市里的各种化妆品店瞧瞧,有些店里是有古法秘制的化妆品在卖,可向她们询问水胭脂,却都无人知晓。水胭脂像是只属于她自己的一个秘密,她用水胭脂上妆,却是为别人美丽。

没有记忆却有着秘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丛薇有时也会觉得沮丧。沮丧时她便去酒吧,最常去的那一家在城西,特别热闹,而她每每只在一隅静静喝酒,看着别人热闹,想着自己的事情,间或拉一两笔生意。

丛薇就在那时见到了红玫瑰。红玫瑰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丛薇恰好就坐在她邻座。她盯着丛薇瞧了半天,忽然说:“你很会化妆。”

丛薇笑了:“我确实很会化妆,但我今天没有化妆。”

红玫瑰惊讶:“那你的皮肤真好,娇娇嫩嫩的,像……像水……”

丛薇点头:“我是水做的。”

这便是丛薇喜欢来这间酒吧的原因,因为酒吧里暧昧的灯光,她苍白的脸也变得柔和起来。皮肤长时间和水胭脂亲密接触,所以被滋养得水嫩。红玫瑰看她时像隔着一层雾气,觉得她当真如水做的一般。

她们那天聊得很愉快,酒精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红玫瑰向丛薇说起了自己的事情,丛薇这才知道,她就是张书樾曾经的红玫瑰。

本以为红玫瑰喝闷酒是因为张书樾的离世,但丛薇却猜错了,红玫瑰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给她看:“喏,这是我喜欢的男人。”

照片里的男人儒雅,站在花园里拉小提琴,身后是一丛丛蔷薇花,开得正绚烂。

红玫瑰说她追了这个男人许久,之所以跟张书樾和平分手,也是因为这个男人,可男人偏偏不喜欢她,只记得自己的初恋,只想找回自己的初恋。

红玫瑰手指滑动,又给丛薇看了另一张照片:“喏,这是向阳的初恋,没拍好,阳光太强烈,偏偏没照见脸。向阳只有她这一张照片,宝贝得跟什么似的。”

丛薇看着手机上的女人,却分明透过强烈的阳光看见了那下面的容颜,像是一朵刚盛开的花,蓬勃生长。

丛薇的水胭脂快要用完了。她将最后一点抹在脸上,心里想着的,是红玫瑰手机上被阳光照耀着的女人。她一定是见鬼了才会这么做,没有主顾,没有邀请,没有酬劳,她把最后的水胭脂用来去看一个陌生的男人,而她对于这个男人除了名字之外,一无所知。

丛薇坐着出租车再次来到这座城市最奢华的别墅区,也巧的很,她要去的地方就在张书樾家的隔壁。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张书樾的秘书恰与她错肩而过,只看了她一眼,目光中都是陌生,他竟然没认出她来。

也难怪,丛薇现在是另一张容颜。出乎她意料,这张容颜让她觉得很是舒服,像是本就该是属于她的,遗失了许久,终于物归原主。她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向别墅的门口,每走一步,心便跳得更快几分,总觉得这条路何其熟悉,像是从前走过的。

她按门铃,开门的是个保姆,说少爷在花园里。她谢绝了带路,一个人过去,隔着老远就听见了小提琴的声音,缓缓流淌着,像是养在她的心上。

直到看到那个久违的身影,丛薇忽然想起来了一些事情。

时间有些久远,是在十年前,向阳还只有十七岁。他没什么朋友,唯一的朋友便是自己的小提琴,还有花园里那一丛丛盛开的蔷薇花。

向阳常在花园里的同一个地方拉小提琴,他面前就是一丛蔷薇花,开得比其他蔷薇要好许多。不拉小提琴的时候,向阳就蹲下来对蔷薇说话,都是自言自语,说过了就忘了,可他不知道,蔷薇成了精,记下了。

精魅这一类,吸收人间气泽。有些吃日月精华,有些吃活人阳寿,这一丛蔷薇偏偏爱吃向阳的小提琴声,所以长势喜人。经年日久,蔷薇花精终于有了人形,是个水灵灵的姑娘,在被向阳看见时灿烂一笑,那时正迎着阳光,向阳又恰好举着手机,只是一念之间,便拍下了姑娘的模样。

“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当时向阳头脑里想到的,正是这一首小令。

后来呢?

后来便再没了后来,向阳被送去了奥地利留学,这一园的蔷薇花在一夜之间衰败,像是糟了劫难,花朵被人从枝头剪下,全都不见了踪影。

那些花儿都去哪儿了?新新鲜鲜摘下,碾碎成泥,熬成粉嫩的膏脂,胜过一切化妆品,女子涂上,水做一般,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这花泥名叫水胭脂。

托水胭脂的福,带她到人烟鼎盛之地,实现他人心愿,延续她精魅的灵魂。她等了这么多年,原是在等一个人,等那个人回来,再用小提琴拉出好听的曲子,供养她的生命。

原来,丛薇只是这花园里那一丛得向阳青眼的蔷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