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你绝对不知道的美国独立秘史(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学知识)
41829800000020

第20章 时代的弄潮儿

美国的建立,是在一个风云际会的大时代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深刻地影响了世界的历史。在这个动荡而又充满激情的时代,无数大时代的弄潮儿应运而生,把握着时代的脉搏,顺应历史发展的方向,推动了美国的建立和发展,也在璀璨的历史长河中写下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篇传奇,他们中的许多人最终被称为美国国父。在他们当中,华盛顿无疑是弄潮弄得比较凶的一个,领导大陆军取得了独立革命的胜利。但是,即使是华盛顿,也无法掩盖住同时代其他弄潮儿的夺目光辉。而这些弄潮儿的代表人物,将是本章的主角,从他们的身上折射出了美国建立历程的真实一面。就让我们跟随这些弄潮儿的人生轨迹,去感受那个特定时代脉搏的跳动,见证一个国家的建立吧!

——本书作者

★天生的造反者——塞缪尔·亚当斯

要说这个塞缪尔·亚当斯还真不是一般人,他似乎是专门为葬送掉英国的北美殖民地而生的,是个天生的政治家和革命家,殖民地之所以会独立,与他的上蹿下跳密不可分。可以说,美国的建立,他居功至伟。

塞缪尔·亚当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又是如何一步步地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的呢?

让我们从头说来。

塞缪尔·亚当斯1772年生于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波士顿,家庭成分是富商,老爸是卖酒的商人,所以他从小就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大一点的时候又进入哈佛大学深造。

这一深造,坏事了。塞缪尔·亚当斯满脑袋都是英国哲学家洛克的政治哲学思想,什么天赋人权、人生平等、契约理论、主权在民、宪法高于一切等理论。更糟糕的是,他还想把这些理论付诸实践。他毕业论文的题目很有意思,叫《论殖民地人民是否可以合法地抵制英国法律》,已经流露出要跟英国作对的思想苗头。

毕业后,老妈希望他去当牧师,老爸希望他当律师,结果他什么师都不当,而是选择做生意。他先是在一家财务公司上班,结果由于过于热衷于谈论政治被老板果断地炒了鱿鱼,理由是:我要的是商人而不是政治家。公司职员当不成,那就自己当老板,拿着向老爸借的1000英镑,塞缪尔·亚当斯自己学着做生意,没过多久,成功地将这1000英镑全部亏光。他老爸死后,塞缪尔·亚当斯继承了一家酒厂,从此全心全意地当酒厂老板,虽然他兢兢业业,但酒厂还是被经营得破了产。看来,自己在经商上没什么天赋,那就改做公务员吧,他当上了波士顿殖民地的公务员,负责收税,结果做了一年左右,领导一查账,账面上少了8000英镑的税款,马上叫人一查,原来是塞缪尔·亚当斯做好事,对遭受火灾的地区进行了免税。这么大的事情,居然不请示领导,你说免就免了,一点规矩也没有,你不适合做公务员,回家卖红薯去吧。于是,塞缪尔·亚当斯失业了,不过好在家里还有些积蓄,不至于吃不起饭或者是流落街头。

这些职场经历其实并不能说明塞缪尔·亚当斯的失败和无能,他的业务专长不在这个上面,他的必杀技应该是组织协调搞政治。在他还没什么影响力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过人的组织协调的能力,他建立了一个小型的秘密社团——罗亚九君子,成员9人,除他之外的8个都是工人。他经常组织社团活动,还办报纸,宣传自己的政治思想。不过,这时候的塞缪尔·亚当斯缺钱缺人缺门路,政治影响力比较有限。

后来,在当律师的堂弟约翰·亚当斯的介绍下,塞缪尔·亚当斯结识了北美首富——约翰·汉考克,互相瞅着都比较顺眼,而且汉考克也是哈佛的,一叙校友情,很快成为了好友,进而获得了充足的政治经费,政治能量大涨。约翰·亚当斯也是哈佛毕业的,于是三个人组成了反对英国的哈佛三剑客,积极地开展各类反英活动。

在反对《糖税法》的斗争中,塞缪尔·亚当斯非常聪明地率先提出了“无代表不征税”的观点,把原本单纯的逃税行为与殖民地的民主权利扯上了关系,在殖民地中影响巨大,也让英国人非常难堪,难以有力驳倒这种观点,最后不得不做出了让步。这句话其实也就是强词夺理,你真要是让殖民地在英国议会设代表殖民地还不一定干呢,但这句话在道理上却是说得通而且难以驳倒,这句话因而也成了一句口号,有如火种般传遍了殖民地的大江南北,点燃了熊熊的反英怒火。

反对完《糖税法》,塞缪尔·亚当斯又接着反对《印花税法》。他再次祭起“无代表不征税”的法宝,向英国当局发起了新一轮的斗争攻势。

在约翰汉考克的财力支持下,塞缪尔·亚当斯今非昔比,将自己的组织才能运用得出神入化,成功组织起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社团——自由之子。塞缪尔·亚当斯出任社团老大,汉考克也是重要领导人,不过主要负责给钱,具体的指挥协调都是塞缪尔·亚当斯在做。

塞缪尔·亚当斯为了革命事业,从来都是不择手段的,既可以说是革命家,也可以说是阴谋家,打闷棍下绊子这些事儿他都很拿手,在汉考克的资金支持下,还进军传媒业办报纸,引导社会舆论朝自己有利的方向转变。同时,他黑白两道都来,白道上的身份是报业大亨、商人,后来还当了议员,黑道上的身份就是北美最大的社团——自由之子的扛把子,实在是不简单的人物,除了做生意当公务员不行,估计随便放哪里都是块金子。

塞缪尔非常会搞宣传工作。约翰·汉考克出钱办的《波士顿纪事报》在塞缪尔入主后,完全成为了他鼓动民众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工具,在反英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反对《印花税》的斗争中,他非常善于利用报纸作为工具,因势利导地将群众的怒火引向了殖民地的印花税代理商,再派出一帮自由之子在人群中煽风点火,于是代理商的办公楼成功被捣毁,代理商及其手下末路狂奔。第二天,赶紧发表声明辞职,不当那个印花税代理商了。

紧接着,怒火又被引向了马萨诸塞总督。报纸上登出了消息,说收《印花税》的主意是总督给出的,于是,群众又一次站起来,冲到了总督家里去讨个说法,直接导致总督半夜裸奔,外加住房严重损毁,不得不在第二天开新闻发布会,拿着圣经表态说自己一直就坚决反对印花税。当时,拿着圣经宣誓被看做很神圣,一般情况下殖民地人也就信了。不过,我们的塞缪尔有着痛打落水狗的良好战斗习惯,随即又在报纸上抛出一条消息,说在总督家里查出有力证据,表明总督就是《印花税》阴谋的始作俑者之一,直接弄得总督有口难辩,不仅政治声誉受损,连人品也受到了广泛质疑。不过,直到总督下台,人们也不知道塞缪尔找到的证据是什么。像马萨诸塞这样的反对运动,在北美殖民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英国议会中也出现了分歧,最终权衡利弊,取消了《印花税》。

因为在反对《印花税》的斗争中表现突出,塞缪尔·亚当斯获得了很高的政治声威,成功进入了政界,在1765年当上了马萨诸塞议会的议员。自己进了还不算,自己的好朋友兼投资人约翰·汉考克还不是,于是发挥公共关系学的威力,该花钱的花钱,改请吃饭请吃饭。第二年,汉考克也成了议员。他们两个坚定的反英分子进了议会,有亲英议员唱对台戏怎么办,于是,《波士顿纪事报》上刊登了一份拥护《印花税》的议会议员名单。人民群众群情激昂,大声咒骂这些个议员。最后,这些议员在选举中失败,被踢出了议会。可问题是,这些议员是比较亲英,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些议员是支持印花税的,不过,这实际上并不重要,我们的塞缪尔说是就是。就这样,马萨诸塞议会终于成为了约翰·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的天下。

取得反英斗争阶段性胜利后,塞缪尔·亚当斯郁闷了一阵,因为他发现殖民地人仅仅满足于英国不再加税,而且还觉得当一个英国人挺好,英国国王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国王,乱搞的都是他手下邪恶的大臣,国王是受蒙蔽的,一旦发现错误,马上就会纠正,比如印花税。

这怎么能行呢?英国可是邪恶的大本营,是打算奴役殖民地人的,不能就这样让革命高潮陷入低谷,我们要独立。不过,这时候无论是时机上还是思想上,殖民地都还没有充足的准备,大家都忙着赚钱做生意,一个巴掌拍不响,革命事业陷入了低潮,塞缪尔只好歇着。

不过,没歇多久,机会来了,塞缪尔有事儿做了,他又可以反对《汤森法》了。

英国这边财政长期紧张,要看着国内税负已经达到20%,而殖民地依旧是轻徭薄赋,想收点钱根本没门,实在是想不通,于是打起了收关税的主意。结果刚一流露出收税的意图,殖民地人又闹翻天了,殖民地人其实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只反对征收内部税,而是什么税都反对,只要是从他们兜里掏钱就不行。虽然《汤森法》征收的是关税,但要交关税的商品很多都是关乎殖民地人的日用消耗品,这就相当于在向殖民地人征收内部税,绝对不行,这严重侵犯了殖民地热爱自由讨厌交税的传统,要反对,必须得反对。

塞缪尔·亚当斯因为已经是马萨诸塞议员了,拥有了很强的政治活动力,所以充分利用议会这一工具,制造出了更大的影响,扇起更大的风点燃更大的火。马萨诸塞议会很快就通过了塞缪尔·亚当斯起草的一个传阅信,痛斥英国议会知错犯错,无视北美“无代表,不纳税”的正当要求,再次侵犯殖民地人民神圣的宪法权利和自然权利,呼吁各州团结起来,为反抗罪恶的****而努力奋斗。在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带头示范作用下,各个殖民地都向英国政府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取消《汤森法》,给英国政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不过,对于这次税收整顿行动,英国政府和英国国王的态度比以往要坚决一些,因为手里实在是有点紧,这北美殖民地确实也自由地不像话,英国制定的政策在殖民地都不太好使,已经使英国的威信受到了很大的损伤。不能再退让了,为了把《汤森法》强行执行下去,英国政府往闹得最欢的波士顿派驻了两个团的英国正规军。

这可让塞缪尔·亚当斯高兴坏了。这下子可找到写玄幻小说的素材了。从此,关于英军士兵在波士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强奸妇女的罪行连载-《事态日记》,就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于波士顿地区以外的报纸上,英军士兵的形象一落千丈,英国兵太坏了,一个个都是撒旦的走狗和邪恶大臣的帮凶,以至于吓唬小孩子睡觉都会说英国兵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报道只出现在波士顿以外的地区,在波士顿的话,本乡本土的总共又没多少人,有些事情发没发生,大家都清楚,很容易弄出假新闻的风波来。

这些假消息多数出自塞缪尔领导下的媒体人之手。还别说,效果很好,波士顿以外的殖民地人被忽悠地义愤填膺,反英情绪急剧高涨,斗争迅速升级。

对于波士顿人,就不能搞假新闻了,得来点刺激的。于是,在塞缪尔的精心导演下,1770年3月5日,波士顿惨案如预料的那样发生了。

3月4日的时候,波士顿人中已经开始流传着英国军队要对居民采取行动的谣言,不错,这是自由之子的拿手好戏,波士顿的气氛顿时非常的紧张。与此同时,英国军队对于事态有所察觉,但却没有料到会如此严重,会有人专门进行挑拨,所以,给巡逻的英军士兵下达的命令是不允许向殖民地居民开枪。

嘿嘿,你不开枪我让你开枪。于是,3月5日晚,几名英国士兵被设计了一盘,开枪打死5个打伤6个,成功地被塞缪尔当了枪使。

塞缪尔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大众传媒上的各种优势,先是为这个事件定了一个基调,把这次偶然事件称之为“波士顿惨案”,然后安排银匠保罗·里维尔充分发挥想象力画出了一幅极具感染力的版画作为新闻的配图,几小时后,刊登着波士顿惨案消息的《波士顿纪事报》就在大街小巷四处散发。与此同时,这个消息被迅速传到了北美的各个殖民地,又一次激起了反英怒潮。各种批评指责声不绝于耳,英国政府有口莫辩。在巨大的压力下,又一次让步了,《汤森税法》被取消,只保留了茶叶税,殖民地人又一次取得了反英斗争的阶段性胜利。

皆大欢喜,但塞缪尔不欢喜,他觉得事情闹得还不够大。于是,波士顿倾茶事件又发生了。此后,事情终于如塞缪尔的愿,越闹越大,一发不可收拾。塞缪尔同汉考克作为代表参加大陆会议,还改组自由之子,组织起民兵,广泛宣传动员,制造紧张局势,终于在莱克星敦打响了美国独立的第一枪。此后,在大陆会议中继续领导北美独立革命,直到1776年在《独立宣言》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美国国父。再后来,参加了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参与制定了美国宪法,为确立美国的政治制度作出了贡献。1794年至1797年,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1803年在波士顿家中去世。

★有钱人更革命——约翰·汉考克

在我们的之前的介绍中,约翰·汉考克更多的是以塞缪尔的出资方和幕后老板的角色出现的。事实也的确如此,波士顿地区的独立运动基本上是靠汉考克的钱在运作的。没有汉考克的经济支持,塞缪尔·亚当斯绝对掀不起那么大的浪子,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反英运动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波澜壮阔。

汉考克家有钱,非常的有钱,是北美殖民地首富。不过,这钱不是他自己赚的,而是继承来的。用今天的话来说,约翰·汉考克是个富二代,他成为北美首富的时候只有27岁,他的钱是继承自他的叔叔托马斯·汉考克。

要说这托马斯·汉考克也是个奇人,是近代版的比尔·盖茨,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也算是美国梦想的一个现实注解本,他白手起家,从店铺的伙计做起,积累了丰厚的身家,直至成为北美首富。不过,这个老首富也有遗憾,就是没有子嗣,因此把侄子过继来当儿子。老首富死后,我们的约翰·汉考克就被成为了北美首富,身家达到了35万英镑。这个数目太恐怖了,之前的章节提到过一下钱的概念,这里再说一下,80英镑就足以让一个人在殖民地舒舒服服地过上一年,连那个英国政府这个税那个税的在殖民地闹腾,一年下来也不过就是为了多收个几万英镑的关税。

这钱太多了,钱多到用不完,于是就找些朋友来帮着花。约翰·亚当斯就是其中一个,通过约翰·亚当斯认识的塞缪尔·亚当斯也算一个,其他不是太著名的,这里就不再一一提到了。

约翰·汉考克在英国当了十年的留学生,约翰·亚当斯是他的邻居,也是哈佛的学生,而且两个人的父亲都是牧师,能够找到共同语言,加之身在异乡,的确也需要个狐朋狗友一起花天酒地。约翰亚当斯家境普通,一起出去哈屁的时候肯定是汉考克买单,这个习惯直到他俩回到了北美依旧没有太多的改变,约翰亚当斯甚至还多叫了一个人,也就是自己的堂兄,帮着汉考克花钱。

约翰汉考克虽然钱多,却也不完全是乱花。他乐善好施,还热心公益事业。他出钱帮助解决穷人的就业问题,还给当地的民兵提供经费,让他们有钱换一身像样的新军服,再更新一下老旧不堪的武器装备。此外,还四处投资,造船啊,进出口贸易啊,还有就是走私生意,只要能赚钱,都可以看到汉考克的身影。

帮他花钱的也都不是草包,约翰亚当斯是很厉害的律师,于是就做了汉考克的法律顾问。从此,什么偷税漏税、什么做走私生意这样的罪名就基本上就跟汉考克绝缘了,他永远是个诚实的商人。而塞缪尔是杰出的组织者和宣传家,于是就接手了汉考克的报纸生意,把《波士顿纪事报》经营得风生水起,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还组建了北美最大规模的地下社团——自由之子,让汉考克成为横行黑白两道的显赫人物,后来还进入了马萨诸塞议会当上了议员,成了殖民地的领导人之一。

就这样,约翰·汉考克虽然有不少人帮着花钱,但他的钱不但没少,还在不断增加,依旧稳坐北美首富的宝座,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与日俱增,成为了马萨诸塞殖民地最有影响力的人物。

滋润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直到英国政府说要执行《糖税法》。汉考克把新的税法一研究,发觉坏了,跟原来相比,要交的税翻着跟斗的往上涨,原来的日子太滋润了,英国海关管得不严,每年只需要花个几千英镑贿赂下官员就可以逃掉大笔税款,现在不行了,几千英镑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

这么多钱,老子就是不交,不然过两年我这首富的名号就得让人。

北美首富约翰·汉考克因此带头逃税,大部分进出口生意都改走私的路子,首富同志也就又多了一个身份,殖民地最大的走私商人,英国政府最终还是没能够从首富身上收到多少的税。

后来,因为对英国税收政策的严重不满,在反对《印花税》的斗争中,汉考克拿出大把的英镑让塞缪尔去折腾,就是不能让英国政府从殖民地多收税,不然辛辛苦苦挣的钱都交了税,自己怎么继续当首富。在斗争中,汉考克充分认识到舆论导向和组织的作用,同塞缪尔一起,一个在前台一个在幕后,组织起自由之子社团,操纵社会舆论,为反对《印花税》斗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越贡献,成功迫使英国议会废除《印花税》,也为自己赢得了更多的政治资本和政治声望。

对于约翰·汉考克威胁最大的一次,其实是《汤森税法》的颁布。这税法一颁布,很多日用品就都得交税,殖民地商人的利润就会大幅度减少,向汉考克这样的大商人,其损失更是个天文数字,因此汉考克继续带头走私逃税。

英国海关看到仍然收不起税来,就准备拿汉考克开刀,打破税收僵局。他们查封了汉考克的走私商船,要没收货物,还要对汉考克进行处罚,结果被汉考克的人痛打了一顿。后来,汉考克被英军派人抓了起来,伙同殖民地总督,准备给汉考克的走私行为定罪,结果在海事法庭上被汉考克的死党——金牌律师约翰·亚当斯一阵唾沫四溅口吐莲花,法官们被驳斥得哑口无言,连海事法庭都差点被说成非法机构应该取缔,至于汉考克更是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此后,汉考克的经历跟塞缪尔的就基本相同了,不外乎是率领自由之子,领导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导演“波士顿惨案”,引发莱克星敦的第一枪,导致独立革命的开始。

不过,跟塞缪尔不同的是,约翰·汉考克没有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他参加的是第二届大陆会议。因为汉考克为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抛家舍业,连财产都被英国人给查封了,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再加之他长期占据北美富豪榜第一位素有声望,因此被选为第二届大陆会议主席。

在他的主持下,成立了大陆军,华盛顿成为了大陆军的总司令,还通过了著名的《独立宣言》,使得北美殖民地从英国分离出来。约翰·汉考克作为会议主席,有幸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成为了美国的第一个国父。这是一个极为巨大的荣誉,他的名字也因此在美式英语中成为了亲笔签名的代名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大陆会议作为北美独立革命名义上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13个殖民地的独立运动,由于约翰·汉考克是主席,因此他也被视为美国第一任政府的最高首脑,虽然这个首脑其实是有名无实的。后来,作为开国元勋的约翰·汉考克参加了费城的制宪会议,却一度对宪法持反对意见,还差点让美国宪法不能通过马萨诸塞议会的认可。最后还是多方权衡利弊后才选择支持宪法。其后,约翰汉考克两度担任马萨诸塞州的州长,直到1793年在州长任上去世。

★造反的大律师——约翰·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作为美国独立革命的先驱,波士顿的哈佛三剑客之一,以及众多的美国国父之一,他在政治上的成就要高于约翰·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直接参与起草了著名的《独立宣言》,是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还是美国的第一任副总统和第二任总统,对于美国民主的建立和发展影响极为深远。

约翰·亚当斯同塞缪尔·亚当斯是堂兄弟关系,塞缪尔亚当斯是堂兄。他们俩虽然同为哈佛三剑客,但却是不同类型的两种人。如果说塞缪尔·亚当斯是实用主义的阴谋家的话,那么约翰·亚当斯应该是个理想主义的辩论家。塞缪尔·亚当斯的功夫主要在手上,约翰·亚当斯的功夫主要在嘴上。

他一直练得就是嘴。

约翰·亚当斯的主攻方向是法律。20岁时就获得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学位。1756-1758年,他又在伍斯特市普特南的法律事务所实习,不久就拿到了执业资格证,波士顿律师会在1758年授予了他律师资格。

他早期的经历其实我们都知道,就是参与组建著名的殖民地革命组合——哈佛三剑客,积极投身于反英运动中。如果说汉考克是帮主的话,约翰亚当斯应该属于师爷一类的角色。平时,他的主要工作是给约翰·汉考克当法律顾问。当约翰·汉考克犯事儿的时候,他就是辩护律师。有他在,殖民地法庭基本拿汉考克没办法。

不过,约翰·亚当斯的理想主义气质非常明显,这是他有别于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地方,也正是这个特质使他在波士顿惨案中同他们发生了分歧。

在对波士顿惨案中开枪的英国士兵的审判中,约翰·亚当斯心甘情愿地担任了辩护律师,他精彩的辩论使这几个士兵的罪名无法成立。

他的行为让殖民地人有些不理解。

英国人这么坏,你怎么能给他们当辩护律师呢?

他跟这几个士兵不是亲戚,他之所以在革命思潮泛滥的情况下为英国士兵辩论,是因为他对法律公正的执着和坚持,即使是如独立这样伟大的事业,也不能玩弄法律。作为三剑客之一,他知道这几个英国兵是无罪的,他了解事实的真相,他希望殖民地拥有真正公正的法律审判。能够让他心甘情愿辩护的,不是英国的士兵,而是法律的公正。

此后,他参加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在会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他被确定为《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虽然宣言主要是托马斯·杰斐逊执笔,但这主要是源于约翰·亚当斯的谦逊,他认为杰斐逊的文笔比自己好,所以就让杰斐逊领头写,杰斐逊实际上从亚当斯那里受益良多。

《独立宣言》发表后,约翰·亚当斯成了美国国父。此后,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大陆会议上班领导美国的独立运动。期间,他在外交事业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讲,正是因为他的外交努力,争取到法国和荷兰的支持,才挽救了随时都可能被强大的英国扑灭的独立之火,因此他与华盛顿、杰斐逊一起被美国人尊称为“美国独立三杰”。

他在危难之中,担任外交使节,跑到法国和荷兰去,四处斡旋,争取法国和荷兰的同情和支持,最终使这两个强国成为了美国的盟友。法国和荷兰的加入,最终改变了独立运动的结果,原本毫无希望的革命,终于出现了曙光。

正因为如此,英国人对约翰·亚当斯恨之入骨,这该死的矮胖子,你这嘴怎么这么能忽悠啊!英国政府将亚当斯列为第二号恐怖分子(第一号恐怖分子是华盛顿),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约翰·亚当斯在各国搞外交的时候,其身后经常能够看到有鬼鬼祟祟的人在跟踪,那就是英国派出的刺客。不过,约翰·亚当斯除了嘴皮子利索外,腿脚也不含糊,有当克格勃的潜质,刺客总是无法锁定他那矮胖却又飘忽不定的身影,刺杀行动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独立战争后,约翰·亚当斯在政坛上相当活跃,深得华盛顿的信任。1789年至1797年,他在华盛顿手下连任两届副总统。1797年,当华盛顿放弃继续连任总统的时候,约翰亚当斯大选中以微弱优势击败了托马斯·杰斐逊,当上了第二任美国总统。不过,由于在任期中,工作成绩并不是很突出,人民不满意,于是在下一届大选中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托马斯·杰斐逊当上了美国第三任总统。其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美国第六任总统。

值得一提的是,约翰·亚当斯是我们熟知的白宫的第一任主人,虽然时间短了一点,只有几天。1800年11月,在新一届总统大选前夕,他完成了美国首都的变迁工作,从费城搬到了华盛顿,也使自己成为首位入主白宫的总统,这个当之无愧,因为白宫就是在他主持下修的。

几天后,约翰·亚当斯在大选中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落选。尽管屁股还没把白宫的椅子坐热乎,他依旧大方地向杰斐逊表示了真诚的祝贺,显示出一个优秀政治家的良好风度。他虽然离开了白宫,但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后来又回来了,他是美国的第六任总统。

1826年7月4日,也就是《独立宣言》诞生50周年纪念日这天,约翰·亚当斯在家中与世长辞,享年90岁。也是在这一天,《独立宣言》的执笔人、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去世,时间只比亚当斯早几个小时。

★印刷工富兰克林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美国国父之一。他的名字前面往往都会挂上一长串的头衔,通常不太离谱的表述是这样的:十八世纪美国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哲学家、文学家、出版商和航海家以及美国国父。尽管头衔众多,但富兰克林最为珍视的其实是一个最不起眼的头衔——印刷工,在他的墓碑上,富兰克林没有给自己加上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头衔,而只是刻上了印刷工富兰克林。

虽然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美国历史上是超重量级人物,但大多数中国人对他的了解仅仅停留在他是个科学家,喜欢在雷电交加的暴风雨天气中放风筝玩的阶段,对于他的其他事迹则知之甚少。

其实,放风筝当雷神只是富兰克林事迹的一小部分,他的生活其实非常的丰富多彩。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1月17日出生在波士顿。他的父亲是个手艺人,以制作蜡烛和肥皂为生。一般情况下,像他这样的手艺人在北美殖民地的生活是很滋润的,不过富兰克林的老爸实在是太能生,与历任老婆合作默契总计生了17个孩子,富兰克林是老十。因为吃饭的嘴太多,富兰克林一家的生活一直紧巴巴的。由于负担不起学费,富兰克林只上了两年学就辍学回家做蜡烛肥皂去了。12岁的时候,富兰克林到自己的哥哥詹姆士经营的小印刷所里当学徒,从此进入印刷出版行业,这一干就是十年。

这十年对于富兰克林而言是黄金的十年。因为工作的原因,他经常跟书打交道,还结识了不少书店的学徒。富兰克林是个极其爱学习的人,他便请书店的学徒每天晚上给他带一本书出来让他看,第二天早上便归还,看得书也杂,从科学理论到戏剧小说,什么都看,十余年如一日,这看来看去,富兰克林就自学成才了,虽然没有正规院校的文凭,但学识已经非常渊博了,写得一手好文章,还匿名在哥哥詹姆士办的《新英格兰报》上发表而来不少大受欢迎的文章。

后来,富兰克林与哥哥发生了矛盾,干脆离家出走,跑到了纽约。在纽约没找到工作,又跑到了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费城,最后以费城为根据地开始创业。此后的富兰克林一直在印刷出版业里混,开始是帮别人印,到后来就自己给自己印了,因为当老板了。1730年,富兰克林和别人合伙开办自己的印刷所,出版费城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大获成功。此外,富兰克林因为支持殖民地自己印纸币,还写了大量文章进行赞扬,得到了殖民地领导的注意,于是成功揽到了印刷纸币的业务,后来还拉到了银选票和法律文书的生意,使自己的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

官商勾结后,富兰克林的印刷生意蒸蒸日上,还在各地开了不少分店,赚钱赚得手都有些抽筋。

有了钱,富兰克林开始考虑政治地位了。1736年,富兰克林当选为宾夕尼亚州议会秘书,成功进军政界。1737年,又当上费城的邮政局长。富兰克林在这个职位上干得不错,费城邮政事业焕发了蓬勃的生机。当然,这个职位也给富兰克林带来了很多生意上的好处。富兰克林变得更加的有钱了。

有钱有地位了,就得讲点生活情趣了。富兰克林丰富自己业余文化生活的方式很多,搞点发明创造,比如发明个原始的低碳节能炉,顿时风靡殖民地,人们纷纷抢购;或者是写书陶冶情操,一写就写出本畅销书来,比如《穷查理历书》就常年占据北美殖民地书籍销售榜前几位,殖民地人看得最多的书除了《圣经》,就数《穷查理历书》了。

不过,这些活动对于富兰克林搞的科学研究来说,都是小儿科。

他最著名的业余活动是搞科学研究,其主攻方向是电力学。当时,电力学还属于前沿学科,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了电,也懂得使用一种叫莱顿瓶的装置储存电力,但却一直没搞懂电究竟是种什么现象。富兰克林想要搞清楚这一问题,他做了大量的实验,提出了电流的概念,认为电流是流动的,从一极流向另外一极,还有我们大家熟知的正负极的概念,也是富兰克林提出来的。

在电的研究上,富兰克林最著名的实验就是1752年夏季在暴风雨中放风筝捕捉闪电。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把闪电通过金属导线传导下来以便证明闪电其实就是人们常见的电火花现象。

这种实验非常的具有挑战性,胆子小的人根本想都不敢想。当时的人们对于闪电非常的敬畏,认为那是上帝对罪人的惩罚,一般人躲都躲不赢,居然有人要主动去招惹闪电,一定是平时被电的次数太多,脑袋秀逗了,想要被雷劈。

可这富兰克林,虽说家大业大,却还真有点冒险精神,没觉得自己有多金贵,硬是顶着满头的闪电在野地里放风筝。

实验的结果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就是成功了,闪电被风筝引导到地面,实验证明就是个大点儿的电火花。这次实验影响非常深远,它奠定了富兰克林在科学界的地位。因为在电力学上的深厚造诣,富兰克林蜚声海外,成为了世界知名的大科学家。不过,这个实验也带来了副作用,就是很多人脑海中的富兰克林形象被定格成了一个拿着风筝在野地里乱跑的小老头。

在电学方面,富兰克林还有一个重要的发明,那就是避雷针。这个发明至今惠泽整个全世界,避雷针的样式也基本上没有改变。

“他从天空抓到了雷电,从****统治者手中夺回了权力”。这句话说得非常的好,总结了富兰克林一生中所做的两件大事。

抓闪电当雷神的事情,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下面咱们接着说富兰克林从****统治者手中夺权的事情,也就是领导殖民地人独立闹革命的事情。

富兰克林其实一开始并不是坚定的独立派,他其实觉得当英国人很不错。殖民地给英国政府提提意见,发点牢骚,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完全没有必要非得去独立。英国人对风度翩翩学识渊博的大科学家富兰克林也很有好感。富兰克林甚至改变了许多英国人对殖民地的看法。当时,一般的英国人都觉得北美殖民地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是蛮荒之地,住的都是在母国混不下去的流氓恶棍加罪犯。风度翩翩玉树吹风聪明睿智的富兰克林横空出世,才让普通英国人明白,原来殖民地也是文明地方,不然怎么会产生像富兰克林这样享誉世界的科学家。

传媒业大亨富兰克林一边做生意,一边从政,闲暇时间就搞点科学研究,生活很是惬意。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富兰克林渐渐年事已高,虽然他身体仍然异常矍铄,但还是在55岁的时候打算退出政坛,过点更加清闲的日子。

他虽然想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但宾夕法尼亚的人民不同意。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有任务要派给他。

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让富兰克林去英国出差,办理一个跟宾夕法尼亚殖民地业主佩恩家族有关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的案子。这个官司旷日持久,富兰克林在英国一待就是7年。回来后不久,殖民地内部跟佩恩家族的矛盾日渐加深,有了把佩恩家族踢开的想法,又安排富兰克林去英国公关,希望能够把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由业主殖民地改为王室殖民地,这一去,时间更长,前后花了整整10年。

等这趟差出完,富兰克林发现,北美殖民地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离心独立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一系列反英运动,反对糖税,反对印花税等等群众性运动,都是声势浩大,群众基础极为广泛,显示出了巨大的力量。

富兰克林是知识分子,是大科学家,却不是书呆子,他敏锐地殖民地最终势必走向独立,这一进程似乎已无法逆转。作为殖民地人,不管你是否愿意,你都将被卷入这一历史事件中。

是表明立场的时候了。尽管富兰克林曾经提议应该征收《印花税》,但当殖民地人发印花税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他坚定地站到了殖民地这一边,明确提出英国政府应当取消印花税。但即使是这样,富兰克林也一度成为激进的自由之子的攻击对象,以至于他的妻子因为害怕被人袭击而随身携带手枪。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是因为他此前发表过赞同征收印花税的意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富兰克林的儿子,时任新泽西殖民地总督的威廉·富兰克林,是个坚定的效忠派。在政治立场上,父子俩并没有达成一致,他们遗憾地分道扬镳。不过好像也有点分散投资不把鸡蛋放一个篮子里的感觉。

尽管群众对富兰克林有怀疑,但此后富兰克林出色的表现使他成为了殖民地的英雄。他在英国议会上演了一出英国版的舌战群儒,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前后共计回答了174个问题,将一众牙尖嘴利的英国议员说得哑口无言,乖乖认输,最终同意取消《印花税法》,其压倒性优势甚至超过了当初诸葛亮大战东吴群儒。当时有人形容,这一场实力严重不对等的辩论,众多的议员根本不能被称为对手,在富兰克林面前,他们就是一帮子学生,等着让大师回答自己幼稚的问题。

印花税被取消了,富兰克林作为英雄载誉而归。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年,英国又盯上了殖民地人的钱包,《汤森税法》出台。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大大小小的冲突此起彼伏。为了维持局势,英国政府派出大批英国正规军进驻波士顿,进一步加剧了殖民地人的不满情绪。当时的马萨诸塞总督托马斯·哈钦森曾经多次向英国政府提出增加波士顿驻军的请求,还要求剥夺殖民地有些过于自由的权力。不过,这个事情是秘密的,没多少人知道,否则哈钦森就会成为殖民地人眼中的叛徒和败类,烂菜叶子和臭鸡蛋势必铺天盖地而来。但这个事情,被富兰克林透露给了马萨诸塞殖民地的一些官员,这些官员也不全是效忠派,于是人民知道了自己的领导原来是个可耻的叛徒,又掀起了一次轩然大波,让哈钦森总督非常难堪。

英国政府打算查处泄密者。于是,1774年1月,富兰克林在英国枢密院受到了英国纪律检查官员韦德伯恩的质问。这韦德伯恩是个粗人,素质很低,语言非常的不文雅,他唾沫乱飞,还对富兰克林个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68岁的富兰克林被臭骂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出来。

富兰克林铁青着脸走出了会场。也许此前,富兰克林内心里还有一丝犹豫和徘徊,还有着对英国的留恋和好感,但从这一刻起,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的反英斗士。独立,一定要独立,就算是为了今天的臭骂也要独立。

莱克星敦的枪声打响之后,富兰克林回到了费城,开始积极投身独立运动。这个时候,英国政府已经把他列为恐怖分子准备逮捕。不过也只是准备而已,因为根本逮不着富兰克林。

很快,富兰克林作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代表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参与制定了《独立宣言》,他是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也是年龄最大的美国国父。《独立宣言》刚一发表,因为富兰克林德高望重口才又好,大陆会议又派他到法国去寻求帮助。富兰克林为了独立大业,不顾年事已高,又启程前往法国斡旋,寻求帮助。此后,富兰克林的工作重心一直放在了搞外交上,他的外交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法国最终同美国结盟立下了汗马功劳。

1783年11月30日,当美国与英国签订了《巴黎和约》的时候,据说富兰克林穿的衣服正是10年前他在英国枢密院被人辱骂时所穿的那件。时隔10年,失去的面子终于找了回来,骂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此后,富兰克林又参加了制宪会议,为《美国宪法》的通过做了大量的工作。富兰克林于1790年4月17日在费城去世,享年84岁。

他的一生基本上可以说是完美的一生。乔治·华盛顿这样评价他:“因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得到爱戴,这一切将唤起人们对你的亲切爱戴。你可以得到最大的欣慰,就是知道自己没有虚度一生。”

★《独立宣言》之父——托马斯·杰斐逊

而今,托马斯·杰斐逊作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他的名字已经为我们所熟知。但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前,他的名气远远比不上同时代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还有约翰·汉考克等人,他的事迹也不是很突出,无非就像多数殖民地精英阶层那样在议会参政议政,再写点文章批评下英国的现行政策而已。

《独立宣言》发表之后,殖民地的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托马斯·杰斐逊这个名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这是一个真正具有民主思想的思想家,他深邃的思想和智慧无疑会对这块大陆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之后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托马斯杰斐逊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同时代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等人。《独立宣言》中蕴含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至今闪耀着光辉;作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三位总统,他的杰出功绩也为人广泛称道,被视作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与乔治·华盛顿、亚布拉罕·林肯以及富兰克林·罗斯福齐名。许多人认为他是历任美国总统中智慧最高者。

从现在来看,当初大陆会议选择托马斯·杰斐逊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无疑是一个极其明智的决定。虽然代表们做出这个决定,也许并没有考虑得那么深远。

从各个方面来看,托马斯·杰斐逊都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除了出色的文笔,也许他才是所有与会代表中最为纯粹的民主主义思想家。他始终如一地主张人权平等、言论、宗教和人身自由。

很少人知道的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独立宣言》全文,其实并不是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第一稿,而是经过大陆会议删减后的修改稿。大陆议会对杰斐逊的原始稿作了重大改动,尤其是删去了大量杰斐逊谴责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内容。对于这些内容,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等殖民地代表强烈反对,为了避免分歧的加剧,大陆会议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

被删去的内容中有这样的句子:“他(指乔治三世)向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

从这部分被删去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托马斯·杰斐逊尽管是盛行奴隶制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代表,却是对奴隶制持否定态度的,虽然终其一生他自己也都在使用奴隶,但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足以将他与同时代的其他殖民地精英相区分开来。多数殖民地代表,在奴隶制问题上,态度一直非常暧昧。托马斯·杰斐逊虽然也有人评价他在奴隶问题上很矛盾,但他毕竟旗帜鲜明地提出反对奴隶制,而且在他的一生中曾经多次做出试图废除奴隶制的举动。

关于托马斯·杰斐逊的个人生活,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虽然未经史学界认可,但却广为流传。一切的传说乃至于神话事实上都包含着真实历史的蛛丝马迹。这则传说的内容很是耐人寻味,也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真实生活的中那个托马斯·杰斐逊。

先说一下托马斯·杰斐逊的婚姻状况。他于1772年与寡妇玛莎·斯格尔顿结婚,夫妻伉俪情深,先后生下6个子女,其中只有2个女儿长到成年,其余的3个女儿和1个儿子全在幼年夭折。10年后,玛莎·斯格尔顿去世,悲痛欲绝的杰斐逊从此再未续弦。

传说中,杰斐逊死后,他的蒙蒂塞洛庄园里有一个中年女子整日在杰斐逊的画像前流泪祈祷。她的胸前挂着一条金项链,上面有一枚精致的链坠,里面镶嵌着杰斐逊头像。她总爱打开链坠,深情地长时间亲吻画像。这条项链是杰斐逊担任法国公使时,特意请巴黎的工匠为她制作的。

这个中年女子是一个黑人混血奴隶,叫萨利·海明斯,她是杰斐逊夫人的陪嫁女仆。实际上,她可以说是玛莎·斯格尔顿的同父异母妹妹,她是玛莎·斯格尔顿的父亲与一个女奴所生。

萨利·海明斯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15岁的时候,就随着玛莎·斯格尔顿来到了杰斐逊身边,一共生活了39年。玛莎·斯格尔顿死后,萨利·海明斯全心全意地照顾着杰斐逊,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安慰悲伤的杰斐逊。她先后在弗吉尼亚蒙蒂塞洛庄园、伦敦和巴黎陪伴杰斐逊一家了渡过了漫长的岁月,给杰斐逊丧妻后的孤单而苦寂的生活带来了一抹亮色。

萨利·海明斯先后为杰斐逊生下了两个儿子。当杰斐逊抱着褐色皮肤的儿子,曾经激动而欣慰地说道,他感谢萨利,萨利的姐姐在天堂也会感谢萨利的。

这个传说的真实性至今未有定论,从1802年开始,就一直众说纷纭,至今也是如此。1998年的一个DNA研究表明杰斐逊家族与海明斯家族存在遗传上的连结,但无法证明杰斐逊是海明斯家族的始祖。后来,一些研究机构的学者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有的学者又说,证据确凿,总之是各说各有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杰斐逊在他的遗嘱里宣布给予5个奴隶自由,这5个奴隶有2个是萨利的儿子,1个是萨利的兄弟,还有2个是萨利的侄子。萨利的2个儿子长大后曾经公开声称杰斐逊是他们的父亲。这些事实说明,即使萨利不是杰斐逊的情人,她也是其生活中关系非常密切的人,莎利毕竟是一个奴隶,她与杰斐逊的关系肯定不同寻常。

让我们从头开始,回顾一下托马斯·杰斐逊光辉的一生和战斗的一生。

1743年4月13日,托马斯·杰斐逊生于弗吉尼亚一个富裕的农场主家庭。他的父亲叫彼得·杰斐逊,是一个精明的农场主兼任土地测量员,母亲叫珍·蓝道夫,属于典型的英国移民家庭。

因为家境富裕,托马斯·杰斐逊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曾就读于威廉与玛丽学院,在那里他师从威廉·史莫教授,研究数学和哲学。杰斐逊极为推崇的三个学者是约翰·洛克、法兰西斯·培根和艾萨克·牛顿,他认为他们三个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三个人。

其后,托马斯·杰斐逊转而学习法律,在1767年的时候,获得了律师资格证书。律师在北美殖民地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当上了律师,意味着你已经进入了殖民地的精英阶层。大陆会议的代表中律师也很多,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地代表,多数是律师或者是富有的商人,南部殖民地的律师要少些,多数是种植园主和商人。

虽然杰斐逊的正式职业是律师,但他的兴趣好像一直没在这个上面。从杰斐逊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他似乎从来就没有感到过自在过。

天生我材必有用。杰斐逊其实是块当公务员的料。1769年,他成功当选为弗吉尼亚议会议员,积极参加独立运动。1773年,又参与成立弗吉尼亚通讯委员会,开始领导弗吉尼亚的反英斗争。1774年,杰斐逊发挥写作天赋,撰写《英属美洲权利综论》,开始阐述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的思想,为独立运动做思想启蒙的工作。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1775年5月,杰斐逊后来最为弗吉尼亚的代表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受大陆会议委托,与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罗伯特·利文斯顿和罗杰·谢尔曼一起,组成一个5人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不过,宣言的绝大部分都是出自杰斐逊的手笔,富兰克林和亚当斯他们都只是略加修改而已。杰斐逊是最主要的起草者,因此被称为《独立宣言》之父。当然,他也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也是美国国父之一。《独立宣言》一经发表,即刻引发了巨大的反响,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1776年10月,写完宣言的杰斐逊返回了弗吉尼亚,继续当他的议员。这段时间,他的致力于弗吉尼亚的法治化建设当中,三年间共起草了126条法案,提出了著名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倡议实现更为彻底的宗教自由政策,还提出废除以往的长子继承法的法案。估计是法治工作做得不错,成效显著,得到了弗吉尼亚人民的肯定。1779年,杰斐逊担任了弗吉尼亚的州长。

不过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了,尤其是战争时期,人民往往会要求你一专多能,既会拿鹅毛笔,也会使火药枪。可怜我们的杰斐逊同志就是个秀才,严重缺乏军事才能,耍耍嘴皮子,动动笔杆子还可以,火药枪在他手里就能当个拐棍用。在杰斐逊当州长期间,英军两次攻入弗吉尼亚州,而弗吉尼亚的防御组织得一塌糊涂,被英军打得落花流水,连杰斐逊本人都差一点被英国骑兵抓了俘虏。弗吉尼亚在13个州里一直又比较富裕,什么好吃的好用的,英军也没少拿,为此,人民非常地不满意,纷纷破口大骂杰斐逊是个白痴,弄得杰斐逊门都不敢出,政治声誉几乎毁于一旦,只好辞职回家卖红薯。对于他的指责,一直要到独立战争胜利后才逐渐偃旗息鼓。

是金子迟早是要发光的。咱武功不行,可文治还不错。

1783年6月,杰斐逊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当选为联邦国会议员,从此东山再起,此后,杰斐逊在政界风生水起,成绩斐然。1785年,杰斐逊出任美国驻法国全权公使。1789年9月担任了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组建了美国******。因为与汉密尔顿发生了严重分歧,1793年底辞去国务卿职务,转而组建并领导民主共和党,与汉密尔顿领导的联邦党相抗衡。民主共和党同联邦党的竞争,对于日后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影响。民主共和党就是今天美国民主党的前身。1796年中,杰斐逊得票数仅次于约翰·亚当斯,只能当副总统。四年后,也就是1800年大选的时候,杰斐逊的得票数超过了总统约翰·亚当斯,当选美国第3任总统。他的当选,标志着联邦主义的衰败和共和主义的兴起,被美国人称为“1800年革命”。

当了总统后,杰斐逊以自己拿手的法制建设为突破口,对上一届政府的很多法令进行了改革,着力贯彻他的民主主义思想,进行了政治上的民主改革,制定了许多法令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大力发展农业和经济,还顺应殖民地人的呼声,开始推行西进政策。他任期里有一个非常重大功绩,就是极有远见地在1803年向法国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地区,使当时美国国土的面积整整增加了一倍,对美国的发展和崛起产生无法估量的作用。

当时,美国内部对于购买路易斯安那地区是有很多反对意见的,认为领土扩张会危害美国的团结。关于是否购买,国会一直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好在杰斐逊有远见,怕法国人反悔,当机立断拍板做下了这笔极为划算的生意,否则今天的美国恐怕就只有独立之初的那13个州了。当时,美国购买路易斯安那地区(包括新奥尔良),大概付出了8000万法郎,也就是将近1500万美元的代价,260万平方公里,平均下来,一英亩土地就只值3美分。如果不是法国为了同英国作战,急于筹措战争经费,否则绝对不会如此贱卖的。后来的史学家亨利·亚当斯是这样评价路易斯安那购买事件的:“美国政府付出了如此少的代价,获得了如此多的东西。”

因为杰斐逊当总统当得太成功了,美国人民很满意,所以,1805年3月4日,杰斐逊连任美国总统。1808年,杰斐逊宣布禁止奴隶贸易,但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处境并没有多少改善,依旧遭受压迫,尤其是印第安人,在西进政策的指引下,等待他们的将是极其悲惨的命运。

1809年,杰斐逊从总统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以搞科研和教育来消磨时间。晚年的杰斐逊致力于研究建筑工程、哲学、古生物学和自然科学,还筹建了弗吉尼亚大学,并担任了该校第一任校长。

1826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独立宣言》发表50周年纪念日。托马斯·杰斐逊与约翰·亚当斯在同日去世,前后只相差几个小时。托马斯·杰斐逊死后葬于家族墓地中。在他的墓碑上,刻着由他亲自撰写的墓志铭:“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宗教法案》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建人埋葬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