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直不敢置信的看着凤九娘,这女人大概是疯了,纤细的手臂几乎都伸进了张炳瑞的嘴里,嘴角都被死裂开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花子,深红色的血顺着撕裂的嘴角留下来,躺了在地上,散发出一阵阵恶臭。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那一下子真的打死了雅面的母蛊,脸上原本躁动的雅面突然停止了扭动,我愣了愣,还没回过神儿,就感觉喉咙口一紧,心中隐隐约约有种不好的预感,整个胃一阵缩进,好像有什么正顺着喉咙口往外挤。
天!
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蠢货。张嘴。”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从哪里飘出一道声音,我刚想抬头去找,背后有人对着我的后心狠狠的拍了一下子。
我一愣,胸口被震的发疼,一张嘴,卡在喉咙里那又腥又丑的东西“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啪叽”掉在地上。
我不想看的,真的,可是越不想看,眼睛却越不受控制的往下瞄,然后看到脚边一条黑色的不断蠕动的肉虫,瞬间有种羽化的感觉。
这恶心的东西是从我嘴里吐出来的,从我嘴里吐出来的,从我……
没有然后了。
后来我问过殷泣,那天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彼时他正悠闲的吃着五分熟的牛排,不咸不淡的瞄了我一眼,“最后你得救了,雅面从你脸上取下来了。”
我气得一拍桌子,“这谁不知道?”
“那你问什么?”
“我问凤九娘。”后来的后来,上海滩再也没听人提起过又饕餮楼这个地方,也从来没再见过凤九娘,倒是那个杜云飞,我曾很多次在街上看见过,开着车子,载着不同的女人,或是时不时出现在报纸上。
“问她做什么?”他淡淡的看口,把最后一口牛肉塞进嘴里,满足的眯着眼睛,看也不看我一样。
问她做什么?
我微微一愣,这就好比你看了一个故事,明明看得传神,最后结局却没有了。
那天我被那条肉虫恶心昏倒之后,醒来之后已经是三天后了,肋骨断了两根,生生在医院躺了两个月。
等我出院后,但凡问起凤九娘的事儿,小姑姑闭口不谈,三令五申不许我跟殷泣继续搅合,并以我爸爸的名义扣了三个月零用钱。我暗搓搓去找金四喜,这家伙卖了几次官司,什么也不说,只要我来找殷泣。
“雅面为什么会掉下来?”我又不是傻子,随随便便两句话就给敷衍了事。
我的血撒在张炳瑞身上,那种类似与硫酸腐蚀的情形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尤其那血还是从我身体里喷出来的,我又不是岩浆,自然也不是硫酸,唯一能解释得通的,便只是曹家的血脉了。
“想知道?”殷泣慢条斯理的抬起头,指了指桌子上的杯盘,“洗了。”
“你!”
“不想知道就算了。”
这世界上没有比他更讨厌的人了,尽管他救了我,依旧改不了这个铁一样的事实。
我不甘不愿,本着追求事实真相的心态把杯盘端到厨房,一边刷碗一边往客厅里看,殷泣正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看书,微敛的眉眼盖住了那双有几分戾气的眼,睫毛很长,忽闪忽闪的样子很惑人。
他的皮肤太白,被午后的阳光一照,就仿佛一块上好的斐玉,精雕细作,美不胜收。美人如玉,大概说得就是他这样子的人,无分男女。
角落里的钟摆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时光好像就这样静止在此时,定格在这个娴静的午后。
“看够了?”
“啊!”我猛地拉回神智,殷泣已经从书里抬起头,慵懒的摊在沙发上,目光阴郁的看着我,“我是让你刷碗,不是让你水淹厨房。”
“你才水淹,你。”天,什么时候水槽里的水流了出来?
我连忙管了水管,挑着冲出厨房,拖鞋进了水,啪哒啪哒踩在客厅里,留下湿漉漉一排脚印。
曹缕缕,你就这点出息。
我暗搓搓的敲了敲脑门,抱着个盘子窜进客厅,刷碗的瓜布还捏在手里,样子滑稽。
“我不管,你别卖官司了,那天到底怎么回事?凤九娘抱着个尸体要子母镜干什么?还有张炳瑞的尸体到底怎么回事?”我气得把瓜布一甩,走到沙发前重重坐在他旁边,把盘子往他面前一指,“殷泣,你们一个一个都闭口不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我这心里抓心挠肝的,总觉的有什么不太对劲儿的地方,可想来想去,记忆到昏倒前就断片了,我连自己是怎么从饕餮楼出来的都不知道。
殷泣侧头看着我,似笑非笑,“想知道?”
“嗯。”
“不后悔?”
我两股一颤,突然有种不太美妙的感觉。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世界上的事儿,有些事不知道的要比知道的好。”
“你又敷衍我?”
“没时间。”
不能更高冷自恋了。
我讪讪的撇了撇嘴,“我心里能力足够强大。”
“你觉得你吐出来的那条虫子是什么?”他突然放下书,探身过来,修长的身子几乎全部压在我身上,淡淡的肥皂味从他的鼻息间喷洒过来,简直让人发狂。
“你,过去点。”
“你还没说,你觉得那是什么?”他微微抿唇,目光灼灼,深黑色的瞳孔里闪着流光,可却绝不是笑意。
我隐隐有些明白,他不想说。
“别动。”在他靠过来的瞬间,我推出盘子挡住他的脸,脸红脖子粗的落荒而逃。
“曹缕缕。”
我回头,见他似笑非笑的看过来,“干什么?”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黄色的牛皮纸信封,摸起来里面厚厚的,没落款,没收件人也没姓名。“帮我个忙。把这个送给报社。”
报社?
我想起来了,这家伙是上海日报的专栏作者,瞧了眼黄历,今天可不就是交专栏稿子的日子?
我拿着信封暗笑,等回过神儿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没有殷泣的影子了,八成是又转进研究室里去了。
我掂量掂量信封,决定先回去看看,再送去报社,反正他也没封口。
……
传说中有两块铜镜,它们能照阴阳,能照前世今生,照前世的叫子镜,照今生的叫母镜。
开启子镜需得凤凰令,开启母镜需得麒麟佩。
如果有一天子镜和母镜可以同时开启,得镜者,可窜梭古今,逆天改命。
逆天改命!
逆天改命!
我想,凤九娘兜兜转转,其实也不过就是为了这四个字。得到子母镜,窜梭回到过去,找到救张炳瑞的方法。
有时候爱恨是一种执念,我不知道最后凤九娘有没有真的回到过去就回张炳瑞,但当我看见张炳瑞的尸体里拱出那么多黑色的肉虫的时候,我隐约知道,有些东西,其实不过是一种执念罢了。
我不信子镜和母镜真的能带着人回到过去,这世界有它自己的法则,如果这个平衡能被轻易打破,这个世界也许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我轻轻翻开下一页,殷泣龙飞凤舞的字迹还是如同他的人一样嚣张潦草。我想他大概是猜到我会翻阅,所以才会在落款处特意批注了几行小字,嚣张的嘱咐我重新抄录好再交到报社。
我揉着信纸,忍不住一阵苦笑,看着窗外清冷的月色,突然想到凤九娘给我讲的那个关于凤家,关于她的故事。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站在南京师范大学门前,夕阳的余晖从头顶洒下,斑驳了剪影,好似一场山水,两点秋光。
芊芊学子们手拉着手从那宽广巍峨的校门口走出,秋风吹起了飞扬的裙摆,真真是应了那句话,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远处教堂的钟声敲响,偶尔有成群结队的白鸽在空中扫过一片惊鸿。
“张先生。”少女清亮的嗓音从远处传来,紧接着,眼前略过一道淡蓝色的身影。
那人乌黑的长发飞扬,即便是只窃得了几分侧颜,也足够人余生回味。
那是少年时的凤九娘,那是少年时的张炳瑞。
彼时她娇艳如初初绽放的玫瑰,身上还没有后来的那股子妩媚和沧桑,而他还是那个挥斥方遒的有志青年。
前面穿着黑色中山装的青年微微转身,白如冠玉的脸上带着轻笑的笑。
那笑容里带着真诚,带着缅甸,带着曾经让她醉了一生的情深。
“曹缕缕,你这个兔崽子,又睡着了,忘了今天要去学校报道么?请了快两个月的病假,你不想活了是不是?”小姑姑唧唧咋咋的吵闹声从楼下传来,我打了个突,睁开眼,手里的信纸已经掉在地上,桌上重新抄录的文章还带着淡淡的墨香,仿佛刚刚那场梦不过是一场幻觉。
时光没走远,我还在原地。
突然想到这句话,又觉得最后的真相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总之这个人已经离开了我的生活,两个月前所经历的种种,如今想来,倒也像似一场梦。
我笑着朝楼下喊了一声,手忙脚乱的把信纸都收好。
“曹缕缕,你最好快一点,否则你就死定了。”
喧嚣的清晨,虽然已经入了秋,可外头的阳光依旧那么刺眼。我眯了眯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儿,突然有些莫名的怀念学校的生活。
我本就是个平凡的人,也乐于做个平凡的人,至于其它,也许以后我不见殷泣,一切都会渐渐归于平静吧!
淡淡的失落很快便消失了,我探头朝窗外看着楼下热闹的街市,突生几分感慨,这平静无波的生活底下,其实暗藏着杀机,只是我们不知道,只是我们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