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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如何做好家庭理财(10)

保险条款是阐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内容。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载入保险单中的叫选择条款;按照被保险人要求增加承保危险的叫附加条款;被保险人为了享受合同权利而承诺应尽义务的约定叫保证条款;对专门行业,保险人在保障等方面作专门规定的叫行业条款;对各种保险普遍适用的称为基本条款。

8.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它是被保险人在约定灾害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其构成要素主要有:

(1)发生保险事故。

(2)保险标的发生损失。

(3)保险标的的损失与保险事故相关。

根据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可划分为基本责任、附加责任和除外责任。

(1)基本责任是保险人承担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附加责任是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另保附加险(亦称特约险)所承担的责任(亦称特约责任),由保险人打字或手书形式在保单上附加。

(3)除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的责任,都列为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不保风险和不赔偿的事项。常见的有:战争(包括各种军事行动和暴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原子和核子污染、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保险财产的自然损耗、财产的自身缺陷、可预见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

凡上述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故意行为是保险除外责任之一,简称“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险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由于这一行为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9.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是指构成保险责任的事故。例如,保险条款中规定,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属于保险责任。那么,被保险人的房屋一旦由于火灾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发生了保险事故。发生了保险事故,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支付赔款了。

10.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是指保险所保障的目标。财产保险的标的即财产本身,如建筑物、原材料、商品等有价物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本身,如健康、劳动能力、生命等。保险标的是保险契约必须指明的项目。保险双方当事人是为一定“标的”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契约的,没有保险标的或保险标的不明确的保险契约没有实际意义。各类保险所保对象的范围叫做承保范围,如家庭财产保险所承保的范围是家庭生活资料、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等。

11.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又称“保险期间”,简称“保险期”,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确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责任开始至终止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应遵守保险合同中关于各自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保险有效期满后续保,需另办手续。

1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经被保险人确定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时,应由保险人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金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要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据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实际价值,否则无效。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同上)协商确定,法定保险则要依有关条例确定。保险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13.保险金

保险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险赔款。由于在对人的保险中,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有时候不一定是对损失的赔偿,所以,对因人身伤亡、养老等而支付的赔款通常称为保险金。

14.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费用。它既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代价,也是保险基金的来源。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根据所适用的保险费率计算出来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是决定保险费的三大因素。保险费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成正比。一般说来,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和集中的保险基金越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15.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通常也简称“费率”,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危险性大小、损失率高低和经营费用多少等因素而确定的单位保险金额与所收保险费的比率。单位保额可以用千分率,也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在我国财产保险中用千分率,运输和农业保险多用百分率。保险费以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求得。

16.索赔和理赔

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称为索赔。此时保险人应根据契约规定对事件中物质上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情况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例如,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单证、估算损失、确定赔偿金额等,这些工作统称之为“理赔”。

·投保应慎重

面对各式各样的保险险种和众多的保险机构,许多人往往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取舍。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前,应多比较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代理人,分清优劣,选择一家实力雄厚、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这样不仅可以使你在保险期间避免许多麻烦,而且会使你今后的人生受益无穷。

1.优化险种

对收入有限的投保人来说,首先应选择最实用、最需要的险种投保。但哪些险种最实用呢?第一是养老、医疗保险;第二是家庭财产(包括房屋)保险。对大多数投保人来说这些险种是最基本的险种。

(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般都是各家寿险公司的支柱险种,种类非常多,且每一种的费率、责任、领取标准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投保人结合自身需求,优中选优。具体操作时可以依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经济能力等基础条件选择那些领取标准高于银行利率、保障功能明显、交费数额能承受的险种。

(2)一般财产保险险种从条款到责任范围、费率等方面,各家保险公司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寿险险种则有很多不同之处。

2.优选保险责任

保险险种责任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着未来的出险理赔多少,因此应该选择范围大的险种投保。通常,各个险种的责任范围都是不同的,即使是同类险种,责任也不完全相同。

投保人投保之前最好“货比三家”,向各家保险公司多要几份同类险种的条款,进行多方比较,选择“物美价廉”的投保。

3.选择理赔服务好的保险公司投保

对所有投保者来说,投保的最终目的是一旦出险能得到及时合理的理赔服务。理赔可以说是保险公司服务的最重要环节,也是投保人据以选择一家保险公司而不是其他保险公司的主要因素。有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销售保险时服务周到、细致,但理赔时会有意无意地出难题。如果投保人遭遇这样的公司,那么不管业务人员说得多么好听,都要坚决要求退保,或是次年改投他家,不能被一时的甜言蜜语所迷惑。

4.选择企业形象优良、从业人员素质高的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市场形成至今,保险市场竞争主体越来越多,历经十多年的经营管理,各家保险公司的优劣已基本显现出来,对投保人来说,要做到择优汰劣已不是很困难的事。

值得投保人注意的是,一定要注重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其从业人员的素质。人员素质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前途,如果人员素质不高,特别是企业领导素质不高,再好的企业也会被搞垮,虽然至今在我国还没有出现哪家保险公司破产的现象,但并不表明以后没有这种可能,所以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

理论上来说任何风险都可以投保。但太过琐碎的,我们一般不理会。如电视机突然坏了,买一台新的要几千元,我们可以在买电视机的同时买下保险,如果突然坏了就可以收回一笔资金去买台新电视机。这在国内是可行的,因为电视机可以说是一般家庭中的一大件家用电器,如遇雷电袭击、电压不稳或任何非人为的损害,都可以申请赔偿。不过,有时这显得太过琐碎,能获得的赔偿又不是太多,对一个普通上班族来说,这点损失一般也承担得起。

但凡太过琐碎的小事,一般人不会去投保。通常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在理财学上占重要性的保险,包括财产保险、汽车保险、意外伤亡保险、人寿保险,意外导致丧失工作能力的保险等。

至于哪一项应该投保,哪些不需要买保险,这就因人而异,看个人的保险需求了。

按照潜在的损失形态,个人或家庭面对的风险大致可分三类:

(1)财产风险: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例如,房屋遭受火灾、地震;汽车碰撞;财产被盗窃等。

(2)人身风险:由于人的死亡、伤残、疾病、衰老、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所造成的风险。

(3)责任风险:由于个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负有赔偿责任所形成的风险。如因自身疏忽造成汽车碰撞致使他人人身伤亡等。

对于所有风险若能通过投保转嫁给保险公司,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但很少有投保人经济能力很强,从而对所有风险都予投保、面面俱到的,因此每个人正确分析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后就应当对其进行科学地评价,同时结合自己的投资偏好,确定保险需求,合理地分散风险。

合理处理风险的方法有很多种,避免、自防、控制、转嫁都是很好的途径。但在实际生活中,究竞选择哪一种方式最为合理,要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并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和条件而定。

制定最佳保险方案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项目愈来愈繁多。对一般的投资人来说,如何购买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