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晚霞满天,远在城市边缘三百公里以外的偏僻村落中,绿荫遍地,杂草满园,田野吹来的清风慢慢驱散了令人烦闷的燥热,丰满勤快的村妇正在院子里忙忙碌碌地收拾着碗筷桌凳,准备慰劳从地里干活归来的男人。这时,左边的邻居借口找水进了院子,和村妇搭讪了几句,两眼四下瞟了几瞟,见里外无人,便强行将村妇按倒在地试图强奸。村妇也不是吃素的,当下又推又踢,奋起抗日,邻居一时无法得手,两人推推搡搡,在院子里形成了持久战僵局。正巧男人扛着铁锹从田里干活回来,见此情景不禁怒火中烧,上去一锹猛拍在邻居屁股上,同时只听两声惨叫,村妇在下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指着男人骂道:你个天杀的,我挣扎了半天他没得手,刚被你一下拍进去了。邻居也翻身捂脸大哭:我冤枉啊,本来只是强奸未遂,现在你这么一搅和,彻底完蛋了,至少要坐三年牢。
这个笑话虽然不温雅,却道出了一般强奸案件的几大要素:一,主要是男人强奸女人,很少有男人被女人强奸,虽然有些男人很想被强奸。二,女人会尽力反抗,强奸过程往往是可怕的经历,而不是愉悦的冒险,这与她们平日的幻想截然不同。三,强奸者大多是熟人,强奸意图早已盘绕于心。四,强奸违法,强奸者却明知故犯。五,受害者的丈夫会火冒三丈。所有这些特点总合起来,都指向了人类作为动物的重要特征——强奸就是有风险的生殖行为,其本质是传递遗传物质,遗传回报是强奸的巨大动力。既然是冒险行为,当然就要进行风险评估,所以邻居进门时才会先观察内外情况,这是最原始的风险评估手段,正因为原始,所以他失败了。如果他把那个男人的行踪调查清楚再下手,则结果肯定会有所不同。
很多好色的男人都有过类似的梦想: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中情人实施一场充满暴力和无助的反抗的强奸。有些无耻的家伙甚至制定了详细的强奸全世界所有美女的计划。对此我们不必过分指责,幻想并不是罪过,否则几乎所有成年男人都应该被关进大牢——没有幻想过强奸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但具体实施强奸的男人就真的不是好男人,因为那是对女人身体的严重伤害,以及对配偶选择权力的粗暴干涉。
普通的强奸行为主要指男人强奸女人,但并不意味着女人不会强奸男人,在小小的太平洋基里维纳岛上,每到一年一度的甘薯节,女人就可以任意与她们看中的男人强行交配,政府不会加以干涉。这种好事在文明社会极少发生,有时她们还来不及实施强奸他们就已乖乖就犯了——女人很少强奸是因为她们不需要强奸,有人有时也确实需要,可惜她们又无力强奸,因为她们的身材和力量实在太弱,弱到无法顺利强奸的程度,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男人强奸女人。
在所有社会部落和文明国家,强奸都是重罪,但无论监禁还是阉割甚至死刑,都没能杜绝强奸现象,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从原始社会到发达国家,从美国到中国,从印第安人到萨摩亚人,从寒冷的挪威到炎热的刚果,没有哪里能摆脱强奸的阴影,有男人的地方就有强奸意图,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强奸预谋。可见强奸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并不因为法律的禁止和道德的谴责而消失。但很长时间以来,这种现象都被列入社会科学的范畴加以研究,而社会科学很难提出经得起检验的强奸理论,虽然可以从政治、经济、教育和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分析因果关系,单独看来似乎也很有道理,但放在一起考察,则形成了一锅没有标准也没有特色的大杂烩,甚至没有一个清晰的核心,他们都忽略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强奸的本质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性接触,而那是最基本的生物行为,因而完全可以从生物学的角度、特别是从进化论的角度加以研究,进而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对于女性读者而言,了解更多强奸相关的科学知识,可能会降低强奸的风险,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也会招致更多的强奸,那是个人情趣问题,而不是科学问题。本文讨论的主题与道德无关,只是陈述相关观点,不必因道德而愤怒,也不要因科学而悲观。
强奸肯定不是人类的专利,很多动物都会强奸,当然,它们无法表达内心的意愿,因此我们很难判定一只母鸡是受到了强奸还是两厢情愿。但在灵长类动物那里,特别是在猩猩身上发现了强奸的确切证据,不情不愿的雌猩猩会与试图施暴的雄性发生争吵和打斗,甚至通过愤怒的撕咬来阻止交配,用人类的法律衡量,那已经构成了典型的强奸行为。但至今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还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强奸罪行,因为它们的交配实在是太随意了,随意到根本不需要强奸的程度。这提示一个重要线索,性行为越是随意的动物,强奸现象就越少。由此我们可以略显骄傲,因为人类的强奸行为相对较多,似乎表明我们的性行为并不是那么随便,起码没有黑猩猩那样随便。
事实上我们对动物界的强奸行为并不关心,因为它们并没有阻止强奸的法律,强奸与否都不构成生活的障碍,我们关心的是男人为什么要强奸。
有些强奸犯看上去并不像是坏人,有人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实施强奸,他们在警察面前会悔恨到痛哭流涕,甚至他们的父母也不相信,总是产生诸如“我们的孩子怎么会是强奸犯”之类的疑问。但已经发生的事情不可能更改,射出的精子也不可能回收,当初的短暂冲动将很快转化为漫长的牢狱生活,表面的诱因可能有很多,比如情节生动的********或者画面清晰的色情电影的刺激、酒吧等特定场合和透视装等性感衣着的诱惑等等,但那都是近因,我们要寻找的是男人从远古一直强奸到如今的终极原因——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如此坚持不懈地色胆包天呢?
一种强大的观点认为,既然男人无分南北古今都有强奸的冲动,表明那可能是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适应性状,像是饿了就要寻找食物一样,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人类的本能之一,并无奇特之处,所以也不需要什么解释——我们会哭,我们会笑,我们也会强奸,就这么简单。
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几十年前就有人在论文中正而八经地讨论过相关细节,而且有人专门出书介绍这种观点,如果不假思索,似乎也符合一般人的观察结果:简单的事实是,男人相比于女人,身材更加高大,因而力气也更大,所以具备强奸的先决条件。而恰巧,现在没有一个女人比男从高大的社会,那似乎是对强奸适应性的有力证明。当然矮小的男人也可能实施强奸,他们的手段是****或者武器威胁,作案数量或许并不比高大的男人少,可这方面并没有相关的研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