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我们游向北京(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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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酒后吐真言

陈非回到了北京,天气已经很冷了,风刮在脸上像是生锈的剃须刀在割,但进入室内很舒服,因为有暖气。陈非回到住所,脱下大衣,大大喘了口气,感到自己终于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城市。

这时候已经进入了一年中工作最不好做的时段,因为临近年关,各单位忙的都是结算,对于下一年的展览计划通常顾不上考虑,换句话说,这也是一年中最清闲的时刻。陈非来到单位,打了几十个电话,大多告诉他“春节后再说”,于是他也懒得再费力。但是处长坐在身后,干活的样子总是要装的,于是他打开公司那个臭名昭著的花了二十多万元买的“展会管理系统”,偶尔动动手录入几条企业信息,更多的时候趁着处长没注意,切出游戏开始杀人。

说到这套系统,在办公室遭人厌弃的程度仅次于办公室主任。这又是老板当年一拍脑袋从一家软件公司买来的,听介绍功能十分强大,只需要把所有的展商信息一一录入,以后就可以用这套系统发送邮件、打印邀请函、发送传真、结算金额等等。老板听了介绍,喜动颜色,当场拍板,等到用起来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这套系统界面粗糙简陋,功能说明模糊不清,使用起来更加一塌糊涂,动不动就出错。所谓的群发邮件功能,发出去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无法辨识的乱码,打印地址更是歪歪斜斜,而且一个地址一定要费一整张A4纸。此外它不具备智能识别公司名的能力,常常一家客户被四五个不同的人录入,严重占用资源。

但老板做的永远是正确的。所以这套系统继续名存实亡地被采用着,办公室同仁们往系统里白费力气地输入一些展商信息用来让老板满意,但在自己的工作里绝不肯用它。老板有时候心血来潮到办公室里转圈,看见没有一个人使用这套软件,脸上好像刷了一层青漆。

但不可否认,只要你打开了这套软件的界面,就表明你正在工作。所以陈非打开展会管理系统,杀一会儿人切回到工作界面,然后发一会儿呆,发够了呆再回去杀人,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午饭时间或者下班时间到了为止。经过几天的演练,陈非的来回切换已经相当圆熟,基本形成了本能。

这一天下班陈非并没有着急回去。这是他的习惯,尽量错开高峰再回去,反正回去了也没什么特别大的意思,除了上网就是听李萌抱怨资本家的黑暗,还得泡方便面,不如在单位附近解决一顿盖饭或是米线再走。他在游戏里瞄上了一个装备不错但操作奇差的人民币玩家,连杀了人民币玩家七次,惹得对方搬来一群帮手追着他一路杀到复活点。陈非没有办法,只好下线,然后完全是本能驱使地切到展会管理系统,开始发呆。

陈非从小就有发呆的习惯,一旦呆起来就神游物外,完全无视周围环境的变化。眼下他面对着眼前丑陋的系统界面,又开始呆若木鸡,三分钟回过神来,突然发现身后站着人,回头一看,竟然是老板。

老板一脸感动地看着陈非,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曰:“还是你们年轻人知道高科技的重要性,那帮老头子都不爱用这套软件,还是你行!”

那一刹那陈非有点错觉,觉得老板简直要热泪盈眶了。等到老板走出去,他定了定神,心里想着,杀人都能杀出马屁来,而且马屁一拍直接拍到了老板屁股上,这也算是时来运转吗?

当然,是否是时来运转,关键看你对这个词怎么理解。如果以多拿点年终奖金或者中点儿彩票来衡量的话,陈非依然在走霉运,没有半点转运的迹象;如果以走在大街上看到点傻热闹来衡量的话,陈非的运气还真不错,几天工夫看到了两场酒醉闹事的热闹,而且这两场热闹都发生在过去他以为绝对不可能产生热闹的人身上。

第一场酒发生在单位的年终总结会上。陈非的公司虽然效益不好,但身为国企,年底不花点公款腐败一下简直有辱声名。尽管他们不能像李萌的公司那样跑去滑雪、泡温泉,但至少找家好酒店消耗一点好酒还是能办到的。那一天晚上,办公室主任拎来了若干瓶五粮液,强调了无数遍“这可是真的五粮液”,单位能喝酒的个个心动。老罗不能喝酒,但他知道五粮液很贵,天底下凡是又贵又能免费蹭的物件都不可能逃脱老罗的魔掌,所以他兴致勃勃端着那将近一两的大酒盅连干了十多杯。上帝保佑,这可是五十二度的五粮液,老酒鬼尚且需要小心后劲儿,老罗一气喝下那么多,立马满脸红霞飞,眼神开始散漫,舌头也大了。

一般人喝醉了会有四种表现:一、甩动舌头喋喋不休;二、挽起袖子开始手舞足蹈;三、咧开大嘴嚎啕大哭;四、趴在地上开睡。老罗无可避免地要进入第四阶段,但在此之前,他把前三种玩法表演了个遍,以至于那个晚上留给人们太深的印象,此后一个月里见到老罗都要绕道而行。

最开始陈非正在和老板碰杯,自从发现了陈非下班后仍然对着会展管理系统沉思的感人事实后,老板就对陈非青眼有加,而陈非乐得装糊涂,此刻借着酒劲说上几句恭维的话,似乎也不为过。两人言谈甚欢,忽然老罗就插了进来,举着杯子向老板敬酒,脸红的像猴子屁股。

“老罗,今天兴头很高嘛!”老板打趣说,“平时你可是个闷葫芦。”

“那是工作的时候,现在是娱乐的时候,不一样!”老罗圆瞪双眼,“工作的时候,你是领导,我是下属,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但是酒桌上无父子,在我眼里,现在谁******都是孙子!”

这话一出,本来热闹的包间里忽然安静下来。虽然喝酒的确是一个可以随便的场合,但随便到把所有人都当成孙子,尤其其中还包含老板,未免稍微有点过分。而这话竟然是从老罗嘴里吐出来的,又隐含了几分滑稽,所以老板很难得地并没有生气,只是拍拍老罗的肩膀:“喝醉了吧?去休息休息!”

“我没醉,孙子才醉了!”老罗胡言乱语着,惹得所有人都笑起来了。但接下来老罗说的话让所有人不笑了。

“你们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老罗举着空酒杯原地转了个圈,“你们不就是瞧不起我么,我知道我抠门,小气,专门贪小便宜,公司里不见了的手纸和洗手液都是我拿的,可我不抠门,不小气,不贪小便宜,我怎么在北京活下来?”

陈非心里一震。他记得此前曾听同事讲过老罗的过去。老罗是东北那边的城里人,生于七十年代初,父亲没能熬到****结束,老娘是农村妇女,无文化无技能,一个人含辛茹苦扫大街把他养大,又硬着头皮举债让他上了大学。当然那时候还没有搞教育产业化,读大学成本并不高,尽管如此,对于他的老娘来说还是很大的经济压力。据说老罗大学时一个月都未必能吃上一顿肉,身上的衣服竟然还打着补丁,对于九十年代初的年轻人来说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挺到老罗大学毕业,老娘的身体也就垮了,在老罗参加工作的第三年死去了,死之前两个月就坚决要求把自己抬回家,因为住院花的钱太多。从此以后老罗就是彻底孤零零的一个人了。这些事情似乎也是一次老罗喝醉酒之后吐露的,除此之外,老罗在单位没有朋友,下了班也总是独自活动,没有谁了解他。在同事们眼中,老罗存在的价值就是给大家提供笑料,供诸如苏小麦之流的家人朋友开心一乐。但现在的老罗,身上似乎多了一点什么,让陈非在旁边瞧着,心里涌起一股酸楚的味道。

“我妈临死之前我答应过她,无论如何要好好活着,要成为一个******北京人,让老家那些嘲笑我们的人统统玩儿蛋去,”老罗的眼眶红得像头愤怒的公牛,摇摇晃晃地按住桌子支撑着身体,“我现在就是个******北京人,我有房有车,我在北京活下来了,你们喜欢取笑我,随便笑去,我不在乎!”

老罗其实挺在乎吧?陈非在心里想。但是如他所言,他挣扎着在北京活下来了,相比这一个伟大的成就,其他的细节又算什么呢?这无非是个心里存了个目标,然后不顾一切完成目标的人而已。

其实我连老罗都不如,陈非有些忧郁地想。老罗叽里呱啦又说了一大堆,从老板到办公室主任到陈非武宁,每一个人都骂了个遍,大家默默地听着,由着他撒疯。后来老罗终于睡着了,才算是停止了唠叨。第二天上班他又恢复了往常的猥琐模样,不住道歉说昨天我喝多了,没做什么失礼的事情吧?同事们摇摇头,告诉他他醉了之后就睡着了,只不过耍了一套醉拳而已,到最后也没人告诉他究竟发生了什么,老板和处长也有些不可思议地没有对老罗采取任何惩罚性的报复举动。

老罗骂陈非的话是这样骂的:“成天端着一副大学生的臭德行,懂点英语懂点电脑就了不起啊?没什么钱还装穷风雅。你女朋友也老大不小了吧?你是个男人,懂得什么是男人的责任吗?”

这话的前半截陈非浑不在意,反正武宁也那么说过,他觉得自己知道自己不是那种人就行了。这年头大学生比狗还多,而陈非还是靠着胡二的友情支援才涉险毕业的,他再蠢也不至于拿这一点作为骄傲的资本。但后半截话对他的打击不小。晚上回到家,他带着酒意躺在床上,反复思考着:男人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呢?是像老罗那样生憋出一套房子来给人安定感么(虽然老罗至今仍然单身)?如果这番话成立,那自己是不是就算是耽误了苏小麦的青春年华了呢?

他无法遏止地开始想到了以后的日子。假如他三年五年还是凑不够买房的钱怎么办?那时候苏小麦都年过三十了,如果还死犟着非和陈非在一块儿,太后是不是真的要以死相逼?那难道要……和苏小麦分手吗?

想到分手两个字,陈非的心里一紧,觉得心脏有点隐隐作痛。他已经早就习惯了和苏小麦在一起的日子,假如有一天生活里没有了苏小麦,他真的恐怕会不知所措。两个人在一起就好比一锅慢慢熬炖的汤,熬得不好的汤很快就沸了,糊了,变味了,但熬得好的汤却能熬出一种叫做“习惯”的滋味来。喝多了这种汤,再喝别的汤难免会觉得涩口。陈非习惯了苏小麦,苏小麦也习惯了陈非,而两个人也都老大不小了,要再形成一种新的习惯,只怕是很累人的一件事。

大概是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桩很累人的事情吧,陈非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连手机短信都没听到。一条是苏小麦的晚安短信,另一条来自于同学老宋。老宋说,临近年关,大家伙拉出来聚聚吧。

陈非所见的第二场热闹就来自于这次同学聚会。关于同学聚会,众所周知,那就是一场羞辱与被羞辱的过程。比如你像老宋这样是土生土长北京本地人,又进入了一家好银行工作,年薪几十万外带高福利,如今开着新车住着新房,就有资格羞辱所有人;陈非这样虽然无房无车有点微量存款,好歹工作看上去还算体面,每年还能捞到点公费出国转悠的机会,也可以带着矜持的笑容坐在桌旁,纵然羞辱不了人,至少不至于如何被羞辱;王小骚这样连工作都不大好听的只能住地下室的,就只能尴尬地嗯嗯啊啊,基本处于接受羞辱的状态。至于杜愚,压根就没有来,虽然他的“自由撰稿人”听上去蛮像那么一回事,但只有陈非知道底细。

大约是因为同学们好久没聚过了,这一次来了十一个同学,再加上各自携带的家属,声势不小。十一人中,有九个已经结婚或者正在恋爱中,其中五个都把各自的另一半带来了,陈非就带来了苏小麦,胡二也带来了黑色枪骑兵,但王小骚独身前来,没有带他那位魁伟的未婚妻。

其实同学会顶没意思的,谈来谈去都是一些废话,但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总喜欢发明各种顶没意思的场合然后逼人去参加,比如同学会,比如婚礼,比如中学的考前动员会,比如大学的大班会。由此可见人活着离不开废话,一旦有一段时间接收不到废话就会短命,因此需要给大家准备一些充满了废话的活动来帮人延续寿命。

这次聚会照例废话成堆,中心议题换来换去,不知怎么的换到了婚恋上,这似乎是一个永远能勾起人兴趣的话题。而王小骚好像对这个话题满紧张的,一直不停地喝着啤酒。他的酒量本来不怎么样,喝掉四瓶啤酒后已经有些昏头涨脑。

而话题也很应景地转到了王小骚身上。人们纵情回忆着他读大学时在花间穿来穿去的情景,这些故事总是以“你们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上航概课的时候,王小骚又……”开头,然后以“可惜最后人家还是没看上他”结尾。王小骚从来是个好脾气,多年来在大家的嘲弄中安之若素,但那些时候他都没有喝酒,而眼下他喝了四瓶啤酒。

陈非没有留神到这一细节,因为他也喝得有点多了,人喝多了酒难免忘乎所以,陈非也不例外。他眼瞅着一言不发的王小骚,忽然嘿嘿笑了起来:“小骚,今天为什么没把你未婚妻带过来啊?”

“她在家里……有事……所以不来。”王小骚喃喃地说。

“恐怕还是舍不得带出来亮相吧?”陈非没有注意到王小骚的脸色已经变了,“太漂亮了,怕带出来被人惦记着,是吧?”

王小骚的右手紧紧握住一个空酒瓶:“是啊……怕人惦记着。”

“你们是都不知道啦,小骚的媳妇儿长得那叫一个够档次,”陈非不顾苏小麦一直掐着他的胳膊,洋洋得意地说,“但是你们没有眼福喽,只有我老人家才亲眼见过。用现在网上的流行术语说,那叫一个亮瞎了我的狗眼……”

啪地一声脆响,吓了所有人一大跳,原来是王小骚把啤酒瓶狠狠砸在桌沿上。酒瓶的大半部分当场磕碎了,剩下王小骚手握的瓶底部分,断口处一圈凹凸尖锐的碎片。据说有经验的人打群架都用这种武器,一扎下去就能见血,所以人们没回过神来,以为王小骚是要和陈非决斗。当即站起来几个人试图拦住他,几个女同学干脆配乐般地尖叫起来。

但王小骚并没有扑过去。即便是在酒醉的时候,王小骚还是王小骚,没有胆量扑向任何人掐他的喉咙或是用砸碎的啤酒瓶捅了他。就在陈非顺手抄起一个完整的啤酒瓶打算自卫时,王小骚哭了出来。他把酒瓶扔到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太他妈挤兑人了你们!”王小骚抽抽搭搭地哭着,“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谁看得起我,我都知道,心里明镜似的!”

陈非的酒醒了一点儿,慌忙跑到王小骚跟前,磕磕巴巴地道歉,王小骚一把把他推开:“没你的事儿!”

狗屁才没我的事,还不是我一句话说坏了?陈非想,但王小骚已经不可理喻,没法儿劝住了。他的脸上涕泪横流,回忆着从大学时代开始每一次人们拿他取笑的经历,众人这才不是滋味地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曾经拿王小骚取过乐,原来王小骚把每一件小事都记得那么清楚。他只是不说出来,但那些事像一道道伤疤刻在心头,从来未曾消褪。这些伤疤又像是洪水,一日复一日地泛滥着,只不过一直被忍耐的堤坝强行束缚住而已,但陈非在堤坝上开了个小口子,于是决堤了。

所有人愣在桌旁不知所措,看着王小骚一路把他四年里以及四年之后所受的屈辱都数了个遍,然后他话锋一转,忽然转到了他过去的生活。

王小骚说,他的老家土地贫瘠,全村只有一口井可供人畜喝水,在来到北京念书前,他几乎从来没有痛痛快快洗过澡,当他看着宿舍水房里那些由于洗衣人忘了关水龙头而白白流淌的自来水时,竟然会有犯罪感;王小骚说,他家一个月也难得吃上一回肉,他每天走两小时山路去上学,中午就是一张饼配几根咸菜,以至于他现在闻到咸菜的味道都想吐;王小骚说,为了供他这个家里唯一的男孩上大学,他的两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先后辍学,尤其是他的妹妹,比他还小两岁,可当他在航院校园里念书的时候,妹妹已经在深圳的血汗工厂打工了;王小骚说,你们没有受过穷,压根不知道穷是什么滋味,压根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感觉,所以你们根本无法体会一个北京人的身份对我有多重要,那根本就是一辈子唯一的希望。

王小骚说,我知道我老婆长得很不好看,不然陈非不会高兴得想要跳舞,我也知道我和她甚至于并不志趣相投——虽然我可以装出志趣相投的样子来。但我一定要脱离那个可怕的山村,一定要在北京立足,一定要变成一个北京人,这是我一生的目标,永远不会改变。你们可以取笑我,尽情地取笑我,用你们上等人的目光来取笑我,但我也不会改变。

王小骚嘟嘟囔囔地说啊说啊,说到最后终于趴在油腻腻的餐桌上睡着了。人们面面相觑,都觉得有点脸上无光。陈非打电话叫来了王小骚的未婚妻,她把王小骚领了回去,于是所有人都见到了她,但没有人笑得出来了。

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当想起太后催房子之类的烦心事时,陈非就会想到老罗和王小骚,这两个人分别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法,付出了极大的毅力,为自己争取到了幸福的机遇。而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呢?除了打上领带人模狗样地上班、回家扯下领带骂老板的娘之外,自己真的干过什么事吗?他觉得自己或许永远也不会成为老罗和王小骚那样的人,那么苏小麦和自己的幸福究竟在何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