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愚小时候住在单位宿舍里。老旧的国营单位宿舍是一种很亲切的回忆,能够立即让你联想到很多东西:低矮乌黑的楼门,臭不可闻爬满蜘蛛的公共厕所,老少咸宜的公共浴池,不侧身根本走不过去的堆满杂物的楼道,晚饭时间各种交错混杂的充斥整栋楼的饭菜香味,收水电费时抱怨邻居家用得更多所以应该多摊一些的争吵声,等等等等。
大唐也有自带卫生间的公寓,但数目不多而且价格偏贵,一般的便宜房子都像杜愚住的这样,一楼一个公厕甚至完全没有。住在这种地方,杜愚总是很容易联想到自己小时候的生活,并且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活了快三十年,最后又活回去了。
清晨的时候,如果你守在单位宿舍的门口,你几乎可以在短短二十分钟里看见全楼的人从宿舍里走出来,去往单位,就像是一条条从网里倒出来的鱼。在大唐,这样的场景依然存在。每到早晨上班时间,大唐就好像一座蚁巢,吐出无数密密麻麻蚁群般的年轻人,似乎是工蚁们外出寻觅食物。到了黄昏时分,人流又重新流回到大唐的蚁巢之中,似乎是工蚁们找齐了食物又回来了。与此同时,楼道里充斥着呛人的油烟味,这说明人类毕竟不是工蚁,即便找到了食物,也还需要做熟了才能吃。除了这一点,大唐的外来居民们在杜愚眼中和工蚁没什么区别,每天沿着固定的轨道爬出去爬回来,过着忙碌而刻板的生活。
绝不能让笔下的女歌手也过同样的生活,这是杜愚得出的另一个结论。虽然真正的女歌手过的生活只怕比这还要无聊,但那不符合杜愚的审美情趣。他要创造,像真正的艺术家一样去创造。
他通读了好几遍女歌手的资料和简历,最让他喜欢的一点就是女歌手并非学院派出身,而是自己玩音乐的民间人士,那样会有很多发挥的余地。教育背景属于基本细节,是不能更改的,倘若更改了,那就写的根本不是女歌手,而是其他人了。但既然确定了女歌手是民间派,那就很有趣了。比如女歌手可能曾经在地铁里卖唱,面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落寞地坐在地上抱着吉他,弹出属于自己的音符;她也可能在酒吧表演,带着满脸的欢愉祝所有的来宾能在她的歌声里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即便听到喝倒彩的嘘声和口哨声也要充耳不闻;也许她想过拜师学艺,却接连遭到冷遇,这证明学院派终究和她格格不入……
杜愚知道第一章该怎么写了,他将要从一个酒吧的夜晚写起。酒吧里光线昏暗,仅有的几盏电灯像是负十五瓦的,除此之外点的都是各种奇形怪状的蜡烛。酒吧里的人并不多,三三两两散坐在酒吧的各处角落,还有一大半的桌子是空的。这时候女歌手走到了舞台上,细声细气地向大家问好,然后伴奏音乐响起,她开始唱歌。这是女歌手第一次在酒吧这样的地方献唱,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等着被人喝倒彩,甚至于轰下台。但事实上,情况比她想象的要略好一些,没有人喝倒彩,没有人嘘她,当然也没有人热情地赞美她。一首歌唱完,酒吧里响起了疏疏落落的掌声,那是一种礼貌的掌声,表明人们好歹注意到了女歌手的存在。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了。
杜愚写道,那时候女歌手的心里不尴不尬,倒是有几分茫然。由于舞台上的灯光很刺眼而周围很暗,她根本看不清下面的人们究竟是什么反应,所以只能靠猜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终于迈出了通往歌坛的第一步。
写完这一章之后,杜愚很满意地重新读了一遍,忽然之间,他觉得眼眶酸酸的,有点什么液体慢慢涌了出来。他恍惚间感到自己并不是在写女歌手的故事,而是在书写自己的命运。虽然女歌手站在荧屏前光光鲜鲜万人崇拜,杜愚躲在书商背后隐姓埋名地写着别人的故事,但杜愚觉得他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在为了理想而拼死拼活,却总是一次次被理想耍弄得体无完肤。杜愚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在写自己的故事。
一个星期过后,他已经写完了好几万字,这时候胡二带着黑色枪骑兵过来看他。胡二曾经在大唐住过,黑色枪骑兵也在这里住过,只不过两人的时间没能产生交集。但总的来说,他们见到大唐后感觉都还是很亲切,就像革命老红军回到自己战斗过的地方一样。
“还在修新房!”胡二十分感慨,“简直要弄成一个大迷宫了!”
“早上主路边的那个油条西施还在么?”黑色枪骑兵笑嘻嘻地问,“她炸的油条味道挺不错的,我以前每天上班前都去她那里喝杯豆浆,吃两根油条。”
杜愚搔搔头皮:“我还真不知道这个,因为我不上班,所以早上一般不出去买早饭,还能省一顿饭钱呢。”
“你应该去试一试,”黑色枪骑兵说,“你们作家不都是要体验生活么?大唐就是活生生的生活啊,多精彩!”
这话说得杜愚很尴尬,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来说明其实他根本没有那种自由去描述活生生的生活。关于他的生存现状,其实只告诉了陈非,但他明白,陈非知道了就等于胡二知道了,这两个人一向穿一条裤子,他也不打算对胡二隐瞒。但现在看起来,胡二虽然知道了,却并没有告诉他的女朋友,这是一种对朋友尊严的保护,令杜愚很感激。
“没吃过猪肉不代表没见过猪跑,”胡二为杜愚打圆场,“我哥们住在这里,显然就是要观察都市贫民们的生活嘛。”
“住在大唐不代表就一定是都市贫民,”黑色枪骑兵说,“以前我住在这里的时候,有一个室友月入六七千块钱,也不乐意到城里租单元房,就是图大唐便宜,她攒了钱好尽早买房。住在这里的好些人都是白领,也未必就租不起更贵的房子,老百姓有自己生存的打算。”
“也有道理,”胡二点点头,“要是每一个人都像陈非那样,非要和劳苦大众拉开距离,出门连公车都不坐一定要打的,这社会怎么能进步?”
“这分明是赤裸裸的嫉妒……”黑色枪骑兵咕哝一声。
黑色枪骑兵下午先走一步,单位临时有事要加班,只剩下胡二和杜愚。胡二冲杜愚龇牙一乐:“我本来想自个儿过来的,没想到我媳妇非要跟着来看作家……说说吧,最近到底怎么样?”
“老样子,还能怎么样?”杜愚说到这儿,忽然想起来了,“哦,对了,我有可能出一本书,署我自己名字的。”
“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迟早会混出头的!”胡二很是高兴,“是你的推理小说吧?我早说过你的推理小说写得好,以后说不定就是第二个柯南道尔、克里斯蒂什么的。”
“别扯那么远,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杜愚有点惭愧。他真心感受到朋友们对自己的关心,无论陈非还是胡二,都真诚地盼望自己能有一个好的前景。他觉得自己有点愧对朋友们。
“知道我最近干吗了么?”胡二又问,嘴角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胡二这厮有个毛病,没事而总喜欢在脸上挂满各种含义不明的微笑,并且能随时进行无缝切换,显得相当居心叵测。前面提到过,他在中关村装机的时候成就不错,其中的一个成功要诀就在于他总能适时切换出诚实无欺的笑容,让顾客不知不觉间就上了他的当。
“你和你女朋友复合了嘛,其他还有什么?”杜愚反问,然后一下子想起了王小骚,“你不会也准备结婚了吧,那么快?”
“什么呀,不是那方面的事儿,”胡二说,“我找到新工作了。”
“工作?又去中关村装机?”杜愚懵懵懂懂,不明所以。他想起上次胡二和黑色枪骑兵谈恋爱的时候,胡二就暂时放弃了考研大业,跑到中关村去装电脑,这回说不定又是如法炮制。
“不是,这回是货真价实的工作了,”胡二说,“我以前在中关村装机时认识一个朋友,他开了一家主要做局域网工程的网络公司,去年就很想我过去帮忙。但是去年我还在惦记着考研,不想去做长期的工作,现在总算可以去了。”
“现在总算可以去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杜愚敏锐地觉察到了些什么,“你不打算再考研了?”
“不打算啦!”胡二笑得貌似很畅快,“我也想明白了,何必把大好青春浪费在考研上。我想考研,不过是想要在学校里再躲上两三年,但是陈非说的对,两三年之后我迟早还是要出来。所以算啦,不提啦,现在开始安心工作吧。”
杜愚看着胡二,不知怎么的,心里有点难过。他当然毫不怀疑胡二可以做好任何事情,这是个靠着替考和做家教都能在北京城活下去的人,实在比杜愚强多了。但正因为胡二是如此聪明的一个人,他对于自己的理想才应该有着更深的执着乃至于固执。如今他放弃了这一坚持了六七年的理想,究竟是真的豁然开朗一下子想通了呢,还是只是出于对时间流逝的无可奈何,而最终不得已低头妥协呢?
或许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杜愚想,但无论如何,胡二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并且这个决定不容更改、不容置疑。
胡二走了之后,杜愚还在想着这回事:倘若胡二这样的聪明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我杜愚这样的区区货色为什么还要死撑着不放。在他的眼前,北京城的景象再次浮现,那是一座古怪的城市,虽然城内灯火通明,仍然不能掩盖其纯黑的色泽和笼罩其上的蔼蔼雾气,北京城横亘在夜空下,真的就像一头巨兽,毫无怜悯地吞噬着一切,如钢铁般坚硬而冰冷。
这一天是周末,大唐的男男女女们终于得到了休息的机会。除去那些进城享受真正的北京城的人们,剩下的大多窝在屋里,通过廉价的网游以及不需要成本的网络影视、扑克牌等等来娱乐自身,打发周末的时光。杜愚隔壁住了几个四川小老乡,平时怕吵着人,到了周末终于可以轻松畅快地打麻将,一阵阵哗啦哗啦的搓麻将声音不断透过薄薄的墙壁传入杜愚耳朵里。往常杜愚很厌恶这种声音,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有些渴望这样的声音。这是欢乐的声音,是在困顿中仍然无所畏惧的声音。
而杜愚只能打开自己破旧的电脑,继续书写女歌手的故事。杜愚写道:女歌手只身来到北京闯荡,最初的时候只能住在地下室里。地下室在夏天挺凉快,但非常潮湿,平时暖气片上伸手一摸就是水珠。除此之外,墙皮在迅速的剥落,地上经常掉着石灰渣滓,有时候天花板上的墙皮可以直接掉下来砸到人头上去。
此外地下室生产各种昆虫和小动物,因为那些生物也都很喜欢潮湿的环境。有时候女歌手一觉醒来,会发现枕边的墙上爬着一只巨大的蚰蜒[12],无数细密的小脚蠕蠕而动;又或者有时候下床提起鞋来,会从鞋子里面窜出一两只缠缠绵绵的蟑螂。换了其他的女性,看到这样的场景可能会当即休克过去,但女歌手只是叹口气,用一张报纸把蚰蜒包起来,小心翼翼地扔到外面去,以防把它弄死了——一只蚰蜒长到那么大可不容易。至于蟑螂,则需要毫不留情地踩死。
杜愚在这里有所交代,女歌手之所以对身边的小生物们毫不畏惧,是因为她从小住在国营单位的集体宿舍里,早就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壁虎、蜘蛛、蟑螂、胖头飞蛾。尤其是蟑螂,女歌手来自南方,见惯的都是那种又红又亮有半个巴掌大的南方蟑螂,一脚踩上去能听到嘎吱嘎吱有如骨头断裂的声音,让人听到就浑身发麻汗毛倒竖,相比之下,北地蟑螂真是堪称温柔小巧、我见犹怜。
由于这本书是一本自传,写的时候必须要用第一人称“我”,所以杜愚写着写着,更加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写女歌手的故事还是在写他自己的故事。后来他想,也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他觉得自己和故事里的女歌手(不是现实中的女歌手)已经合二为一了,或者换句话说,他爱上了自己虚构出来的这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