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非生病后,苏小麦在网上阅读了几百篇与之相关的帖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想要治愈心脏神经官能症,就必须要忘掉自己得了这种病。因为这种病越想越厉害,不像可能反而会没事。
说来容易做来难,很少有得病的人不去想自己的疾病,尤其对于陈非来说,几乎每一秒都无法驱赶尽那种念头,所以他的康复速度很慢。但这一天下午,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真的忘了自己有病,因为他顾不上想别的。
他不断地拨杜愚的电话,而杜愚始终不接。在这个过程中,警车已经鸣笛开来了。警察们迅速清理现场,赶开看热闹的人群,一面派人上楼去劝说,一面紧急调来消防队的气垫。但那可是十四楼啊,陈非很难相信气垫能够起到作用。
而他也从从办公室下来的人那里大致听到了事件的全过程。凶犯(就是杜愚)用水果刀架住了经纪人,人们警惕地注视着他,不断用各种话语劝说他不要冲动,但他始终一副恍恍惚惚的表情,仿佛什么都没听进去。最后一个女职员说:“你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得替你的父母想想啊!你要是一冲动酿成大罪,你想想你妈妈会有多么难过?”
那只是办公室的人们乱糟糟几百条劝诫中很平常的一条,但不知怎么的,该凶犯听完这句话,就像中了邪一样,一把推开经纪人,冲了出去。鉴于他的手里握着亮闪闪的刀子,人们自觉地让开一条道,没有人去拦阻他。
后来人们看到他冲到了电梯门前,但两部电梯都还离得很远;他又跑向了楼梯,楼梯上此时正有一个清洁工在打扫卫生。凶犯似乎是有点惊弓之鸟了,见到这个毫无威胁的清洁工,也并不敢冲过去。终于,他爬上了窗户,身子骑胯在窗台上,绝望地喊道:“你们都别过来!”
这的确是入夏以来最火热的一个夏天,鸣蝉在树上令人烦躁地拼命叫嚷,空气仿佛要在毒辣的阳光下沸腾开来。但陈非过分紧张,竟然一滴汗都没有流出来,他觉得自己已经有点中暑的征兆。这时候警察们在一起商量对策,他想了想,主动走了过去。
“请让我试试劝说他,”陈非说,“我是他的朋友。”
几分钟之后,陈非已经来到了十四楼,大楼里的凉爽让他精神一振。他走向窗口,听到杜愚歇斯底里地嘶吼:“别过来!”
“是我!”陈非说,“是我,陈非!我可以过来和你说几句话吗?”
杜愚沉默了一下:“好吧,你过来吧,但不要靠太近。”
陈非小心翼翼地走近,在距离杜愚大概三米远的地方停下来:“你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快把刀子扔掉下来吧!”
“我已经完蛋了,”杜愚摇着头,“下来又怎么样?不下来又怎么样?”
“你怎么那么糊涂!”陈非很无奈,“这样做除了毁掉你自己,还能怎么样?你已经错了,别错得更深,下来投降吧。”
“投降”这个词用起来似乎很滑稽,但也没有更好的词可以替代。杜愚微微一笑:“我已经投降了啊。”
“什么?”陈非不明白。
“我已经投降了。”杜愚似乎笑得很舒心,转头看着楼下。在那里,巨大的气垫已经充气展开,安全距离外挤满了事不关己的人群,抬着头指指点点。也许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在盼望着杜愚赶紧跳下去——那样才刺激有趣,能给他们更多的谈资,来打发闷热无聊的夏夜。
杜愚又看向远方,灼热的空气仿佛连光线都弯折了,赤红的烈日下,高楼林立,反光玻璃闪耀出刺眼的金光,北京城仍然平稳有序地走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大树般地向着阳光的方向生长。每一天都有无数人来到北京城,每一天都有无数人离开北京城,但这些对北京城不会有丝毫的影响。这座城市屹立在这里,是一个甜美的诱惑,也是一个危险的陷阱,来到这里的人们谁也无法预料前景如何。杜愚刚刚来到这里读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北京的宏大气象而深深感染。他爱上了这座城市,不想再回到自己破落的家乡,为此他努力了那么多年,却最终落到这样的下场:骑在十四楼的窗台上,被一群警察要求立即投降。
北京啊!杜愚充满留恋地感叹着。即便这座城市什么都没有给过他,他还是无法硬起心肠去恨它。北京是冷酷的,但正是这种冷酷才给它增添了无穷的魅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就像是个绝美的青楼烟花女子,让人们为她的姿容而疯狂,抛掷千金、直至倾家荡产而还不说半个悔字。
我的北京……杜愚几乎连眼睛都不想眨,想要在这一刻把视线中所能见到的北京全都牢牢印刻在心里,但他的视界所能及,仍然只是北京极小的一隅。最后他只能遗憾地叹口气,北京的影子渐渐淡去,母亲的面容从心底浮现出来,压倒了一切。他的眼泪也终于流了出来。真的就像我总是在做的那个梦啊,杜愚想,无论站得多高,我都无法看清北京的存在,最后只能被那些模糊的灯火所吞没。
“我已经投降了!”他的脸上流满了泪水,对陈非说,“北京,我投降了。”
陈非猛地冲上前去,但还是晚了一步。杜愚的身体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从十四楼的高处急速下坠。陈非探出右手,却一把抓了个空。他只听到楼下的人群发出整齐的惊呼,夹杂着女人刺耳的尖叫,接着是一声沉重的钝响。这一声钝响重重砸在了陈非的心脏上,引起一阵剧烈的悸动。他像棉花一样软倒在地上,眼前明亮的一切瞬间化为黑色,心脏欢快地跳过了一百八十次。
陈非在医院输了一天液,心脏才算回复正常,回到了家里。苏小麦担心他受到的打击太大,请了两天假在家里陪着他,但他几乎一言不发,不管苏小麦怎样劝慰,什么话都没说。杜愚的后事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需要解决,胡二、老宋等人都去帮忙,陈非病况沉重,只能呆在家里了。
杜愚死了,就死在眼前,这让陈非怎么也不敢相信。大学时代仿佛只是一眨眼之前的事情,大家都还那么年轻,结伴横行于航院的每一处角落,脸上的每一颗青春痘都洋溢着生命的活力,但一眨眼之后,杜愚死了。
死亡曾经是那么遥不可及的事情,等到发生在身边的时候,人们才会发现,其实死亡离得是那么的近。陈非想起自己遭遇过好几次的那种濒死感,又想,死亡也没什么可怕,倘若真的发生了,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当思考着生死的事情时,他开始觉得身边的那些烦恼变得微不足道了,人生有足够多的痛苦让人去品尝,却都只能在死神面前黯然失色。
陈非回顾着杜愚的一生,发现很难从其中发掘出什么亮点。他的一生都在用尽全力拼命,可他的对手太强大,根本对他不屑一顾。最终杜愚只是一个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被风车打得遍体鳞伤,颓然倒下。
如果我劝他的时候能再狠一点……陈非不断地冒出这个念头。虽然他很清楚,无论多狠也不可能劝回杜愚,但他还是固执地这么想着,似乎这种自责能够消减一点失去杜愚的疼痛感。
假期的第十天晚上,也就是杜愚死后的第五天晚上,陈非开始准备正装。苏小麦很奇怪:“你要干什么?”
“我请的假到期了,明天该上班了。”陈非说。
“可是你的心脏……”
“死不了,大夫说了,这病就是让你难受着,但想死都死不了,”陈非说,“所以我还是去上班吧。”
苏小麦没有再多说。过了一会儿,她看着陈非的眼睛,缓缓开了口:“我觉得你好像还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
“我昨天取了两万块钱,让胡二转交给杜愚他妈,就说是别人欠的稿费,”陈非说,“杜愚他妈得了癌症,需要钱治病。”
“你做得对。”苏小麦毫不犹豫地说。
“可是我们的房子……就更加没有希望了,”陈非说,“而我也根本不愿意再去想它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苏小麦皱皱眉头。
陈非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分手吧。”
他其实还准备了很多铺垫的话,比如“不能为了我让你真的和你妈断绝关系”,比如“我不想再拖累你了”,但看着苏小麦过于平静的面容,那些准备好的话竟然一句也说不出口,而只剩下了这五个字。
我们分手吧。
“你真的想明白了吗?”苏小麦淡淡地问,“如果你彻底想清楚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陈非一阵犹豫,心里像刀割一样疼痛,迟迟说不出话来。但最后,他还是艰难地点点头。
“今晚我去和李萌挤一晚上,”苏小麦说,“明天我就回家去。”
“嗯,去相亲。”陈非点点头。他还想说几句俏皮话,比如“希望他别像我那么肥”之类,却仍然说不出口。和苏小麦分手,对陈非而言,就好像撕开正在结痂的伤口,那是一种血淋淋的剧痛,足以让人痛得说不出话。
这一整夜陈非没有睡着一分钟,枕头和被子上,苏小麦的气味在淡淡围绕。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听到李萌的房间传来房门的轻响,他所熟悉的脚步声走出来,开门走出去。他竖起耳朵,一直听到那脚步声下楼消失不见,然后他把头埋在枕头上,自从十二岁之后,第一次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天亮之后,泪痕也干了,陈非洗干净脸,强撑着出门去上班。处长见了他,非常热情地打个招呼,关怀一下他的病情,却并没有说半句工作上的事,以致于陈非坐在位置上无事可做。陈非找同事询问,才知道今天下午就是竞聘会,也就是说,从处长的脸色来看,自己留在公司的时间只有半天了——处长的凶悍只针对他认为有用的人,当他觉得陈非已经没用的时候,才可能如此和颜悦色。
他早有心理准备,开始慢慢整理自己的工作文档。虽然要离开公司了,他也并不希望留下一个烂摊子,毕竟那些他参与过的展会都有他的心血在其中。
这时候他才发现,虽然在公司呆了那么些年,也私底下抱怨了那么多年,但他还是挺喜欢这个公司的。他回想起自己刚到公司的时候,处里的胡大姐——就是切除子宫的那位——挺高兴地带着他走遍整个公司,对着所有人嚷嚷:“来认识认识!我们处新来了个小伙子!这下我们处的平均年龄那可就直线下降了!”他回想起公司为了欢迎他而搞的那次聚餐,他没喝醉,二处的处长喝醉了,出门迎头撞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大巴上,他揉揉额头,当即一巴掌拍在车厢上:“你怎么开车的?”他回想起公司组织过的几次乱七八糟的运动会,那些中年人甚至老头老太太居然都有不俗的发挥,至少在乒乓球上能把他打得灰头土脸。
他还想起认识苏小麦之前,有一次周末到办公室去上网打发时间,招全公司人讨厌的办公室主任居然也在。办公室主任悄悄要陈非教他怎么用网络视频,这样他就可以经常看到他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女儿了。
“以后我介绍我女儿和你认识!”办公室主任挤着眼睛,一副招女婿上门的得意笑容。
他甚至想起了被所有人嘲笑的老罗。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他不知怎么的开始胃疼,趴在办公桌上哼唧了好一阵子,这时候居然是老罗替他打了一杯热水,给了他两片胃药。
“年轻人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老罗说,“什么都不如身体重要。”
陈非一点一点回忆着。他发现这家公司一直以来给他留下的各种恶劣印象,曾经是那么深刻地印在他的记忆里,以致于他每次聚会都会向朋友抱怨:“那个狗日的破公司!”而现在,这些东西他都想不起来了,能想起的都是温暖的、带着香味儿的片段。
前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位北京做宠物用品的客户打给他的。这位客户跟随着陈非去了纽伦堡参展,对他甚为赏识,希望陈非能去他的公司工作,薪水比在这家国企高得多。陈非没有立即答应,但心里已经答应了,因为离开展览公司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似乎应该及早准备好备胎。但现在,他忽然又开始动摇,他觉得自己在公司混了那么多年,并没能做出一笔赚钱的好业务来,就这么灰溜溜离开,有些对不起自己。他一向觉得自己屈身于这家看上去没太大前途的公司,是为了一个北京户口而束缚了自己的才华,然而此刻想起来,自己并没有尽全力去施展所谓的才华,而只是在无穷无尽的抱怨中虚度了一年又一年。
一阵强烈的悔意涌上心头。陈非发现,得这场怪病也并非全都是坏事,就像他对阿力所说过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人们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反而能冷静思考生命的意义,想通了这一点,很多过去觉得很了不得的东西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竞聘会在下午三点开始。首先是老板致辞,阐述此次竞聘会的重要意义,然后是各部门负责人的竞聘。这一流程中,两个业务处和办公室都没有丝毫的意外,仍然是原有的两名处长和办公室主任各自选择各自的岗位,没有任何竞争者,完全就是走过场。设计处的负责人则产生了真正的竞争,原来的处长在过去两年都没能创造出好的效益,老板早就想把他拿下,所以这一次扶植了原来的副处长去竞聘这个位置。
神仙们打完架之后,轮到小鬼们发言,说辞无非大同小异,我一向工作认真积极、爱岗敬业,希望还能继续在岗位上发挥作用云云。几名已经猜到自己要被炒掉的员工则明显心不在焉,随口应付,大概已经在思考未来的出路了。
最后轮到陈非。同事们看向陈非的眼光包含着同情和怜悯,毕竟公司是一种流言满天飞的地方,几乎人人都知道陈非要被炒掉了。陈非环顾一下周围,慢慢地说:“我要说的话很短,只有两条。第一,我很早就知道我会被炒掉,所以我压根没有准备这次竞岗,而且已经给自己找好了后路。”
这个过于直白的开场让所有人都吃惊不小,处长的脸色尤其难看。陈非顿了一顿,话锋一转:“第二,今天在收拾东西准备滚蛋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一件事:我对这个公司有感情,也对过去的自己有些失望,我觉得我应该能做得更好。我不想放弃它,不想放弃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我继续竞聘一处的岗位,希望还能在这里,和各位同仁一起工作下去。我讲完了。”
人们面面相觑,眼神里都多了一些复杂的含义。陈非说完话之后,只觉得心情舒畅,胸闷都缓解了很多。去你妈的,不管怎么样,该说的话我都说出来了,之后的事情随你便。
然后他又想起了点什么,这样难得舒畅的心情让他很难禁得住不去思考某些事情。他靠在椅子上,对于老板的总结陈词没有听进去一个字,双手始终无意识地抓握在一起,几乎快要把手指头绞断了。熬到竞聘会结束(结果将在两周后公布,虽然事实上真正的结果在竞聘会之前就已经决定了),他第一个冲到走廊上,掏出了手机。
他开始给苏小麦打电话。
但苏小麦的电话一直提示“用户已关机”。陈非锲而不舍,每隔十分钟拨一次,从下午一直拨到晚上,始终都是关机提示。他猜想可能是刚一回家太后就逼迫苏小麦换了手机卡,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苏小麦不会在某些特定时段把北京的卡再换回去。苏小麦在很多时候相当糊涂,但在某些特定时段又偶尔会显露出令人惊讶的聪慧。现在陈非只能烧香拜佛,指望着这个特定时段闪现在苏小麦的身上。
他连续拨了好几天电话,拨到最后不得不像苏小麦那样准备三块电池带在身上。与此同时,处长对他的态度产生了相当的转变,又开始给他派活,并且又开始摆出他的臭脸,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陈非情愿这些信号都去见鬼,只要他能打通苏小麦的电话。
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习惯一个人呆着的日子,连窄小的房间都突然间显得空旷起来。苏小麦走得急,很多东西都没有收拾,仍然在固执地占领着屋里所有的平面。陈非穷极无聊,在打电话的间隙慢慢整理那些物件,几乎每一件都能牵出一些与苏小麦有关的记忆。
苏小麦有一个响得吓死人的老式发条闹钟,大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产物,比苏小麦和陈非的年纪都大,闹起来好像癫痫发作。虽然有这个闹钟仍然不能保证她不迟到,但离开这个闹钟她一定会迟到。陈非生病后,因为怕闹钟的声音刺激到心脏,苏小麦没有再给它上条,所以它也停止了滴答,仿佛是把过去的时间凝固在了那一刻。
现在陈非手里捧着这个闹钟,思考着和时间有关的命题,忽然就很盼望着时光能够倒流。如果时光倒流,他会更加用心地工作,为公司拓展业务,为自己增加收入;如果时光倒流,他会努力锻炼身体,是自己不至于爬个长城都累到瘫痪;如果时光倒流,他会放宽心思,不要总在心里藏那么多事,以至于患上该死的心脏神经官能症;如果时光倒流,他甚至愿意在航院好好上大学物理课,而不至于给学校贡献那么多补考重修费……
但最重要的是,如果时光能倒流,他绝不会对苏小麦说“我们分手吧”,这件事刚刚过去不到一天他就开始后悔,在这之后的每一天,这种后悔都会增加十倍。他用冷若冰霜的理智做出了决定,却又立即融化在情感的火焰中,并且再也无法凝聚起一点点那可怜的理智。
北京城已经进入盛夏。每天早上四点钟天就会亮,不久之后,太阳的热度开始缓缓聚集,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灯,温柔地焙烤着城市的每一处角落。到了这个季节,遍布全市的大大小小的写字楼都开始疯狂地运转中央空调,把热气排放到街道上,使城市更像一个无所不在的蒸笼。
陈非提前了上班时间,以免在公车里挤作一团时正赶上朝阳开始发挥热度,那让他感觉自己是烤箱里的一块肥肉。而离开单位的时间也相应延后了,这样回家时暑气能稍微散掉一些。在这一过程中,他仍然每天上百遍地拨打着苏小麦的手机。非常奇怪,这一过程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令他很少去注意心脏的种种状况,以至于病都恢复了不少。
“你要是把那种专注力分十分之一给大物,你就不会需要我救命了。”后来胡二评价说。
更奇怪的是,虽然专注,但陈非一点也不焦躁、焦虑、惶恐不安。也许因为这是他的最后机会了,而且是完全没有其他后路的机会,所以他反而能把多余的情绪全部抛开——这又是对病况有好处的改变。他所要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电话,从早上到晚上,从电池满格到彻底没电。假如苏小麦十年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他大概会持续拨上十年。
幸运的是,根本用不着十年,又过了一星期之后,苏小麦终于把卡换回到手机里了。当听到苏小麦“喂”的一声时,陈非才陡然感觉到心脏的剧烈跳动,假如这时候他身上带上一个测量脉搏的仪器,搞不好仪器都要被弄坏。
他有很多话想要说,比如“你终于接电话了”“我错了,我们不要分手吧”“我给你拨了整整一星期电话,从早拨到晚”,但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一句平淡到极点的话:“什么时候回来?”
苏小麦的回答也很平静:“我已经上车了,今天晚上就到。”
“要去接你吗?”
“不用了,打个车就回来了,”苏小麦说,“给你带你最喜欢的车站旁边的那家煎鸡饭。”
两人挂掉电话,好像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真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苏小麦晚上回到家,果然给陈非带了煎鸡饭。陈非把煎鸡饭扔到一边,恶狠狠地给了苏小麦一个熊抱。
“行啦我喘不过气来啦!”苏小麦大喊,“骨头都要断啦!”
陈非这才松开手。苏小麦托起陈非的脸,左看右看:“还好,瘦了一点。”
“为什么还好?”陈非不明白。
“说明你这个王八蛋的良心还没有被狗吃光,”苏小麦严肃地说,“要是老娘不在你反而长胖了,我就一脚踹到你断子绝孙。”
“回家怎么样?”陈非问。
“相亲呗,还能怎么样?”苏小麦耸耸肩,“老太婆真不得了,一天安排三场,从日出到日落,累死我了。”
“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对象么?”
“有帅的,有有钱的,有又帅又有钱的,”苏小麦说,“然后每天晚上老太婆就开总结会,对象甲的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对象丁的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反正老太婆就是死缠着我,搞得我花了一星期才找到机会。”
“什么机会?”
“偷东西的机会。”
陈非彻底糊涂了:“偷东西?偷什么东西?”
苏小麦狡黠地一笑,打开了扔在桌子上的随身提包,从里面摸出一个小本子。陈非凑过去一看:“户口本?”
“这年头得有户口本才能结婚嘛,”苏小麦撅着嘴,“麻烦死了。”
陈非的心脏又是猛地一抽,但他很清醒,知道自己的耳朵很好,绝对没有听错。他回想起了前一段日子里苏小麦从心神不宁到石头落定的过程,明白了苏小麦一直以来心里想的是什么。他陡然间觉得充满了幸福感,而这种幸福会常驻心间,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这样的幸福,大概就是所谓爱情吧。而有了这样的幸福,陈非发现自己的勇气仍在,能够面对任何困境,不管是太后、老板还是心脏,他都不再畏惧。
“可回头你怎么向太后交代?”陈非想起这个关键问题。
“她再想生气,也只能由着她了,”苏小麦很坚决,“她总不能替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