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裸奔时代(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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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停顿时光咖啡馆离碧河公园并不远,由一座旧房子改造而成。那房子以前属于碧河镇供销社,墙上还画着红色的毛主席像(比原来描得更红),在阳光下显得十分显眼。随着东州市区这几年房价暴涨,很多白领阶层也开始选择到离城区只有十几公里的碧河镇居住,这里有山有水,环境好,这些年房地产开发得也快,住着远比市区舒服。各色人等来来往往,镇上很快就开了好几家咖啡馆,但停顿时光咖啡馆被认为是碧河咖啡里的头牌,成了伪文艺青年的集散地。

当然是因为破爷。二十年前,破爷组织了一支放映队,到碧河镇各个小山村去放电影。从一个“放电影的”起步到发廊,再到林场、铁路建设、炒地皮,及至后来的什么高端科技产品,破爷已经海陆空立体渗透到碧河镇的城市化进程中,在其中起到难以估量的正面和负面效果。简单用一句话概括:黑白道中人,谁也惹不起。

破爷偶尔才到咖啡馆来。二楼西北角靠窗的包厢,平时都是空着的,只有破爷来了,才会将他专用的桌椅和烟灰缸迅速摆好。但今天那个位置坐的不是破爷,而是一位老太太,旁边还有一个小孩。咖啡厅的经理回过头来对葱油饼说:“破爷还没来,那边那位是破爷的老母亲,她吩咐,您过来就直接带过去。”

老太太略微秃顶,但一头齐耳短发发出银白色的光芒,非常好看。葱油饼觉得她有点眼熟(偷了人家东西当然眼熟),但老太太开场白也很有意思,她招呼两人坐下:“现在年纪大了不记事,也忘了是不是见过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呀?”

葱油饼连声说“没见过”,然后主动介绍自己。老太太拉过苏婉的手摩挲着说:“多精致的小姑娘呀,你看长得像个小菩萨呀,要是我的孙女该有多好呀!”她将“呀”的尾音拉得很长,让原先有点拘谨的气氛瞬间活泼起来。

老太太嘴巴没停:“你看,跟我这孙子多般配——”

葱油饼这时才转头去看旁边的小孩子,他一动不动趴在桌子上,下巴枕着手臂,一只眼睛一动不动盯着玻璃上一只爬行的蚂蚁。是的,一只眼睛,这个孩子只有一个左眼,没有右眼,他的嘴唇还是兔唇——上唇沿着人中裂开。老太太留意到他们的惊讶,笑笑道:“这孩子可怜啊,是我上个月刚领养的,我的儿子不给我生儿子,我就只能让他帮我去要一个孙子。他叫阿丁,不喜欢说话,也只会说一句话,叫哈里路亚,我信佛,他信基督,我们都是有信仰的人。他的手指两三年前还被人截掉两个,幸好后来接上了,不知怎么的,又被贩卖人口的人弄瞎了一个眼睛,自己吃错东西又弄裂嘴唇。我准备过些天带他去给他的嘴唇做个小手术……”她喃喃地说着,边说边用手抚摸着阿丁的头,像抚摸一条小狗,“有人说他姓施,有人说他姓苗,但没事吧,叫什么都只是个名字,我就喜欢他安安静静的样子。”

小林打了一个冷战:“难怪我跟阿丁一见如故,对,一见如故……老妇人,这手机是给您还是给破爷?”葱油饼切入正题,将手机掏出来,准备还了手机赶紧走人。

“当然是给我。这是亡夫之物,我一直带在身边,也怪我自己,我就喜欢坐公共汽车,不喜欢坐他们的轿车,一上轿车我的头就晕,大概是佛祖希望我虔诚一点,每次都必须坐公共汽车去寺里拜佛,不小心就把这手机给弄丢了。我那老头子啊,一辈子受了多少苦,算不清楚,也说不清楚啊!他死前最喜欢的东西就是这部手机,他的朋友们啊,也会通过这手机跟他通话。他就喜欢听朋友们的声音,可惜腿脚不灵便,动不了,所以就整天摸着这部手机,你看,键盘上的数字都摸得掉色了。他活着的时候我老是烦他,我就想啊,我一个大活人在家里你不跟我说话,整天摸着个手机干啥。后来我懂了,你看我活到这岁数,也喜欢说话,从刚才到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说。”

“您说,您说,我们都喜欢听。”苏婉很乖巧地说。

“我那老头死了,我还是天天跟他一样,给这手机充电,他的那些朋友啊,老年痴呆,总以为他还活着,隔三差五就会打电话给他,说着说着还哭起来,所以这电话一丢,我就着急了,好几天都睡不着觉,幸亏你们这些年轻人,品德好,都帮我给带回来了。”

她笑呵呵地看着葱油饼,葱油饼只能也笑着,但内心很不是滋味。

这时候葱油饼的手机响了,是舅舅林少群的电话:

“人杰啊,我被一伙人打了,现在在医院。他们一早就说来找李耀义,说我隐瞒行踪,但我确实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呀。没错,李耀义昨晚是跟我喝酒,不过他不辞而别,让我一个人喝闷酒,还连累我被人打一顿,听医生说,昨天夜里李耀义也来过医院,好像伤得挺重的,但一大早又偷偷溜走了,警察都在找他……”

“这事我知道,等会儿我过去看你。”

正说话间,破爷在楼梯口站住,也不急着走过来:“我在楼下就听到你们的笑声,年轻人,就应该多来陪老人家聊聊,氛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