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动筷子。他只想说话。
“北京。北京真是迷人,也真是不一样。北京好像一块魔力的磁石,它空气污浊,它地大人杂,它消费高企,车子挤得人都喘不过气,一月过万薪水也买不起一套房子。可是为什么,它里边总有些特别的东西,叫人不舍。”
我凝视着他,铜色的脸,眉头解不开的浓愁。
一呼一吸之间,是葡萄馨香混着海洋的咸涩。
“别处哪有那么多机会,那么多希望?可是物离乡贵,人离乡贱,你看这鸡油菌,”他伸筷拨拨碟中一朵杏色蘑菇,“在我们那边是遍地乱长的东西,到这里竟卖得贵比牛肉。林洁你知道吗,嘉鱼是我们乡里最出色的女孩,到北京求生,却只能在酒吧卖唱!”
“这只是起步时的一种途径……”我欲分辩。
他打断我:“如果她肯听我,我就带她回家去,再不要她吃苦。”
“如果这是她的梦想,她会当这是磨练。”
“若是这样,站街女也有梦做当红女优。”
“她已报名参加选秀大赛。”
“歌星有什么好当?不红时玩命炒作,红了更不得了,丢垃圾也遭跟踪!”
我惊异地发觉:“家树,你并不希望她成功?”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抱住头,“我只怕她每走一步,越走越盲目。”
盲目有什么不好?
612星球的小王子,也是盲目地呵护着那朵玫瑰的。
“家树,”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爱着嘉鱼吧?”
“我当然爱她,我从小便爱她。与她接近过的男人,没有一个不爱她的。”
“那么,你可以开诚布公地追求她。”我说。
“林洁,”他盯住我,“告诉我,你不是那么天真的。”
我噤声。
“我比她大九岁,我没有酒吧让她唱歌。”他叹口气,“佣金赚得再多我也只是个保险经纪,我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