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三十岁那年,有了今生除数学之外的第一个情人——那个被自己玷污的女仆。谁也不知道他是否爱她,包括他自己和她自己。她又一次驯顺地接受了命运的陷阱,然而不久之后,她就感觉自己不适应紧身的丝绸长裙、头上高高耸起的发髻、装饰奢华的房间和闲适松散的生活了。她在每一间卧室里踱来踱去,在走廊中踽踽而行。她总感觉公爵家的仆人——她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们都用陌生的复杂的眼神看她,而她心中委屈万分。
这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身份来得太意外,曾经,当她每天被使唤着干这干那时也幻想有一天自己能过主人那样的生活,能坐在壁炉前宽大的丝绒垫子上,捧着一本故事书看得津津有味。她总觉得书是带着魔法的给人快乐的东西,尽管她根本不识字。可如今,当这些幻想变成伸手可及的现实扑向她时,她又怀念起汗水中浸渍的生活来。有谁知道,每当她经过那些蒙上尘灰的家具时,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克制自己伸手去取鸡毛掸子的冲动?又有谁知道,每当她清醒在黎明,看着熹微的晨光,听着格林粗野紊乱的鼾声,揉着自己昨夜被蹂躏得酸疼不堪的身体时,会多么痛苦地回忆起一场被腰斩的朦胧恋情。
约克,那个快活的小马倌,那个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男孩。从小她就知道自己一定会嫁给他的,一定。她仍然不能忘记许多在马厩背后绵软的干草堆上发生的淡淡的不能算做故事的故事,她永远记得那些带着泥土气息的草香,还有约克害羞的玫瑰色的脸膛。他们俩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背靠背,在那里坐上整整一个下午。约克有一双灵巧异常的手,他能用干草编成各式各样逗人喜爱的小玩意儿。天知道那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对于她来说有多么珍贵,就算用世上最漂亮的珠宝她也不肯换。
好几次,她看见他了,她站在城堡窗前向下望,他正牵着马出来遛放。漂亮的马膘肥体壮,昂起头颅摇着尾巴,漂亮的约克轻轻拍着马脖子,用手指理顺它们的鬃毛。那时,她多么渴望自己就是这些马中的一匹,等着他的手指插进她的头发。他一直背对着她,没有抬起头。这究竟是一次遗憾的错过,还是他故意不愿看一眼高高在上的她?要知道,如今这个结果并非是她自己的选择啊。她的手无力地向他的背影挥了挥,喉咙忽然被哽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七年之后,这个终日郁郁寡欢的女人离开了人世间,只留下一男一女两个孪生姐弟。她死的时候,心头还记挂着过去的生活,而她那双麋鹿一般怯怯的大眼睛,却从没断绝过一种被辜负的凄迷神情。面对她的尸体,格林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悲痛,尽管他举行了让仆人们羡慕不已的隆重葬礼,甚至还为她树了一块庄严的花岗石墓碑,碑上嵌着一具小小的银质十字架。从此之后,许多女仆——无论是年轻的还是半老的、无论是美貌的或者是丑陋的——经过格林身旁时,总是怀着侥幸的心理搔首弄姿,但格林再也没有看过这些女人一眼。
她的女儿在十岁那年死于九天不退的神秘高烧,那个倔强的小女孩和她母亲一样,整天瞪着一双天真哀怨的大眼睛,至死也不肯暝闭。那双眼睛里布满残酷的血丝。小男孩守在姐姐的尸体前,固执地相信她只是开始一段甜甜的睡眠,所以当格林下令钉上棺材盖时,他疑惑不解地盯着父亲。这个小男孩有潘·格尔曼那样勃勃的野心和强烈的求知欲,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家里,他仿佛是唯一一样有生气的东西。
格林沉溺于他的数学之中,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忽略了给自己的两个孩子起名,那个卑微的女人丝毫不敢对此表示不满,更不敢提醒他应该做什么。即使她在心里早就把儿子唤做约克,凭此进行无声的怀念。
女儿咽气时,格林漫不经心地抚摩着小男孩柔软的棕色卷发,把爱伦的名字正式赠给了他。这时候,这个名字的主人已经在城堡里消失了十三年了,关于他的一切都像是一个隐隐约约的梦。小爱伦似乎还没长大到懂得哀伤的年纪,他站在姐姐的棺材前默默地啃着指甲,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此刻心里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