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成都魍事(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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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暴雨即将来临

帝国有坚土九千万顷,子民十万万人。我们的帝君在每个星陨日的傍晚登上高台,拜日教的民众和八百万士兵会跪服在帝君的脚下,聆听他的教诲和吟唱。

帝君告诉我们:世界是凹下去的。

我们伟大的数学家阿留比斯·迦斯说:我们生活在宇宙的内表层,因此我们被诅咒着——暴雨在每一个星陨日的清晨来临,在每一个星陨日的傍晚结束。

那短暂的一天光明之后,是漫长的二十三个黑夜,一代代子民在干旱和寒冷中逐渐衰老、死去,曾有人试图在暴雨中生存,却在无情的漫天雨雾中变成枯萎的尸体,然后飘向宇宙的终结之处——归墟。

我叫迷吐一,是帝国最强壮的战士,是唯一能够在黑夜中走遍帝国的人,是唯一能正面挑衅“虽兽”的人,也是桔马公主唯一喜欢的男人。

桔马公主是帝君的女儿之一,我这么说,是因为帝君有2的10次方个女儿。我们国家是一个热爱数学的国度——除了我之外,因为我出身于军人之后,而军人是不得学习高等数学的——所以阿留比斯·迦斯的话几乎等于“次帝君”的授权等级(况且他本人还身兼拜日教的首席顾问)。迦斯哲人早在帝国历533星陨日之前就提出了“太阳是静止不动的”伟大观点。而在紧随其后的帝国历534星陨日之时,提出了更惊世骇俗的观点:

“帝国也是不动的。”

这句话引起了帝国朝野乃至民间的骚动,在迦斯哲人之前,曾有一个头很大的学院派教授提出了在帝国和太阳之间存在一颗以二十三日为运行周期的黑暗伴星的观点,结果被流放于接下来的“星陨日暴雨”之中,我们在躲进帝国边缘的莫塔山洞之时,眼睁睁看着他被从天而降的焚雨烫成了干瘪的尸体,然后顺着暴涨的霞水河,被冲进了帝国边缘的归墟。

因为,帝君说:“太阳是光明的。黑暗伴星实属无稽之谈。”

阿留比斯·迦斯很显然不想重蹈前同事的覆辙,他的理论以《帝君颂》开头,充满了华丽的骈体文和谦卑的口吻,他的“太阳帝国皆不动”理论很快赢得了学院派乃至帝君的褒奖,从此我们经常能看着他挂着与脑袋等大的荣誉金牌,在凹形世界的大地上昂然阔步。

亲爱的年轻人啊,情况危急,请原谅我刚才叙述了一些有关我们这个时代的无聊之事。虽然历史告诉我们:当时再无聊微妙的事情,都可能对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假如我继续诉说迦斯学派以及本国的算术天文历法云云,恐怕你也没有时间听了。

好吧!让我弹响扎克琴和宝剑,在身上的剧毒发作之前,回忆我们可爱的桔马公主吧!

“吐一!吐一!”

迷吐一茫然四顾,他正骑在双头马上挥剑练习侧劈,只听半空有人叫自己,忽然明白过来,忙策马赶到帝国平面边缘——如前所述,本国是一个凹下去的世界,他向来喜欢在凹面(或曰抛物面)的曲率最大处跑马,而叫自己的人便在延伸出去的垂直面上,便抬头去看——果然,桔马公主站在侧壁的高处,正向自己挥手。

这是星陨日的傍晚,暴雨刚刚停止,霞水河的湍急水浪在半小时后逐渐消失了,再过一小会儿,帝君就会召集举国民众,举行第566次星陨日祭礼:唱赞歌,处决犯人,然后是接连的二十三个黑夜。

迷吐一没有上去,他扯着嗓子喊:“祭礼就要开始啦——”要知道,帝国腹地还好,边疆总是有猛兽怪物侵袭,迷吐一身为巡边参将,职责便是负责清理祭礼前的帝国边缘,尤其是靠近归墟的一带,古老的传说中曾有小山般的猛兽从归墟里跑出来,踩死咬伤国民无数。虽然迷吐一偶尔也会担心,但好在这些年边疆平靖……他歪头看着桔马公主,道:“你再不下来,一会儿你父王点卯你就惨啦!”

桔马公主也学他歪着头,大声喊道:“他才数不过来1024个女儿呢!”

这倒是实话,所以帝君每次都是随便挑个公式点名,如质数、等差、等比数列之类的,迷吐一也知道帝君仁慈,断不会把桔马公主怎样的,只是帝国垂直之地常有虽兽出没,确实很危险。他打马上去,将桔马拦腰抱住,放在马背上,桔马咯咯地笑,从身后牢牢抱着迷吐一的腰,悄声道:“你这样子,被我父王看见,才真的惨了呢!”

迷吐一转头尴尬地笑笑:“帝君已然答应我们的婚事啦,下下个星陨日的祭礼上就要宣布……”他回头前视,准备掉转马头,却不禁一惊。

一只虽兽正站在他们面前,虎视眈眈。

虽兽是最常见的怪物,全身披备硬甲,寻常弓箭刀枪伤之不能,且虽兽极为耐活,便是刺穿头部也不会死去,这只虽兽并不大,但已经足足比迷吐一加上桔马加上双头马大了三倍有余。

虽兽并不会叫,因此在迷吐一背后、搂着男人腰的桔马并不知道,还在轻轻挠迷吐一的痒痒,迷吐一微微一笑,并不回头,说道:“我可要跑马了哦,一会儿别害怕,因为我跑得很快,除非你喊‘我要嫁给你’这句咒语我才会停。”他也不待桔马回话,猛然踢了下马刺,双头马本就已经浑身颤抖,此刻得令,便疯狂蠕动……对,双头马是没有腿的。

桔马咯咯大笑,她是个啥也不怕的傻丫头,迷吐一左手抽出细剑,右手悄悄把自己披风纽扣解开,迎风一吹,披风便折返了蒙在公主头上,她又不便松开手去弄披风,只道是情郎故意吓唬自己,愈发笑得欢了。

虽兽最恶心之处,便是什么都吃都不放过,它迅疾爬动,在垂直边缘上抄近路包抄迷吐一的二人一马,迷吐一眼见虽兽迫近,只得一边勉力催促双头马,一边握紧了细剑,只待有空子便刺其要害。

双头马首尾各有一头,可以双向奔驰,迷吐一只觉浑身冒汗,不断以帝国第一的驭马之术控制战马前后左右迂回辗转,如果背后没有公主,他压根不怕这玩意儿,以他的刺击术,尽断虽兽的六条腿也不是难事……桔马公主却当是迷吐一想花招来折腾自己说嫁给他,更是激起了脾气,只是放声傻笑,用帝国土话说:“脸笑得像个压扁了的双曲线。”

忽然,迷吐一惊觉虽兽和自己都已经跑到了一个极其危险之地:

归墟上方。

归墟是世界的尽头。

这是一个巨大的黑洞,位于帝国平原的极西之地,也是每月暴涨和干涸的霞水河尽头。

此刻迷吐一位于归墟附近的垂直面上,他从马背上向下望去,只见浑圆的归墟就像一只怪兽的眼睛,带着吞噬的欲望注视着他们。

虽兽也很谨慎,它的脚步明显小心了很多。

迷吐一计算了一下,这匹双头马是万中选一的良驹,它的黏液特别多……要知道,帝国粉红色的土地坚硬无比,其它种类的战马通常只能跑跑平原,若是需要在垂直面上奔跑,就只能双头马。

迷吐一眼看自己已经到了差不多归墟的正上方,虽兽便在其后一马半的距离,心道:也只有如此了!

他猛然一踢马腹,同时侧击马头,胯下座骑不愧是神驹,登时明白了迷吐一的心意,便以难以置信的速度180度转身……用另外一个头为动力组,反方向爬去。

于是,迷吐一和虽兽在垂直面上擦肩而过,且在虽兽上方。

迷吐一剑交右手,闪电般出剑,正中虽兽第一对脚的右脚踝关节!

虽兽虽然不会叫,但迷吐一几乎听见了对方那种垂死的惨叫——因为迷吐一继续刺击,连续三剑挑坏了虽兽右侧身体的三条腿的关节!

虽兽在垂直壁上终于难以为继,轰然翻滚下去,直接掉进了归墟之中。

迷吐一有点迷茫的看着那个迅速缩小的黑点消失在黝黑的黑洞里,他甚至有点好奇想去看看归墟里面到底是什么?

忽然背后的桔马公主大吵大闹起来:“好啦!人家嫁给你就是啦!赶紧去祭礼啊!笨蛋!别玩啦!”然后松开手想要扯开头上的披风。

迷吐一差点把胃都吓破了,万一她老人家掉进归墟,自己就是有100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他忙敦促战马到平原上去,刚到了,桔马就把蒙在头上的披风扯开,看着不远处的归墟,道:“你到这里来干吗?”

迷吐一一本正经的说道:“嗯,你要是还不说嫁给我,就殉情呗。”

这差不多就是迷吐一最后的、温暖的记忆了。

他们不顾已经有些疲软的双头马,拼命往祭台赶。迷吐一觉得有点不对劲——按照往常的速度,跟虽兽兜的这个大圈子,足够祭礼完成了。甚至,太阳应该熄灭了(这也是星陨日得名的由来),但是,远远的却看见无数族人聚集在平原中心,人声鼎沸,迷吐一浑身都出了汗,他叫来一个士兵,匆匆换了匹马,嘱咐那士兵把公主带过去,自己则焦急地寻找按察史,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甚至只是草草和公主对视了一下,后者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红晕,给了他一个甜蜜的飞吻……迷吐一浑不知这是和桔马公主的最后一面,他只知道要赶紧搞清楚发生了什么。

他找到了按察史:“这是怎么了?”

按察史是个胖子,很无聊的打了个哈欠,然后在迷吐一耳边快速的说:“没发现?到现在霞水河已经完全干涸了可太阳还没灭!”他朝着祭台神秘的努努嘴:“准驸马你最好过去看看,好像帝君要砍阿留比斯·迦斯的脑壳!”

迷吐一大吃一惊:阿留比斯一向得到帝君的宠爱,怎会砍他的脑壳呢?他走士兵专用通道过去,走得浑身冒出了性激素味,很多姑娘在平民群里朝他抛媚眼他也顾不上。

差不多他浑身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他到了祭台,帝君的附近。

阿留比斯·迦斯的荣誉金牌已经被摘下来,挂在一个一人多高的木头架子上。老头儿胡子都白了,气得在那儿跳着骂。

迷吐一悄悄挨过去,只听老头儿在嚷嚷:“大洪水!大洪水!太阳不灭的话,就会有大洪水!”

的确,迷吐一心想,倒是听过上古的大洪水传说……

“大洪水是天帝的旨意!会淹没整个帝国,甚而整个凹形世界!皇上啊!赶紧叫大家撤退还来得及!最好把我以前建议备用的天外方舟放出来,否则生灵涂炭啊!”

帝君在遥远的高处,那是平原上凸起的一块,他慵懒地用手玩弄着长长的胡须,朗声道:“嗯?光辉之日乃是本帝的象征,怎会是大洪水的预兆?你再妖言惑众,不要怪寡人无情了噢。”

迦斯开始嘶声喊叫大家快逃难之类,可惜帝国民众数以百万千万万万计算,哪里有几个人听得到?很快,有个拿着弓箭的御前侍卫便从高处啪啪啪射了几支箭下来,将老头钉在地上,他浑身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

那个侍卫转身,非常恭敬地举起手对着帝君行了个军礼,迷吐一看见他的背影忽然也抽搐起来,仿佛刚刚被射杀的迦斯。

那个侍卫终于丢掉了弓箭,鬼哭狼嚎的指着帝君背后的远方,跳起来喊道:

“啊啊啊啊啊!洪水!妈呀!洪水!!!”

这之后的事情,对于迷吐一来说仿佛漫长而又短暂,无数的族民集体沉默了片刻,进而巨大的水声终于连站在最后一排的下等奴隶们也听见了,那是洪荒时代残存的记忆,此刻迸发出来,混着滔滔洪水席卷而来——迷吐一抢先一步霸占了那个挂着阿留比斯·迦斯的荣誉金牌的木架,他虽然数学很差,但好歹知道木头的浮力大(但却不懂得要弄掉金牌),然后他看见了此生见过的最大的水:俨然如巨人铸造的城墙一般扑过来,起码有十几匹双头马直立的高度,就像一堵透明的毁灭之墙。

桔马公主在哪里?迷吐一抱着木架,目光到处搜寻……但后宫的女眷早在洪水到达他这里之前就已经遭殃了。迷吐一只听见模糊的喊叫无数声,仿佛都是桔马,又好像都不是。帝君早就没影了,少部分群众知道方舟的存在,试图通过攀援垂直面到达方舟所在地,但大多都被浪花击散,落在水中就像细小的沙尘,很快就不见了。

迷吐一牢牢抱着木架,握着细剑,他想起那只心有不甘落入归墟的虽兽,是它的诅咒带来的吗?注定要毁掉自己的光荣与梦想?桔马?桔马你在哪里?我们还没洞房哪!

迷吐一的泪水混在洪水中,根本就微不足道,他感觉木架在朝着西方也就是归墟所在的方向漂移,真的是诅咒吗?他低头朝水下看去,水很清澈,他看见无数的人已经死去,他们的尸体带着咧开微笑的嘴角,在水中半浮半沉……然后,他们在无形的激流中被带进了归墟。

迷吐一忽然听见了什么——那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声音,没错,遥远的天空传来的刷刷雨声,暴雨的确来临了,这也是迷吐一一生之中从未遇见的事情:一天之内,暴雨二次来临,他翻身藏在木架下面,只把头部露出一些呼吸。那是多么可怕的景象啊:巨大的雨滴像是来执行上天或者神的怒火,带着咝咝的热气砸进逐渐深邃的水中,一些还没有被淹死的族人被雨丝扫中,根本没有惨叫的能力便直挺挺浮上水面——妈了个巴子,神也太残忍了啊!

迷吐一幸亏有木架保护,没有被烫死,借助于强健的腿力,他拼命划水挣脱了试图也卷走他的漩涡。他和木架终于飘到了暴雨的死角,也靠了岸,他喘了口气,握紧已经有些烫手的细剑,准备往岸上爬过去。他看见一个年轻的族人伸手想拉他。他伸出手。

然后,这就是他最后一个动作了。

剧毒之雾从天而降。

我是一个“耍家”,这是个成都方言词儿,意思就是成天游手好闲,到处玩耍之人。该词略带贬义,又有些无可奈何,我对此并不在意,依旧每天抄着手到处游荡。

我住在成都的玉林,若把成都比作一个人的胸腹,玉林便是膏肓之间,乃是久负盛名的腐败之地,光是我家周围的火锅店,方圆百米内便有二三十家,还有酒吧食肆无数,日间还不怎么看得出,到了晚上十点过后,只见满街都是买醉贪吃的客人,缓缓在街上走着,如同只只热带鱼。映着五彩斑斓的灯光,玉林便如鱼缸一般。

而我也是其中的一条。

傍晚的时候,我去买了半斤泡椒凤爪回来,再去超市拎了四瓶百威,回来一边玩游戏,一边嚼泡椒凤爪喝啤酒,于醺醺之间飘飘欲仙,此乐诚南面王而不易也。

到了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酒和鸡爪都已经下了肚,起身便去洗澡,QQ上一个美女的头像不断跳动,是某杂志的美女编辑,不知道又有什么事,我已经觉得浑身燥热发痒,再不洗澡恐怕就要浑身长出疮疤来,于是不去理会,拿了毛巾奔向浴室。

浴室很小很阴暗,平时我都不开灯,只有每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开一小时左右。灯亮了,我看着粉红色的浴缸,它就像一个被剖开的粉红色大象的肚子。

很快地冲了凉,我回去工作室看美女编辑的留言,不外又是约什么怪力乱神的稿子。

最近闷热,身上没擦干的水已经变成了黏汗,忽然很想泡澡,要知道,上次把浴缸放满水泡澡还是去年的事情呢。虽然水费比较贵,可心情无价呀。

我重新回到浴室,发现灯忘记关了——恐怖的是,浴缸底竟然扑满了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就像一条毛巾被似的!

我——靠!我就说住在一楼虫子多,妈的,下次再也不住一楼了!浴缸底部那个出水口曾经还有大耗子从里面跑出来,你说这房子还收我一个月八百,不是坑人么?

然后,开始放水,那些虫子一下子就被冲得散开了,还有一些想爬到浴缸格子里面放着的塑料肥皂盒,满聪明的嘛,还有一些趴在水面的杂物上,这什么世道啊,老鼠成精也罢了,好歹是哺乳类么,没想到连虫子都成精了。

我把莲蓬头也打开放热水,妈的,烫不死你们。再去客厅拿了杀虫剂过来,这浴缸很久不用,是得消消毒什么的。我喷我喷我喷喷喷……哦耶,再爬呀?小强都喷得死,你们还撑得住?

不光有小虫子,还有那种很恶心的两头都像是脑袋的长条虫,靠,靠!今儿不泡澡了,专门消毒。

我看到在浴缸边缘有一只趴着的死虫子,奇怪的是它趴在一个很小的木头架子上,木头架子上还绑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小星星,恐怕只有小米大,挺精致的。

它身边还有一根银光闪闪的刺,应该不是它身上长出来的。

我捡起来,像头发丝一样细,真漂亮。

我小心翼翼地往手背上扎了一下。

有点疼。

原名《槎浮国记》

完稿于2007年6月15日

※注:“虽”兽者,小“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