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布壮”,“壮”是“健壮”的意思,“布壮”就是“健壮的人”。“布壮”古称“猗撞”或“撞丁”,见于南宋人李曾伯的《可斋杂稿》卷十七《帅广条陈五事》,意思就是“强健的土丁”。此称原指宜州一带的“溪峒土丁”,后来它的意义扩大了,形成一个代表全族的名称。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壮族。
壮族的先民原是岭南西部百越的一支,名为骆越,他们定居在今岭南西部、滇东南和邻国越南北部。两汉以后,骆越这个名称消失了,六朝时,有乌浒、俚、僚等称。隋唐以来,又有西原、广源和侬、沙等称出现在岭南西部壮族先民骆越的居地。骆越和此后这些族称之间,保持着明确的继承关系。
定居在岭南西部的壮族先民骆越,秦汉时,已统一在中原王朝版图之内,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与汉族关系密切。秦朝修建灵渠,把长江流域同珠江流域沟通了,使中原和骆越的关系更加密切。从此来自中原的先进的经济文化,如铜器、铁器、牛耕等等,源源不断地传入岭南西部,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岭南西部的名贵产品,如麻布以及稍晚时期的棉布,输入中原。今天壮族中保留着不少古代汉语借辞,也说明汉族和壮族在文化上的交流。
壮族经历了比较完整的社会发展阶段。壮族原始公社历时甚长,当时的一些社会习俗甚至保留到很晚的时期,如“祖业口分田”、“插头秧”等,就是原始公社时期土地公有制的遗俗。唐宋以来,壮族进入封建领主土地占有制阶段,在文献和传说中,可找到不少资证,它与中原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颇有相同之处。至于汉唐之间壮族是否经过奴隶占有制阶段,学术界的看法尚不一致。由于资料和研究的不足,一时难于作出确切的论断,但从一些文献上看,当时使用、买卖和掠夺奴隶的事实,确不容否认。
壮族封建领主土地占有制及其劳役制,同政治上的土官制度,互相纠结,密切联系。土官制度保护着领主土地占有制,而领主土地占有制又是土官制度的统治基础。壮族人民在这种土地关系和政治制度的双重压榨下,至晚从公元7世纪起,经历了一千余年。隶农附着于土地,饱受剥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情况都比较落后。
由于中央王朝官吏贪残暴虐,人民灾难无穷;加之部落首领势力强大,公开分裂,建制称王,8世纪西原大部落、11世纪广源部落曾经发动了反抗唐宋王朝的战争。特别是西原发动的战争,是由羁縻土官的分裂活动,中原王朝的民族压迫及王朝官吏的残暴压榨所引起,所以战争的性质就包括了这两方面,其一是地方政权的分裂性质,另一是中央王朝的压榨和民族压迫性质。
侬智高是桂西广源土州的首领。广源州地处邕州之西,界于中国和交王朝之间,隶属于邕州管辖,从来是中国领土。交王朝企图并吞此地,胁迫侬智高归顺,遭到侬智高的坚决拒绝。侬智高曾请求归属宋朝,岁供方物,因为宋朝一味姑息,懦弱畏事,予以拒绝。“〔侬〕智高既不得请,又与交为仇”,遂于皇四年(1052),建制称“南天国”,发动了反抗宋朝的战争。首先攻下邕州,继而沿邕江东下,沿江宋军,望风溃退。侬军经苍梧,沿西江,直逼广州。广州久围不下,侬智高撤军西还。归途掳掠妇女人口。次年,在宾州昆仑关一战,被宋军名将狄青打败,全军覆没,侬智高逃奔大理国。在宋朝遣使迫索下,大理国“函首”送于宋朝知邕州萧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