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无处安放的荷尔蒙(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43021700000009

第9章 拥有一间自己的房子

1

那一年的冬天冷到彻骨。我谋了一份差事,开始了无趣而虚妄的职业生涯。主要工作其实是变着法子忽悠客户,如果非得说有什么价值,那就是在无边无际的经济泡沫中制造可有可无的浪花一朵。那是我人生中无限迷惘的一个冬天,就连泡妞这种事也觉得索然寡味。我租了一间旧房子,蛰伏其间,靠阅读和发呆打发漫长时光。

旧房子的格局是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外加一个面朝马路的阳台。所有房间都是迷你版的,卫生间只容两人侧身而过。客厅里永远摆放着两辆以上的自行车。如果要去阳台晒衣服,就得穿过朝南的房间。这间房稍大一点,住着一男一女。女的反正不好看。朝北的房间住的是我的校友,比我早一年毕业,在广告公司做文案。他的唯一爱好就是对着电脑反复看六小龄童版的西游记。我很早就认识他,房间正是他转租给我的。我搬进来的时候,房里黑乎乎的,没有灯,没有窗户,弥漫着一股霉味。我在地上铺一张草席,被子就铺在草席上,一直睡到第二年春天。临走的时候,我掀开被子,最底层的已经发霉,我就丢弃了。

被我丢下来的还有一张简易折叠桌、一个小电饭锅、一把塑料椅、一辆二手自行车,它们是我在学校的跳蚤市场淘来的。我走之后,校友就骑自行车上下班,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告诉我:车被偷了。他觉得没了那个破玩意儿还真不方便,但是又没勇气再买一辆,因为大家都可能随时会走掉,多买任何一件东西都是累赘。

等到公司放假那一天,高速公路已经被暴雪封堵。人山人海的铁路运输通道让我望而生畏,我想:还是算了吧。父亲考虑到安全因素,最终同意我过完年再回家。校友和一男一女赶在暴雪来临前逃离此地,他们的决定英明而伟大。天气越来越冷,被窝里无论如何也暖和不起来,半夜被冻醒,压上所有的衣服(包括袜子),蜷缩成圆球,还是感觉躺在冰面上。白天狂风呼啸,大雪漫天飞舞,我一直在为要不要买一床被子的问题而纠结。走出旧房子,穿过马路,来到菜市场,买了一袋山芋和几斤小米。在卖被子的小摊前犹豫片刻,还是转身离开了。

年夜饭是煮饺子,速冻的那种,芹菜猪肉馅,还在水里加了金针菇,味道淡淡的,不好吃。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终于捱到晴朗的日子。我简单地收拾一下,行李箱都没有装满,就匆匆赶路了。走出大楼,阳光迎面撞来,虽然也是淡淡的,并不明媚,但我还是激动得泪水夺眶而出。有阳光这件事,在那时候显得特别美好。

稍微有点钱之后,我就果断买了房子。倾尽囊中所有,自此沦为房奴一枚,但是这些在流离和漂泊感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没有什么比感觉自己像一个城市的过客更糟糕了,没有什么比租房、搬家更让人精疲力竭了,没有什么比群租在一起、互相忍受彼此的坏习惯更让人沮丧了。我听过专家的宏论、好友的规劝,他们说的话也蛮有道理:假如用买房的金钱和守房的时间去做别的事,收益也许更大。但我还是执拗地决定买房子。好像只有买了房子,自己才会在这个巨大的城市获得一点点安全感,提溜在手上的灵魂才有地方安置。

有一间自己的房子,面积不用太大,布置得简单,打扫得素净。在阳台种些花花草草。在抽屉里装上秘密,不用担心有人随意翻动。可以在风雨大作的晚上,心安理得地窝在房间里看无聊的电视剧。无论夜晚流落到何地,总有一个房间等着你用钥匙打开,迈进房门就走进了幸福。能放心地买喜欢的书和杯子,不再担心搬家时成为负担。能在阳光饱满的晌午,用感觉舒服的姿势在阳台上看书。在安静的午夜,随便想一些心事,或者什么也不想,只是坐着,静听时光衰败的声音。在冰箱里储存丰裕的食物,大雪封门的时候,屋子里热气腾腾、香气四溢,就算世界末日真的降临也无所畏惧。在可以忽略时间的时候,遵循复杂的程序泡茶也不会被人嘲笑。

有房子的好处数不尽数。

2

小时候,父母常年在外,我寄居在亲戚家。亲戚家也有小孩,亲生的娃和别人家的娃待遇自然是不一样的。亲戚家的小孩拥有一个特权,那就是争吵或者打架的时候,他可以扯着嗓子对我喊道:你滚,这是我的家!这句话让人无从反驳,我只好用更加猛烈的拳头来回报他,以此维护自己脆弱的自尊心。亲戚虽不至于明目张胆地偏袒自家小孩,但言行间护犊之心处处可见。

我不喜欢寄人篱下的生活,尤其讨厌自己住的那间房,角落里放着尿桶,气味熏人。白天的时光被我耗在乡野之中,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提着篮子采蘑菇、摘野菜、在稻田里挖黄鳝、用脚踩河蚌……有很多事情可以用来打发漫长的童年。我在草木茂盛的山腰搭了一间小房子,用树枝做墙壁,用蒿草做屋顶,用青石做地平。仰面躺在地上,看着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和蒿草的缝隙散落下来。到了晚上,乡下灯火稀少,除了家,没有别处可去。亲戚和他们的小孩共度温暖的闲暇时光,其乐融融,这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杵在他们家里,很突兀。我尽量让自己保持安静,以免引起他们的注意。

那天吃过晚饭,雪停了,太阳还露了一小脸,依依不舍地看着被雪擦亮的世界,回光返照在大地上,万物沐浴在一片柔和而安谧的光芒中。我决定回自己的老屋看看,在那里睡一觉。脑海里忽然产生了这个想法,并且非要实现不可。虽然从亲戚家到老屋得翻山越岭走一个多小时,但还是不顾一切地踏入了茫茫雪地。拥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人就变得特别固执。世上没有走不完的路,也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是需要付出的时间多一点或少一点而已。那天,我踽踽行走在空茫的雪地里,既不害怕,也不觉孤单,心里反而填满了快慰,血液里流淌着兴奋,不能自已。老屋,那个温暖的去处,正蛰伏在雪被之下,等待踏雪归来的人投入它的怀抱。橱柜里有被子,床上垫着厚实的稻草,柴禾也足够充沛,老屋处处萦绕着父母的欢声笑语,它承载了一个小孩对温暖的全部想象。我对家的渴望,是从那时候深入骨髓的。

上初中的时候,我随父母来到城里,住在自建的木房子里。那时候我和家里的一个工人共居一室。那个工人年纪很小,主要负责开着我们家的货车往外送货。他看上去是一副忧伤的样子,无事可做的时候就坐在窗户上,对着运河吹口琴。他吹得不好听,断断续续、疙疙瘩瘩的。我那时候迷上了画画,课余时间全都涂在了纸上。为了提高画技,我用一个多月的零花钱买了一本画册,上面有男人和女人的裸体。父亲翻了翻,没说什么话,但是我觉得他心里肯定感觉怪怪的。为了低调行事,我把“画室”搬到了阁楼上。所谓阁楼,其实就是货仓,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半成品,平时很少有人上去。阁楼里阳光充沛,而且无人打扰,是画画的好去处,唯一的缺点是夏天太热,简直就是烤箱,汗水很容易弄湿画纸,实在没办法气定神闲地坚持画画。

我成长为一个心事重重的少年,并且不可救药地迷恋班里的一位女同学。我至今还认为单相思是世上最傻也最痛苦的事情。为她写情诗,却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偷偷画她的肖像,心里塞满了既美好又苦涩的滋味。情诗和画被我藏在床底。有一天放学后,我发现那个吹口琴的工人坐在床沿,若无其事地翻看着它们。看见我进来,他还用揶揄的口吻对我说:写给梦中情人的吧,好酸啊。我拿起书包就朝他砸过去。在我的执意坚持下,父亲用木板隔了一间房。我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3

时代的进步日新月异,物质条件一直在改善,父母买了一块地,建起三层小楼,房间绰绰有余,他们把最大的房间给了我,还专门装修了一间书房。然而,我已经很少住在家里了。时光一转,我上了高中,属于我的住校时光接踵而至。不论我是否愿意,它都无比生猛地到来了。

苦逼的高中生涯乏善可陈,除了浩瀚的作业之外,青春的颜色一片灰暗。我起先住在六人宿舍,后来搬到了四人宿舍。由于无法忍受一个胖子的鼾声如雷,我在校外租住了一个学期,后来由于学校的坚决反对又重新搬回宿舍。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喜欢群居生活,虽然在宿舍的卧谈会里学到了丰富的性知识,从一个头脑简单的青少年蜕变为满脑子男欢女爱的问题少年,爆粗口、说下流话时已经不以为意,虽然在个性迥异的舍友身上悟到交际的奥妙,学会求同存异的本领。

每天晚自习开始之前,黑板旁边的电视机会播放二十分钟的英语节目。我的英语水平太烂,这些节目对我来说如同天书。于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就躲进行政楼的厕所里抽烟。行政楼是领导们的办公室,晚自习时间是无人办公的,所以行政楼的厕所不会有人来。我们把门锁上,在里面热烈讨论女生的胸型。这是一天之中真正放松而惬意的时光。

高二文理分班之后,我搬进四人宿舍。睡在我下铺的兄弟是一个大胖子,憨厚、老实,而且家里很有钱,经常与我们分享零食。如果睡觉不打呼噜,那他绝对是一个很棒的舍友。其实他自己也是很过意不去的,每次熄灯之后都刻意迟几分钟上床,好让大家先睡着。可是,这家伙入睡能力太超群,头一挨着枕头就能听到鼾声。大家的心事还没想完,他就已经鼾声大作了。我终于受不了这个折磨,在校外随便租了一间房,连滚带爬搬了出去。

租的房子当然好不到哪里去,一个老旧的小区。钱是我省吃俭用结余下来的,父母其实不知道,被他们知道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房东是一对老夫妇,整日一声不吭地蹲坐在墙角晒太阳,老头咳嗽起来让人担心他会窒息而死。隔壁房间住着两个穿蓝色工装的打工妹,她们的内裤和丝袜总是在过道里摇来荡去。傍晚时分,女工们下班了,纷纷提着暖水壶去开水房打水,热气在路灯光下缭绕,我心里竟莫名地生出无限清冷的感觉。我买了一个鱼缸,养两条金鱼,放在书桌前,每次从书山纸海里抬起头,看见它们在水里呆头呆脑地发愣,就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但是没多久,金鱼就死了。

我的高中时光差不多也过完了。

4

每到季节转换、冷暖交替的时候,我都要忍受过敏性鼻炎的折磨。连续打十个以上的喷嚏是寻常事,尤其是晨起之后,喷嚏连连,惊扰了家人的休息,我蛮不好意思的。至于鼻炎给我带来的痛苦,实在不想说了。倒也有一个好处:自从有了鼻炎这个毛病,就不能在有灰尘的地方待着,我因此不用参与家庭大扫除之类的事情了。我妈曾经无限疑惑地问我:你这个娇滴滴的毛病是怎么来的?我的八辈祖宗们都没患过鼻炎,遗传是不可能的,更不是别人传染的。我只好推断:这毛病是在大学住宿期间,恶劣的环境催生出来的。

大二那年,我换了校区,住宿条件有所改善,从阴面换到了阳面,从八人间换到了六人间。我就说说改善之后的环境有多糟糕吧,至于改善前的,读者可以随意想象。

宿舍楼的走廊有保洁阿姨专门打扫,所以看上去还不算太脏,但是因为拖得太勤快,水渍永远不干,始终留着斑驳、杂沓的脚印。宿舍的门,下半部分特别脏,大家都习惯用脚开门。走进宿舍,首先闻到一股腐败物发酵的气味,这里面自然少不了臭袜子和方便面的功劳。宿舍右边是床铺,左边是书桌和吊柜。狭窄的过道七零八落地躺着鞋袜、脸盆、纸片、塑料袋、筷子、一次性饭盒……门的左边是洗漱池,水池下永远水汪汪的,又湿又滑,所以走路得格外小心,当然,小心也是没用的,摔跤总是难免的。

宿舍的床底下真是一个大宝藏,只要发扬不怕脏的精神,你总能找到匪夷所思的物件,比如丢了很久的一只袜子、半瓶可乐、没有主人的鞋子(也许是上一届学生留下的)、网吧的会员卡、窝成一小团的内裤、瘪了的足球,还有其它东西,我不方便列举了。

其实这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集体宿舍嘛,而且是男生的集体宿舍,你们都懂的。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宿舍里的厕所。那个气味……算了,还是不说了。厕所就在我的床头,与我只是一墙之隔。每天晚上睡觉前,我总习惯性地去关厕所门,已经是强迫症了。我的过敏性鼻炎一定起源于此,因为在此之前,我的鼻子好好的,在此之后,我就染上了这个可恶的毛病。

受够了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于是,想到在外面租一间房。几经周折,终于租到一间便宜、环境还过得去的房子。一个破旧小区,骑自行车到学校大概需要半个小时,不算太远。虽然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是能逃离可恶的厕所,我还是感到开心。

租房的经历我在书里写过,这里就不再啰嗦。总之,还算不错。我很享受独处的时光。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从小区的西门出来,步行片刻,就到达这个城市最大的公园。非周末时间,公园里人很少,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运气格外好的话就能遇到美女。只要没有课,我就喜欢来公园里闲逛,这里春夏秋冬的风景我都领略过。

公园的门口,有一家卖花草和金鱼的小店,我看到五颜六色的热带鱼在水缸里自顾自地生活着,个个都是一副怡然、悠闲的派头,很是羡慕,于是就想买几条回去养养。店主人说:养这种热带鱼,必须得用大一点的水缸,得配上过滤系统,冬天还要买个加热棒,为了美观,最好种上点水草,种水草就得买水草泥、日光灯……我在心里一盘算,天哪,这得花一个多月的伙食费呢,买回去了还得每月消耗电费……我麻利地溜了出来。

如今,虽然买了房子之后,还会因为工作缘故而经常出差,连续三、四个月也不能回家,虽然有时候还会住在糟糕的集体宿舍,忍受臭袜子和方便面的气味,虽然还会一路风尘地在不同的城市之间奔波,虽然也像无处可栖的候鸟,把夜晚交给陌生的宾馆,但是,有了房子,这些也都可以坦然接受。因为心里清楚,自己是一个有家的人。身在漂泊,心却是从容的,这么说有些矫情,可事实如此。

恐怕大多数人和我一样,心里也揣着拥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这样的梦想吧。而且,只是想想,心都会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