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再无蔷薇眷猛虎(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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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长得像他

在古代,如果想念远方的人,可以翻山越岭去见他,牵那人的手,与他促膝长谈,巴山夜雨。或者写信给他。起先飞鸽传书,后来有了驿站,送信的人长途奔波,马匹可换,人可休息。遇上战事,就用烽火台、击鼓、旗语的方式传递消息,前线的将士亦会快马加鞭把战况及时汇报朝堂,使的都是蛮力,距离受限。十九世纪,莫尔斯发明了电报,贝尔发明了电话,通信终于踏上科技的脚步,穿越广袤的土地,跨洋隔海。二十世纪,有了寻呼机、收音机、录像机、手机,人与人之间即便相隔千里也能很快联系到。二十一世纪,互联网科技加速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手机、社交网络、即时通讯成为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无论何时何地,你想找一个人,马上就能找到。

这是西方文明史课上一位同学的期末论文里写的。他的主题是通信与文明。可以想见,这世上的一切,无论政治、文明、经济、科技、法律、文化,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

回宁波的火车上,斌斌闲着无聊,发消息找我聊天。我在看台湾的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笑得不行,说:“干嘛不带本书看看,打发时间。”

他说他带了,紫式部的《源氏物语》、川端康成的《雪国》、东野圭吾的《白夜行》,都是日语原版的。大一刚开学就买了,只翻了个开头。他不喜欢看书。

“那你喜欢什么?除了动漫。”

“看电影,尤其是好莱坞大片。最近上映的《阿凡达》你看了没。”

我说没有。《阿凡达》刚上映的时候,我与刀刀正要分手。他去看电影也没跟我讲。以为他会约我一道去看的。

斌斌说:“等年后我回上海了一起去看吧。”

我说我不想看。

“为什么,我同学都说《阿凡达》很好看,就《泰坦尼克号》的导演詹姆斯卡梅隆拍的,特效做得很好。”

我说我不喜欢跟那么多陌生人坐一块看电影,感觉怪怪的,我喜欢一个人在屋里用电脑看,比较自在。

斌斌说:“《阿凡达》的特效必须要去电影院看的,电脑上没效果。”

我说我知道,但就是不喜欢去电影院。我就去过一次电影院,还是刀刀带我去的。但那次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怎么看电影,坐在角落里一直亲吻,亲得舌头都麻了。

斌斌说:“你们太奔放了,在电影里就瞎搞!我也想跟人在电影院瞎搞,可惜没人陪。”

“哪有瞎搞,就接吻而已。”其实还有别的,但我不好意思讲,“还是觉得去电影院这档子事,情侣比较好。一个人形单影只的,太没意思。跟不是情侣的人去感觉怪怪的。”还有一点我没讲,电影票太贵,七八十块一张,我舍不得。

斌斌说:“九月,你想法太落伍了。我经常跟同学去看电影的。前两天南果喊我去看《阿凡达》,我赶着校对字幕,没去成,南果就跟满满去了。”

提到他们俩,想起昨晚吃火锅见到的那幕场景,八卦心作祟,跟斌斌说:“南果跟满满在交往。”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他们什么时候说的?你怎么知道的。”斌斌很吃惊,打了一连串的问号,当我在哄他。

我把昨晚无意撞见的一幕给斌斌描述了。当时南果跟满满坐角落,我坐南果旁边,照理来讲其他人应该看不到。我也是低着头吃东西才碰巧看到了。“南果不可能随便摸别人大腿吧。”我说。

斌斌说:“可他们不是上次唱歌才认识吗,这才几天就勾搭上了?速度太快了。”

“我看他们应该是刚交往,不然也不会不告诉我们。你不是说前两天他们还一块去看电影吗。谁知道看完电影有没有吃饭逛街。说不定两个人聊着聊天就有感觉了。感情的事,很难说的。来电的话,三下两下就对了眼,相见恨晚。不来电的话,硬凑在一块再久也不管用,不过是浪费时间,越拖越尴尬。”

斌斌说:“还是难以置信。眼皮子底下就这么发生了,一点也没察觉。而且他们也不搭啊。你看满满,那么胖,跟个熊似的,有两百斤吧。长得也猥琐,脸上皮肤那么烂,好多青春痘。南果就帅帅的,皮肤也好。南果也该找个帅哥才搭。满满就该找个胖点的,两个胖熊在一起多配。”

我说:“我们外人看来再不配,他们看对眼了,我们也没辙。我倒觉得他们性格挺相衬的。你看满满,虽然啰嗦、傲慢,但懂很多。南果也经历很多的样子。两个人都是上海人,头一回见面就聊得那么来。可见还是有缘分的。”

斌斌说:“缘分?九月,你信缘分?你想说他们一见钟情吗。你信一见钟情?世上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我说:“信,当然信。这样美好的事,干嘛不信。”

“你遇到过?”

“还没。”

“那你还信。”

“基督教的人不也没见过上帝本人吗,还不是信了两千年。就因为没有可参考的真实经验,不是理性的,才有信仰的价值。像一加一等于二、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这种人尽皆知的真理,有谁会拿来信奉。人的一生很有限,不可能每样事都能经历到。所以我宁愿相信,有些美好的事轮不到我,只是我运气不好,而不是那件事不存在。”

“你之前不是说你不信星座,说那是迷信,不科学吗。怎么现在又信这个了。难道这个就科学了?”斌斌也是信星座的人,之前跟我讨论过星座话题,我们意见不合。

“这个不一样的。很多科学家都是基督教徒。他们既相信进化论,也相信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前者是物质上的科学,后者是精神领域的信仰。我说星座是迷信,因为很多人盲目地相信星座,甚至用来作为交友、恋爱的首要条件,严重夸大了星座对生活的影响。本来只是一个聊天消遣的小话题,非要上升到门当户对的层面,我真的不能接受,太不理性。反正有人跟我聊星座,我是二话不说,不再搭理这个人的。话不投机。我信奉一见钟情,但这对我生活毫无影响。我只是单纯相信。不是迷信。不会用来当作恋爱的标准。”

斌斌知道我们在星座话题上不投机,也没多说,只问:“你之前那次不是一见钟情吗。”

我说不是。一下子又来了倾诉欲,就讲了我与刀刀的相识过程。我们认识纯属巧合。是这学期初的事。那时刚开学,课程少,学生会也没什么事,我无聊得厉害,在网上发交友贴。我知道网络上人心不古,所以只是玩玩,没当真。来找我聊天的好几个都跟青春痘一样,开门见山地谈论色情话题,我都没回应,直接拉黑。只有他,说是看我写的东西很有趣,与众不同,很喜欢,很想认识,就来找我了。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记得当时写了什么,但想起来仍是觉得开心。有人在千人万人中选了你一个。说不是缘分自己都不信。从前我也不信缘分的,因为他,暂时信了。后来我知道,我们投缘是有缘故的。他不曾恋爱过,也从未接触过其他同性恋,是个单纯本分的男生。我也是。网上的交友贴普遍言辞露骨、目的直接,我们两个内敛害羞的男生碰到一起,自然聊得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怎样的人,你便能遇上怎样的人,你对这个世界有怎样的期盼,便能拥有怎样的世界。人的世界观决定了这人所能拥有的世界。那些觉得这世界肮脏不堪的人,比如青春痘,实在很有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交友原则和个人形象。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环境很重要,个人主观选择更重要。孟母三迁的故事我们都懂。你硬蹲在粪坑里不肯出去,谁也救不了你。想必青春痘的高考语文成绩肯定很差,这是荀子《劝学》里的必背名句,不该不知道。

所以,想认识怎样的人,就应该先成为那样的人。只有这样,你才有相识那人的途径。遇上那人的时候也有共同语言。否则你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机会遇上,遇上了也无话可说,只能错过。

起初我与刀刀不熟,两个人聊的都是稀松平常的话题,比如他最近在看的美剧,喜欢的歌手,班上的活动,身边同学的恋爱,高等数学的作业。然而,正是这份难能可贵的稀松平常,我们越聊越多,关系越来越亲密,后来看了彼此照片。我给他看的就手上拿着钥匙扣的那张。那是我最好看的一张。后来就见面了。但我们并非一见钟情。我们是聊得多了,感情跟着来。还没见面时,我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见面之前我也想得很明白,无论他长什么样,我都喜欢他。哪晓得他长得十足合我心意。

斌斌迫不及待,问:“他长什么样?高大威猛吗。是不是肌肉很壮。”

我说不是,他是阳光可爱的瘦弱男生,白白嫩嫩的,很清秀。

斌斌说:“你居然找了个阳光可爱的清秀男生?太不搭了。你该找个高大的男生保护你。”

我说没办法,你想恋爱的时候,会为你潜在的恋爱对象设立许多标准,要这样、要那样,不然就不行。可当你真对一个人动心的时候,是不管别的条件的。极有可能你喜欢高个子,他不过一七五。你喜欢短发,他有刘海。你喜欢健壮的,他很瘦弱。但你就是喜欢他,想着他,连正经的理由也说不上,就觉得他这也好、那也好、什么都好。

这就好像,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他成绩差,你觉得他不上进;他成绩好,你嫌他书呆子。他长得帅,你怕他沾花惹草,没安全感;他长得丑,你又看不上。他脸圆,你觉得他世故圆滑,不正经;他脸方,你嫌他太古板,不懂人事交际。他嘴唇厚,你嫌他嘴巴大,藏不住心事;他嘴唇薄,你觉得他薄情寡义,不长情。其实哪里是他不好,说到底,不过是你不喜欢他,所以看他什么都不顺眼。但假如你喜欢他,就都是优点了。

恋爱的事就是这么古怪,没办法说清,没办法挡,没办法转移。南果跟满满,我跟刀刀,就算旁人觉得不般配,我们自己喜欢,那就行。千言万语,抵不过一句我喜欢。我们恋爱不是明星作秀给别人看,是自己活,冷暖自知。

那时,我与刀刀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却整天黏在一起,打电话、发短信、上网聊天,一刻也不闲着,上课都在聊天。我把生活里每件事都同他分享,总觉得说不够。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感受,觉得每一天都很充实。我是跟爷爷奶奶长大的,他们年纪大了,很少管我。爸妈在上海打工,这些年从没陪过我。我总是独来独往,整天读书写作业,因为成绩好,也不用跟别人讨论,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寂寞。直到有了刀刀,忽然觉得生活非常动人。我开始关心身边的人,关心每一天的天气,关心这世上发生了什么,然后同他分享。那时候真觉得每一秒都很开心,明明没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也天天笑着。

斌斌说:“怪不得分手了这么难过。他对你真的很重要。听你这么一讲,我也想谈恋爱了,都没感受过,好羡慕你们。”

那时候我们的确值得被羡慕。我记得我们的亲吻,记得我们走在十字路口等绿灯,风从左边吹过来,他站在我左边,牵着我的手,对我笑着。他的手很暖,他的笑容更暖。我记得那日我去金沙江路找他,第二天早上醒来,阳光照进房间里,他亲吻我的身体,亲吻我的脚趾,说爱我。我并没有特殊的性癖好,他也没有,但那一刻,我信了他的话。我没有回应他,但我在心里跟自己说,我爱他,我爱刀刀。我承认我年轻,不曾经历沧桑,不懂什么是真爱,但我就是知道,那一刻,我爱他,这是不能改变、不能反悔的事。

斌斌说:“九月,跟你讲件事,你别告诉其他人。这两天有个学弟一直找我聊天。”

“学弟?哪儿的学弟?”从没听他讲过。

“同一个高中的,在网上认识的。最近刚认识。他说想见我。”

“所以你就回宁波了?”没想到他会说这种事。他真是被吊足了胃口,也想恋爱了。

“本来准备晚几天回去的,字幕组的工作还没忙完呢。他放寒假了,说想见我,我就把任务推给字幕组另一个朋友做了。”

“看过他照片吗。”网上认识的人,照片总要先看一看的。

“看过了。”

“怎么样?”

“就那样,还行。”口气淡淡的,“但他好像很喜欢我。”

“聊天感觉怎么样。”

“也就那样,还行。”

还行?那就是不行了。真要很行的话,早迫不及待要跟我分享。这么想着,嘴上却没说,只问他:“那你准备见他吗。”

“再聊聊吧,现在还不想,但也说不定,反正都回宁波了。”他比我更举棋不定。

我开玩笑:“搞不好你跟那个学弟一见钟情,就交往了。”

“估计不会,我很冷淡的。”

“那是没遇上能让你热情的人。”

“有可能!但感觉不是他。反正我对他没心动的感觉。但又对恋爱挺好奇的,想试试。你们都恋爱过,就我没,我也想谈恋爱。”

“这样不好吧,拿别人当试验品。”我没告诉他,在刀刀之前,我也曾因为怀疑自己性取向而与一个男生交往。那个男生很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他。我确定自己喜欢男生后就离开他了。回头想想也挺伤人。

“现在说不准。说不定真跟他一见钟情呢。唉,好烦。这件事你别告诉其他人,我只跟你一个人讲了。”

我答应了,刚要说,有什么进展记得告诉我,又一想,知道这事的就我一个,到时他肯定会主动找我倾诉的,便只让他别跟其他人讲南果和满满的事。毕竟我也是猜测,不确定,就算是真的,他们自己没说,我在这边瞎搅和也挺怪。斌斌说他昨晚跟那个学弟聊了一夜,这会儿困死了,想睡会儿。我说:“你睡吧,行李放好,路上小心。”

下意识的,我又想起刀刀。我没告诉斌斌,当初我见刀刀第一眼就有心动的感觉。刹那间就很想走近他,同他说话,了解他的一切。这股欲望是忽如其来的,说不清缘由,仿佛阴雨天忽然见了彩虹,其他人都是一阵若有若无的风,全身的毛孔都舒张了,许多清新的空气溜进来,在身体里转悠。但我极不愿意承认这是单纯的外表上的一见钟情。

现在我明白了,人的外表总是比心性更易见,若是长得不好看,哪怕你再有内涵,只怕少有人愿意去了解你。所以,一见钟情,念念不忘的还是色相。不一定非要很好看,起码得自己中意。但如果只是徒有其表,心性不合,必然不能长久。恋爱的事,门当户对非常重要,但不是世俗的家世、出身、外貌、学历、年龄、薪水,而是彼此的品格与心性。

我见斌斌的第一眼也有心动的感觉。大概因为他长得像刀刀。刀刀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哪样的男生,刀刀之后我知道了,就像他那样。他在我心里留了个模型,从此往后,我喜欢的每个男生都像他。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长得像他。不像他的,长得再好看,比如南果,远远看着会心动,但只是纯粹的原始欲望,稍微认识些就不会眷恋了。我爱的还是刀刀,依然,始终,永远。

我曾幻想有一天我们在陌生的街头遇上,但我不敢想接下来的事。万一他有别人了怎么办,万一他不记得我了怎么办,万一他还想着我怎么办。我不晓得。所以还是不见的好。一点联系也不要有。联系了又如何。想起往事,物是人非,白白的叫人难过。人生苦短,实在没必要这样跟自己过不去。

只是心里难免觉得寂寞。南果跟满满在一起了,斌斌认识了个学弟。我呢。喜欢我的人在哪儿。谁都想被人喜欢。尤其见了身边的人都在恋爱。有种别人都很幸福,就我孤身一人的落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