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巨大的舞台中央,强力的灯光从四面八方向我照射而来。上万名观众的目光聚集在我身上,而我手里正弹奏着一把形状怪异的八弦琴。我变幻着手法,弹出不可思议的曲调,令观众们沉醉其中,赞叹不已,如同看待上帝一般仰望着我。
我沿着向前延伸的跑道来到歌迷中间,舞台似乎高出地面两米左右,欢呼的人群虽犹如翻滚的海浪一般热情,却触碰不到我所站的岩石高地。我挥洒着汗水,弹奏了一曲又一曲,歌迷的呼声几乎淹没了我的听觉,令我根本听不见自己的琴声。但不知为何,我却坚定地相信这是我所听过的最令人亢奋的旋律。几曲弹罢,我才想起了身后的队友。我回头一望,身后空空如也,硕大的舞台上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
接着,我感到人们的欢呼声逐渐减弱,但我所弹奏的旋律却没有因此在耳畔浮现。我慌张了起来使劲地拨动琴弦,但它们不但没有发声反而扭作一团,任我怎么理都理不开。人群随着我越来越焦急的心情变得疯狂起来,我往台下一看,那些尖叫的女人、大吼的男人竟全都向我张开了血盆大口。他们一口一口地吞噬我所站立的舞台,直到把整块安全的高地都吸进肚中。刹那间我失去了立足之地,掉进了一片黑暗之中,一个无底的黑洞。
“啊!”我惨叫一声,睁开了眼睛,看看周围觉得有些陌生,便用迷迷糊糊的声音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在我床上!”一个熟悉的声音回答道。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我哪知道?”那个声音继续说,“我昨天回来的时候就见你占了我的床,怎么叫都叫不醒你,我只好爬上来睡你的床了。”
原来,那个声音是睡在我下铺的室友。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这里是我的寝室,只不过换了个床。没想到,经过昨天那一系列的沉重惨痛的心情之后,我怀着深深的悔恨与痛定思痛的决心,竟然就这么睡着了。看来,要彻底改变我这个人,并不是喊一两句口号就行的。
“我前两天通宵复习,太累了,不好意思。”说着,我离开了陌生的床铺,换下了几天没洗的臭衣服。
“突然走学霸路线了?蒙谁呢。”室友不屑地说,“我看你都没预习过,哪来的复习?”
未经深思熟虑的谎言立刻被揭穿了,此地不宜久留,我套上最后一件干净衣服逃出了寝室,向着学校的方向走到一半才想起来今儿个早上根本没课。于是,我放慢了脚步,在一扇玻璃窗前停留了一会儿,对着它理了理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感觉脑袋比昨晚清醒了不少。我想起刚才那个稀奇古怪的梦,还是觉得有点毛骨悚然,可不得不承认,我对于舞台的向往此刻已经超越了一切。
我漫步在安静的校园里,这里的一草一木显得如此黯淡无光,像是一个锈迹斑斑地监牢将我囚禁。我渴望脱离这块贫瘠之地,我无法再眼睁睁地看着时光在这里白白流走,或许,只要稍稍用力我就能将生锈的铁栅栏折断。
我对自己在昨晚演出中落荒而逃的行径感到后悔不已,连忙翻出手机里的通讯录,找到那个重要的名字,他是我逃离这种生活的唯一希望。我心想,如果这一次不采取行动,或许这辈子我都没有机会再和乐队打交道,没有方法再成就自己的梦想了。事到如今,为了拯救自己的人生,我愿意依附在陆磊身上,做一条没有尊严的寄生虫。
按下通话键的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和陆磊分道扬镳那天,他那鄙夷的眼神仿佛又一次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电话那头漫长的“嘟嘟”声加深了我的不安,我怕他一下就听出我的不纯动机,怕他对我冷言相向,更担心他根本不打算接我电话。我紧张得浑身僵硬,手冒冷汗,当我终于听到陆磊应答的声音时,那感觉简直恍如隔世。
昏暗的酒吧里,打扮得新潮或妖艳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而我这身学生装束则显得很外行。我拘谨地边走边张望,感到旁人投来了好奇的眼神,好像我压根不该出现在这里似的。
“刘闻骏,这里。”一个身穿黑色骷髅T恤的男子向我招了招手,我像见了救世主一样径直走了过去,到现在还不敢相信他在电话里竟主动约我出来叙旧。
陆磊的头发比高中时更长了,白净的脸上胡子拉碴的,显得十分忧郁。他脖子上缠着的两根灰色项链,耳骨上钻着的几个夸张的耳钉,他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让他怎么打扮都不会显得浮夸。
“你们那天的演出真不错,我看观众的反应都很热烈。”一开场,我便恭维了起来。“只可惜我后来有点事,所以提前走了。”
“你竟然正好在那里读书,真是太凑巧了。”他高兴地招呼我坐下,还给我点了一瓶啤酒。
我自知不胜酒力,只是抿了几口,而他却一下子喝下了大半杯,仿佛已经是“久经沙场”的大人了。我不禁将他与记忆中沉默寡言的天才男孩作了对比,如今的他似乎更为沉稳,眼神也更深邃了。而他那忧郁气质的主旋律,似乎少了几分虚无缥缈的愁思,多了一些更为实际的烦恼。
“不过,那次演出的效果马马虎虎吧。”他用略带低沉的嗓音说,“音效出了些问题,之前说好的设备又和现场不一样,简直乱套了。可能你站得比较远,才没听出来。”
“有这事?”我一点都没看出那晚的演出有什么纰漏,只好附和着说,“看来我们学校的管理很糟糕。”
“这和你们学校倒没多大关系。校园演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设施不好,工作人员又没经验,常常会变得一片混乱。”
对于他的抱怨我不知该如何接口,好像不管回答什么都会暴露我的一无所知。尽管这种差异感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就从未间断过,但两年不见,这样的距离感显然加深了不少。“这么说来,你们应该已经做过不少演出了?”我问道。
“不多,这样的规模也就三四场。没办法,像我们这样的小乐队只能从校园立足,大的拼盘演出轮不到我们,个人演出又没能力去办。”
“你们还算小乐队?都已经有铁杆粉丝团了吧。”
他摇摇头,似乎对现状十分不满,“我们只有不停地跑酒吧接场子才能维持现在这点歌迷量,一旦演出频率低了,很快就会被忘记。”
要不是我深知陆磊的为人,我一定会认为他是在炫耀自己的经历。他自以为是在诉苦,却浑然不知坐在他面前的这位听众,被他只言片语中所展现的生活所俘虏,心中感到了阵阵刺痛。
“那你呢,后来没再组乐队?”
陆磊无意间的问题使我神经紧绷起来,不自觉地直起了身子,匆忙地答道,“组过,当然组过。”我的脑中迅速组织起一个谎言的架构,“只可惜风格不和,玩了一段时间就散了。”
“嗯,那也是常有的事。”
我耸了耸肩表示无奈,暗暗觉得自己像个影帝,“后来我一直没时间再找队友,所以现在处于空窗期。”我刻意放慢语速说出后半句话,接着瞄了陆磊一眼,想要碰碰运气。可惜,他并未领悟我话语中的含义。
“对了,那天演出我看到你们的主唱已经不是赵曦了吧?”以此,我想将话题引向BLACKOUT乐队目前的阵容,看看是否还有机可乘。
“他早就离开了。”陆磊说,“你走之后我们又找了个贝斯手,然后为了筹集乐队的初始资金,开始在许多酒吧里‘卖唱’,就是客人喜欢听什么我们就演什么。大概就是那段时间,乐队里出现了分歧,赵曦觉得这事很没意思,另一个贝斯手则整天抱怨这活又累、钱赚得又少,最后两个人都退出了乐队。现在想想,那应该算是我们最艰苦的一段日子了。”
我背脊感到一丝凉意,像是随时会被指正的犯罪嫌疑人一样不敢出声,毕竟,造成那困境的始作俑者正是我自己。
“后来碰巧有个之前合演过的乐队解散了,我就派姚盛杰去游说,让他们的主唱和贝斯一起加入我们,没想到两方面一拍即合,这事儿就成了。要不然,你昨天可能就见不到我们的演出了。”他略带自嘲地笑了笑。
“可你们现在不同了,一群技师围着你们转呢。”
“你是说那天演出的时候来帮忙的?那都是公司招的实习生,廉价劳动力。”
“你们果然已经签了公司了?”那天晚上在心中沸腾的嫉羡之情再度油然而生,“改天你们成了大明星,可要给我签名啊。”我酸溜溜地开着玩笑,说完心里很不是滋味。
“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还大明星呢。”陆磊举起手,示意服务生再拿瓶酒来,“要不是自己录唱片成本太高,我才不会稀罕签什么公司。”
“我记得你以前常把唱片公司挂在嘴上,现在怎么苦大仇深似的?”
“我那时候还小,很多事都没弄明白。签了公司才知道,他们的首要目标不是给你做出好唱片,而是两个字——保本。”他顺手抽出一支烟递给我,见我摇头婉拒,他好像忽然记起了些什么,转而把烟放进了自己嘴里。“比如说吧,每次上哪儿演出或是参加什么活动都是由他们决定,我们根本没有表决权。只要是公司接洽好的我们都得上,就算是和摇滚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纯商业演出,我们也得硬着头皮去。有一次,我们被迫给一个流行歌手当暖场嘉宾,那群脑残歌迷心心念念她们的偶像,恨不得把我们轰下台,真是令人作呕。”
或许是他见到老友格外亲切,或许是他心中积蓄的不满无处可诉,陆磊今天似乎格外健谈。他用酒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写歌就更别谈了,每次制作人都要对我的曲子动手动脚。有时我想在歌里加点新元素基本上都会被他们否决,说是要保持乐队自己的风格。可是,一成不变的曲风绝不可能塑造一个成功的乐队。”
唱片公司、制作人、商业演出……这些词像是自带高亮效果一般,在我脑海中排成一列,好似霓虹灯一样闪烁着。虽然陆磊尽是在抱怨,可我却丝毫没有受到他的感染,反而更渴望到达他的高度。要是哪天我也有资格像他一样抱怨,把那些已经实现的梦想说得一文不值,我心中一定会体会到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说真的,我现在有点理解你当初的选择了。”陆磊冷不丁地说出这句话,让我摸不着头脑。
“什么选择?”
“退出乐队去考大学。”他双眼直直地看着我,吓得我以为讨伐大会就要开始了。“那时我冲动又不懂事,还出手打了你,真抱歉。”
我又对着他说话的表情观察了几秒钟,确认他不是在拿我开涮才舒展了笑颜,“哪儿的话,是我自己不好,突然退出乐队害得你们没法演出。”
“但那是人生抉择的时刻,你有选择的权利。”他十分认真地说道,“或许你那时选的道路才是最明智的。先找份别的工作养活自己,再靠业余时间玩玩乐队,只有不把音乐和钱扯在一起才能保持最纯粹的热情。”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能对他敷衍地点了点头。我想,他大概正体验着一种爬上巅峰却一无所有的茫然感,这是多数成功人士都会经历的一段无病呻吟时期,可如果要让一个普通听众体会到那种失落感,首先,你得给他一个成功的机会。
“对了,“我听完他那一席发人深省的话之后自然而然地问道,“你们的乐队助理,还缺人手吗?”
经过我的执意坚持,陆磊终于答应了我做乐队助理的要求。尽管他无数次提醒我这个工作既枯燥又吃力,经济回报又特别低,但是为了捍卫我人生中“最后的希望”,我还是一意孤行地回到了BLACKOUT这个“大家庭”。反正,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作为助理的第一天,乐队恰好要拍摄一部MV,我跟着工作人员的团队一大早就赶到了拍摄地点——一个破旧的厂房。为了不迟到,我比平时早起了三个小时,但是摄影助理连打哈欠的时间都没留给我就开始拿我到处使唤。我弯着腰,吃力地把车上的器材一一搬到指定的位置,不一会儿就热得汗流浃背。
干苦力的间隙,我观察了一下四周,虽然摄制组没有想象中的大班人马,但是打扮时尚的女化妆师和胡子拉碴的男摄影师都已经亲临现场,而摄影机、灯光之类的设备也配置齐全。我仿佛一头栽进了光鲜亮丽的娱乐圈,而昔日的熟人不知怎么的已经被捧上了星光大道。我一边梦想着自己也能有这么一天,一边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把最后一台灯光设备拖到了摄影师手指着的地方,大功告成。
这时,载着乐队成员的小面包车终于抵达,门口传来了他们陆陆续续进场与工作人员们打招呼的声音。我为这一刻已经准备多时,具体的计划是这样的:先热情地和陆磊道声早,让在场所有人知道我是他介绍来的熟人,接着碰到姚盛杰再寒暄两句,以巩固我有别于其他助理的地位。然后,我会伺机做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让所有人知道我们曾经是队友,并且有意无意地提起一句,“目前还在找新的乐队”,就像在商业热区贴了一张招商启事。
“小伙子,给我拿几瓶水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立马从角落的箱子里抱起几瓶水,飞奔到话音传来的地方。还没等我到达目的地,一个尖锐的嗓音突然出现,让我对此刻殷勤的行为、低下的姿态后悔至极。
“刘闻骏!真的是你?”姚盛杰歪着眉毛,怀着不善的笑意说道,“一开始听说你要来做我们的实习生,我还死活不相信,没想到是真的!”那声音中浓浓的讽刺味一下子带回了所有我对于他的记忆。我是有多么愚蠢,才会期望他和陆磊一样如老友一般待我?
我带着尴尬的笑容答道,“大学里闲着没事,所以想来帮帮你们。”
我身上的廉价T恤散发着一早上积累的汗臭味,而姚盛杰那个粗头粗脑的大胖子却穿上了一身人模人样的演出服,仅凭这一点我的声音就没了底气,更何况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是在给他端茶递水,简直是颜面丧尽。
“是吗,你还真挺想得到我们。”姚盛杰的口气一听就是在挖苦我,他故意提高了音量,不一会儿就把他们的主唱也吸引了过来。这位主唱虽然在舞台上显得相貌不凡,但近距离看却凶神恶煞,两边的粗眉毛用力往眉心中间皱起,又短又硬的板寸头让他更像是刚出监狱的劳改犯。
“这就是你们以前那个贝斯手?”他语气中带着轻蔑,似乎已经对我的事略知一二,可以想见,姚盛杰这个大嘴巴在我有机会介绍自己之前就已经决定了大家对我的第一印象。
我还是硬着头皮笑脸相迎,“是的,我以前在这个乐队担任……”
还没等我说完,乐队里那个高大的贝斯手就从我旁边擦肩而过,连正眼都没对我瞧一眼,直接对主唱说道,“我随时都可以开始,你们准备得怎么样了?”
“那就上吧。”主唱默契地答道,又指了指我手上捧的水瓶对他说,“你要不要也来一瓶?”
“我不渴。”贝斯手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向了拍摄地点。我俨然成了搁置饮料的桌子。
一种耻辱感像是沉重的水银一般从我肩上渗透到骨骼和内脏,我恨不得把手里的水瓶全砸碎在地上,然后愤然离场。可是,我的梦醒成了他们的人质,如果我任意妄为,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梦想被撕票。我只好沉住气,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向最后入场的陆磊挥了挥手。
一个女孩挽着他的胳膊,同他一起走了进来。她那干净利落的短发、厚重的烟熏妆、消瘦的身材都给我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或许是因为陆磊的历代女友都是这一类型吧。
还没等我和陆磊说上话,讨厌的姚胜杰又不合时宜地出现了,“你干嘛紧紧盯着人家陆磊的女朋友看?”
“我,我哪有?”
“哈哈看你紧张得,我开玩笑的。是不是觉得她特别眼熟?”
被他这么一说,我再对着那女孩仔细看了两眼,觉得一定在哪儿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
“我叫陈婷。”那女孩大方地走到我面前,打量了我一眼,“你是董雅然的男朋友吧?”
我恍然大悟,她就是雅然高中时最好的朋友,那个把雅然拉到我面前的人。“是……是的。”我答道,“你和雅然还有联系吗?”
“高中以后联系少了。”
我点点头,觉得有些尴尬便说道,“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考了电影学院?雅然和我说过。”
她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仿佛那已经是陈年旧事,“我早就不在乎那个了。”
“哦?那你后来考了什么学校?”
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却又被姚胜杰抓住了把柄,“她毕业之后就跟着我们混了,现在是我们的乐队经理人。”他得意洋洋地替陈婷答道,“人家不像你,乐队做得好好地还扭扭捏捏地要考大学,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跑了。”
在所有人的面前,姚胜杰重提了我人生最大的错误,他的声音如此响亮,几乎传到了整屋人的耳朵里。或许,这就是我的报应,我当初的背叛无法靠几句寒暄一笔勾销,我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当年我这个庸人所做的选择,决定了我和在场的其他人天差地别的地位,我就像他们圈养的狗一样被众人俯视,连什么乐器都不懂的女人都爬到了我头上。
那天我精疲力竭地回到家里,一口饭也没吃就躲进了自己的房间,沮丧和无助的感觉侵袭了全身。我脸朝下扑倒在床上,眼前一黑,终于可以和漫长的一日说再见。我疲惫的脑袋里混沌一片,唯一清晰的是对雅然的思念。我特别希望她能立刻出现在我身边,让我握紧她的小手,感受她那不温不火的体温,真实而纯粹的笑容。
幸好,她不曾改变,幸好,她同我一样平凡。不然我会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孤零零地,找不到可以生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