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真的来临了,无数只蜻蜓从草丛里和树叶的背后急不可待地钻出来,遍布整个天空,或者一只两只的单独飞翔,或者成群结队的进行集体表演,不停地发出嗡嗡的声音,就像是无数只等待命令的轰炸机准备执行任务。在我的印象中,这些红色,蓝色的,黑色的,棕色的小精灵们几乎遮盖了那个青春期夏天的整个黄昏。它们在夕阳的余晖中交叉飞舞着,却又从不相互碰撞,就像是进行着特技表演。夕阳的颜色渐渐淡了,它们的翅膀就会在暮色中闪现出千百点的光亮,扇动着空气,发出了巨大的声响,铺天盖地。桐树,杨树,柳树,槐树,榆树的叶子折射着夏天的白光,在炽热的午后也开始变得无精打采起来,就像是烟瘾发作的老人,佝偻,苍老,恹恹一息,预示着大雨的降临。过了没有多长时间,倾盆的大雨果然铺天盖地而来,咆哮着整个夏天。雨后了,那些原本萎靡不振的树叶开始重新焕发出活力,在暮色中散发着苦涩而清香的气味,源源流长,经久不息,就像我们旺盛的青春期。在那个夏天里,很多东西都在不停地发生着变化,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心情,我们相互之间交流的话题,就连我们那个名不副实的小镇,仿佛像是受到了我们的感染似的,也在发生着莫名的变化,不知不觉,悄无声息,一切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似的,那些低矮破败的小房子被推倒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些拔地而起的楼房,高大,挺拔,时尚,潮流,一切都在向着传说中的小城镇延伸,延伸。与此同时,镇上的街道也被拓得很宽,很宽,宽得已经足以让那些大型的卡车自由驰骋,它们承载着来自天南海北的新鲜玩意儿缓缓地输入这个小镇,然后,又承载着小镇上的特产缓缓离开,绵绵不绝,声声不息。突然之间,那些街道两旁的空地上,在一夜之间就像是雨后春笋似的,冒出来许多的商店,超市,生意红红火火,门口广告牌上的招贴画,大胆而又醒目,完全成为新的时尚标志。我们父亲的那个建筑工程队,在外地经过了整整一个春天的奋斗之后,也终于浩浩荡荡地开回来了,这让我们又是欢喜,又是忧虑。欢喜的是,父亲回来之后,一定会给我们带回来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而让我们感到忧虑的是,我们那些无拘无束的日子已经结束了。我相信,在班主任的那张黑名单上,已经记载着我们的种种罪行,逃了多少课,欺负了多少同学,捉弄了多少老师,破坏了多少公物,那个姓王的老女人等着盼着这一天,已经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到时候,她只要当着我们的父亲的面,把这个小本本闪那么两下,我们就真的吃不完兜着走了。上帝保佑,保佑那个姓王的女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不停地拉肚子,这样她就光顾着上厕所了,而没有时间来找我们的麻烦,要不就保佑她在慌着上厕所的时候,没有带手纸,这样,她就不得不把她的那个小本本撕掉,当成手纸来用,这样就无形的销毁了证据,没有了证据,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承认呀。带着种种侥幸的幻想,我们等待着父亲的归来。
那天,我们都惴惴不安地蹲在村口,一会儿不停地用脚去踢地上的土,一会儿不停地在原地打转转,一会儿把藏在口袋里的烟拿出来架在嘴上,又赶紧藏回去,用一种崇敬而恐惧的神色望着村口的那条大路,等待着庞大嘈杂的机器轰鸣声划破长空,等待着夕阳下挥舞着衣服和帽子的人影,等待着我们的父亲在吹着口哨,喊着号子,向我们招手,等待了一个又一个黎明。在那个平静的下午,我们的父亲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看着他到处转悠,摸摸大门上的那把大铁锁,摸摸那屋子里那把已经褪了色的老式椅子,摸摸那根已经被磨得光秃秃的擀面杖,然后再摸了摸我的脑袋和屁股。我知道这是久离家园之后对家里的一切事物所寄托的一种感情,可是,我却总感觉一不小心,那把大铁锁,那把老式的椅子,那根被磨得光秃秃的擀面杖就要落到了我的屁股之上了。我们甚至觉得,此刻的父亲就像是一枚安放在家里的定时炸弹,让人惴惴不安,心神不定,虽然暂时相安无事,但是,说不定什么时候轰隆一声爆炸,把我炸得粉身碎骨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回到家之后,我那一脸黝黑,胡子拉碴的父亲是多么的兴奋,就像是迷失了归途又重新找到家的小孩子一样。他先是冲着我呵呵笑了一阵,然后走过来,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就像是平日里我拍我的哥们儿那样。此刻,他已经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把我高高地举在半空中,用膨起来的大胡子来扎我的脸表示亲切了。我已经长高到只能让他用拍肩膀来表示亲热的程度。这让我既吃惊,又骄傲,这在无形之中证明我距离人高马大的男子汉标准又近了一步,一大步。于是,我忘乎所以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还没有来得及拆封的烟,给了他一支。那是我卖掉舅舅扔在我家的那辆摩托车的残骸买的一盒好烟,还没有来得及抽,父亲就已经回来了。没有想到我一时激动,就忘记了这事。
当然,我可以撒谎说这是因为我知道了父亲要回来,所以特意买给他的。
儿子给老子买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如果真的无法蒙混过关的话,我干脆就说是在半路上捡的。假如我真的想抽烟的话,那我为什么没有拆封呢?如果我真的抽烟的话,难道还不知道该怎么拆封?
这样一想,心里就释然。
想虽然这么想,可是,心里却总是怕怕的。但这一切都只是虚惊一场。因为父亲看见了我从口袋里拿出这么一包好烟出来,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也没有感到诧异,而是接过来点着了直接就抽了。一边抽一边瞄着我剩下的那大半包烟,瞄得我赶紧缴枪不杀。父亲一边坐在椅子上抽着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天,吹吹小牛,无非是说外面的老鼠比猫还大,猫像狗那么大,狗像兔子那么大,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得不顺眼,还是家里最好之类的话。我仍然像是小时候那样,装出一副很好奇的样子,问东问西的,家里的气氛十分融洽,三口之家其乐融融。晚饭快要开始的时候,母亲从厨房里走出来,让我到三叔家去,把梅兰叫过来跟我们一起团聚,因为此时母亲已经把梅兰当成了我们家正式的一份子。父亲回来了,梅兰也就理所当然地要跟我们团聚。丑媳妇要见公婆,漂亮媳妇就更要见公婆了。
去的时候,三叔家也在吃着团圆饭,但梅兰最终还是被我给拉了出来,三叔和三婶没有说什么,只是一直笑个不停。
那天,父亲好像很高兴,还喝了不少的酒。他甚至还破例让我喝了一杯。但是,那种酒的酒劲儿实在是太厉害了,就像是一匹烈马那样,刚刚喝到嘴里还没有下肚,就已经烧得我喉咙发烫,嘴唇发干,还没有品出什么味儿,就“呸”的一下就吐了出来,逗得全家哈哈大笑起来。父亲站起来,从行李包里给我取出了很多他带回来的东西,其中有我梦寐以求的一套全新式改进的左轮手枪。那种枪跟真枪非常地相似,可以发射一种用火药制成的子弹。这种子弹是放在一种塑料壳里,发射的时候可以像真枪那样冒火,但是,无法发射弹头,所以没有什么杀伤力,只能用来唬唬外行人而已。
看到这把枪,我兴奋极了,搂着他的脖子大叫了一声爸爸万岁。而父亲送给梅兰的则是一套精装的笔记本和一支钢笔。现在,这本笔记本就放在我书桌的抽屉里,上面记满了我们在那个青春期的夏天所发生的很多事情。如果你仔细把这本笔记本上的日记和这部小说对照一下的话,可能就会发现,其中的很多片段就是摘抄自那些日记。这些全都是梅兰仔细地记录下来的,她仿佛有某种预感,在之后的某一天,我会用文字来记录发生在那个青春期夏天的故事,所以就认真的记下那个青春期夏天的一切,给我当作参考的资料。可是很惭愧,我无法写出自己期望中的那部作品,一切都是无病呻吟的语言,一切都是感情的宣泄,我敲着键盘,写着一些陌生的句子,写着,写着,记忆中梅兰的影子竟然开始慢慢地变淡了。这个时候,我只好停下来,关掉音乐,点上一支烟,走到窗前,看看天空的那轮明月,仔细回忆梅兰那张月亮般明朗的脸。然后,打开抽屉,拿出那支钢笔。此刻,这支钢笔正安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那是一支黑色笔身,金黄色笔尖的家伙,看上去就像是一把用玄铁打制而成的飞刀,刀身锋利,在纸上写起来滑润无比。由于时间久远的缘故,它身上的那层黑漆已经开始脱落,露出里面灰色的铁身,班驳陆离,沧桑年纪,而笔尖的部分已经被磨得稍微有点儿秃,写出来的字不再那么清秀,但依然锋键有力。前一阵子搬家的时候,我曾经一不小心把它给丢了,花了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许诺下重金,才总算是把它给找了回来。那一次,我差点儿哭了。它已经成为我用来怀念梅兰唯一的凭证。关于那个青春期的夏天,我已经失去了很多,友谊,记忆,梅兰,现在我不能再丢下这个用来凭吊过去的唯一证物了。所以,当那个捡到钢笔的小子开口就跟我要五十块钱的时候,我连二话没说,当场就掏给了他,甚至还多给了他五十。这是关于父亲送给梅兰那个笔记本和那支钢笔的下文。
我记得那天晚上,父亲躺在床上,疲倦地闭上眼睛,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喃喃地说,又一场战争结束了。每一次结束一场浩大的工程从外地回到家里之后,我都会听到他这么说一次,每一次都是同样的口气。在我的父亲看来,他的工作永远都像是战争一样令人激动,他还是无法忘记那些曾经让他沸腾过的战场。直到今天,我那年迈的父亲在遥望着这个城市的高楼大厦的时候,都会长时间的陷入沉思和回忆。他是在回忆着他所经历的那些的“战争”场面和细节吗?
我们的生活又重新恢复了宁静。
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父亲回来了,有人管着,不得不安静下来,更重要的是,因为我那具有双重性格中宁静的一面,已经渐渐地占了上风,听起来真很有美国大选中民主党和共和党轮流执政的意思。
其实,事实确实如此。
我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在某一段时间里,我的外向会大于内向,这个时候外向的性格就会影响着我的生活,让我开放,让我大胆,让我活跃,甚至让我冲动和疯狂;而在另外一段时间里,内向则又会大于外向,内向开始影响我的行动,无论做什么事都无法真正放开,总觉得有什么顾虑,让我不好意思去做似的。两者进行无规则地循环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很像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说法。真是莫名其妙地一塌糊涂,都什么玩意儿嘛。同时,漫长的暑假也已经开始了,这将意味着我们更加疯狂的生活的来临,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玩,名正言顺地疯狂,名正言顺地追求刺激和惊险,谁也管不着,因为这是暑假嘛。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我没有给自己制定什么具体的计划,玩的计划,或者是学习的计划,因为所有的计划都已经被梅兰给我早早地制定好了。用时下一句非常流行的话说,她已经成了我的经纪人,所有的安排和行程都得听经纪人的,要问接下来做什么做什么,对不起,不知道,问我的经纪人去。这是梅兰绷着脸向我宣读整个暑假里的行程和安排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她给我制定的暑假计划就是,把她房间里的所有藏书都读一遍。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差点儿没一头栽在母亲刚刚做好的那碗绿豆汤里。这简直就像是愚公移山一样浩大的工程,因为在她那里几乎有一百本书,而且个个都是大部头的,有砖头那么厚,别说耐着性子看完,就是一页一页呼啦地翻过,也要好几天呢,看完了,准得变成神经病。老天哪,难道你就这么讨厌我,而非要用这种方法来折磨我,我顽皮,我捣蛋,我无知,我错了,以后我改还不行吗,千万不要让我读这些书呀?看见书我就头疼。上天听不到我的忏悔,所以,我还得乖乖地呆在家里读书。
还好,在我读书的这段时间里,有梅兰陪着。
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桌子上的闹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和呼啦呼啦的翻书声。我坐在桌子的一角,书摊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托着下巴,不停地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地翻着书,像是暴雨过后的小河急促的流水声,又像是急着要上厕所,而梅兰则坐在桌子的另一角,端坐整齐,两只手端着书本,很有耐心地翻着书,呼啦,呼啦,呼啦,呼啦。看见梅兰一副耐心的样子,我也不胡乱哗啦了,干脆把书一扔,就用两只手托着下巴,望着我们中间的那段桌子,这个时候,我们两个人就像是两只坐在荷叶上等着捕捉蚊子的青蛙。坐着,坐着,突然把舌头一伸,卷到一只虫子,吞掉。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比喻,奇怪得让我都觉得有点儿莫名其妙,假如让梅兰听见了的话,我想,她一定会说我又在乱用成语了。其实,在刚开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事情都是这个样子,梅兰在那里是认真地看着书,有节奏地哗啦着,而我在那里则是故意装出一副认真读书的样子,很不耐烦地呼啦着,看起来倒像是我在陪着梅兰在读书了。我虽然假装在读书,其实我是正透过书本的顶端偷偷地去看梅兰紧凑着眉头,认真读书的样子。
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当一个女孩子在认真起来全心投入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才是世间最美的景色。这就跟女人认为工作起来的男人是世界上最迷人的男人是同一个道理,只可惜这个道理只有在我十年之后才明白。她的那副认真的样子终于把我也给感染了,呼啦呼啦翻书的节奏也慢了下来,强迫自己全心投入到那些大部头的书本当中,一会儿看看书中的内容,一会儿又忍不住偷偷地探出脑袋,去看看她是在读什么样的书,竟然会读得如此入神。一般说来,我只有在碰到像《废都》这类好书的时候,才会全心投入到里面的。
难道——
带着这种促狭的心理,我决定和梅兰交换一下小说,为什么她手中的小说会那么好看,而我手中的则像是烂****。同时,我也要弄明白她究竟是在读什么书,竟然会让她产生如此的兴致。当我跟她换过之后才发现,其实那并不是什么《废都》,甚至和《废都》连一点儿亲缘关系都没有,因为我耐着性子几乎把书里所有的内容都给翻遍了,也没有找到里面被代之于方框的东西。
这让我未免有点儿英雄气短。
梅兰说,你哗啦哗啦地把书翻地天响,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笑嘻嘻地说,没有,没有,我只是在找描写生活方面的部分,什么破书呀,竟然连一点儿生活描写都没有。
生活方面的?我想你们懂得我在找哪个生活方面的部分。
一般说来,我通常喜欢把关于描写性方面的书籍和电影叫做生活部分,也就是后来我们统称为艺术片的那种东西。
梅兰说,什么生活?里面描写的就是生活场面呀。
我说,你说的那个生活跟我说的那个生活不是同一种生活。
梅兰说,那你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呀?
我说,嗨,这个没法跟你说。
梅兰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话颠三倒四的,不知所云。
我说,男孩儿的心思你别猜,你别猜,猜来猜去你也猜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你就哪儿凉快哪呆着吧。
我虽然是带着这种促狭的心理胡乱去翻书中的内容的,但是,无形之中也会顺便瞄一眼书中的其它内容,刚开始瞄的时候只觉得满纸写得都是鬼画符,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可是,瞄着,瞄着,就不知不觉地被里面的精彩描写而吸引,当然,我在这里所谓的精彩描写并不是指那个方面的描写,而是那个方面描写,至于说是哪个方面的描写,反正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方面描写,而具体是哪个方面,我也说不清,自己琢磨一下吧。套用一句术语可能就是我们经常所谓的文学价值方面。当我沉下心来,让自己全心投入到书本中的时候,才忽然发现了一个比现实世界更为精彩的地方,那里有高山,有流水,有草原,有牧民,有好人,有坏人,有大海的汹涌,有茫茫的大漠,有尔虞我诈,我义薄云天,有肝胆相照,也有腥风血雨。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那些虚幻世界里的生活吸引住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以前那些自认为调皮,捣蛋,恶作剧,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生活的生活,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生活。那完全是胡闹,与书中那些人的生活比起来我,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我甚至开始有点儿懊悔为什么没有及早地发现这个宝藏,为什么没有早点儿进入我的这个美妙的世界中来。我想,我已经完全迷上了书本上那些虚幻而可爱的世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已经不用不再带着那种促狭的心理就完全可以投入到里面这个世界中了,我开始带着一种寻宝人那种新奇的心理去看,去读,去想,去挖掘,去寻找作者究竟要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想法,这种想法就像是打开阿里巴巴那座宝藏的咒语,有时候我甚至还会忍不住喊出来,芝麻开门吧。每翻动一页,我就会像是个虔诚的寻宝人那样,想知道自己这一锄头下去的时候,将会挖掘出一个什么样的宝贝。我想,我已经是在用一颗平静的心去看书了。我开始大范围地涉猎各种文学题材,从中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的手稿到现代文学,从西方的意识流到东方的古典美,从垮掉的一代到中国的寻根文学。他们已经完全成为我的精神食粮,譬如《红与黑》,《呼啸山庄》,譬如《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譬如《卡门》,《复活》,譬如《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甚至是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多得我都记不起来了。我一本接着一本地读,从清晨到深夜,从日出到日落,没有节奏,没有规律,全心投入其中,为书中的人伤心而伤心,我书中的人物高兴而兴奋,我已经完全被书中的那些或者哀伤,或者悲壮,或者豪迈,或者哀婉的故事给迷得神魂颠倒,自己的心情随着书中故事的进展而变得喜怒无常,就像是窗外的夏天,或者阴雨绵绵,或者是晴空万里,又或者是风雨交加,雷鸣电闪。我想,我今天之所以会对文学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甚至提笔来写东西,完全是建立在那个时候大量的阅读上面。
我想,我已经完全进入了阅读的状态了。
母亲看到我对待生活的态度竟然发生了如此之大的转变,一时间竟然也开始有点儿不知所措了,总觉得我吃错了什么药,变得神经兮兮的,或者是认为我一定有什么重大的阴谋,所以才会表现出一副如此爱学的样子来,来蒙混视听,让她一不小心就掉进我精心设计好的圈套里面,答应一些我提出的古怪要求。当然,她也可能认为我在外面一定又是闯下了什么滔天大祸,所以才故意装出一副爱读书的好孩子模样,来征得她的原谅,这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情况她碰上的已经不止一次了,现在我竟然还故计重施,让她上当,门儿都没有。可是,她监视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却没有发现我有丝毫的不轨行为,仍然是埋头苦读,才算是有点儿相信,我已经完全是喜欢上阅读了。这个时候,她就开始对我唠叨了,说什么如此用功地读书虽然让她感到很高兴,可是,也会让她感到担心的,这样下去身体肯定吃不消,即使身体吃得消,也要变成书呆子了,快点儿出去玩会儿吧。你看,父母就是这样很奇怪的一群人,你玩的时候就抱怨你不知道学习,白白地浪费了大好的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呀。可是,当你全心投入到学习上来的时候,他们又会抱怨你学得太多了,应该出去走走了,否则就会变成书呆子了。唉,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我真的猜不透。所以我干脆就不再去猜,而是重新投入到我的阅读中来。
那个时候,我正在阅读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
时至今日,我都觉得这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文字神奇,故事神奇,作者更神奇,碰上一本如此神奇的书,当然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所以这本神奇的书拿在手里,还没有翻两页,就已经被里面的文字给吸引住了,以致于母亲对我的唠叨一句也没有听进去。由此看来,书本才是真正使人能够静下心来的最好工具,什么檀香,什么清凉油,全都是狗屁。洗完了一个凉水澡,再泡上一杯绿茶,当我开始阅读的时候,豁然发现大仲马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小说家,言谈举止,一笑一颦中都流露出精美绝伦的艺术气息,那些或者幽默或者浪漫的艺术情节便在不自觉间流露了出来。在将故事缓缓道来的的时候,他所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生动,非常传神,非常漂亮的文字,那些漂亮的描写让我至今仍记忆犹新,回味无穷。比如说在描写达大尼央母子话别的时候,他使用这样的句子:母子间的话别比父子间的话别更长久,更温情,这并非达大尼央老爹不钟爱自己的儿子,而是因为自己是个男人,他认为不抑制自己的别离之感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不相称的。当达大尼央骑着他那匹老马初次登场的时候,大仲马又饶有风趣的说,这匹马的优势被它古怪的毛皮和丑陋的姿态遮掩的一干二净,因此,在那个谁都自命是相马专家的年代里,这匹身材矮小的马刚刚走进城来,就使人产生了轻视的感觉,并因为轻视这匹马而轻视起骑马的人来。我相信,只有真正的才华横溢加上文学巨匠的雄伟气魄,文风才会显现得如此从容,潇洒,精致,不受任何抽象概念内涵的约束。一个人一旦拥有了文学艺术上的这种洒脱,在我看来,就已经可以称之为天才了。此外,我还发现大仲马竟有一种思想上的睿智。睿智?我发现由于极度崇拜的心理在作祟,此刻当我对着电脑在敲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无法准确的表述大仲马在文学艺术上的修为了。也就是说,他在写作的时候,具有一种能够把各个不同方面的知识恰如其分地应用到写作中来,去阐述一种抽象的事物,将之具体化,并且云用得从容不迫,巧夺天工,毫无修饰雕琢之意,这正是我所缺乏的。我得向他老人家好好学习才是。因为我试图把一种抽象的概念意想用具体的文字表达出来的时候,总会觉得力不从心,那些付诸笔下的文字总会显得那么得不真实,那么得娇柔做作,甚至有故意为之的痕迹,让人觉得有老太太裹脚布的嫌疑。但不管怎么说,大仲马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在词语的运用和选择上,以致于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决定一本小说值不值得自己浪费时间去阅读的时候,就要先看他的文字是否一如大仲马般的从容洒脱,幽默机智。经过了那么多的阅读之后,我渐渐发现,其实,一部小说是否值得我们去阅读,其故事情节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文字一定要运用的巧妙。因为在当今的文学殿堂之中,所有新奇的故事都已经被我们的先辈们写完了,我们在情节的安排上已经无法出奇制胜了,只有在文字上下功夫,用另外一种叙事的角度去描写同一件事情,也并不是无法吸引人阅读下去的方法。用一种新奇的方法去叙述一个老套的故事,仍然不失为一种改变文学之路的途径,比如说王小波的《青铜时代》就是很好的证明。
相对而言,我倒不大喜欢其子小仲马。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小仲马没有才华,而是说,你让我怎么说呢,反正他的那部被人人称道的《茶花女》我到现在都没有性子读完。太乏味了。
现在,我们接着说大仲马的小说。
我想,我已经完全沉浸于其中而不可自拔了,越是往下看,也就越是惊讶于他在小说中海纳百川的本事。在他的小说中,恰如其分地浓缩了历史,哲学,军事,经济的成分,甚至还包括里宗教的智慧,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还准确地预料了当前整个法国政局的发展趋势,表现出了决不掠人之美的大师风范。当我看到大仲马在《三个火枪手》中描写路易十三的宫廷的时候,竟然还提到了中国的瓷器,一股亲切之感更是油然而生。这说明我们这个东方古老国度的文明已经远远的影响到了他的创作。我甚至相信,他在写作这篇皇皇巨著的时候,就已经为我们的这个古老国度的文明而倾之倒之了。在我认真地阅读着大仲马的小说的时候,已经不再把它当成是一部小说那么简单,我多半是已经把它当成了一件艺术品,一件珍贵的宝藏,里面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值得我们回味,所写的每一个字都值得我们斟酌。假如我们能够从中学到他的精髓所在,无异于寻到了一座宝藏,受益终身。由此可见,精致的文字是可以创造奇迹的,它们所创造的奇迹已经深深地留在了每一个读过它的人的心里。
在我在闭门读书的这段时间里,我是完全进入了状态,沉浸到一个完全虚幻的世界中不可自拔,竟然已经忘记了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仿佛是发生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也无法将我从那个世界中惊醒过来。而建军也是一阵茫然,不知道我在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那么长的时间也不出来跟着他们胡混,难道真的是已经改邪归正,变成了一个好孩子?要不就是是被父母用绳子给捆了起来,脱不开身?种种猜想使得他非常想看看我究竟在家里鼓捣些什么玩意儿。可是,等他趁着我妈出去串门走亲戚的时候,从狗洞里偷偷溜进来之后,却发现我正躲在房间里在安静地读书,这可把他给吓了一跳,而且还是一大跳。
他撇着嘴巴说,三儿,你在读书?啧啧,真是了不起,现在成了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孩子了,真是了不起,我是不是应该拿你作为榜样呢?
我始终猜不透他说这话中所包含的真实含义,究竟是在称赞呢,还是在讽刺挖苦。不过,从他当时说这句话的口气和表情来看,后者应该占据着很大的成分。他以为我应该像他一样,还在整天用尿和泥玩才是,可事实却不是,我竟然开始读起书来了,这不是中了邪,就是脑袋出了问题,要不就是在装逼,故意做出这么一副热爱学习的样子,给我那刚刚回来的父亲看的。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故做神秘地笑了一下,说,唉,别装了,大伯出去了,你他妈还装个屁呀,都是自己哥们儿。
我说,你他妈才装呢,没看我正忙着呢?
他说,你他妈还真是在看书呀?
我说,不看书难道是在折飞机呀?真是个土包子。
我在笑他是土包子的同时,开始向他推荐一些连我都认为是绝好的书。当然,像《复活》,《战争与和平》《红字》,《罪与罚》《追忆似水年华》这类思想性,艺术性较强的书他肯定是不会看的,他也看不懂,因为连我自己也没看懂,所以,只好从最基础最简单的《安徒生童话全集》推荐起。这是一本只要认识汉字就可以看得懂,只要还保持着一颗童心就会感兴趣的书,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建军都比较符合这个条件,我以为他一定会对这类书感兴趣的,因为连我这个看到书就头疼的家伙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竟然都会喜欢上它了,更何况童心未泯的建军呢。但恰恰相反的是,建军始终无法对它产生兴趣,每次我刚把故事给他说了个开头,他就跟我不停地唱反调,也不知道是在挑我的毛病,还是在挑故事的毛病。当我跟他讲到丑小鸭是如何变成白天鹅故事的时候,他就会说,吹牛,野鸭子怎么可能把天鹅蛋当成是自己的蛋?这不是笑话,而是非常的可笑。难道你不知道天鹅蛋要比野鸭蛋大着好几圈儿的吗?野叶子即使没有家里养的鸭子聪明,难道会笨到连鸭蛋还是鹅蛋都分不清的地步吗?这岂不是简直比你还要蠢吗?要是不信的话,你拿只鹅蛋放到你们家鸭子的屁股底下,看它会不会趴到上面帮你孵出一窝小鹅来?绝对不会,看见自己的窝里竟然藏着这么一只大的一个蛋,他妈早就给吓走了。我知道他在抓鸭子这方面的技术含量没有我高,所以才对关于鸭子方面的故事比较反感,既然这壶不开,那我就给他讲开了的那一壶。他对姑娘感兴趣,那我就给他给他讲《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正点,应该会喜欢了,喜欢那就讲吧。可是,当我给他讲灰姑娘如何遇上驾驶着用金子打造的马车的王子的时候,他却这样给我发表议论,说,球你个****毛,你见过几个用金子打车的?金子可贵着呢,你以为弄块金子跟你用尿和堆泥一样简单呀?再者说了,即使他是王子,家里的金子多得用来擦屁股,那他们家用来拉车的马肯定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用金子打出来的车,那得什么样的马才能拉得动呀?我看连大象都拉不动,除非是玉皇大帝骑的天马,金子可重着呢。不喜欢灰姑娘,因为灰姑娘是一个出身低微的姑娘,那海的女儿应该喜欢了。海的女儿可是一个公主呀。公主谁不喜欢?可是,当我给他讲美人鱼的故事的时候,就更不高兴了。他忿忿地说,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奇怪的女人呀,难道比男人还能,能够长出一条鱼尾巴来?人长了一条鱼尾巴,费事劳神不说,可问题是那玩意儿得长在哪里。假如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是长在腰间的,那又怎么分出公母来?人把腿一叉开就知道男人还是女人了,可是那玩意儿从头到脚只有一条腿,怎么看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长了一条大****呢。假如尾巴是长在屁股后面的,那她又怎么拉屎撒尿呀?男人还行,站着就解决了,可她是个女的呀?还有心思找王子?他娘的早就憋死了。即使憋不死,让人看见了,也被当成妖怪给打死了。我看这个什么安徒生就是扯淡。
你们看看,多么美好浪漫的童话故事,却是硬生生地让他的这么一通不着边际的评论给弄得韵味大变,可真够恶心的。建军这人生下来仿佛就跟浪漫有仇似的,故意在我面前大煞风景,让人倒胃口,真是讨厌死了。
看得出来,他是在生气。
我知道,他是在为什么而生气,我也知道,他在生谁的气,我甚至知道,他憋在肚子里的那口气已经在无形之中变成了嫉妒。因为他每次来我家的时候,都会看见我和梅兰在一起。他生气的就是这个了。
大煞完风景,看我已经给气得得差不多了,就不再理我,而是悄悄地凑到梅兰的身边,腆着脸皮,马屁哄哄地让梅兰给他唱歌,说自己最喜欢梅兰唱歌的了,说梅兰唱歌那可真是一个绝了,就像是百灵鸟在叫一样。不对,就是百灵鸟听见她唱歌的时候,也会自卑的从树上一头栽下来的。
马屁被拍中,梅兰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暗暗地骂了句,老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拍马屁的人了,一点儿学问也没有,就知道百灵鸟叫的好听,真是一个大俗人。假如用“天籁之音”这个词语来形容梅兰唱歌唱得好听的话,那不是更显得文雅嘛。当然,我也是一个大俗人,因为“天籁之音”这个词我也是刚刚从书上看到的,现学现卖,马屁透顶,不过当着建军的面,我可没有说出来,要不然的话,老子不就和他成了一路货了吗,老子什么人呢,怎么能够跟他在一个档次上?哼。不过,这话又说回来了,梅兰唱歌确实好听。有时候,我甚至都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喜欢听她唱歌,还是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因为她一开口说话的时候,那些靡靡之音就已经弄得我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跟抽了鸦片烟似的。
梅兰好像也没有拒绝建军的请求,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将书本合上,放在桌子中间,随即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