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困兽高歌(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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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随着万兽之王在北京地下摇滚圈越混越响,不少同行和媒体开始关注我们。我们也不得不开始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然而摇滚乐手的公众形象,就是他妈没有形象。前些天,一个不知从哪个地下杂志来的记者跑到后台,说是想采访我们,上来就说了一大堆奉承的话。

“不知道你们自己有没有感觉,万兽之王从成立到现在虽然还不到两年时间,可在圈儿里的名声绝不亚于任何一个混迹多年的老牌乐队。我头些日子还听圈儿里的一个老炮儿说,你们这一年多真是有种横空出世的感觉。你知道圈儿里有多少人对你们羡慕嫉妒恨么,那些混了多少年也没混出个名堂来的老牌乐队,看着你们在台上风光无限,真是把你们生吞活剥了的心都有。你们到现在一张专辑也没发;他们混了多少年,在专辑上费了无数心血,编曲成熟、技术精湛,可到了现场还不如你们受欢迎……”说这话的时候只见胡湖饶有兴趣地看着麒麟,像是等待着他出言反驳。

麒麟终于忍不住打断他,做了一个“停”的手势,又顿了两秒说:“兄弟,首先我要纠正你几点:我不知道你说的‘圈儿’是指什么,猪圈吗?我没听说过。我是玩摇滚的,不是混什么圈儿的。”他故意把那两个字说得很夸张,我和胡湖对视一眼,差点笑出声来。

“再有,那些老炮儿跟我有什么关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就是一张专辑不发。他们发专辑又怎么样?有人买么?有多少人买?依我看都是他妈自我安慰……”

“好了好了,”我看情况有些不对,赶紧制止麒麟,“哥们你有什么要问的,现在就说吧。”

记者此时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见我帮他摆脱了尴尬的局面,连忙点了点头,递给我一个感谢的眼神。他掏出一个笔记本,又拿出一杆笔,深呼吸了两口,随即说道:“本来我是有几个问题想分别采访你们的,”说到这儿,抬头略带深意地看了麒麟一眼,继续道:“但是我估计你们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就一起采访好了。不会太久,只有几个问题,谁回答都行。”他正襟危坐,手里的笔时刻准备着,显得有些紧张。

“第一个问题:作为国内最年轻的一代摇滚乐手,你们是怎么理解摇滚乐和摇滚精神的呢?”此话一出,我们三个竟然同时笑了出来。

“****,”麒麟跷起二郎腿,脖子向后仰着,眼望天花板笑道:“你们这杂志一定是给文艺青年看的;要么就是给未成年少女看的,哈哈哈……”

记者扭头看我,似乎想寻求我的帮助。无奈我虽觉麒麟的话不妥,可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正愁时,胡湖说话了。

“首先我要澄清,在我看来摇滚、摇滚乐和摇滚精神是三种不同的东西。摇滚乐不必说了,是一种音乐形式。但是摇滚不同,它更类似于一种形态意识、一种无关名利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无论你是什么种族,有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受到过何种程度的教育;无论你的社会地位是高是低、财富或多或少,你都有权、有能力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唯一的挑战就是你是否有选择它的勇气,如果你有选择它的勇气,并且有毅力坚持下来,那么它也会选择你,而在它与你自身融和的过程中,你所表现出的勇气与毅力——就是所谓的摇滚精神。”

记者笔走龙蛇,飞快地记录下来。我却目瞪口呆地看着胡湖,万料不到他能说出这番话来——那每一句话都是我本来想知道、应该知道,却不知为何从没有思考过的。

麒麟在一旁冷冷地道:“在英文里都是ROCK'N'ROLL。”

记者咳嗽两声,假装没听见麒麟的冷言冷语,继续问道:“所有人都知道,中国做摇滚乐非常不容易,一路走来肯定有很多艰难险阻。那么我想知道,让你们一直坚持下来的是什么呢?”说完便望着我,似乎很期待我的答案。我这才想起来,胡湖在刚才的演讲中好像已经阐明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这回轮到我了。

“让我想想。”我费力地思考着,在脑海中不断地搜寻。其实答案早已经摆在那里,只是我固执地不愿意去揭露它,妄图寻找某个适当的替代品。

我已经半年没见过谢蔷了。

那是半年前的一次不插电演出[1]。谢蔷照旧跟我们来到酒吧。那段时间,几乎我们的每场演出她都不会落下。其实刚开始我并不看好这场演出,搞不清楚像我们这种平日里台风狂暴的乐队坐在那里老老实实地演奏不插电会是个什么样子,后来想到柯本[2]在纽约的不插电[3],也就释然了。当真正抱着木吉他坐在舞台上时,我发现自己竟然真的能一首接一首、安安静静地弹琴唱歌。

这简直不可思议。我坐在那里,像个职业酒吧歌手一样从容而镇定。观众的表情一清二楚,酒吧的每个角落都一清二楚。我看见酒吧的壁画朝我挥手微笑;灯光像薰衣草一样散出淡淡的芳香;爆米花的味道犹如田野里微风吹过麦子发出的莎莎声,从某个不知名的远方将我扑倒、擒获、俘虏;而歌声被裹在风里,从酒吧的墙上反射回来,拂过我的耳畔。

那不是我一个人的声音,而是所有人的歌声。

我真的被俘虏了。

谢蔷站在台下,就在我正前方。灯光将她的轮廓照得分外明亮,脸上的细节却看得不大清楚。我费力地朝她脸上望去,却见她一扭头,脸上复杂的表情被昏黄的灯光完全遮住了。彼时,我正在唱当天晚上的最后一首歌。那本是一首深情之作,可我以前从来没有被它感动过。然而就在当天晚上,我竟然深切地被它感动着,被我自己感动着,像一头困在囚笼中的猛兽,望着黑暗中本不存在的光芒,高声嗥叫。那一刻,我浑身发硬只有一处发软,我知道,最不靠谱的东西,它来了。

“今天晚上我们的演出就到此为止了。我爱你们所有人,我……”话尚未说完,就淹没在了雷鸣般的掌声中。我缓缓地走下台,走到谢蔷身边。谢蔷揪住我的衣角,笑吟吟地问:“那你爱我吗?”

就在我迟疑的一刹那,一位朋友从远处叫住了我:“高歌,高歌!快过来,我给你介绍两位前辈!快点,快过来!”我看见他急不可待的样子,略带歉意地朝谢蔷低声道:“我马上就回来。”说完匆匆离去,竟没发现她当时脸上的表情。

等我回来的时候谢蔷已经没了踪影,我四处寻找都找不到她,最后向酒保打听,酒保说那姑娘已经出了酒吧。我急忙跑出酒吧,见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顿时松了口气,走了过去。

“不好意思把你一人留在那里。你怎么出来了?”

“我给你发短信了。”

“哦,里面太吵了,我没听见。”

谢蔷阴沉着脸,表情有些不大对劲。我对她突如其来的反常感到惊讶,忙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说话,隔了半天,抬头凝视着我说:“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我了?”

我一时语噎,不知所措。沉吟了许久,才听见自己低声吐出一个字:“是。”那一刻,在她面前,我倒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谢蔷冷笑两声,“咱俩在一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你看连你自己都没有信心。”

我看着她,胸中突然涌出一股愤怒,“为什么?”

谢蔷摇摇头,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没有为什么。我会毁了你们的。我也没有那么喜欢你。你加油吧,好好努力,好好玩摇滚。再见。”说罢,竟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想追上去,问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双腿僵直地杵在原地,丝毫动弹不得。低下头来,望见自己的影子上仿佛刻着“懦夫”两个字。

我感到一切都那么突如其来而又莫名其妙。也许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自作多情,像那首歌一样自己感动着自己。瞬间,所有的感觉一齐涌上来:迷茫、失落、愤怒、沮丧、绝望……就在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去,是麒麟。我想对他说点什么,还没开口,却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了。

我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满天繁星。月光照在我身上,映出一个凌乱而消瘦的背影。酒吧的门口蹲着两只石狮子,它们斜睨着我,像是在偷偷地笑。晚风扬起了我的头发,我伸手去抚摸它,却想起了第一次约她时的情景。而今,所有的感觉和记忆又重新扑回我的脑海中,我抬头看了看记者,又看了看胡湖,假装轻松地说:“哈,一个承诺吧。”

“哦?一个承诺?是关于什么方面的承诺呢?”

“这个……不太方便说。下一个问题吧。”

记者愣了一下,“哦,好吧……下一个问题,”他低头看了看笔记本,“在摇滚乐众多的风格中你们选择了垃圾摇滚,这是为什么呢?这种风格有什么独特内涵吗?作为摇滚乐手,你们还接触过什么样的摇滚乐,或者说组过什么风格的乐队吗?”

我笑了笑,“你这是四个问题。”

记者也笑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他瞅瞅我又瞅瞅胡湖,想知道这一连串的问题由谁来回答。胡湖瞟了我一眼,扭头向记者道:“我来吧。”话音未落,只听坐在一旁的麒麟张口道:“胡湖你闭嘴,我来告诉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点奇怪。我们三人对视了一眼,不知道一会儿还要发生什么。

麒麟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选择垃圾摇滚,因为这种音乐真实。——这是扯淡。任何一种风格都爱标榜自己的真实,这个词快被摇滚乐手们用烂了,像个****。”他笑了两声,像是在讥讽某个虚空中不存在的人,“我选择垃圾摇滚,因为它够随性。我以前是玩迷幻摇滚的,迷幻……就是……就是大门[4]嘛,就是吉姆……吉姆……”他突然变得迟钝起来,像是肺里的空气被人抽走了。

“吉姆·莫里森[5]。”记者提醒道。

“对!吉姆·莫里森!他虽然也很……也很随性,但是迷幻和垃圾这是两种……两种……不一样的东西。”麒麟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额头上隐隐冒出冷汗。

记者好像还没看出什么端倪,仍追问道:“那么您觉得,垃圾摇滚的独特内涵是什么呢?”

“垃圾摇滚……垃圾摇滚……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记者故意放大了音量,一字一句地说:“您觉得,垃圾摇滚的独特内涵是什么?”

“哦……垃圾摇滚啊……它也叫脏朋克么不是……它……它的内涵啊,它的内涵就是……就是……就是脏呗!是吧,垃圾摇滚的内涵就是脏吧?”他用食指敲着额头,身体不断地变换姿势,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我和胡湖对视了一眼,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谢蔷刚离开的那段时间我很难受,拼命地想忘掉这一切,使自己变得麻木不仁。于是整天在家呆着,也不弹琴,也不排练,除了每天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就是偶尔和麒麟去喝酒鬼混。说来真是造化弄人,那段时间我竟然和麒麟走得很近。他让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暗无天日。有一次我俩去看一场金属演出,我本以为只有我们两个人,到那儿才知道麒麟又叫了两个姑娘。四个人早早找地方坐下,喝酒聊天等待演出开始。俩姑娘本来挺高兴,谁知演出刚一开始就把她俩吓得够呛。

坐在我旁边的姑娘手里拿着酒瓶子,结巴着问我:“这……这……这人都是怎么了,台上台下的……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了?都……都跟疯了似的……这……”我跟麒麟听了,乐得直合不拢嘴,再瞧坐在麒麟身旁那个姑娘,早就看傻眼了。

演出结束后,我说再找个地方去喝酒,麒麟阻止我,招手拦了辆的士,四个人直奔他家。那时我虽然已有三分酒意,但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于是扔掉手里的烟,搂着身边那个姑娘上了出租车。进屋以后本来想再喝点什么,谁知麒麟二话不说就搂着另一个姑娘上楼进了卧室,临关门前还伸手指了指另一个房间,意思是说那是你俩的。我转回头一看,另一个姑娘正撅着小嘴,站在那里看着我呢,嘴里还嘟囔着,他怎么那么干脆啊。

我扶着那姑娘进了屋,脚步蹒跚,直接就倒在了床上。那姑娘似乎觉得跟我挺聊得来,就打开了灯,想跟我再聊两句。灯光无比刺眼,我坐起来想让她把灯关上,却看见了她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姑娘见我愣在那里,笑着问我怎么了?我什么也没说,走到她面前,吻了上去。

事后那姑娘沉沉睡去,我则坐在床边点燃一支烟望向窗外,酒也醒了,却怎么都睡不着。整个房间无比寂静,除了两人的呼吸声就只有墙上的钟表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像是在凝视着我,又想说点什么。我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发现麒麟正呆坐在客厅,大口大口地吸着空气。我走到他面前,发现茶几上摆放着几支麻秆,它们整齐而光鲜地排列在桌子上,样子极为喜人。一旁还有些别的药物,看样子像是安非他命。麒麟抬起头看看我,示意我坐到他旁边。他从桌上拿起一支麻秆,缓缓递给我,微笑着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兄弟,要有点摇滚精神。”

我迟疑了片刻,脑海中突然闪过几个画面,于是接过他手里的麻秆,点燃,使劲地吸了一口,不料却被麻秆呛了一下,猛地咳嗽起来。麒麟扭过头,眯着眼看着我,嘴角露出狡狯的笑,显然已经飞了。我突然感到有点莫名的急躁,几口就吸完了手里的麻秆,呆呆地坐在那儿,期待着某种未知而奇妙感觉涌入身体。

麻秆真是厉害,那股劲儿没一会儿就顶上来了,我瞬间感到胸口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地往外鼓,那东西上不来也下不去,就顶在胸口,难受极了。这让我略微有些惊讶,因为在想象中吸大麻不是这样的。刚想转头问麒麟,突然觉得胸口异常恶心,弯下腰想往外吐却干呕了半天什么也没吐出来。麒麟在旁边早已渐入佳境,根本顾不上我的死活。我捂着胸口痛苦地呼吸着屋里充满异味的空气,佝偻着走到酒柜面前,拽开酒柜的玻璃门,抄起一瓶不知名的酒猛灌了两口。谁知道这么一来更是雪上加霜,大麻的劲道混着酒精的猛烈一齐顶在胸口,简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时候二楼房间的门开了,方才还沉睡着的姑娘走了出来,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大T恤,脸上还隐约透着潮红,见我那副狼狈的样子忙跑过来扶住我问我怎么了?我痛苦地喘着气,闻到她身上氤氲的气息,看见她一头酒红色的秀发,突然觉得更恶心了,一点都不想理她,一句话也不想跟她说,于是甩开她,头也不回地推门走了。

出门以后,发现天都亮了。我想回家,可刚走两步,大麻真正的药劲儿上来了,时间突然就慢了下来,大街上所有的东西都变得巨大、模糊起来,我使劲想看清某样东西,却感到瞳孔无比费力,一切都陷入了虚幻之中。突然,一阵巨大响动震耳欲聋,我忙蹲下捂住耳朵,侧头看去,原来是辆奔驰而过的公共汽车。

到家的时候,所有的疲倦和困意霎时席卷而来。高洪烈正在客厅穿着西服准备去公司,看见我这副模样忙问我怎么了,我摆摆手听见自己说了声没事儿,就关上了卧室的门。

那天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感到时间停滞了下来,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意识飞跃身体,快得让人不可思议。我忽然有点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我一直被一种假象所迷惑。清晨的阳光很足,但仍然很冷,我一个人在街上郁郁独行,周遭的一切都显得无比陌生,那些高大的建筑物像巨兽一般张牙舞爪,注视着我,嘲笑着我。汽车与行人,所有的声音闯进我的耳朵里,悦耳的、嘈杂的、悲伤的、甜蜜的、动人的、可怖的,它们夹杂在一起潮涌而来,我无法承受,我难过极了,我要疯了——

记者尴尬地笑了笑,“您是在问我吗?”

麒麟刚想张口,胡湖却一下子接过话来:“正如我们的贝斯手所言,垃圾摇滚也被称作脏朋克。在我看来,它从精神层面上沿袭了朋克的哲学。如果说早期以性手枪为代表的朋克乐队其内涵核心是毁灭的话,那么垃圾摇滚就是自我毁灭。”

“自我毁灭?”

“不错。不过这个‘自我毁灭’并非它的字面含义。如果说摇滚乐是一场革命,试图破旧立新,毁灭一切陈旧观念的话,那么垃圾摇滚就是要先革自己的命。”

“我不太明白。”

“你想要毁灭别人的腐朽观念,就要先毁灭自己的腐朽观念;你想要改变身边的一切,就要先改变你自己。批判他人之前先批判自己;嘲笑他人之前先嘲笑自己;自然,毁灭他人之前也要先毁灭自己了。”

这时麒麟突然大笑起来,边笑边说道:“看……看不出来,胡湖……胡湖你还是个……哲……哲学家啊……说的是什么狗屁……我怎么听着那么……那么矫情呢?”

我凝视着他脸上的表情:刚开始是满脸讥讽,而后逐渐扭曲,说到半截就变成了一脸的痛苦,可能是因为想保持笑容的缘故,脸上的肌肉不断抽搐,额头上冷汗直冒,到最后,原本得意的笑完全沦为了僵直而生硬的苦笑。我皱了皱眉头,坐到他身边,递给他一根烟,满脸严肃地说:“你别再说话了,先歇会吧。”他一挥手把烟碰掉在地上,皱着眉头努力地睁大双眼道:“你别管我。”

记者和胡湖好像没听到我们俩的对话,继续一问一答:“我听说垃圾摇滚被称作朋克和重金属的混血儿,有的乐队风格偏向朋克,有些则偏向金属,那么在您看来万兽之王更偏向哪一方呢?”

“这很难说。就拿美国的垃圾摇滚乐队举例子吧,爱丽丝囚徒和涅槃,他们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前者偏向金属,后者偏向朋克,但是两支乐队对我们的影响都很大。如果硬要选择一个的话,我觉得我们的台风比较偏向朋克。”

我瞪着麒麟,顿感心烦气躁,但还是故意压低了声音,“那你把嘴闭上,”话未说完,只听麒麟大喊道:“你他妈少管我你以为你是谁!”他说完这话便开始剧烈喘息,双手颤抖着,冷汗顺着两侧太阳穴流了下来。

记者向这边瞥了一眼,假装咳嗽两声,“最后一个问题,一般来说乐队中会有一位乐手是整个乐队的灵魂人物。那么您认为在万兽之王中这位灵魂人物是谁呢?”

我逼着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跟一个正在犯毒瘾的人较真。沉默了片刻,便转头去听记者的问题。谁知这时候麒麟吐出一句让我忍无可忍的话:“为了一个骨肉皮颓废得不成人样还有脸说我……”

我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叫她什么?你再说一遍。”

“兄弟,何必那么执着呢?她不过是个骨肉皮[6]……”

我一拳打在他脸上,像只发狂的野兽。胡湖和记者冲上来拼命架开我,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也听不清自己在胡乱喊着什么,我只看见麒麟躺在地上,露出挑衅的眼神,边笑边抽搐着,像是在说:“兄弟,要有点摇滚精神。”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自己心中的熊熊大火。

[1]不插电(UNPLUGGED):直译为“拔掉电源插头”。现在多指一种摒弃全电声乐队效果的音乐形式。它通过尽量使用原声乐器,以获得纯净音色,来达到一种更原始朴实的“不插电”的效果。注:“不插电”并不是清唱,一场“不插电”音乐会也需要灯光、乐队或和声。“不插电”也并不是完全排除电声设备,但电声设备的主要用途是为了扩音而非改变音色,如麦克风等。

[2]科特·柯本(KURT COBAIN,1967——1994):美国已故著名摇滚歌手,涅槃乐队主唱兼吉他手。1994年4月5日,因不堪忍受胃痛、药物及成功带来的压力,在西雅图家中饮弹自尽,时年27岁。

[3]“柯本在纽约的不插电”:指涅槃乐队在1993年11月在纽约由MTV录制的不插电演唱会(NIRVANA-UNPLUGGED IN NEW YORK)。

[4]大门乐队(THE DOORS):是1965年于洛杉矶成立的美国著名摇滚乐队,乐风融合了车库摇滚、蓝调与迷幻摇滚。尽管自成立至解散只有八年的时光,仍拥有为数庞大的乐迷,并在乐坛享有一定的地位与影响力。

[5]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大门乐队主唱及灵魂人物。1943年12月8日生于佛罗里达州摩尔本市。被冠以诗人、艺术家、偶像、音乐家、摇滚歌星的称号。1971年7月3日在浴缸中自杀身亡,时年27岁。1993年被收入“摇滚名人堂”(THE 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

[6]骨肉皮(GROUPIE):一般指那些跟随摇滚乐队成员巡演的女歌迷,通常也指那些想和摇滚乐手发生性关系的女歌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