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混混大旗(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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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来一中没长时间,众人就感觉到改善伙食质量的迫切性。食堂的饭菜在军训那几天是最好的,主要原因是那些天很多家长都要来学校探望孩子,食堂为了迷惑家长,忍辱负重地用心做了几天好饭。结果刚一开学,一中的伙食质量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叶落归根。食堂是以佛学院的标准建立的,除了偶尔菜里会有少许苍蝇肉之外,其余肉类均比较少见,因此,全校范围内就属食堂的绿化率最高。在食堂逛一圈,看看以哪种蔬菜为原料做的菜最多,便可大致了解如今市面上什么蔬菜最便宜,由于忻平当地土豆价格低廉,所以食常里的饭菜离不开土豆,土豆丝,土豆片,土豆丁,土豆条……这大概可勾勒出一中的食谱来。人们常常不幸买到几天前的旧馒头,啃起来又硬又冷,正是食堂负责人心肠最佳写照;粥虽然名义是粥,但显然与粥的关系疏远,与白开水血缘更近。总之,忻平一中的厨师们掌握了将饭菜做得难吃的全部技巧。这样的伙食当然会引起民愤,可惜民愤有时候是民粪——校领导视民意为粪土,逼急了,也曾承诺近期内立马对食堂进行整顿,伙食质量会得到改善;学生们以为学校一诺千金,期盼着伙食质量能提高,学校当然深知一诺千金,但双方在对一诺千金的理解上面出现了分歧,学校的理解是:履行承诺的话要花不少钱,学生们吃饭有油水了,学校怎么捞油水?所以改善伙食之事到头来是一句空话。

这天我同大旗出去改善伙食。校门向北走有一条小吃街,各种小吃的摊位以及大小的店面汇集于此。这条小吃街主要的客源是附近忻平一中以及一所初中的学生,那几年生意非常红火,可后来忻平一中实行了军事化管理,当然,更准确的叫法是监狱化管理,主要做法就是平日里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非休息日不得外出。小吃街由此失掉大半客源,生意一落千丈。不过这天是休息日——一中的休息日珍贵的能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学生们倾巢而出,整条街热闹非凡。我俩找了一家外貌干净的饭店,看这饭店的招牌就知道店主深具革命浪漫主义情怀,小小的店面就敢叫大酒店。进去找位子坐下,服务员一过来,我俩食欲立时减了大半,这人脸上先无的黑与后天的黑相互交织着,唯有牙齿颜色可证明自己是黄种人,再瞧她手,这人一定不会在夜里伸手不见五指,因为指甲里的黑比夜的黑更加浓重,该是在夜里也能分辨出来。人们常讲秀色可餐,这话错了,该是陋色可餐,否则我也不会一下感觉胃口缩小。可屁股已经坐在板凳上,不好意思再另觅他处,只好眼见不见为净了。

我和大旗约好两人轮流请客,这次轮到他请客,于是礼貌性地让大旗点菜,大旗毫不推辞,一口气点了几个肉菜。我悄然想起上次大旗请自己时点的都是素菜,还宣扬了半天吃蔬菜对身体好的理论,问说:“你上次不说自己喜欢吃菜么?”

马大旗实际上是“披着羊皮的狼”,上次因为要自己掏腰包,而素菜价格便宜,所上披上羊皮伪装成食草动物。但他本来是食肉动物,所以一遇他人请客,他便原相毕露。足见吝啬的含义不仅是舍不得花自己的钱,更大的特征是舍得花别人的钱。大旗被这问题问到两难,说自己喜欢吃肉吧,明显与上次言论相悖,可坚持说喜欢吃素吧,这点了一桌子肉如何解释?突然间灵机一动,诚恳地答道:“我本身乐意吃素,但我见你上次光吃菜不太尽兴,觉得你没吃饱,所以今天点肉菜,让你吃好。”

我挨了宰还欠了人情,不好再说什么,把话题移向别处,大旗边聊天边向窗外瞧,他进饭店从来要选靠窗户的位置,为的是自己能有那么一两个路过的熟人能看到自己,自己优雅的吃饭姿态便可照告他们:“我多富裕!能有闲钱来下馆子吃饭!”今天他见着不少认识的人从饭店外经过,兴奋地向外边挥手显示自己存在,顿时觉得面子成倍地增长。

我俩边吃边聊,大旗对混混生活身体不能至心向往之,常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成为威风八面的黑社会老大。庄子有个典故说他睡觉时梦到自己变为蝴蝶,醒来后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庄周还是蝴蝶,马大旗的做人境界直逼这位古代圣贤,他成天沉浸在自己的混混美梦当中,竟也把别的混混的事迹当成自己的对外宣扬,分不清自己是马大旗还是真的混混。大旗开始时讲述自己在初中时的传奇故事,比如什么以一敌三啦,什么与别的班火拼啦,讲过之后,又将视角移向其他校园,讲起其他学校里的混混们来。他介绍二中学生老大的事迹,完了感叹一句,“这么长时间没见,自己本该去见见老朋友的,”言语间仿佛两人熟的快要焦掉;又说某技校的学生老大真是讨厌——用的是女人向人撒娇时的骂:“你好讨厌”的语气——说:“总是要找我喝酒,比酒量,他能喝过我么!我外号是千杯不醉,他是一杯就倒!”他给别人说这些事情时其实暗含着一道证明题,条件一是二中老大是自己的朋友,条件二是技校老大常请自己喝酒,依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定理,最后证明出的结论是大旗自己也是江湖大哥之一。我不知究竟,越听越敬畏,大旗十分地受用,末了,又一脸神秘地要我保守秘密:“今天说的你都别对外人讲啊,我怕到时候来有人找我,拜托我去平事儿,我现在很少打架了。”要人保守秘密,一般的用意有二,其一表示事情机密,其二是要暗示对方自己与他关系好,机密的事情只对对方讲,于大旗来讲还有其三,可以确保自己的信口开河不被戳穿。

大旗意犹未尽地讲完后,忽然冒出一句:“你准备找女朋友吗?”我连连摇头。忻平一中的校规应当是参考古代礼教制订的,对于男女关系的规定极严,校领导恨不能在校规里添上“欲上一中,必先自宫”的条款,把男生全部阉割掉以绝后患。大旗誓死要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说:“我觉得我该找个对象了,我在初中时候女朋友好多,现在没个女生在身边,好没面子。”又说:“你觉得我帅不帅?”我仔细看他一眼,不忍打击他,说:“你去照照镜子就知道了,还用问我。”这下巧妙地把打击他的责任推给了镜子。大旗说:“我长得应当算是帅的吧,而且我这种痞子的气质女生应该都喜欢,你看那些青春偶像剧里面,我这种坏坏的男生最受欢迎。”大旗的自信其实并不难理解:美人从自己的美中找瑕疵,越找越不自信,丑人从自己的丑中找美丽,越找越自信。我秉承人大代表的作风,立马投赞成票,说:“是啊,是啊”。

医学上有一种精神方面的疾病叫作“被害妄想症”,而大旗最近患上了与此类似的病,可称之为“被爱妄想症”,症状的表现是假使有女生多看了自己几眼,那么便是对自己有好感;若是还对自己多讲了几句话,那么应该是喜欢自己无疑了;若是对自己说话时脸红,这该是爱自己爱得死心塌地的明证。在这病症的影响下,他天天疑神疑鬼地推测这个女孩对自己有好感,那个女生暗恋自己。譬如走进教室时恰逢有女生抬着头,他就以为是自己在受着瞩目;再譬如说有女生偶尔对他开个玩笑,他会认定这是在向他献殷勤。这样天天疑心来疑心去,他的恋爱观也出现了巨大变化,他现在觉得找女朋友不该去追求,而该去吸引,不该是揠苗助长而该是守株待兔,不该像足球中的前锋——追着球跑,而该像守门员——等着球自己送上门来。他自信魅力大得足够吸引女生过来,暗中锁定了几个他认为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生,只等她们当中有人向自己表白,还在心里想好她们谁先表白自己就要谁,结果等了很长时间,这些被他锁定的人仍毫无动静。他心中先是大惑不解,后来一下子想通,一定是她们太矜持!一定是她们不好意思!这有什么好矜持的呢,你来表白我一定会答应你的——很多时候大旗都恨不得亲口对女生讲这些话。

他吃着饭,有点想讲这些事情,又觉得尴尬,犹豫再三,以婉转一点的问句开头:“小旭,你平时观察,是不是有些咱们班的女生对我有那么点意思呢?”

我把喝进嘴里的饮料吐回到瓶子里,稳定下情绪道:“这个我没注意观察。”

“你觉得庞彦霞是不是喜欢我呢?”

“哦?”

“她和我说话时我感觉话特别多,还总喜欢跟我开玩笑呢。”

“是吗?我和她不熟。”

“那你觉得魏茜呢?”

“……不知道。”

“她绝对是暗恋我的,她见我时总脸红,尤其是我们单独相遇时,她总是红着脸向我打招呼。”

“魏茜这姑娘见了谁都脸红啊,她好像很容易羞的一个人,上课回答问题都脸红……”

马大旗见自己得不到支持,说:“算了,你不懂的,感觉而已,除了我,也许别人真感觉不到。”

过一阵,大旗的“被爱妄想症”愈发严重了。班上有近一半的女生成了喜欢他的嫌疑人,呵!这月老牵的红线简直要给自己织成一件红毛衣了!而其中有两个在他看来是板上钉钉地地喜欢自己,用法院判决书里常用的话来说,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中之一是坐在他后边的庞彦霞,这个女生每次跟他说话时都显示出脸红,低头等害羞症状,他心里笃定这是喜欢自己的表现,而另一个女生佟丽丽就更加铁证如山了,因为他发现佟丽丽上课时常常偷偷地看自己,这不是暗恋自己是什么?不,简直是赤裸裸的明恋!他那几日心里纠结不已,心里盘算两人同时向自己表白该选择哪一个。深思一番后决定接受佟丽丽的表白,同时未雨绸缪地准备了一套拒绝庞彦霞的说辞,你也是个很好的女孩,但我想我们不适合云云。他这番假想做得太过逼真,以至于后来见到庞彦霞时心里隐隐歉疚,觉得自己不该伤害了她。与此同时他发现佟丽丽偷瞄自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这让他在身心上都做好了佟丽丽向自己表白的准备。等了几天,佟丽丽真的如他所料表白了,只是料错了对象,不是他,而是他的同桌。大旗这才知道佟丽丽上课时间偷看的是自己的同桌,可惜那目光范围太大,把自己误伤了!

他觉着晦气,不过想幸好还有个庞彦霞作候补,不几日递封情书,满以为胜券在握,哪想到当天下午就收到回复,短短两句:你是个很好的男孩,但我想我们不适合。大旗几日内连遭两次打击,元气大伤,尤其是庞彦霞的回复,更是以他之道还他之身。好比自己抽自己一个耳光,其滋味儿可想而知。然而不过隔了一日,他释然了,老子是要做大事的人,岂能和你们这些小女子一般见识。等老子日后发达了,让你们后悔也来不及!并且由此想法衍生出许多的联想,内容无非是日后自己如何地发达风光,庞彦霞等女生如何地后悔,如何地哭着喊着求做他的女友,而他呢,当然是高高在上地一口回绝了,被拒绝的不快被他转为拒绝人的快乐。想到高潮处,禁不住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