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仍清楚地记得我15岁那年在北大地和洪亮哥进行的那个漫长的独处。洪亮哥说,小军,我觉得你们以后都不会回来了,你们******都不要你哥了。我说,洪亮哥你别多想了。我会回来的。
可我终究还是没回去。
不好意思,读者朋友,请原谅我花了那么多的笔墨叙述我在六场的那些故事,因为我觉得那是有趣的,是让我自己都喜欢并终身难忘的。对比后来我读大学的那些日子,不用我说,你都知道是什么样儿的。大学前两年我交了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女朋友,后来她考研考走了。她考走一个月以后,斩钉截铁地向我提出了分手。大三,我花了一年时间突击,把大学该拿的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统统考过,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大三才考到这些证书已经不算早了。不过我很幸运的是,大四刚开始,我就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国企,留在了长江以南的这座我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工作确定之后的最后一年,我同时交了三个女朋友,马不停蹄地徘徊在她们之间,马不停蹄地跟她们上床,还得协调好时间以免伤害到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除此之外,就是跟一帮狐朋狗友吃喝,也开始赌钱。总之,最后那一年,我忙得不亦乐乎,一年下来足足瘦了二十斤,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我决定留在这里的消息从我父亲那传到洪亮哥耳朵里之后,他专门打了电话给我。在电话里他仍旧难掩心里的气愤。他说我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可我这次做的让他失望了。他甚至嚷着要和我绝交。我吓得反复跟他解释,我说洪亮哥,找工作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的,我能进国企这样的单位已经不错了,我如果回去,凭我学校这样的知名度,可能在黑龙江、在哈尔滨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他不信,他说我学习那么好,怎么可能回不去?我也没办法跟他解释,我知道,留在他心里的记忆是:我是个品学兼优,在班级一直名列前茅的好学生,一直都是。
我最初到长江以南的这个小城工作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发呆。我想,人究竟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啊?有一阵子,我疯狂地迷恋那些流浪歌手的音乐,搜集那些不知名的原创音乐来听。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故乡情结,都在寻找心中的故乡,可它究竟在哪里呢?对我父亲来说,可能他的故乡算是在山东胶东湾,可是他却在小兴安岭生活了几十年,又将余下的几十年交给我生存的这个城市。对于我,小兴安岭是我的故乡,可这些年我却一直生活在南方,等到遥远的将来,我或许也会随着我的子女去到另一个我至今无法知晓的地域。我们终究不知道该到哪里,即便知道,也终究到达不了。我们一直在做的,就是走在路上。
我留在南方的这几年,曾说要和我绝交的洪亮哥每年都会寄来一大袋家乡特产。我从没跟我父母提起过,他们肯定也不知道这件事。我们一直保持着短信或电话的联系。渐渐地,我开始听他说到庄稼的收成,说到六场的变化,后来他说他有了个女儿,叫月月。他说的都是高兴的事,我听了就由衷地为他高兴。每次通话的最后,他都会说他想我们了,说他等着我和翔子一起回去亲口叫他大哥的那一天。他这么说,我心里就特别难受。
在我留在南方工作的第四个年头,我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并同时掏光了父母所有的积蓄购得了一套还不错的商品房。有了房子以后,我对日常支出开始谨慎起来,人也越来越实际。以前我总是坚持找女朋友一定要互相有感觉,买了房子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狗屁感觉了。我对另一半开始有了更多条条框框的要求,首要的一点就是,家庭条件不能太差,一定要有一份收入还不错的稳定工作,这样就能和我一起还房贷了。我知道,如果光靠感觉,那我可能这辈子就得一直喝西北风去了。
接下去的一年,我保持着每个周末都安排相亲的生活方式。皇天不负有心人,一个叫夏叶的南方女孩进入了我的生活。她是我们那个市政府里的公务员,收入比我还好,虽然人长得极其一般,几乎从脸到脚都是同一个尺码。那种尺码的腿还整天喜欢穿短裙,一年四季,夏天单薄的纱裙或者牛仔裙,冬天皮草加较厚一点的长袜。这些都无所谓,只要我不讨厌她。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彼此对对方肯定谈不上什么感觉,只要不互相厌恶就够了。对我来说,28岁这个数字不算小了,差不多是时候考虑成家这类的大事了,更何况对夏叶一个女孩子。不过话又说回来,感觉是什么?我们已经过了相信感觉的年纪了,以至于每次夏叶对我说出“军,我喜欢你”或“军,我爱你”这类话的时候,我会有种啼笑皆非的怪异感。我们相处的多数时候就是互相发骚。请原谅我不够文明地用了一个略带贬义色彩的词汇,可我认为用它来形容我们之间再恰当不过了。我有的时候也会有点昧良心地说句“叶子,我爱你,你就是我的天使,我的全部,我的生命”之类的极其荒诞的话语,但那都是有目的的。暧昧和发骚不过就是一座桥梁,通过它我们才能抵达遥远的彼岸。我想我们所有的交流,包括听觉的、视觉的、味觉的、触觉的,不过就是内心互相生拉硬拽地为一个结果做着合理的过度,目的是能够使这个结果到来得不至于那么突兀,能来得稍微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