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细雨湿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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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4)

这一夜,何铮一夜未归。

我哭了一夜,清晨时累得睡了过去。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我梦见何铮和方秀秀结婚了,他们把印得鲜红的结婚证贴在墙上、地上、天上,整个天空都是那血红的颜色……

我睁不开眼睛。

何铮

当我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盖着舒适的被子,季雨在我身边熟睡,我感觉我的腰被她环抱着,她的身体压着我的胸口。当我恢复意识后我突然发现,这不是季雨,她没有这么丰满,她是瘦的;她的手没有这么粗糙,她有天生细长的手指;她的头发不是这个味道。

我发现我躺在秀秀的床上,赤身裸体地与她抱在一起。

我想起昨天我是怎么来到这儿的,我似乎是要送秀秀回来,之后她哭了,委屈地说:“铮师哥我对不起你,给你惹麻烦了,小雨姐肯定特伤心吧。”

后来我们在天桥下面喝酒,秀秀告诉我她是一个下岗女工的女儿,从小被送去艺校学唱戏,登台赚钱。更令我吃惊的是,秀秀说她之所以知道北辰大学并立志要到这里来,完全是因为季雨。秀秀的妈妈在季家做事,季雨上大学的那一年她洗了两个月的碗,每天都有络绎不绝来吃饭送礼的人,庆贺季雨金榜题名。秀秀哭着说,那时候她才知道她必须要上大学,妈妈才不会继续做这样下贱的工作。我看着她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很懂事,至少她比季雨懂事多了。

季雨只是幸运地生长在那样的家庭而已,现在她父亲去世了,她应该脚踏实地地活着,可是她没有。在那个瞬间,秀秀的头靠在了我的肩上,她说:“师哥,人生怎么会这么难呢?”

我内心的某个部分被触动了。整整一年,因为要对季雨负责,我没有考上导演系的研究生;为了照顾她和成姨,我延迟了毕业电影的拍摄,以至于现在连学位证都拿不到。我还要哄她,她情绪不好时我要随叫随到,这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跟她结婚的时候我发过誓,我要照顾她一辈子,但是一辈子原来这么长,我觉得很累很累。

我是怎么跟秀秀回家的呢?似乎是我们都喝多了,秀秀不知道我家在哪儿,于是我就去了她的家。她住在一间地下室里,虽然小但是很整齐。我记得我昏昏沉沉地进了门,然后秀秀就抱住了我,她说:“师哥,其实我喜欢你,真的。小雨姐那么完美,我比不上她我知道。”

“不,她不完美,她跟你一样。”

“跟我不一样,她是千金,我不过是野花罢了。”说这些话的时候,秀秀一直在哭,我能感觉到她的不容易,本来这条路就是崎岖的,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

而我的理想在哪儿,我注定要这样照顾季雨一辈子吗?那将意味着我要浪费许多本来应该执着于梦想的精力和时间,我需要一个好妻子,而不是一个洋娃娃。

秀秀她吻我了,我知道自己有些晕,伴着酒气我没有拒绝。我太累了,这一年多来我真的太累了,我也太寂寞了,季雨情绪不好的时候我不能勉强她,而我没时间的时候她又总想我回家跟她在一起。秀秀伸手关掉了灯,黑暗中她抱着我。她比季雨胖多了,季雨很骨感,弱不禁风。我抱着秀秀在黑暗中找到了床,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很放松……

秀秀看着我,她的皮肤有些糙,跟季雨细腻的肌肤不同,她说:“哥,你该回家了是吗?”

我没有回答她,我背叛了季雨。这是我的第二个女人,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有些刺激,但很内疚。

这一年多以来我和季雨总是争吵,有时她情绪不好也会闹着不跟我过,怀疑我背叛她,在外面有女人。闹得最凶的时候,我会故意承认说:“对,我就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季雨会哭得一塌糊涂,然后我就哄她。

但事实上,我没有碰过别的女人,这是我一直坚守的道德底线。虽然刚上本科的时候大家说男生学影视就是有机会泡美女,但我从来没有把女人当作我的目标。特别是我和季雨在一起以后,我知道我更不能背叛她,季雨太脆弱了,她对婚姻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执着,我能理解因为父母残缺不幸的婚姻而给她带来的阴影。

但是,当我踏出这一步之后,我突然觉得,我和季雨真的要结束了。

季雨

我真的好想好好爱何铮,像最初那样美好,是不是要回到最初开始的地方,真的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遇到何铮之前,我喜欢过三个人,从未爱过任何一个人。

初三的时候我第一次对一个男生有感觉,那是一个台湾男生,随父母在南方做生意,他永远穿着很白的袜子,穿着这座城市里所有十五岁的男生都不穿的白衬衣。我上的是我们省里最好的英华中学,是集中了各种大官和富商子女的贵族学校,所有人都自以为是地淹没在自以为是的人群中,只有他永远那么出色。我喜欢他软软的台湾腔,喜欢他的白袜子,一直到有一次我看到他坐在篮球场边,和所有的男生一样脱下袜子把脚晾在一边,我对他的好感才宣告结束。

第二次我喜欢上高中的体育老师,他在一场运动会上站在高高的发令台上鸣枪,我看见黑色的枪口冒出淡淡的白烟,看见他深蓝色运动服下健硕的线条,像《无间道》里那些所有持枪的男人一样,枪绝对是配角,拿枪的人才是王道。后来我常常躲在操场后面看他打球,在饭堂排在他后面看他打饭,跟阿姨说与他要一样的饭,找一个看得见他的地方心安理得地吃着和他一样的饭。后来,我忘了自己是怎么忘记他的,好像是他调走了,我也慢慢忘了他。

最后一个人是我爸公司里的前台接待,我高考以后突发奇想地要去看看爸爸的公司。那个人穿着黑色的西装站在大厦的旋转门前,我看见他嘴角微微露出的笑意,于是我学着淑女的样子对他点头。那些日子我常常在对面的星巴克喝着没有味道的咖啡,隔着玻璃看他,看他笑着迎送每一个人。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我,可怜巴巴地求我让我爸给他换个工作,才结束了我对他的喜爱。

“白痴!”我记得闻佳听我说完这些的时候,蹦出了这两个字,“你这不叫喜欢,叫好奇,只是你看见不同的男人对他们产生了好奇心,这不叫喜欢。”

“你放屁。”我和闻佳总是对彼此毫不留情,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我算是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好吧,有时候我想,就算是我的初恋降临得比较晚吧。我不喜欢跟人扎堆,奉行对谁都视而不见的原则,或者喜欢我的人本身就不太多。有时候我会想起我喜欢过的那些男人们,他们真的像是那些花儿一样,在我生命的角落开放着,偶尔存在但并不永恒,我不会为他们奔天涯,他们也不会为我变得荒草丛生。对,闻佳说得对,那不是爱情。

我忘不了我和何铮初次遇见的那个夜晚,在那个温暖的病房里,何铮坚持要留下来陪我过夜,他坚持的样子让我觉得心里很暖。

这是独立的病房,我不愿闻佳和其他病人睡在一起,当然价钱也贵些。我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心里很担忧,很害怕他们不愿意多付钱,尽管我再三声明会把钱还给他们。但我没想到何铮头也没抬就答应了,二话不说掏出钱来把住院费给交了,男人的宽容和耐心真叫人迷恋。

病房里只有两张椅子,何铮对路过的护士小姐说能不能再帮忙找一把椅子,那个盘着头发的白衣天使用有些僵硬的笑容回答他“好的”,之后有些做作地转身而去。

没有女人可以拒绝何铮,没有女人可以抵抗他提出的要求,他的全部都是让人迷恋的,这是我最后得出的结论。

不一会儿护士小姐翩然而至,她把椅子递给何铮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光。何铮说:“真抱歉,还要让你搬过来,你领我去就好了。”护士小姐粲然一笑。

那个夜晚,病房里的暖气很足,李瑞靠着椅子沉沉睡去。我把床前的台灯调得很暗,却正好可以看见何铮的脸,他低下头的时候的头发刚好能遮住眼睛,那些栗色的头发看起来柔软得很,他瘦而不单薄的身体在T恤衫里显出一些轮廓,锁骨很明显。

闻佳的酒气差不多已经散去,睡得跟死猪一样沉。

何铮看着窗外,眼神在没有月光的夜色里徘徊,而我的目光在病房里毫无章法地游走着,毫无睡意。这是我第一次与陌生人过夜,还是陌生男人,可他却像百合花那样让人觉得内心沉静。

安静得很。

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似乎是在暗示我该睡了。他的笑容像是彼岸的灯塔,带着每个人都喜欢的光明。

“我想看你们拍的婚礼。”我轻轻对他说。

他很爽快地点头。摄影机的声音被关掉了,那个小小的屏幕里不断地出现不同的人,没有经过剪辑的镜头彰显着真实。酒店里,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和穿着白色西装的新郎都不太好看,透着市井小民的俗气,他们都是很普通的人,想必也不太有钱,才会请学摄影的学生担当摄像。整个婚礼看起来闹哄哄的,但没有声音的画面让人觉得很宁静,新娘脸上的笑容很美,他们不断地接受祝福,镜头的感觉很好,透着开阔和饱满。在平凡的婚礼中,我突然觉得爱情很美,并不是爸爸和妈妈的那般沉重,也不是闻佳所说的那么龌龊。这平凡的爱情,在那个安静的夜晚感动了我。

“想到了什么?”他问。

“生命像一场华丽的视觉盛宴。”我说。

“把芬芳留给年华。”他接了一句,摄影机在他说完的那一刻没电了,屏幕的灯光霎时熄灭。昏暗的光线下,他的脸轮廓分明,那一刻,我感觉到了爱情。

闻佳出院以后,不断追问我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笑而不答。一切都变得和往常一样,我的生活还是每日清晨与睡神搏斗,凌晨与瞌睡虫捉迷藏,上课的时候坐在最后一排发呆。

闻佳偶尔会好奇地问:“傻瓜,坠入爱河啦?”

我就嘻嘻哈哈地搪塞过去。或者她会说:“喜欢谁,我帮你看看,老娘的火眼金睛。”又或者她会说,“小心不要陷得太深。”

在爱情里陷得太深,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吗?我不知道。很烦的时候我会去香山的疗养院看成姨,她像个孩子似的看到我就奔过来扑到我怀里说:“小雨你来了,我好想你啊。”然后就心急火燎地拉着我坐下,把她这一段时间做的手工或者画的画给我看,一脸的甜蜜。我常常在想,这个世界上或许真的有因果报应,从前我欠成姨的,现在总要一一还给她。

成姨的病间歇性发作,平静或者激动的时候,她总是会提起一些关于爸爸的往事。她偶尔会自言自语地说:“你爸爸说他很怕你,他很怕你离开他,他怕你会恨他。”

“是吗?”我说。

“是啊,他竟然会怕你。季雨,他其实特别怕你,有时候跟你说话他都会胆怯。”

我在不堪回首的那些一个个瞬间明白了很多事情,那些我也不知道的往事,那些我不知道的爱情。但我明白得太晚,当我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爸爸和成姨的时候,他们都已然离我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