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牧
我曾经想过,我究竟是不是像自己认为的那样爱季雨,我对她究竟是好奇,还是爱情。一个陌生的纯洁少女,这本身就对我这个在异国长大的人充满了诱惑,在我成长的经历中,从未有过这样一个身份神秘的少女。
但是我们又失去了联系,她更像是我的一个梦。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和她结伴走在涅瓦河畔,我带她去看我和海跃曾经淘气地玩耍和幻想过的每一个地方;也许有一天我会和她一起走过我们家住的那个小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小区长廊里的声控灯在我们走过后依次在身后熄灭……那种感觉非常美好。
在这个梦还没有实现的时候,北京短暂繁荣的春天结束了,干燥而炎热的夏天来了。小白告诉我她要回来了,回来看看我,看看她的父母。
她在邮件里说:“亲爱的,我们就要见面了,你来接我吗?你父母给你带了很多东西,你一定要来接我哦。”
我感觉到小白对我的想念,这么长时间里我们仅仅像网友那样聊天,我甚至没有见过她,而她却已经开始照顾我父母的饮食起居,帮助我妈妈研究课题。但是跟她见面让我觉得有些恐慌,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来看我。她的航班是下午四点到达,我在家里收拾好一切,即将出门的时候手机响了。
我很诧异,来电显示是季雨。
看着电话,我觉得不可思议,关于季雨的一切只在我心里。我平时还是该上班就上班,该参加上流社会的聚会就去参加,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惦记着这么个女孩。这一切像是一座闷头走着的钟,平日里无声无息,却在关键时刻敲响了钟声。
“我是季雨,你是马天牧吗?”那个烂熟于心的声音灌进了我的耳膜。
她又出现了,这真的是缘分吗?我说:“是的,是我。”
“你们公司招人吗?我……我一直找不到工作,你们需要翻译吗,或者是文案,我都可以做。”
“招。”我脱口而出。
“那我可以去试试看吗?”
“你在哪儿呢?”我问。
“我在街上,正准备去吃饭呢,你吃了吗,没吃我请你吧,谢谢你给我这个面试的机会。”季雨说。
“那我去接你吧。”
我穿着原本要去见小白的黑色西装开着车出门了,只是目的地不是首都机场,去见的人不是给我写了几百封邮件、替我照顾爸妈的小白,而是去农展馆的人才市场见那个与我仅仅有两面之缘的陌生人季雨。
在爱情里,人都是盲目的,永远不知道自己将要走上哪条路去见哪个人。决定这个选择的是直觉,就像美人鱼选择幻化成泡沫也不愿刺伤王子一般,这是宿命。
诗经里用“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句子来解释爱情,季雨什么也没有投给我,我却开着黑色奥迪跑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她坐在农展馆前的台阶上,穿着那一套藏蓝色的套装,盘着头发,穿着高跟鞋,露出我们第一次相见时那个浅浅的微笑。她化着浓妆,显出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脸上全是疲惫。
我想,她顶多也就二十二岁。
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说:“我找工作呢今天。”
她站起来,揉了揉小腿,又站起来抖了抖脚,全然不像一个职业女性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又瘦了。她站起来,套装的领口露出她的皮肤,锁骨很明显,她带着一条银项链,很细,上面的坠子是蝎子的形状,像是琥珀的颜色。
她扬了扬手上拿着的一沓材料,很抱歉地对我说:“可惜没有人聘我,我一毕业就失业了,实在不得已找了你。”
我说:“没找到工作之前还是我请你吃饭吧,如果你在我的公司找到了工作,你再请我,我正好缺一个助理。”
季雨点点头。
夏天的傍晚连风都是热的。地上到处都是被撕毁的招聘会门票,还有散落得像一块一块白斑的A4纸,上面打印着黑色的字体,记录着不同学生的不同履历,昭示着他们日后不同的命运。
在车上,季雨显得很疲惫,她甚至没有问我要带她去哪里,只是那样坐着,看着前方的车流,很木然地看着。
“找工作的人很多吧?”我问她。
“对,中国人本来就多,跟你们那儿不一样。”季雨的声音也透着疲惫。
我带她去吃广东菜,菜馆在东三环的路边,以前老李带我去过那儿,那里的菜比较清淡和精致。
我点了一桌子的菜,白切鸡、清蒸鲈鱼、红烧鲍翅、清炒虾仁西兰花……她看着一大桌的菜,冒出一句话:“谢谢你。”说的时候她眼里有些湿润。
我有点措手不及,我说:“没什么,快吃吧。”
季雨就安心地吃起来,像是孩子一样满足,甚至有些狼狈。
我问她:“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找不到工作呢?”
她说:“我功课不好,有好几门课不及格。”
我说:“你自己找工作吗,家里人不帮你?”
她的眼神一下就黯淡下来,她说:“家里……家里太远,帮不上什么忙,而且我家里也没什么人了。”
我说:“那你打算一直漂在北京吗?”
她停住碗筷,定定地看着眼前一大桌菜,眼里露出让我心疼的忧伤,我甚至想拉住她的手问她:“你有心事吗你告诉我,如果我能帮你我一定帮。”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那样只会把她吓跑。于是我说:“那你明天过来面试吧,我正好缺一个助理。”
她却突然急促地说了一句:“我只做助理,不做别的,行吗?”
我点点头说:“那当然。”
她一边点头一边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安心地微笑着说:“那就好。”
回去的路上,她没有那么萎靡了,我们开始聊天。我一边开车一边告诉她,我是俄罗斯人,她立刻用很小女孩的神态说:“真没想到你还是海外华人,欢迎回到祖国。”
一个晚上下来,我觉得她真的很简单,一个女大学生,仅此而已。如果用画来描述她,她就是大师妙手偶得的白描,似乎寥寥几笔就能勾画出她的全部,却在空白之间留给人无限的遐想;而相比起来,小白就像是学生笔下的素描,真实却让人失去幻想。
小白?我突然想起了小白。我的手机一直没有响,一看才知道原来没电了,或许就是被她打没电的。
我的内心掠过一丝愧疚,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一个美好的夏夜里去帮助季雨,这个我心爱的女孩,就因为是季雨,所以一切都无可厚非。
季雨住在东五环外的一个小区,离学校很近,环境看起来还不错,是那种新开发的小区。在楼下,季雨对我说:“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我又看见了她浅浅的笑容,这样的女孩,没有心眼,不会想尽办法往上爬,只会在走投无路时向身边的人伸出手,我很高兴她会想到我。
回到家里,楼下保安递给我一大包东西,我知道小白来过了。我抬起头,看见满天的星辰,季雨就是我心中最明亮的一颗。
白晓
当我看见季雨和天牧一同走来的时候,我在哭。我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在机场从四点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天牧忘了来接我吗?我找不到天牧,他手机关机,家里也没有人,我无助地赶来季雨这里寻找慰藉,我知道我的梦碎了,他连接我都不愿意,没有人懂我有多苦。
但是我看到他们一同走过来,在我绕过树丛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们,天牧比照片上看起来要帅多了,甚至比他妈妈跟我描述的样子还要帅;而季雨还是那么美,她穿着藏蓝色的套装,看起来是那么淑女。我终于知道,天牧所说的那个含苞待放的女孩,就是季雨。
我开始怀疑季雨的话,她告诉我的关于要跟何铮离婚的事情,真的是因为秀秀吗?还是因为我的天牧?我要怎么做才能挽回天牧的心,季雨已经有了何铮,把天牧还给我吧。
这就是爱情本来的样子吗?这么残忍。
我回家了,没有在北京过多停留,就回到了北戴河,爸爸妈妈在家里等着我。我妈妈是妇产科的退休医生,爸爸是管行政的,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我记得季雨第一次到我家做客时,盯着我家墙上的全家福发愣,过了许久才说了一句话:“白晓,我好羡慕你,好想跟你换人生。”
妈妈给我倒了一杯牛奶,一边替我把行李收拾好一边问:“你对象呢,那个男孩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他……他忙。”我忍着泪说。
“晓晓,你回来了就好,你妈妈可想你了。”爸爸说。
“我也想你们。”我说,“但是他太忙,过两天就要出差了,下次他会来看你们的。”话音刚落,我就钻进了房间,天牧,我的天牧会来吗,别再自欺欺人了。
晚上我登陆MSN,闻佳在上面等着我,她一见我就劈头盖脸地问:“猪头白,怎么样啊?”
“见到他了。”我说。
“哦,好不好啊?”
“好,很帅。”
“有多帅啊?”
“很高、很帅、很有才华的样子,很完美。”我说,眼泪顺着手指落在键盘上。
“是吗……哈,恭喜你啊,你和季雨一样都掉进爱河里了。”闻佳说,过了一会儿她又打过来一句话,“你看我的头像。”
闻佳的头像是她站在一堆印度孩子中间,笑成了一朵花。
“很好看,你怎么又去印度了?”
“我在波兰待了一阵,跟以前大学时认识的一个男人来了印度。”
“我可能很快就要回圣彼得堡了。”
“这么快?你见到季雨了吗,她好吗?”
“见到了,她挺好的。”我说,心里一阵痛。
“何铮呢?”
“没有看到。”我说,“闻佳……其实,天马行空不爱我,他跟我坦白了,他不爱我这个类型的女孩子。”
“你没事吧?白晓……”
“没事,我还能有什么事。他说他喜欢温柔如水的女孩,大概是像季雨那样子的。”
我看着电脑屏幕想着季雨的样子,也许她什么都没有,但她一直有爱情,这个世界造物的时候就是那么的不公平。我又没戏了吗?我真的要放弃天牧吗?
季雨
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小白今天回来见她的天马行空,而我找到了一份也许可以让我过得好一点的工作。
一大早我就去了招聘会,赶着地铁,买了门票杀进去。这是翻译招聘的专场,摩肩接踵的都是人,北大、北外、外经贸、二外、上外……恨不得全国的外语类院校的人都挤在这里,我感到了目眩。我是一个人来的,没有人说话聊天。在面积不大的大厅里,应聘的人站成好几排,女生居多,装束大多一致,高跟鞋和套装,互相笑谈着,脸上或者微笑或者凝重,每个人脸上的黑眼圈都被粉底遮盖住。有些人驼着背,不断变换着姿势站着。所有人都没有闲着,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中文的翻译两个字,下面一排是各自所属语种的字样。这张纸被每个人举在胸前,像一只只等待屠宰的生猪,被盖上了鲜红的公章等待被人挑选。我远远地看着,无论如何也进不去,那么多人。我伸出双臂抱住自己,一站就是一个下午,一言不发。
说起来,我一直没有想起过马天牧。也许人真的要等到被逼急的时候,才会像狗一样跳墙。我去过多少个招聘会,接纳了多少被挑选的眼光,回答了多少刁钻的问题,那种不确定的滋味我真的不想再品尝一次。
我知道,没有了爸爸,我只是一个渺小的女人,如果不依靠别人也许就活不下去。所以我很贱,何铮刚离开我,我就无法过下去,就急不可耐地想要寻找另一个依靠,我真的很贱,真的很过分。可是我要活下去,我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起码我要有个工作,这样并不过分对吗?我相信天牧是个好人,从他的眼睛里我得出来。
天牧对我很好,请我吃了一桌很好的菜。我咽着口水流出泪水,想起半夜被饥饿感痛醒的难受,想起自己钱包里空无分文的感受。
在天牧的公司,我的面试很顺利,管销售和管策划的两个大个子分别面试了我的俄语和写作。最后我被录用了,试用期半年,月工资是三千,试用期过后工资是三千五,奖金之类的另算。
天牧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助理了。”
我说:“我会努力。”
他牵起我的手轻轻一吻。
我走进他办公室的时候,突然看见了爸爸的怀表,那个闪亮的怀表告诉我,我还没有彻底跟过去告别。我想起了何铮,心里尖锐地疼痛起来,他真的真的要走了吗?
我感觉有一股热气从喉咙冲上来,鼻子里有发呛的感觉,我说:“真好看,可惜不再是我的了。”
我转身走出他的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的时候,那个怀表的光亮一直在晃着我的眼。
何铮还是没有回家,我发信息告诉他我已经有工作了,他没有回复。我想知道他究竟在哪儿,我想他,非常非常想。
晚上我接到了白晓的电话,她的语调有些伤感。她问我:“季雨,你和何铮还好吗?”
我说:“不好,很糟,何铮好些天没回家,也不在学校里出现,都快急死我了。”
白晓突然说:“季雨,我好羡慕你,你可以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你别放弃何铮好吗?”
“不会,我当然不会放弃他,真的不会。”
白晓说了一些她在圣彼得堡的事情,说天马行空的父母对她有多好,多喜欢她等等。听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该告诉她我找到了工作了,有一个很好的老板聘了我。我的老板是天牧,我想起天牧的样子,突然间觉得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极了何铮大二时的样子,眼睛眯成一条线,显得毫无负担。也许只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尊重,并且在爱的沐浴下长大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笑容。曾经何铮也是这么笑的,但是我毁了他,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小白在我眼里天牧与最初的何铮有些神似的这个事实。我知道如果我说了,我会更想念何铮,也许还会哭。
但事实上,我仍然一天又一天地想念着何铮,他还好吗?也许他已经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的亲人,我知道也许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