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中国古代音乐史的人,最麻烦的就是关于“十二律”的论述了,但是十二律是中国古代光辉的音乐成就之一,这是不能不硬着头皮要攻下来的音乐理论问题。
“十二律”就是将一个八度平分为十二个半音。早在公元前522年(即周景王二十三年),周景王想铸造钟,就向他的名叫州鸠的乐官询问有关音律问题,州鸠讲了关于律和数的关系,并列举了十二律的名称。此事记载在《国语》一书中,《国语》成书于战国初期,约为公元前5世纪。可见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关于十二律的计算已经相当精确了。
十二律的具体名称如下。如果假设黄钟是现在钢琴上的“C”音,其他各律的排列用西文字母写在下面:
黄 大 太 夹 姑 仲 蕤(ruì)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簇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yì)钟
C #C D #D E F #F G #G A b B B
十二律产生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这说明当时的音乐活动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