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位作曲家都创作了大量的钢琴音乐作品。尤其是贝多芬,对钢琴音乐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32首钢琴奏鸣曲就是这些贡献的集中体现。这32首钢琴奏鸣曲,是分三个时期来完成的。第一个时期是1794—1800年。这一时期他写了13首钢琴奏鸣曲。贝多芬音乐风格中最有代表意义的“英雄性”在这些作品中有了初步的体现。诞生于该时期的《悲怆》则是他受到耳聋威胁时的痛苦内心的表白。第二个时期是1801—1814年。这一时期他又有14首奏鸣曲问世。这些作品是贝多芬脱离18世纪传统的重要标志之一,而成为进入他创新阶段的钢琴作品。从《暴风雨》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贝多芬用最平凡的素材和最朴素的音乐语言表达了他那最丰富的情感和最深刻的思想。第三个时期是1816—1822年。这个时期,贝多芬创作了最后5首钢琴奏鸣曲,是贝多芬晚期风格的体现。这一时期的钢琴奏鸣曲不再像早期和中期的作品那样感情激烈、充满矛盾,而给人超凡的宁静与精神的升华。在钢琴音乐史上,贝多芬是继巴赫以后又一位傲然屹立的巨人。巴赫站在复调音乐之巅,贝多芬则立在主调音乐顶峰。两位伟人所创造的钢琴作品堪称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的最高典范。正因为如此,音乐史学家曾将巴赫的48首平均律钢琴曲和贝多芬的32首钢琴奏鸣曲,分别奉为钢琴音乐中的“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