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老年文化活动,应从老年人的需要和愿望出发,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基层、落在实处。坚持小型分散与相对集中相结合,提高活动质量与改善设施条件相结合,坚持活动内容的广泛性与活动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经费、有阵地、有检查。
各地文化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把老年文化设施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快老年文化场所、设施的开辟与建设步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文化三级网络,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现有的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完善老年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以现有的各级文化馆和各类老年活动中心为主要活动场所;各地大中城市要立足社区,开辟老年文化、健身广场活动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兴办新的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并加强对这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管理;各地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各类社会文化活动的功能,对于老年人自发的、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要给予支持与指导。除经常开展馆、站活动外,还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社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设施条件较好的文化馆、站,要开辟适宜老年人文化娱乐的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的内部老年活动场所要创造条件,争取向社会开放,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活动。各馆、站要把老年人组织起来,定期举行国内外形势、保护老年人权益、科技发展动态等方面的各类讲座和研讨会,对他们的自娱自乐活动要提供方便。各级图书馆要大力倡导和开展老年人读书系列活动,有条件的图书馆可开设老年人阅览室、馆外图书流动点,组织适合老年人的读书小组、书评活动等。对老年人相对集中的干休所、疗养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供送书上门等服务,邀请专家、学者、教授定期为老年人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对老年人参观可给予适当优惠;各级艺术表演团体要把为老年人演出纳入年度演出计划,提倡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排演老年题材的戏剧节目。在每年的重大传统节日之际,优先为老年人安排慰问演出活动,逐步成为一项制度;要发挥老年人自身的积极作用,体现他们关心下一代的良好愿望。提倡和支持老年人和青少年共同开展文化活动,使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得以传播,真正实现老有所为;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各种文化活动团体的作用。要创造条件开展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各类文娱活动,使他们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组织各种类型的老年合唱团,在经常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每年的重阳节前后举行歌咏大赛。文化部决定从1999年国际老年人年起,每年组织举办一次老年合唱节文化活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形式多样的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对一些边远的牧区、山区可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为老年人送戏、送书上门服务,将“三下乡”活动与关心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结合起来。
我国应怎样办好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网络
《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办好老年大学是老年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的非学历教育工作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实现终身教育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要根据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有计划地兴办各类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现有的教育、文化设施和各种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老年教育,并注意发挥现代传媒手段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积极进行老年人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的尝试和探索;要依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兴办质量较高的老年大学。基层单位也应根据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学习场所,使更多的老年人能有就近参加学习,接受教育的机会。
开办老年大学,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老龄工作宗旨,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老年人通过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科学文化与生理心理素质,达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课程设置上,要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因需施教;在教学方法上,要灵活多样,体现寓教于乐;在师资选聘上,既要注重教师的业务素质,又要注重教师尊老敬老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非学历老年大学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开办老年大学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逐步推进老年教育的产业化。各地可参照执行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视学习经费来源情况,适当收取学费,以保证更多老年人能进入学校学习。
怎样开创老年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文化部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解决老龄问题是国家、集体、家庭及个人共同的责任。老年文化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拓宽老年文化工作的领域。各级文化部门要会同老龄工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文联各协会及社会文化团体组织,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较高质量的老年文化活动。要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文化活动,要大力倡导并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精神慰藉、文化生活在内的各项服务。
大中城市缺少广场活动点的地区,可由当地园林部门本着就近就地原则,安排老年人定期优惠进入公园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可根据当地季节和风俗习惯,集中组织老年人就近参观自然、人文景观。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使老年人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使老人们更多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自身在社会的地位、价值。
怎样健全和规范当前我国的文化市场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是文化市场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抓繁荣,就是要大力繁荣文艺创作,大力进行文艺的普及工作,并大力发展文化市场。发展文化市场,就是要做好文化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工作,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和健全,保持市场的繁荣,让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广大的普通群众能够在文化市场中进行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获得身心的享受和愉悦。抓管理,首先是要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规范文化市场行为,让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入市场;其次是要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打击文化市场中的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同时搞好对行政管理者自身的管理,做到依法行政;最后是要集中一定力量,净化文化市场,坚持“扫黄打非”,对那些毒害群众、毒化社会空气的精神垃圾,坚决取缔。
只有切实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经营、依法行政,文化市场才能真正繁荣。一个繁荣健康、活跃有序的文化市场,从内容上要着眼于文明健康,从服务对象上要着眼于人民大众,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政策,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全局来认识文化市场,建设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完善并规范市场,搞好市场监测,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宏观调控措施,从而实现对文化市场总量、导向、结构、效益的全面调控。重点治理音像市场,从申办审批、巡回检查、年检换证几个重要环节完善管理制度,理顺音像制品的发行渠道,建立和完善音像制品的租赁网络,建立由音像制品管理部门控制的大型音像制品批发销售市场,逐步做到批发进场,零售归市。改进和加强对娱乐市场、艺术品市场和演出市场的管理。娱乐市场从以数量扩张为主,转向以质量提高为主,对各种娱乐场所的数量、布局、结构进行调整,鼓励面向群众的娱乐场所的发展,进一步改进电子游戏机娱乐市场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结合“文化下乡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文化娱乐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使文化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