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的保护,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文化资源也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资源。落实文化资源的保护措施,至少应该着重从以下方面来保护文化资源:一是加强立法保护,贯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为核心,以专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为配套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确保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制定和实施传统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工程,对特大型的、特别珍贵的文化遗产,如国家、省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有效保护,对一些濒临消失的文化遗产也要利用专项工程进行有效保护。三是强化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宣传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优秀的文化遗产,监督保护措施的实施,创造民间保护文化资源的有效机制。四是加强对文化经营单位开发文化资源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于违规滥用甚至破坏文化资源的,要给予重罚,决不允许只顾眼前利益,破坏文化资源的现象出现。文化的市场化和文化资源的保护应该是统一的,市场化的效益能够支持和保护文化资源,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也会促进文化产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什么是文化资源中的“散”、“粗”、“泛”
“散”、“粗”、“泛”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所谓“散”,具体表现在文化资源开发主体及资本投入、开发项目及主题、产品定位及功能三个方面。各级行政区划、各类系统部门、各种投资主体都成了文化资源的开发主体,造成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行政区划代替了文化区划、资源管理者变成了资源拥有者、资源开发投资左右了资源开发目标等一系列问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粗”具体表现为产品资源开发上的粗制滥造,产业资源规划上的粗心浮气,环境资源维护上的粗枝大叶。如许多开发者在文化产品资源的开发上片面追求数量效应,热衷于将当地的文化存在(甚至不惜无中生有)“包装”成一个个“文化精品”并匆匆推向市场,以期“抢注”资源,“争夺”市场,结果是一系列“三低”文化产品的出笼:品位低下、质量低劣、价格低廉。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上的“泛”集中表现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在这里,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是一个吸引投资、招揽生意的诱人幌子。一些本来很具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因为成了“托儿”,从此便受人轻视、奚落,甚至导致了一些地方文化陷入被遗弃的境地。
文化资源评估应遵循什么原则
文化资源自身蕴涵着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其中的相当部分同时具备经济价值。文化资源的潜在价值要形成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其前提是对之进行准确的可产业化评价。在开展文化资源评价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规范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第二,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在选择评价指标时,既要注重现实,又要兼顾动态的变化趋势,须尽量提出多种选择的可能。第三,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原则。第四,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第五,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第六,无宗教性原则。当评价对象是带有宗教色彩的文化资源时,要注意克服评价者自己的宗教信仰可能产生的偏颇,力求将这种文化资源的本质属性加以客观呈现。
文化产业资源怎样分类
关于文化产业资源的分类,从形式上,我们可以把文化产业资源划分为有形文化资源(如历史遗存遗址、特色民居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特色服饰、民族民间工艺品等)和无形文化资源(如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绘画美术、音乐舞蹈、神话传说、风俗习惯、民族节庆等);从内容上,我们可以把文化产业资源划分为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宗教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如都市文化、乡村文化)等;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可以把文化产业资源划分为可开发资源和不可开发资源等。
文化产业资源有何特征
从资源的社会性存在来看,文化产业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资源的生产性,即文化产业资源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还可以用于社会的文化生产,成为可以转换为文化产品的资源。二、资源的价值性,文化产业资源蕴藏着其潜在的巨大机制,不仅具有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和思想价值,还具有经济价值、使用价值和消费价值。三、资源的传播性,文化产业资源是一种可以流动的资源,它决定了全球化时代文化格局的复杂性和文化资源之间的可借鉴性和彼此融合性。四、资源的非消耗性,自然资源的利用一般是消耗性的,有许多自然资源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石油资源等都是不可再生的,这决定了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脆弱性。而文化资源不同,有许多文化资源如作为旅游文化的自然生态景观,作为无形资源基础的文化传统、民俗风情、品牌资源等,都是非消耗性的,可以反复利用。五、资源的再生性,作为精神文化的产业资源通常会具有再生性,这使得它们可以作为某种文化要素不断在不同的文化产业结构中发挥作用。
文化产业资源的利用应遵循什么原则
文化产业资源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可持续性原则。文化的可持续性原则决定了文化产业建设对于人类精神遗产的尊重和保护,亦即文化产品必须对人类的精神发展作出有益的贡献,否则,文化产业就容易沦为精神价值贬值和人的异化的根源,变成对于文化的破坏而不是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二、责任原则。文化产业的社会责任既包含产业的责任也包括文化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产品的文化责任感越强,它的产品价值也就越大,也越能更深入地影响人。三、市场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作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必须面向市场。市场原则要求文化产业部门积极运用高科技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开发新兴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品的多层次开发和服务,通过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市场营销,增进文化资源的产业效益。四、创新原则。创新是文化产业利用文化资源的根本。五、开放原则。伴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明星”产业领域之一。
如何综合整体开发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包括图文资源、影视资源以及文化场馆、文化景点等具有再生性的文化载体。也包括资金资源、原料资源、人才与文化教育资源等。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具有很大的优势。悠久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文物、文化古迹、风景名胜的拥有量是其他国家所少有的,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这些都是我国开发文化产品、发展文化旅游、开拓文化市场的优势。
综合整体开发文化资源,要用市场的眼光来审视现有的文化资源,以市场的机制来整合现有的文化资源,转变传统模式,改变传统的配置资源方式,加大横向联合,走规模化、市场化的运作路子。只有文化资源充分整合,做大做强,形成大集团优势,并以民族文化产业为龙头,有计划地对文化市场资源加以综合开发,文化产业的发展才有潜力和空间。同时,全国应有一盘棋的概念,对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经济区域的文化资源要整体有序开发。充分依靠和发挥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广博的地域文化资源的优势,强化民族文化的吸引能力和扩张能力。
何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地方根据国家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设立的资金,旨在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它的运作机理是要透过对具体项目的资助,为整个产业的发展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制,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引导产业的发展方向。
专项资金是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导、扶持、推动、调控和服务作用的基本工具,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企业、社会力量与研究人员互动的公平平台。设立专项资金不仅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还要培育规范的文化产业投资中介服务组织,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样化,最终要形成以文化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投资文化产业的新型文化产业融资体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我国文化产业及其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职能及其充分发挥的客观需要,也是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的需要。
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将带来哪些风险
一般来说,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可能存在三大风险:一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并不能切实解决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宏观调控缺乏必要的经济手段问题等;二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非但不能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反而可能会干扰或扭曲市场机制的作用,影响或延缓文化市场的发育进程,造成文化产业发展对政府资金的依赖,甚至可能引发不正当的竞争;三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可能存在着违规操作和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你知道专项资金的资助原则和资助对象吗?
专项资金资助的基本原则,是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补救市场失灵。除此之外,专项资金在资助时,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社会收益最大化原则。专项资金所希望达到的资助效果,不仅是要促进资助项目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促进项目所在行业甚至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改善产业整体素质原则。要使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就应该以改善文化产业整体素质为原则,将专项资金投放到有利于改善产业素质的薄弱环节和促进关键领域发展的项目上去。三、提升国际竞争力原则。要使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就应该以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原则,将专项资金投放到有利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上去。四、促进良性循环原则。良性循环有三层意思,一是应能够提高项目承担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应能够提高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专项资金本身应能够在资助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适当的规模。在资助的对象上,专项资金应该以实现预期目标为宗旨,对那些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和非营利机构提供资助,而不应该有任何特殊限制。
何谓文化产业结构
文化产业结构是指文化产业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文化产业结构合理与否,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对我国当前的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把我国文化产业从一个幼稚产业、弱质产业建设成为一个朝阳产业、强势产业,进而把我国由一个东方文化资源大国建设成为世界文化产业大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存在哪些弊端
综观我国现有的文化产业结构,明显存在以下弊端。第一,传统文化产业比重大,现代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近几年,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继续较快发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不仅规模小,而且新兴文化产业比重明显偏低。网络游戏业、文化信息业、文化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不足,发展潜力巨大。第二,产品结构不合理,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差。我国的文化产业,使用的大多数是发达国家淘汰下来的技术,很少使用高新技术。这使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很低,市场竞争能力差。第三,文化产业各环节孤立、断层、不成体系。目前,我国各文化企业缺乏协调合作,各自为政,孤立发展,使得文化产业各环节孤立、断层、不成体系,不能形成完整的文化产业链,不能形成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国文化产业结构上存在的这些弊端严重阻碍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我国当前的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把我国文化产业从一个幼稚产业、弱势产业建设成为一个朝阳产业、强势产业,进而把我国由一个文化资源大国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大国。
我国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应遵循什么原则
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应从深化改革入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市场整合,优化经营模式,实现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的目的。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大众化、多样化原则。基于人们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调整文化产业结构,除必须坚持大众化原则外,还必须坚持多样化原则,努力使文化产业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化,决不可以单方倡导的某种门类代替其他文化门类,导致其单一化,应让社会而不是政府来决定文化产业的具体门类、内容和样式。二是平衡协调原则。文化产业内的各个链条、环节、要素之间以及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应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关系。平衡协调、比例适当,才能使文化产业顺利发展,若其中的任何一项畸轻或畸重,比例失调,文化产业就不能顺畅发展。三是良性互动原则。文化产业内的各个链条、环节、要素之间以及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存在着相关互动关系,一种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其他因素的变化,但互动既可以是相互促进、激励而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也可以是相互抑制、阻遏而共同衰败的恶性互动。四是优化升级原则。通过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社会范围内的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打破低水平重复生产,盘活存量,提高经济效益,使文化产业有较强的人才、技术的吸纳能力。
如何优化我国的文化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