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有“人相食”与“民易子而食”的记载,动物界同类相啖之事,曾有耳闻,但似不如人类为甚。所谓虎毒不食子,狼狠不食同类。
天鹅一旦配偶被杀,必环出事地而飞,哀鸣三日方肯离去;公鸡率鸡群而行,觅见食物,必召母鸡与雏鸡先食,而后顾及自己;豺狗长大,必帮其父母照顾兄弟姐妹一两年,方肯独立远行,另建种群。比之动物界,人类社会差矣。
人类理论上最重亲情,而且将一切美好的词藻美好的称谓通通赋予了亲情。诸如“父子是骨肉”“兄弟如手足”,“娘舅亲,骨肉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视子女为掌上明珠”等等,不可谓不生动,也不可谓不深刻。另外尚有许多关于忠孝节义方面的故事与传说,比如《二十四孝图》上的系列故事等,更让人为之感动。但事实上呢,人类互残最厉害伤害方法最繁多伤害程度最严重的,不在异族他姓,而在血亲之间。这种残害大多是不自觉的,是在“爱”的心理驱使下的残害。
杀死儿女手段最残忍的,是父母自己。青海一年轻的母亲,望子成龙心切,要求上小学的儿子每次考试必拿100分。有次考试,“小伙子”马失前蹄,只考了90多,结果被母亲用棍棒毒打六七小时,直至一命呜呼。南方一少妇,因儿子学习不用功,被学校开除,而又难以重新入学,结果将儿子和自己吊在房梁上,以求同归于尽,幸被儿子挣脱绳索,得免一死。
如果别人将自己的“骨肉”打死吊死,会记不共戴天之仇,甚至别人只动动自己的孩子也会拼命;而自己动手“杀”起来,却连眉头也不皱,出手凶狠。至于因学习、择业、婚姻逼死子女的,事例更多,更加凄惨,令人无法理喻。
亲属间的械斗,占民间械斗的大多数。老牛在一个小小的乡镇呆了三个月,这里便发生了十数起亲属间的械斗。外甥女将舅妈的眼睛打瞎一只,兄长将兄弟的拖拉机砸坏,几个兄弟将当队长的堂兄打成脑震荡。原因呢,全都是鸡毛蒜皮,无非为一两句闲话,一两元钱,七八分责任田,如此而已。谈不上深仇大恨,更谈不上“阶级斗争”。上面的事例尚属轻的,据说在此之前,有兄弟俩为淌水起了争端,进而大打出手,当哥的手疾眼快,一锹将兄弟送入了黄泉。如此故事,听了总让人心惊胆战,心中别有一番滋味。
由宗教信仰而起的战争,固然有异教之间的,如“十字军东征”等,但占很大比例的,仍然是同教中教派间的。中东地区战争频繁,对付犹太人的是少量的,大多数的炮弹,是同教兄弟互送的“礼品”。这种“手足”间的争端战争,连联合国也无法调解与平息,可见其“你死我活”的程度之深。
在政治制度上,不同的“主义”之间当然有斗争,但斗争最惨烈的,当属共同的“主义”之间。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位曾经的气势汹汹的“老大哥”,动辄卡“兄弟”的脖子,掏“兄弟”的口袋,并将刺刀架在“兄弟”头上,可谓出尽了风头。中国人、捷克斯洛伐克人、地中海沿岸三国人、阿富汗人,统统尝过这位“老大哥”铁拳的滋味。我们自己呢,与老大哥也有某些相似处。这些年来,在思想文化等方面研究和解决自己的事少,却将主要精力用在了攻讦“老大哥”“小兄弟”上。左评右评,八评九评,无非是否定人家的做法,兜售自己的主张,并必欲强加于人而已。
历史不可能沿原有的轨迹永远滑行,近十多年来情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现在我们搞改革,别的“兄弟”国家也发生着这样那样的变化。让人欣慰的是,虽然我们对别人的某些做法不欣赏,但我们有一条原则,那便是尊重别人的选择,不妄加评论,更不予干涉。由此换来的,是对方对我们的宽容、尊重和支持。中国人的这一招,可谓跳出了亲缘残损的窠臼,为后人树立了楷模。
毕竟,老虎是老虎,狼是狼,而人是人。人类比动物高明,所以人类的前途优于兽类。
(载《共产党人》1993年第11~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