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就这么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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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韦子日记

第一章

你是男子汉吗?

是。

那好。受到什么挫折时,不要哭。

大学毕业一年多,至今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漂泊了一阵,又回到了这个人才辈出的都市。无奈,空寂,感伤,一直困扰着我。漫漫征途,寂寞人生,哀叹世间不平成了我生活的节奏,犹如一首使人唤起无限回忆的钢琴曲。我正赶上“毕业即失业”的潮流,再加上个性使然,使我不得不为温饱问题到处奔波。我是个浪漫主义者,希望能做一点儿有成就的事,可是,时运不济,或者才气不够,我的理想与现实似乎是遥不可及,差了十万八千里。

人有理想是无可厚非的。可当理想与现实离得太远时,便会被人耻笑,认为那是“吹牛皮”,属于眼高手低的那种。不知什么时候我被归入了这一族人中。在城东的郊区,租了一间小房,在一个大院里,里面住的都是来这城里打工的,大都文化程度不高,靠给人家卖力气赚点儿生活费。我偶尔去替人做些翻译,有时也为某个电脑公司编个小程序,得一些钱。总要到身无分文我才会出去谋些“币子”。周而复始,平淡的生活毫无浪漫可言。我已经预感到,在这个发展迅速的时代,如果再这样下去,我终将落伍,被历史的车轮淘汰出局了。可我不能自已,有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沧桑感。

这天,与院内新结识的朋友喝酒谈天,天南地北没边地胡侃。近来大家都无所事事,显得百无聊赖。不久,便有些喝潮了,个个嘴巴都不听使唤。我还算清楚,对于酒量,我向来很自信。

“韦子,来抽根烟。”李东冲我说。

“什么牌子的?”我漫不经心地问,“我可从不抽烂烟。”

“万宝路,绝对真货,准叫你满意。”

“好。”我接过一根,吞云吐雾了一番,渐觉先前的不适,好了很多。

“唉,我说韦子,这些人里,就属你读的书最多,你能不能给咱哥们儿几个讲讲你的过去,也叫大家长长见识!”李东说。

我默不作声了片刻,所有人也都沉默了。李东似乎察觉到他提及了我的什么伤心事,就像犯了错的孩子似的,窘得把头低了下去。

此情此景,我缄口无言,思绪惆怅。慢慢站起来,对着眼前茫茫的一片,说了声“我累了”,便晕头晕脑,钻进了自己的小屋,一头栽倒在床上,脑子里麻麻的,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凝固了。往事不堪回首,真希望时光能逆转,再次回味那种曾使我既快乐无比又充满激情的浪漫情怀。我伤感地哭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有朋友大声喊我:“韦子,你的呼机响了,好像有人呼你,快出来看看。”

我迅速擦干眼泪,绝不能让别人看出我哭过。我若无其事地走出来,漫不经心地接过呼机,原来有人留了个电话号码。我看了一下署名,不看不打紧,一看心里猛地一惊:欧阳晓焕!这个对我来说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的名字,如此可爱又如此可气的名字。是她在呼我吗?这个名字足足可以使我的寿命加长一倍,可以使我忘掉先前所受到的一切苦难。为了这个名字,我真愿意将先前奋斗所得到的一切都付之东流,或将我最宝贵的生命无偿地赠送。

第二章

有人说我庸,我不知自己庸在哪里。

也有人说我俗,我也不知自己俗在何方。

但不知不觉中,我确已成了个庸俗的人。大凡人都不想平庸一辈子。当然我也如此。可先前的誓言已随时间的消磨而成了“狂言”,先前的激情也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成“柔情”了。

记得那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想起还仿佛发生在昨日。我刚入大学校园,意气风发地走进象牙塔下,准备在新环境里一展身手,实现多年的夙愿。我和阿晓邂逅在开学不久的一次全系大会上。那时隐约记得,她穿一身浅浅的淡淡的蓝色运动服装,头发是不长不短的那种。说它不长,因为还扎不了辫,说它不短,是说她也不至于被误认为是男生。后来我暗地里为她量了一根头发,约有两寸多长。

经学友介绍,我与她相识了。她坐在我靠后一排,我们闲聊了几句。那时因为我们是同乡而不得不这样寒暄一下,纯粹出于礼貌。不管怎样看,她实在算不上漂亮的那种,以至于我现在怎么也记不起来当年与她谈话的内容了。那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我没与她再说过些什么,哪怕是见面也常懒得打招呼。

很快,我不得不为那些讨厌的考试而头痛了。那段时期,我每天泡在教室里,或在灯火通明的楼道里,通宵达旦地补习平时落下的课程。一年将过,又一次大考前,我与阿晓在食堂前不期而遇。她手里提着水瓶,笑眼殷殷的。

“韦子,怎么样,准备得差不多了吧!”她先打了招呼。

“唉,完了,什么都不会,一看书就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觉得快要疯了!”的确,我那时正陷入了考试精神危机。

“你这是怎么了,记得每次见到你,总是春风满面的,好像没什么愁事儿似的。在我眼里,你总是个快乐的人。”

我叹气道:“唉,那都是我装出来的,蒙人的。实际上我内心是凉的,尽管外表很热。”

“内凉外热,那不成了夏天的冰柜?”

“差不多吧!”

“那以后买冷饮,就放在你的肚子里,可就省电了!”

“行呀!以后有冰淇淋什么的,如果吃不下了,就先放在我这里存着。”

“啊,你这人还真不傻,对了,你究竟为什么事乱想?”

“为过去,为将来。总之,别人愁的事,我都愁过了。愁得我满头华发。”我摸着那略有几根白丝的头发,“不过,现在就愁怎么过那令人厌烦的考试。别的我也顾不过来了。”

“你也别太着急,如果有能用得上我的地方,你只管说出来,别客气。”她关切地说。

“我有什么客气的,我这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个失败,完全成了一个渣滓。精神颓废,又毫无斗志可言。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干吗和你客气?”

她蓦然一怔,然后瞅着我,眼神里夹杂着委屈、迷惑和不解。

“哦,对不起,”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请你原谅,这几天心情不好,每天看那几本无聊的书,简直要患脑溢血了,再加上天气闷热,心烦气躁,真的,我不是有意的,实在是对不起。”

她微微一笑,含着谅解:“我知道,你这人总是那么让人捉摸不透,生活又没什么规律可言,神出鬼没的。人家想找你帮忙也找不到。”

“啊,那可真不好意思。如果知道你有事,就是不吃饭不睡觉,我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少来了,油腔滑调的,好了,有事找我,拜拜。”

我目送她远去,心情好了许多。毕竟许久没有人关心我了。孤独无助略带潮湿的心,突然被给予了温暖,这无异于雪中送炭。况且,我还处于人生梦的阶段,而这关怀又来自一位异性,有时候,男女之间的事是微妙的,无可名状。

后来,我们通了几次电话,聊了许多。我渐渐了解了她,她也慢慢熟识了我,我们成了朋友。

我们可以说是处在生活的两极,她学习优秀,生活规律性极强,更没有什么恶习,乐观向上,对未来充满憧憬;而我学习一般,生活漫不经心,拖泥带水,嗜酒,偶尔沾沾烟边,幸好无其他“爱好”,否则,将受纪律处分。谁也不会想到我们两个人会成为朋友,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唉,这个世界真是精彩,形形色色的人演绎着千奇百怪的故事。

那是六月下旬的一天,我刚刚患了轻微的感冒,无事可做,精神恍惚,百无聊赖,精神完全陷在个人情感世界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老像个井底之蛙,永远也看不出去。

我那时比较推崇道家,认“无为而无不为”为真理。又有一段时候,竟阴阳怪气,糊里糊涂地信奉佛教,每天对着天空感叹:“人生苦短,学佛事大,要做到心中有佛,方能达到无欲无念、无哀无怨之境界。”后来及时从那些深奥的理论里逃逸了出来。我也很容易受外界影响,影视文化的泛滥,各种“星儿、腕儿”充斥着校园,我有时也模仿起这些文化,好在不是一味追求,而是有批判、有鉴别地吸收。比如,港台和西方影视走“裸露主义”路线,我视之为低级,俗气。“唯美主义”的地位却在我脑子里牢不可破。

约阿晓出来,已夜里九点过半了。她从宿舍里出来,穿着淡色凉鞋,黑色短裤,红白相间的短袖上衣。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从台阶下来,径直来到我面前。这是我第一次仔仔细细端详她,不经意间流露出专注的神态,忘了这样做很不礼貌。

“干吗这样子看我?”

“看你漂亮呗。”

“讨厌!”她略做撒娇之态。那是女人所特有的潜质,古往今来,一直作为征服男人的利器。

“你说得对,我的确挺讨人厌的。挖掘自己很久,也没有发现身上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倒是毛病缺点一大堆。”

“你呀,我看连让人讨厌的资格都没有。”

“对,你说得太对了。我这人,滥货一个,怎么配得上你讨厌呢?”

她有些生气,收敛笑意,小嘴一撅:“唉,你这人,把人家约出来,就为了气人家!”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语气先软,以示道歉。

“怎么了你,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儿了?”她关切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你就说嘛。”

“这两天心里特烦,学的东西都不会,又没有人陪我。”

“你女朋友呢?”

“哪有,我这样子,有谁会要我呀?”

“你别那么自卑好不好,咱们是好朋友,我可是挺关心你的。”

“我知道,谢谢你这么关心我,对了,你现在一切还好吧?”我似笑非笑地问。

“嗯,一切都很有规律呀。”她略带娇气地答道,“每天早上起来刷牙、洗脸、上课、睡觉。不像你一天优哉游哉,轻松得像一只小绵羊。”

“我不是跟你说过那是表面现象吗?”

“其实呀,你这人,就是老跟自己过不去。属于‘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那种,当然我这只是打个比方,倒并不是说你是庸人。人生在世,就那么几十年,多不容易呀,你也不好好珍惜,瞧你把自己搞的,你又不是杨白劳非得要去卖女儿,你有什么愁的呀?”

我面对着她,情不自禁笑出声来:“哎哟,看来你做个管家婆,准行,如果我将来有了小孩,请你做保姆,一定有出息,不知你能不能答应。”

“行呀,不知你想要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如果是男孩呢?”

“就教他做皇上。”

“女孩呢?”

“就让她做皇后。”

“照你这样说,我要是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那就是一个皇上、一个皇后,那怎么成?”

“你真是个木头脑袋,也不转转弯儿,现在计划生育,你敢要二胎吗?”

“我说的是双胞胎。”

“哈哈……”我们一起笑起来。

大笑之后,便是片刻的宁静。

我们相互凝视着。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红山茶”,那是我一贯的牌子。点着,狠狠吸两口,烟从口中进入了体内,旅游一圈,从鼻孔呼出,如沐春风,清爽得很。

我无言,她不语。夜色茫茫,星光点点。

那一夜,我们聊了很多:对前途的展望,彼此难忘的一些往事,以及对世俗的看法。回去时,夜深人静,楼门已关甚久,只得把管楼的阿姨从梦中惊起。为此,我们都挨了一顿骂。

那夜,我失眠了。

第三章

有人说,你的样子不够帅。

我说,我的心灵美。

有人说,你不够出类拔萃。

我说,我对生活有极大的热情。

有人说,你追不上女孩。

我说,那是因为还没遇上梦中的白雪公主。

那年暑假很快便悄然而过。开学以后,一切如常,上课,打球,泡图书馆,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什么起色。但压抑在心底的激情之火,一直没有熄灭,渴望有朝一日能发泄出来。是的,每个人都想活得轰轰烈烈,都希望有朝一日有一番作为。谁不想出类拔萃?谁不想卓越超群?

追求成功的过程,需要忍受孤独的挑战、空寂的夜色、无人理解的痛苦。这时你要能肯定自我,超越自我。人的感情到了这个时候,似乎更需要来自异性的抚慰。我的舍友陆陆续续都有了女友,只有我还是单身贵族一个。我一直受“在男女交往中,谁先动情,谁先伤悲”的想法影响,“男儿志在四方,红颜可有可弃”成了我的感情基调。我时刻强迫自己,以使自己的真实感情不呈现出来。我活得要比别人累得多。有时,我认为自己是疯了。是的,我不允许自己喜欢别人,也不允许自己被别人喜欢,不允许爱情成为我的累赘。我的这个观念使我成了“另类”。但我的外在表现与周围的人倒没什么差别。

我时常对着天空大喊:“这就是我——富有‘个性’的韦子!”

在自习室里、路上、食堂,经常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跳跃在我的视线里。每当此时,我总是视而不见地逃开。我害怕吗?我是韦子,我怕谁。

我害羞吗?我是男子汉,害羞?可笑。

我这是怎么了呢?

我不知道。

每天午休,我躺在自己精心设计的床上,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使我难以入睡,致使经常做的“白日梦”也成了泡影。

我怀疑自己病了,但没有感冒,更没有神经衰弱。

我想我需要运动。

星期六的下午,我去找我的朋友肖海打网球。

“怎么了,这么无精打采的,被妞套了吧?”

“有没有搞错,以我的实力,想套我,可不容易。西施在世,我也只是考虑一下而已。”我反驳道。

“嘿!口气还不小,就怕人家西施小妹来了,吓得你连话也不敢说。”

“你真是门缝瞧人——把人看扁了。”

“你这可就错了,我这眼睛瞧人可准着呢,就是狐狸精变的它也逃不过去!”

“几天不见,你‘吹牛’的本领真是大有长进。”我故意奚落他。

肖海也故意说:“你还不知道吧,我已经进修了,经过专门训练。”

“哦,”我故作惊讶,“不知拿到了什么学位?”

他故作深沉:“刚刚获得博士。”

“那以后我可叫你‘吹牛’博士了!”

“行,没问题。唉,你到底遇没遇到难缠的事?”

“没有。”我胸有成竹地说,“你看我快快乐乐的能有什么事?”

“别骗我了,你这人我可了解着呢,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它就不是一回事儿。反正有用得着咱哥们儿的你尽管放音儿,只要我能做到的保证没问题。”他神态凛凛地答道。

我苦笑了一下,感激地说了一声“成”,暗想:“这小子,怎么这么了解我呢,我认为自己做事向来天衣无缝,还是有人猜透了我的心事。”不觉身体微微一震。

我们打了两局,第一局我直落三盘,第二局,我全军覆没,输得很惨,累得我气喘如牛。回去时已是黄昏,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影影绰绰,虚无飘渺,脑袋胀胀的,倒在床上便睡死过去。

一觉醒来,宿舍其他人都已回来,正津津有味地看现场直播的球赛。他们对足球有着近似疯狂的喜爱,爱踢、爱玩、爱看,是地地道道的球迷。我只是看,是个杂牌球迷。

那是一场意大利甲级联赛,AC米兰与国际米兰的同城大战,踢得很精彩,引人入胜。足球往往给人带来兴奋,同时也带来眼泪。有一些球员也因足球而声名鹊起,名噪一时,像贝利、马拉多纳,新生代球员中,我比较喜欢罗纳尔多、贝克汉姆。谈及足球,便情不自禁地想起男足,女足在外面保持半壁江山,男足却连家门口都踢不出去。怪不得国民怨天怨地地感叹:“中国足球,何时出头。”

看完足球大赛,洗了个澡,心情爽朗了许多,可是不久又开始压抑、郁闷、烦躁不安起来。其他人全都出去了,我关了电视,紧蜷双腿,双手抱膝,横卧在床。我需要安静。

“铃铃……”电话铃响起,有五六下。

我懒洋洋地从床上跳下,慢条斯理地抓起电话。

“喂,你好,找哪位?”

“韦子在吗?”

我心里一惊,原来是她,一下子有点儿惴惴不安的。不过瞬间又恢复了常态。

“阿晓吧,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时间长了,没有见到你,说句话还不行?”

“行,当然行了,别说一句,就是一万句,我也洗耳恭听。”我近似玩笑地说。

“又来了,你这人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我还不知道?对了韦子,这两天没见到你,你没上课吧?”她开始认真起来。

“我每天都上课的,只不过你没见到而已。”我说了假话,“你怎么还想起关心我这个无名小卒?你这位大人物,日理万机的,真令我感动。”

“好朋友嘛,当然得关心了。况且,你这人老是想入非非,得经常提个醒,以免误入歧途。”

“有你这句话,我一定不会乱想的。”

“那好,记住,好好的,别像个没正调的似的。”她像是在训斥小孩子,当然我喜欢这种训斥。

我答应了她。

我放下电话,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乐滋滋的。突然有一种特别的想法在我脑子里闪了一下。不,确切地说是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竟不可思议地喜欢上她了!

不可能,我开始反驳自己。

怎么会,我不相信自己。

我开始收集各种理由:她不是一个漂亮女孩,没有乌黑亮丽的头发,没有勾人心魄的魔鬼身材,更没有女孩所特有的那种冷傲自负的气质。我敢打赌,走在街上回头率不会超过百分之一。即使有人回头,那也只会是我。

我与她相处的时间并不长,见面时大都点头而过。我承认在一起时我们谈得很投机,我会把心里所感所想都表达出来。可是,“这就是喜欢她的理由吗?”我反问自己。

当然不是。

与我相处比她时间长、各方面比她好的女孩,都没有引起我这种感觉。况且,我还在尊奉“男儿志在四方,红颜可有可弃”的信条。

“对,我绝不能动真情。因为,我是韦子。”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那夜,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我心无旁骛,稍加整理,便去北航赴约。很快,我和朋友见了面,在北航的正门口。

“吴义,我们好久没见面了。”我有气无力地先打了招呼。

“怎么搞的,韦子,满面憔悴的,都不像你了。”

“怎么不像,我还是老样子。”

“记得你以前可是红光满面,不管什么时候都那么信心百倍,对一切事都表现得那么无所谓,好像没有你解决不了的困难似的,现在怎么判若两人?”

“唉,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今非昔比,人越大烦心事儿就越多。”我有些激动。

“好了,走,领你四处转转,然后喝上两杯。”他安慰我道。

我们胡乱走了一段时间,然后买了份报纸,走进了一条商业小街。那里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我们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钻进一家酒馆。在东北角坐下来,我正对着门口,吴义正对着我,要了两扎鲜啤。

“来,咱俩先来一口,”说着他先喝了。

我也猛喝了一大口。

这时,从门口进来一个女孩,披着长发,穿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露出细长光滑的大腿,少女所拥有的婀娜多姿的线条尽显出来。

“她是个美女。”我情不自禁地小声说。

“想认识,我给你介绍。”吴义说。

只见她从柜台叫了杯可乐,径直走到我斜对面坐下。我目不斜视地盯着她。我保证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盯着一个女孩看,而且还这么近,女孩又这么漂亮。她一直冲着我微笑,笑眼迷人,流露出动人的性感和那么一丝丝的柔媚,使人心惊肉跳,兴奋不已。

“这位是韦子,我同学。”吴义介绍说。

“你好,”她主动自我介绍,“我叫金小蒙,和吴义是好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简短地回答,同她握了握手。我感觉胳膊如同受到电击,心里痒痒的,身上似乎冒出了冷汗。

“听吴义说,你以前比较喜欢文学,文笔特别好?”

“仅仅喜欢而已。”

“我也喜欢文学,特别是诗词。写了本诗集,但未发表。有机会向你请教请教。”

“我可不行,什么词呀诗呀的,了解得特少。”说完我将余下的酒一饮而尽,又叫了一杯。

“韦子,少喝点儿,我去趟洗手间。”吴义道。

“对了,你学什么专业的?”我主动问金小蒙。

桌上只剩我们两个人了,不能把女孩晾在那儿,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自动化。”她干脆利落地回答。

“好专业,”我脱口而出,“我这人打心里比较喜欢理科类专业,只可惜现在是文科类的。”

“咱俩正好相反,我原来是比较喜欢文科的,可现在却在读理科专业。”

“同病相怜。”我说。

“同是天涯沦落人。”她说。

“哈哈……”我们表现得很默契。

我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叫服务员又来了一杯——对于喝酒我向来很自信。

“看来你的酒量超人,是个酒民。”她很惊讶。

“对,不过酒量没有你说的那样大。”我谦虚地说。又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红山茶”来,并点着,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烟圈。

“你还吸烟。”她觉得不可思议,“而且吸得很溜。”

“对,我不仅是个酒民,还是个烟民,看不出来吧。”

“的确看不出,你确实长得不像。”

“人不可貌相,有些事情用眼睛去看,只是表面的,内部的东西需要用心去慢慢体会。”

“没想到你说话这么深奥,富有哲理,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她问。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我反问。

“对,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她答。

“你们聊得怎么样,都熟了吧?”吴义刚刚从洗手间出来。

我忙打了招呼,也起身去了厕所,这么多酒在肚子里怎么能好受。

从厕所出来,感觉好了不少,轻松许多。

那天,不知喝了多少,反正回来时没了感觉,也不知道后来说了些什么。不久金小蒙给我打了两次电话,约我去麦城(麦当劳),我都借故说没有时间。从那时起,我学会了如何拒绝女生的邀请,尤其是漂亮的女生。后来吴义说我定力强,再后来我了解到金小蒙成了他的女友,他一定是听她说的。唉!他不知我的心是已经有了着落的。

如果让我说真话,阿晓是迄今为止唯一能使我魂牵梦绕、牵肠挂肚的人。但在她面前我总表现得无动于衷。我尽力掩饰自己,尽管我已找到了真爱。

第四章

青春是感觉,是心动,是浪漫。

那一阶段,酒局在大学里泛滥,也给我这个酒虫带来了许多的机会,我吸烟也比先前多起来。

白天正常上课,上课时我精力是集中的,对于一个几乎从来不复习的人来说,需要在课上记住要点,这对我来说还不算什么难事。

那是十月里的最后一周,星期一晚间有一节全校自选课。

刚一进教室,我便发现了阿晓,靠南边窗台第二组,正面第二排,中间,旁边留着一个空位。

我走过去坐下,她一直低头看书,我向她身边靠了靠,几乎要贴上了,我想她一定会以为是哪个无聊的人。

她厌恶地抬起头来。

“原来是你呀,我还以为是谁呢!”

“你以为是刘德华呀,告诉你,我可是作了很大牺牲才坐到你旁边的。”

“你别臭美了。”她撒娇般地答道。

老师进来了,大家都默不作声。

课讲得很好,幽默、风趣、富有吸引力,每个人都很认真。

很快便下课了。

“我还没吃饭呢,肚子有点儿饿。”我对阿晓说。

“走吧,我们吃汉堡去。”她爽快地答道。

我们下了楼。

“我得先回宿舍一趟。”她说。

“好吧,我陪你过去。”

“唉,太倒霉了,把书放在教室里,刚离开一会儿就被人给拿走了,只好又去买了本新的,所以身上现在只有五块钱了。”

“别放在心上。”我安慰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说的也是。”她表示赞同。

约有一分多钟,便到了楼门口,我在外面等她。

有几个女孩从远处走过来,应该也是这栋楼里住的,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女生们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活泼、富有生机、意趣盎然。她们的存在构成了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韦子,在这儿干吗呢?”其中一个女生冲我问道。

她是同学刘芳。

“等一个人。”我答。

“什么人?”

“心上人呗。”我一不留神说了出来。我知道我说错了话。

“谁呀?”

“你呀!”我玩笑地答。

“讨厌!”刘芳不再理我,与其他人一起进了楼。

一阵微风吹来,我不禁哆嗦了一下。

阿晓出来时换了件牛仔服。

“天冷了,多穿点儿。”我关心地说。

“嗯,你也要多穿些。”

“谢谢你,你最近忙些什么呢?”说完我点燃了一支烟。

我们朝一家小商店缓缓地走去。

“也没忙什么,乱看一些书,自修了一点儿法学。怎么搞的,现在还吸烟。”

“啊,这是我最后一支烟,以后不吸,戒了。”我煞有介事地答道。

“你说戒,我怎么相信你呢?”

“我发誓,我韦子从今天起如果再吸烟便……”

“好了,我就信你一次吧。”她打断了我的誓言,也幸亏如此,否则以后真的要受老天惩罚。其实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相信我能把烟戒掉的人。

小店已经没了汉堡,就叫了一个面包,我狼吞虎咽地将面包消灭。

我不想保持什么君子风度,我要将自己的丑相尽显出来,希望能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这样就会为我自己不喜欢她找一个理由。可是我想错了。

“没想到你吃东西也别具一格。”

“挺野蛮吧?”我冷冷地问。

我送她回去。这时正好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如潮水般从教室里涌了出来,像突然捅了马蜂窝一样。甬道变得拥挤不堪,摩肩接踵。等人流过了,我们已走到了阿晓宿舍楼下。

“你胖了不少,有一百八十多斤吧?”我故意挖苦她,希望这次能让她生我的气。

“唉,我说韦子,你知不知道这样说一个女孩太不礼貌了?”她柔声说。

我看她小嘴一撅,脸蛋微红,没想到她生气的样子也这么可人,这么端庄娴雅,我实在找不出任何可以不喜欢她的理由,压抑在内心的矛盾斗争得更加剧烈了,变成了一种心痛。

“对不起啊。”我弱声弱气地道了歉。

“没事儿,你这人就是嘴巴臭了点儿,其他都还挺好。”

“谢谢你能原谅我。”我回答得小心翼翼。我的情感、我的直觉已经不允许我做出哪怕是一点点一丝丝对她构成伤害的举动。我已经从内心深处对自己刚才所说的表示内疚和悔恨。

“韦子,周末有没有时间?”

“有。”

“那好,周末我得去参加一个大型考试,你能送我吗?”

“没问题。就是不知道是背你去还是扛你去?”

“又来了。我先回去了。”

“好,拜拜。”

我踽踽地往回走,泪眼婆娑。

望着广袤无垠的夜空,我愤愤地问自己:“我这是为什么,我这是怎么了。阿晓,你知道吗?你已经把一个逍遥自在、无忧无虑的韦子变成了一个步履维艰、思绪万千的韦子。你越是在我面前无拘无束,我就会越觉得你天真无邪、可爱至极。地球上有几十亿人口,为什么让我认识你,为什么我们偏偏是朋友,我又怎么会喜欢上了你?你知道吗,一个人为了拒绝这种感情,需要付出多大的意志力、忍耐力;将这种感情隐藏在心里,需要具有多么宽广的胸怀。我一直认为没有我韦子解决不了的事情,在我的面前没有困难,困难到了我面前也需要回家休息。只要我认准的事,一定要成功。是的,现在也是。我一定会成功。”

第二天一早,我将头发洗干净,打上发水,在脸上抹了点儿“大宝”美容霜。在镜前端详了自己半天,确定一切合眼,便背起书包奔出宿舍楼。

我迈着轻盈的脚步,神采奕奕,欣赏着周围的景色。生活是美好的,人要学会享受生活,学会创造生活,这样才能活得精彩,有意义,我也要如此。

课上我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我是个能自我创造快乐的人。我需要读书,这样才能丰富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图书馆里,我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心无旁骛。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到周末。

周六晚间,我给阿晓打电话,约好第二天十点我去送她。

周日,天空飘起绵绵细雨,街上已是湿漉漉的,我策划好来回的路线,连可能出现的和她的对白也精心设计了半天,煞费苦心。

十点钟,闹钟声响个不停,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关了闹铃,抓起电话,拨着那熟悉的号码。

时间仿佛停滞了。

“喂,找哪位?”电话那边是她那让人心跳的声音。

“是阿晓吧,我是韦子。”

“对了韦子,我忘跟你说了,有一个男生也去考试,和我同路,我跟他去就成了,不用你特地陪我了。”

时空这次是真的停滞了,我脑海里嗡嗡地,整个身体麻痹了一样,失去了知觉。

“那太好了,省下我了。”我强作镇静。

“韦子,外面下雨了吧,我还没有出去呢!”

“对,下了一上午,记得多穿件衣服。”

“谢谢你,你说我们怎么走最好啊?”她问道。

“那是你们的事了,”我不禁生硬地答道,“我可管不了。”

“那好吧,再见。”

我蓦地将电话放下,心里怒火和怨气一并喷发出来。我需要发泄,需要眼泪。

我踯躅在雨中,接受风雨的洗礼,发现要想对她置若罔闻我已根本做不到了。我实在是太在乎她了。没想到我苦心经营的抵抗她的堡垒,因她的一句话便土崩瓦解,荡然无存了。

我骑车出去,漫无目的地狂奔。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色渐渐暗下来,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小商业街,那里有风味小吃、酒馆、小歌舞厅,一看便知是个人员复杂的地方。我将车停在旮旯处,上了锁,进了一家酒馆。要了酒,没有点菜,独自畅饮起来。我需要醉。

“小伙子,有什么愁事看不开的?”老板娘劝我,“别拿自己身体出气,身体可是生命的本钱。”

“也没有什么,”我略显醉意,“就是心情不好,郁闷。”

“少喝点儿啊,别醉了。”

“谢谢你。”我不理会老板娘,恢复了冷漠自傲。

少顷,已有五瓶啤酒下肚,有些体力不支。实在喝不下去了,便去了趟厕所。

回来时,已有一个少女,暂且称她为少女吧,在我桌前坐下,跷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烟,吐了个大烟圈,向我示意。

我径直走过去,坐下,没有同她搭讪,依旧冷漠自傲,但这次看得很清楚了:长发披肩、额头较大,浓黑的眉毛,似乎没有经过打磨,扁平的鼻梁,一张宽而厚实的嘴唇被抹得通红,眼角透着那么一丝丝叫人亢奋的挑逗,真像电影“古惑仔十三妹”中的刀疤淇。

她没有同我打招呼。我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酒,瞟了她一眼。她似乎觉察到我在看她,便晃了晃身体。丰满的胸部、性感的身姿、修长的大腿是她炫耀的本钱,她身上没有天真、可爱、纯情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成熟、妩媚、风骚。

我付了钱,从酒馆出来,实在不想再停留片刻。

雨已停了,凉风袭来,正值晚秋季节,一种孤独、漂泊之感油然而生,我的身体已哆嗦个不停。没有父母关爱,没有朋友问候,踩着地上的雨水,周身冰凉彻骨,我真想哭个痛快。

我钻进一家叫“迷你”的录像厅,在那里可以通宵达旦,彻夜不眠,可以在荧幕上寻找快感,在短期内使精神有所寄托。屋内已坐满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年轻的居多,我在后排找了一个空位。

“哥们儿,”我旁边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向我问,“有火吗?”

“火没有,火机倒有。”说完我将口袋里的火机递过去,仍旧面无表情。

“谢谢。”他笑嘻嘻地点燃了烟。

“不用谢。”我依旧冷淡,接过火机放进口袋。在忽明忽暗、闪烁不定的光线中,本已不太洁净的空气变得更混浊了。

录像厅正在播放着一部港台的警匪片,由于进来时已经播放了一阵子,再加上酒精的作用,我头有点儿晕,不过,稍加休息,片刻后也就清醒了。“看来这点儿酒还不算什么,”我暗喜。

“哥们儿,第一次来吧?”他又问我。

“不。经常。”我没有如实回答,这个世界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如果总是坦诚相待,不知何时便会被骗,所以有时撒谎也是必要的。

“噢,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是吗,我也没见过你。”我自信而淡淡地说。

“片子质量的好坏还得看里面的女人长得漂不漂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我面无表情:“随便。”

“难道什么样的都行?”他反问。

“对,什么都行。”我答。

“难道就没有重点?”

“在我眼里没有重点。”我冷冷地回答。

“哥们儿,你眼光就是与众不同,一看你便是上了档次、有品位的人。我请教你一下,这里的片子你觉得怎么样?”

“一般。”

“这里的片子本来就特没劲,打打杀杀的,好容易有个爱情吧,搞得朦朦胧胧的,老板也不放个新鲜一点儿的。”他喋喋不休,“我倒知道有个地方片子比这里的好,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

我瞟了他一眼,厌恶之情溢于言表,眼神中透着寒气,是想说:“真想抽你丫的”。这是我借用电影《不见不散》里刘元的一句话,据说是京味。王朔小说里的京味甚浓,有机会我得好好拜读一下,多长些见识。

果不其然,他再没有絮叨。我心里暗骂:“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像他这种人不给点儿颜色,总是在那里阳光灿烂。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给人照成个皮肤癌,让人后悔莫及,叫苦不迭。”

凌晨两点多钟,放了一部我较喜欢的片子《大话西游》。其中男主角是孙悟空,由周星驰主演。我是“星爷”的忠实影迷。片子讲的是一段爱情的故事,其中孙悟空的一段对白深深地感动了我,听说后来这段话还流行在热恋的男女之间。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的话,我会对这个女孩说一句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早上六点钟,我找来车子,便匆匆离开,这是一个使人意志消沉的地方,以后我绝不会再“光顾”了。

第五章

有人悄悄地对一个女孩产生了好感,朋友告诉我说,那叫“暗恋”。

后来有人与那女孩成双入对,倾吐心扉,朋友告诉我说,那叫“热恋”。

再后来,我孤独一人,默默忍受漫漫长夜。我没有敢去问那个朋友,因为我已经知道了,那叫“失恋”。

自从那天回来以后,我对阿晓的感情略有了些动摇,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如果一天没见到她,我心里就觉得少了什么,而每次见到她时,我却又总是说上几句便匆匆告别,若即若离。

喝酒的习惯仍旧没有多大改变。吸烟有几次被阿晓发现,但由于不是相隔甚远,就是我身边有朋友在,她没有上前来揭发我,事后我打电话向她解释,她总是苦心地训我。打心眼儿里说,我很喜欢这种训,有人管自己,特别是那人是自己所钟爱的人,我心里总会有一种道不明的温馨感觉。我们之间说话已经达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为了吸烟这件事,阿晓说我是大骗子,在她面前我的誓言贬了值。每天睡觉前,我总是告诫自己:“不管怎样,有一天我一定会找出自己不喜欢阿晓的理由的。”

又是一个周三,下午无课,上午的课枯燥无味。我一向挖空心思寻机逃逸自己不喜欢的课。近日,有碍于老师的威慑,我强迫自己坐在生硬的椅子上。老师在前居高临下,高谈阔论,我则是满面倦容,昏昏欲睡。趁中间休息,我离开了,顿觉神清气爽,精力充沛。我决定约阿晓去麦城,缓解一下阴郁的心情,便写了一张条:

阿晓,中午一起去麦城,我在门外等你,外面天气很冷,下课尽快出来,不见不散。

韦子

通过一个朋友将条送了过去。

回宿舍修整了一番,便在门口苦苦等待,渴望那熟悉的身影尽早出现。我点燃了一支烟,消磨这段寂寞。

铃声响起,成批的人群闪过,阿晓独自一人缓缓地走出来,穿着红色的外衣,牛仔裤,双手放在衣兜里,一阵风掠过,吹乱了她那似乎刚刚修剪过的水一般的柔发。

她四下环顾,我忙迎了过去。

“阿晓,”我喊了她,“出来好快呀!”

“一下课,我直接就过来了。”她解释道,“把书先放到了别人那里。”

“来,你骑这辆车。”说着,我将车子让给她,去不远处又骑了一辆车。我们一起驱车前往。

微风吹起,寒意渐浓。我觑了她一眼。

“你没戴手套?”我关切地问。

“嗯,也没想到今天这么冷。”

“来,带我这副吧,还是你送我的那副呢!”

“那你呢?”

“女士优先嘛!”

“没想到韦子也会关心人了。”

“嘿嘿。”我略感惭愧地笑了笑。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沿着公路向前走,绕过一座大桥很快便到了麦城。给车上了锁,我们径直走了进去。

“想吃点儿什么?”我问。

“随便。”

我叫了两份套餐。广播里正播放着国外流行的歌曲,略带着狂热,室内人数不多,我们找了个靠窗的地方相对坐下。各自脱了外套,放在一旁。

“现在还冷吗?”我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心备至。

连我自己也惊讶,像我这种人,竟然也会关心别人,把我打死我也难以确信。

“不冷了,这里挺热。”

“喜欢吃这些东西吗?”

“还行。”

她小口吃着薯条,我则吃了一大口汉堡。

“韦子,现在还吸烟吗?”

“不吸了,我戒了。我不是已经跟你发过誓了吗?”

“呸,你这个大骗子,我可是见你好几次了,每次都像没瞧着我似的。”

“是吗?我可不知道。”

“嘿,你这没良心的,说话不算数,还老骗人,你说你是不是欺负我傻乎乎的?”

“没有,以前就算了,现在我向你道个歉,我发誓以后绝不再骗你。”

“你别在那儿硬撑了,我还不知道你这人,今天说好了明天就要耍赖皮,不知道我为什么认识你。告诉你韦子,以后我可就不认识你了。”她故作威胁。

对我来说这可是致命的威胁,尽管那是玩笑。

“难道我们现在认识吗?”我见缝插针地开着玩笑。

“对,我们本来就不认识,请你不要坐在我面前,先生。”

“小姐,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韦子,男性,身高一米八零,职业中学学生,见到你很荣幸,很想认识你。”我煞有介事地说。

我表现出从来没有的彬彬有礼,绅士一样温文尔雅。

“可我不想认识你。”阿晓说。

“我想。”

我们不再说话,彼此默默地凝视着,一同会意地笑出声来。

窗外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

我们默不作声了一会儿,便低头吃了起来。

命运真是难以捉摸。有些人天天见面,不一定成为好朋友,而有些人难得相逢却是知己。那些对你心平气和说话温柔的人没有使你心中的那份净土被开垦,而那些一见面就常训你的人却能令你为之倾倒。阿晓便是后者。她一举手,一投足,不经意间就可使我魂魄离体。她说我是大骗子,我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言语。她说我是白痴,我则认为那是对我最大的奖赏。在她面前我的忧愁荡然无存;在她面前,我想到的便是快乐。我时常想:“如果阿晓突然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我会怎样?”当然,我不知道。

我含情脉脉地凝视着阿晓,她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眸也在凝视着我。时间仿佛凝固了。这种感觉就像走在路上,地面突然消失了,心里忽的一下腾空的感觉。

“你干吗这样瞅我?”

“你的头发剪得真难看。”我违心地说。

“是吗?韦子,先别打岔,我问你,干吗这样瞅我?”她穷追不舍。

“我发现你的眼睛长得最好看,其实你初看是属于很笨的那种,但你的眼睛却露出一种天真幼稚、可爱聪颖的感觉。如果别人喜欢你一定是看上了你的这双眼睛,所以你其实是属于很聪明的那种。”这回我说的是实话。

“真的,那太好了。”她高兴地说,“你还会看相?”

“那是当然了,我不仅会看面相,而且还会看手相,我可是灵童转世。”

“又来了,你又在骗我,你这个大骗子!”她嗔道。

我不得不改变一下话题:“我们聊些有意义的话题吧,说些真心话,好吗?”

我的语气很轻,很严肃,也很诚恳。

“我倒是想跟你说,可是每次你不是嬉皮笑脸,就是形容枯槁,像受了雷击一样,喜怒无常的,让你自己说说,人家敢跟你这人接触吗?”

“我很感激你能说实话,我这人交心的朋友确实很少,有时候感到很孤独很空虚,真想哭一场。有你这个朋友能信任我,我心里确实很感动,很高兴。我不知道用什么话来感谢你,看我平时跟你油嘴滑舌的,但谢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很尴尬,怕丢了面子。”我已是热泪盈眶。

她露出怜悯的神色,“你说说你的心里话,看我能不能帮你。”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郁闷,心里一直有一种压抑感,不能解脱。我也常常想:为什么在物质生活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的精神世界却这么茫然,为什么长大以后就不能有儿时的无忧无虑了呢?不知你是不是与我有同感?”

“实际上,人生到了这个阶段,大概都会有这种想法,我觉得有这种感想无可非议,可是千万不能太在意,全身心地投入其中,那样会使人意志消退的,人应该去适应周围的环境,去顺应社会发展,有些事情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凡事都要乐观些,往好的方面想,像你这样自己把自己搞垮了,叫别人怎么看你?你就不能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吗?你那些恶习能改就尽量改吧,答应我行吗?”

听完这一席话,我心里暖如阳春,就像在冬季午后的温室里,感受到外面斜射进来的余光,有一种现实、温馨之感。也许这些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就是过眼云烟,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便意义非同寻常。

我深情地注视着她:“有你这些话,我会慢慢改的。”

“我们来个约定。”

“好呀!”

“不会是下个世纪吧?”

“当然不会。”

我们没有定具体时间,也没有立什么誓言,这个时候那些似乎已显得多余。我对她的感情更加稳固了,“拒绝真爱”的想法在我脑海里已经摇摇欲坠。

从麦城出来,已是午后三点钟。

“阿晓,走,陪我去音像社看看,叫你见识见识。”说完我拉着她进了一家音像社。

“有韦子专辑吗?”我神色不变地冲着老板说,“要最新的。”

“等等,我给你找找,我们这里特全,一般都有。”老板似乎胸有成竹。

我暗想:“我还没有唱歌呢,你哪有专辑,老板你这个大笨蛋。”

“他唱过什么歌吗?”老板问我。

我有些慌张。

“唱过一首《大骗子》,挺好听的。”阿晓抢先说了一句。

我瞟了她一眼,她乐滋滋的。

老板终究没有找到,回来时我问她跟谁学会了骗人,她说跟我。就这样稍一大意我就做了人家的师傅。我们两个异口同声地说老板是个大傻瓜,真苦了那老板。

第六章

今天朋友告诉我,男女之间就像异性相吸的磁铁一样,越近引力越强,越远引力越弱。

刚从麦城归来,便得到通知,说班里有同学的生日宴会,晚间出去“搓”一顿。我去洗了个澡,将衣服从内到外换了个新,便与几位同学调侃起来。

“现在假货满天飞,到底有没有不能伪造的?”不知谁起了话头。

“当然有了,人就不能伪造。”吴刚冲着我说。

“人也有假的,通过手术可以使脸变形,杰克逊就做了整容手术,黑人能变白人,白人也能变黑人,听说还可以进行变性手术,男人可以变女人,女人也可以变男人。”一直默不作声的文一彩也来了兴致。

“做了女人有什么好的!”文一彩又说。

“当然好啦,有那么多男生去追,做什么事都有人照顾。”

“如果漂亮还好,可如果不是,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再说了,将来有了小孩,肚子大大的,站着就像个不倒翁,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甭提多难看了。”

“哈哈……”

众人哄堂大笑,年轻人的想像力总是很丰富的。

生日宴会在离校不远的酒店里,较大的室内整齐地摆着两张圆形的大桌子,桌子中心可以转动,我选择里面的一张桌子,男女参半,我旁边坐着刘芳,桌上摆满了菜,啤酒瓶零星地点缀其中。

先是举杯祝主人生日快乐,然后就是觥筹交错。

时间过了不久,便有人醉态初露,眉飞色舞,谈笑风生。

我精神抖擞,毫无醉意。这点儿酒对我来说只能算是热身而已。

“韦子,我敬你一杯。”对面的女生向我举起了杯,她的名字叫杜娟娟,我称她阿娟。

“好。”我们共同一饮而尽。

“韦子,听说你的酒量很好,不知敢不敢和我对上几杯?”

“真是红颜不让须眉呀。”我又暗叹,并劝道,“我看你还是别和我喝,省得一会儿丢了面子,下不来台。”

在酒量上,我向来很自信,她是第一个敢向我挑战的女性。

“韦子认输了,不敢跟人家喝了。”众人起了哄。

“什么呀,这叫好男不跟女斗,我这是为她好。”我自我圆场道。

“韦子,别硬逞强了,喝不过就是喝不过,找什么理由,我看你就是不如杜娟娟。”有人故意奚落我。

“好,阿娟,今天就和你喝个痛快,别怪我了。”

我们便相对而饮,其他人都鸦雀无声,注视着我们。室内散发着有节奏的咕咚咕咚的声响,分外悦耳,场面甚是壮观。

十几杯过后,她那腼腆的脸上仍不改色,我因震惊而出了一身冷汗。

“韦子,低手用酒杯,高手对瓶吹。”阿娟的语气里透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好。”我不甘示弱。

一连三瓶进肚,感到像在半空中旋转,忽忽悠悠的,肚子也不堪折腾,想吐,但我顾及面子,掩饰着勉强坐在那里硬撑着,低眼垂眉。

“韦子,晕菜了吧。”旁人说。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事儿。

阿娟捂着嘴,满面红光,直愣愣地瞅着我。

我起身去了洗手间,不知她有没有吐,反正我是吐了许多。后来才听说,她酒量向来未逢对手,自从和我喝了以后,她也变得谦虚了不少。

大家喝得晕头转向,三五成群,一伙伙地比手画脚地信口雌黄,那些未沾酒的也侃侃而谈。男女同学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韦子,没事吧?”一旁的刘芳关心地问我,“瞧你身体这么弱,还喝这么多。”

“没事儿。”

“对了,韦子,那天晚上你在女生楼前等谁呢?”

我战栗起来,由于出乎我的意料,一时不知所措。

“我不是说过等你呢!”我灵机一动说。

“别蒙我了,说真话,我可知道你等的是谁。”

“那你倒是说,我不信你知道。”我需要验证。

“欧阳晓焕吧。”她诡秘地把头凑过来冲我小声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想追呢。”

“没有,哪有这事儿。”我惊惶失措。“我们只是好朋友。”

我心里的伤疤终于被人揭开了,一种不满情绪在我周身迅速蔓延开来。

“难道你们就没有其他关系?”她疑色重重。

“除了正常的朋友关系之外,毫无瓜葛。”

“看你的严肃劲儿,别以为我就相信你了。”

我神色轻松起来:“爱信不信。”

“信不信倒是没有关系,可我要是告诉阿晓,你觉得要紧吗?”她在威胁我。

“你敢!”我声色俱厉地冲她说。

“你说我敢吗?”

“当然敢啦。”

“这还差不多。”

我低下头,神情沮丧,眼泪在眼角打着转儿。

“其实她是个好女孩,学习好,长得又可爱,说话也近人,你又挺浪漫的,属于风花雪月的那种,你们挺配的。”

“刘芳,你这事千万别说出来。就当没见过。”我求她,“就算我求你了,行吗?”

“好吧,我为你保密。”

“太谢谢你了,对了,你好像挺了解我的,以后别那么神秘兮兮的,我敬你一杯。”

我先喝完,便匆匆离座。

那些嗓音好的人正围着VCD个个跃跃欲试,准备一展歌喉,我也挤了进去。我点了一首《想说爱你不容易》,唱完以后,我已是泪水盈眶。

我独自一人溜了出来。街上行人已寥寥无几,寒意正浓。

我决定给阿晓打个电话。

借着路灯淡淡的光晕,我来到一电话亭前,却没有勇气去拨那亲切的号码。我在路灯下徘徊不定,踱来踱去,害怕一听到她的声音就会语塞,不知从何说起,又不知如何结束,心里忐忑不安,醉意全无。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我仍旧犹豫不决,暗骂自己:“你真他妈的没出息,瞧瞧你那副德行,熊样。这种小事都摆不平。”

我开始鼓励自己,“韦子,没有你解决不了的事情。任何事情在你面前都是小事儿,因为你是韦子,一个对任何困难都不屑一顾,任何时候都是充满自信的韦子,天塌下来当被盖,敢爱敢恨、憎恶分明的韦子。”

我终于鼓足了勇气。

电话接通,我屏住气息,热血沸腾,静心等待。

“喂,找哪位?”电话那边有人问。

“你好,请问阿晓在吗?”

“你等一下。”那人说。

我听到电话那头有人叫阿晓,片刻,阿晓便来接电话。我心头微微一颤,心跳加速。

“喂,你是哪位?”

“我,韦子。”我有气无力地回答。

“怎么了,你,大白痴又受什么打击啦?”

“没什么打击,就是刚刚和别人喝酒,有点儿不畅。”

“又喝了,看你身体那么弱,叫你别喝那么多,你又不听,你到底能不能听我的?”

“我向来都很听你的,你的话我都当真理。”

“你又说些让我高兴的话,你向来把我的话当作耳旁风,我还不知道你?大骗子。”

“我认错还不行吗?”

“韦子,我就信你这一次,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实话实说,“我的事就是:想跟你说话。”

“讨厌,又在骗我,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真的,那我可就挂了。”我故作威胁。

“挂吧!”

砰的一下,我将电话挂断了。真是有趣,我说假话,别人信以为真,而当我说真话时却被认为是欺骗,可悲啊!

回去时已是半夜时分,浑身不自在。第二天,我强打精神,将上午一混而过。

中午躺卧在床,疲惫至极,很快我便昏睡入梦了:在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上,蝶飞莺舞,意趣盎然,蓝天、白云衬托着大地;仙气飘然而至,云雾袅袅。这是一个充满浪漫气息的境地。我和阿晓立于其中,手挽着手踏着柔嫩的草地奔跑、追逐。阿晓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那双善解人意的眼睛,令人为之痴迷、为之动情。突然,我们停住了,相对而望。我情绪高涨,激动兴奋,小心翼翼地对她说:“我可以吻你吗?”她沉默着,脸上泛起害羞的红晕,充满东方女性的矜持之美。我靠上前去吻了她,没有先前想像的那样困难,就连接吻不知将鼻子放在哪里的技术难题也迎刃而解了。我这才发现自己是接吻的“天才”。感觉就是没有了感觉,整个人都被麻痹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以前所有的快乐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一瞬间快乐。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以使人心智发狂、兴奋无比。

“韦子,快点起床!”吴刚叫醒我。

“干吗叫我,我正做好梦呢!”我怒气冲冲地说。

“有你一封信。”说着他将信递给了我,匆匆离去。

我将信放在床下,仰卧在那里,呆呆地瞪大了眼珠,注视着天棚,回味着那个梦中之吻,哀叹快乐为什么总是那么短暂,这个吻突然赐给了我,来得那么突然,去得也那么突然。我要记住这个吻,并给它起个名字:“天使之吻”。

我拆开了信,那是从北方一所大学寄来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具体点儿说,是一个曾令我留恋的女孩,她叫于华。她在情感问题上遇到了挫折,同我一样,现在她就像秋风里的落叶,随风飘,风不停,叶也不定。

她需要安慰,需要朋友的关注。

我拿起笔,写一封信寄给她。这是我应该做的也是我力所能及的。

想念的阿华:你好,你的来信我已收到,谢谢你能信任我,我一直未写信给你,望原谅。

知你现在遭到的挫折,请不要气馁,人活一世,总会遇到点儿沟沟坎坎,没有风平浪静的人生,也不要叹老天对自己不公平,人家都说没有绝对的公平,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儿,有些人表面看是很乐观的,他们常常把痛苦隐藏在心里,不被人所知。

记得以前我们在一起时,就知道你是属于多愁善感的那种人,而我是爱浪漫、爱发感慨的那种人。所以一见面便感叹人生,耽于幻想。想想过去的时光,确实很值得留恋。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才渐渐知道,浪漫不能当钱,感叹没人同情,只有现实一点儿,也就没有了先前的那种快乐。

我最近其实也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儿,我偷偷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们现在是朋友。你是了解我的,常常心里想的和做的背离,明明喜欢人家,却满嘴说讨厌。我对他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什么就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她。我是个比较爱面子的人,只要决定的事儿便不会改变,哪怕自己受委屈。

刚开始时,为了拒绝这份感情,我付出了很多。可是现在才发现拒绝是徒劳的。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千万别笑我,我常常笑自己无能,为什么过得那样矛盾:“爱她,我所欲也,不爱她,亦我所欲也。”

现在你知道我有多惨了吧,不过我会自己解决的,不用为我担心,书上不是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吗?我想你现在一定会说:“你比我惨多了。”

纸短情长,愿寥寥数笔,略表朋友之情。

祝一切顺利!

想念你的韦子

第七章

面对自己所爱的人,想说句爱你,却只敢对着天空。

昨天夜里写信写得甚晚,早上睁开眼睛,未及洗脸,便睡眼惺忪地去买来信封和邮票,填好地址,匆匆去邮局,将信投入信箱,心情有些好转,但愿能否极泰来。一天进行得有条不紊,上课,吃饭,复习,预习。夜色降临后,我的情绪又糟糕透顶,心神恍惚,愁眉不展。实在不堪忍受这般痛苦,我便踏着茫茫夜色,随意踽踽而行,思前虑后,感触颇深,感伤萦绕心头。

在惨淡的灯光下,稀稀落落的人从身边走过,我目光呆滞,完全沉溺在那已成废墟的精神世界里。

“韦子,怎么独自一个人?”肖海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话说得铿锵有力。

“一个人心烦,随便走走,欣赏美丽夜色。”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嗨,倒像挺雅致的,挺长时间没见着你,是不是把好朋友忘了?”

“哪有,只不过最近一段时间课程紧,应酬多,思想上有些问题需要解决,不像你呀,‘酒肉穿肠过,美女心中留’,过得那么潇洒,那么自在。”

“你也别说我,韦子,谁不知道你,喝酒名声特响,跟你比我那可差远了。对了,你也别老胡思乱想了,搞得现在身心憔悴,像个抽大烟的,没事儿的时候,自己找找乐子,就像我这样过过逍遥人生。”

“我也不想这样子,精疲力竭的。谁都想活得阳光明媚,快快乐乐的,也不知道做什么能调节平淡无味的生活。”

“走,我领你上网去,找个人陪你聊聊天。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就上个色情网站,瞧几眼,准能让你大开眼界。”

“嗨,我可没你那样的闲情逸致,也不像你那样风流成性。”

“你没听说过,人不风流枉少年吗?再说上网你可以长长见识。”

“网上的信息真真假假的,虚拟的事情太多,错了也无从考察。”

“你那都是道听途说的,去一次你就会改变想法。我敢打赌。”

“可我是个网盲,对网络一窍不通啊!”

“没关系。”说着,肖海拉着我的胳膊,“走,我教你,你这个聪明劲儿,一学就会。”

“别烦我。”我调大嗓音,“我不去!”

“嘿,你这人怎么说变就变。也就是我,要是换了别人,早就跟你急了。”

“你倒是急呀!”

“你别在这儿装得像头大蒜似的,我是把你当朋友,否则我可懒得理你。”

我的情绪稍稍静下来,觉得刚才有点儿失控,便抱歉地说:“对不起,你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一般见识。我现在为了一些鸟事儿,弄得晕头转向的。”

他原谅了我。有这种好朋友,确实叫我无话可说。

我感到荣幸,满足,就答应了他去网上畅游一番。我迈着慵懒的双腿,随他进了不远处一个很冷清的小网吧。

网络在中国迅速发展,已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网上购物,网上聊天,网上阅读等等,似乎网络涉及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人为之痴迷,为之疯狂。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有些不健康的东西毒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网络造就了一批精英,一批富豪。近期听说张朝阳便是靠网络发了家,成为中国IT产业的风云人物。

尽管网络铺天盖地地席卷了大学校园,我终究没有倾心于它,依然我行我素。“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这网吧是一个比较简陋的屋子,平均分成两排,整齐地摆放着六台电脑,不知为何,此时无人问津。我和肖海找了两台较合眼的电脑坐下。经肖海点拨,很快我便能应用自如了,并飞快结识了一个网友。她用的名字是“小艾”,定是假名,网上的虚假太多,这也是我不倾心于上网的原因。

“我叫韦子。”我不喜欢用假名,便用真名作了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小艾,很高兴认识你。”屏幕上迅速出现了一行字,可见是个网虫。

“你为什么要选择我这个网友,我希望你说真话,好吗?”我打得很慢。

“因为我觉得韦子这个名字和我颇有渊源。我喜欢这个名字。同时也希望能和韦子做个朋友。”

“我有个建议,也算作约法三章吧,不知你能不能同意。”

隔了一会儿,屏幕上缓缓打出:“你提吧。”

“我们不必问彼此的个人情况,像在哪里上学(对了,我是一名学生),家里的背景等等。但我希望我们能真心交流,不要欺骗。完全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在另一个空间里倾心倾诉一下。我不知你能不能体会我的意思。”

她答应了我:“能够体会。”

“谢谢你,这是我第一次上网聊天。以前主要由于不想在网络这种虚拟的世界里浪费太多时间,因为光阴宝贵呀。最近由于对情感上的一些事情感到迷茫,不知所措,希望你能从精神上给我一点儿帮助。”

这时网吧里又进来一个人,找肖海的。肖海向我打了个招呼便匆匆离去了。我独自一人呆在网吧里。

“谢谢你能信任我,我喜欢帮助那些真诚的人。”

“我是一个浪漫的人,同时又玩世不恭。表面上我比较粗心懒散,但内心很细致。不开心的时候,会喝很多酒。我的酒量很大。我常常认为自己是个敢爱敢恨的人。最近才发觉自己在真爱面前其实是个胆小鬼,没有勇气承认。你说我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儿窝囊。我的郁闷大多来自无聊,而无聊又来自这种窝囊。”

“我希望你不要这样看自己,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很短暂,每个人都应在这短暂的生命里发光发热。你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前因后果吗?”

“我和她是很好的朋友。我喜欢她并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她长得并不很美,但也不是日久生情的那种,因为我们并不像黏糕那样老黏在一起。一个偶然的刹那,她使我心动。开始,我并不相信,而且努力拒绝这种感情。可是越是这样,对她就越是留恋。在她面前我总是谈笑风生,装作若无其事。可是一离开她我便会恋恋不舍,情绪低落。由于我在一些小事上有意无意地许诺过她但没有去做,她就说我是大骗子,大白痴。但她一点儿也不真生我的气,从来没有怪我,所以我连不喜欢她的理由都没有。”

“电影里不是说爱不需要理由的吗,既然你爱她,就应该向她表白,何必找那些拒绝的理由呢?我想,也许那个女孩心里正想着你呢,就等你说喜欢她呢。”

“不会的,如果她喜欢我她早就说了,何必这样搞马拉松?”

“这你就想错了,你太不会为女孩考虑了。女孩大都比较害羞,怎么会主动向你真情表白呢?再说了,也许这个女孩喜欢的是有勇气、有责任感的男生。”

“也许你说得对,我真希望我喜欢的那个女孩也像你这样想就好了,那样我可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我相信那个女孩想的和我想的是一样的。”

“但愿如此吧。谢谢你和我聊了这么多。我想我该走了,希望下次上网再能和你聊。”

“我想问一个问题,真实的,不要骗我。”

“你问吧。”

“韦子是你的真名吗?”

“是。”我肯定地回答。

我不知道这样回答是否恰当,反正自始至终我是把她视作虚拟世界里的,也无所谓。

晚上回来已是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总也睡不踏实,混混沌沌、悠悠乎乎地过了一夜。

又过了几天白开水一样的平淡生活,总也没有瞧见阿晓一眼,思念之情在我心里慢慢滋长。这种思念已经超过了我对璀璨珠宝和旖旎风光的钟爱。

我决定主动去找阿晓,并为此找好了理由。

周五晚我给阿晓去了一个电话,约她第二天下午两点在520教室见面,并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当然,事先我把问题准备了一番,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她呆在一起“切磋”。教室也是我精心安排的,因为520代表“我爱你”,希望她能从中体会我的良苦用心。

周六上午起床已是十一点了,我一向有睡懒觉的习惯。刷牙,洗脸,穿衣,叠被,一阵修整过后,我去食堂吃了顿早午餐。

两点钟,我准时在520教室等候。阿晓还没有来。以前约她出来,她从没有迟到过,而我却经常不守时,这次却颠倒过来了。

直到一小时后,她才心事重重、满面倦容地在我身旁坐下,神情沮丧地同我打招呼。

“难道她失恋了?”我心里暗喜,可回头一想:“好像她没有男朋友,怎么会失恋呢。”

尽管如此,她还是耐心地给我解答了问题。

看到她表情凝重的样子,我心如刀割,真希望将她搂在怀里,给她一些慰藉。我开始为我刚才的暗喜感到可悲:“看到心爱的人痛苦,自己却高兴,真是无耻到了没有资格去享受这份爱的程度。”

不知我的声音大了些,还是其他同学有意照顾我,教室其他的人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只剩下阿晓和我。

先前想要问的题目,都被我抛到了脑后。

阿晓问我:“怎么就这两道题就完了,昨天你还说有许多题目的。”

“啊,”我敷衍应答,“对了,阿晓,今天你看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

“唉,倒霉死了,上次你准备送我去的那次考试我只得了四十七分,没有及格,前一段时间我煞费苦心,全身心地投在上面,真气死人了。”

“我还以为……”

“你以为怎么啦?”

“没事儿。”我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你别太伤心,别气坏了身体。”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

“干吗跟我这么客气,明天有没有时间陪我去买件礼物?”

“又准备献殷勤给哪位女孩啊?”

“送给你。”

“真的吗?”

“你信吗?”

“好,韦子,你又在骗我,你这个大骗子。”

“你又没有什么大事情,我同学过生日,得送件礼物给她。”

“好了,我知道了。你以后别老骗我了。”

“我发誓……”

“又来了,你这个大骗子,大白痴。”

就在这样略施小计逗她开心的同时,我对她的爱也越加深厚,但我向她表白的勇气却越来越小,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丧失了。她实在太可爱了,可爱得我根本舍不得去做一点儿亲昵的举动。看到她温和的表情,我就会由衷地感到喜悦和幸福。她对我随便瞟一眼,哪怕只是用余光,我都有飘飘欲仙的满足感。拒绝这份感情的想法在我心里已消失殆尽,而接受这份感情的冲动已在我周身每个细胞中弥漫。

周日上午,阿晓和我决定一起坐公车去逛西单。穿过文化广场,过了一条商业街,小型柜台卖着各种打折的服装。人潮如涌,接踵摩肩。我们乘电梯去了购物中心的五层,这里礼品琳琅满目,卖礼品人的服饰各异,大多属于很新潮、很前卫的那种。

转了一圈,最后决定买一只能放出优美的生日歌的小熊猫。阿晓说她比较喜欢,所以便推断所有女孩子都会喜欢,我要送的是班里的一个女生。

回来时,坐了一段公车,又步行了一段。看表已是中午十二点整,肚子咕咕乱叫。我建议去吃些东西,阿晓表示赞同。

我们钻进一条小街,两边各种饭馆林立,也有各种风味小吃。我们径直朝里走了两分钟,在一家较合眼的小吃店叫了两碗面,狼吞虎咽了一番。由于吃得有点儿急,我竟没尝出味道如何。只记得当时我问阿晓觉得怎样,她说:“挺喜欢吃的。”究竟是真心称赞,还是为了敷衍我,就无从考证了。

吃过了出来,我已微微出汗,感觉精力充沛,精神抖擞。这时我才注意到各种广告牌子竖在高处,十分醒目,来往的行人川流不息,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我眯着眼睛向前看着。阿晓在一旁不解地看着我。

“怎么,瞧什么?”她问。

“前面那个大广告牌子上写着一万年,前边两个字有些模糊不清。”我指着前面横跨小街的广告牌说。

“写的是爱你。”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写的是什么?”

“爱你!”

“爱谁?”

“爱你!”她的声音很大,以至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四周的人都看着我们。他们大概很是迷惑:为什么现在的女孩这么胆大,在众目睽睽之下竟主动向男孩表白心事。本来在电视上见到这种事情不足为怪,可是发生在身旁,真是新鲜有味。

阿晓环顾四周,瞬间恍然大悟,冲我大喊:“韦子,你这个骗人精,白痴,大骗子。”

说着,她伸出手来,要对我施加“武力”。

我跑,她追。

就这样,在错错落落的人群里,我们追逐着。我想这一场面如果被冯小刚拍成贺岁电影,一定很是浪漫。

回校后,我又约阿晓出来去吃晚餐,一是为了谢谢她陪我买礼品,二是为了今天开的玩笑向她表示歉意。

由于比较累,不想出去了,便在学校食堂叫了两份菜,在一个角落的一张桌子旁坐下。

“喜欢吃这些吗?”我指着桌上的饭菜问阿晓,“事先也没来得及问你。”

“挺喜欢的。”

我们边吃边开始闲聊。

“阿晓,今天谢谢你陪我去买礼品,跟你开的玩笑也别放在心上。”

“不会的。怎么会呢?我还不至于自己气自己。你这人说起话来就没个数,也没个正调。再说了,我还得谢谢你,要不真不知道今天怎么过呢,也许正在伤心呢!”

“阿晓,实际上,看到你伤心,我也很难过。如果我能帮你,我会全力以赴的。”我的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韦子,你别这么深沉正经好不好,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说这些话,你相信我吗?”我调皮地问。

“信,你哪次说话我不信你啦,可你总是骗我,我想再没有像我这样傻帽的了。”

“谢谢你,阿晓,你能这样信任我,我很感激你。”

“行了,你别说得天花乱坠,又哄人开心。”

“阿晓,我们能,能成为好朋友吗?”我语气放缓,心里忐忑不安,“我的意思是说,很好的朋友那种。”

“当然了,我们本来就是很好的朋友呀。”她似乎没有理解我的含义。

我暗叹,阿晓啊阿晓,你怎么就这么天真幼稚,连这种话的意思都听不出来。我韦子怎么就会喜欢你这种“低能儿”,唉!“人世间百媚千红,独爱你这种。”

“等吃完饭,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外面天气挺冷的,我自己走就行了。”

“不成,让女孩自己走,我可于心不忍。”我坚持,“再说了,送你也是我的职责。”

“那好吧,你就送我吧。”

“哈哈……”我莞尔一笑,“你怎么又相信我了?”

“好,韦子,你这个大骗子,以后我不理你了。你说我怎么就认识你这种厚脸皮的人。”

“实际上我脸皮很薄,说话很诚实,你能认识像我这种好人,应该高兴才是。”我脸色严肃,煞有介事。

阿晓用轻蔑的眼神看着我。

“哈哈……”

她笑,我也笑。笑声中含着理解,这种理解远远胜过语言的表达。人生活在世上少不了要与人打交道,而自私又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往往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居心叵测。偏偏这世上又有爱,有亲情、友情和爱情,都是自私的天敌。就像再牢固的锁也怕与之相匹配的钥匙一样,所以这世界又变得美好起来。爱需要理解,理解成了爱的源泉,理解能使情人、朋友、父子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我要说:“理解万岁。”

第八章

稀里糊涂的,人生就是一场戏。

送阿晓回去后,感到甚是疲惫,勉强写完日记,便匆匆入睡。

周一课上点了名,很多人迟到,怨声载道。我来得很早,却在最后一排不显眼处坐下。大多数人都提前在前排占了座,我不喜欢占座位,跟老师太近不容易集中精力,我认为这就是距离美。

刘芳从前面径直朝我走来,我向里让了一个座。

她坐下。

教室说话的嘈杂声嗡嗡的像个蜂巢。

“刘芳,有事找我?”

“没有事儿还不能在你旁边坐坐?”

“当然可以了,有美女在旁边坐着,这感觉就是不一样。”

刘芳略有怒色:“韦子,你别说话没个正调,你以为你引力就那么强吗?”

我若无其事地开起了玩笑:“我倒是没有认为我的引力有多强,可是某些人就是被我吸引,而且是美女。有时候,我怀疑这是不是真的。对了,刘芳,你说说,这个美女是不是有点儿傻呀!”

“如果你再这样说我,我就把你的事告诉阿晓。”她使出撒手锏。

“好,好,我不说了,我听你的还不行吗?”我弱声弱气。

“这样比较乖。”她显得很满意,接着脸色又阴沉下来,“我最近心情不好,精神萎靡不振,经常失眠,想问你最后会怎么样?”

我惊讶不解:“你到底遇到什么挫折了?”

“回答我。”她坚持着,语气强硬。

“一般我遇到这种情况会出去漫无目的地逛大街,然后大醉一场,等醒来了心情就会好转起来的。”

“那好,下午没课,你陪我出去走走怎么样?”

“去哪里?”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

“噢,”我顿解,“你是叫我陪你随便转转?”

她低头不语,心事重重,像被霜打的茄子。

开始上课了,她也没有离开,班里的同学见我们两个几乎从来不亲近的人突然并肩落座,都投来诧异的目光。我的个性决定了我对这些都视而不见。

中午放学,我便直接到刘芳楼下等她。不曾想遇到了阿晓。我不加掩饰地告诉她我在等刘芳。

阿晓依旧满面春风,笑眼盈盈,令我陶醉。

刘芳回宿舍,浓妆艳抹了一番,出来时已是花枝招展,使得不少男生情不自禁地盯住她。她显得很自信,也确实有这份资本,从客观上讲,刘芳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也无愧于“班花”这个称号。

我没有上前与刘芳打招呼。我认为那样太俗气。但眼下油嘴滑舌主动和女孩搭讪的风气俨然已成了一种文化,深受前卫男孩的推崇,他们似乎都想成为“大众情人”。

刘芳走到我面前,抱怨说:“你这人,怎么把人家晾在那里,是不是觉得你面子大呀?”

我不动声色:“不就是没同你打招呼吗?”

刘芳没有顶撞我,让我有点儿捉摸不定,不知她安了什么心。我默默地跟在她后面,始终隔了一段距离。一前一后。我活像个跟班的。

后来她叫来了计程车,我独自一人坐在后面假寐,竟不知在哪里下的车。下了车,我又随她进了地铁站,迷迷糊糊坐了两圈,从北京站口出来,已是午后三点钟了。

走过东单,我们钻进了熙熙攘攘的王府井大街,尽管寒意甚浓,但人流不息,两边大厦林立,一派现代气息。

我们又一同进了东安市场,乘电梯徐徐上升,在四层找了一张有四个座位的小桌坐下,叫来两大杯啤酒。

刘芳将外衣脱下,薄而紧身的红色绒衣凸显着她隆起的胸部,在细腰的衬托下,将女性的曲线美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向后甩了一下长发,喝了一口啤酒,脸色微显红润。

“刘芳,喝不下去就别硬撑,喝醉了可怎么回去。”我劝她。

“你管不着,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与你无关。”她心里似乎憋着一股劲儿,情绪有些激动。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你就说出来。闷在心里,早晚会得病。没准儿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你要是瞧得起我,信得过我这个朋友,你就坦诚一些,怎么样?”我说。

“要是我信不过你,能找你吗?你还真以为我厚着脸皮,随便找个人诉诉苦?”她热泪盈眶。“我告诉你韦子,我这个样子,全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这会儿在哪儿高兴着呢。你说你有什么好,瘦得像个猴子,长得又不帅,个头和我不相上下,又抽烟,又喝酒,简直就是个小痞子。”

“我承认我长相上有些欠缺,谁不想像周润发那样帅气迷人,我也想。不过,没想到我这也惹你眼了,实在是对不起,以后,我会尽力躲着你,不再让你瞧到就是了。”

“嗨!你这人,”她一撇嘴,“你倒是真聪明,还是假聪明?人家说的话怎么就听不懂呢?”

“我当然听懂了。”

“你说你听懂什么了?”

“你不就瞧不上我这样子吗?老挡你道,惹你心烦。”

“好,韦子,我算是服你啦,在我面前装蒜,倒装得挺像的。”

“我怎么装了?”

“你说你怎么装了?”

“我哪里知道,我觉得自己挺实在的。”

刘芳情绪高涨,精神亢奋,说话有些语无伦次:“我……你……难道就没有觉到有人喜欢你吗?”

我一惊,这才恍然大悟,领悟到了是怎么回事。

她一眼不眨地瞪着我,我十分尴尬。

“你知道吗,韦子?”她双手合起支撑下颚,“一见面我就喜欢你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厚颜无耻,反正我今天豁出去了,把该说的都说出来。其实我知道你一直想着阿晓。上次你在我们楼下等她,我就猜出来了。还记得吗,你还开玩笑说,等的心上人是我呢。”

我点了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稍低下头,露出一丝羞涩:“你说的这句话,我一直都把它当作是你真心对我说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我愣了半晌,摇了摇头。

“韦子,我就听你一句话,记得不要骗我。”她低头又喝了一口酒,用餐巾纸擦了一下嘴。“你到底喜没喜欢过我,哪怕一点点儿?”

我没有回答她,也没有做出任何肯定和否定的表情和动作。

她手托着腮,五指并拢护着双颊,直勾勾地看着我。

那是等待的凝视。

世上有很多事情不容易回答。不论你选哪一个答案,都会产生不好的结果。比如漂亮的脸蛋上长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瘤,割了吧,留下伤疤,有失大雅,不割吧,放在那里总觉得不好受。聪明人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选择逃避。我当然不笨。我们彼此心照不宣,默默的对视着。她那专注的眼神里透出脉脉温情,周围的喧闹早被忘却在两人宁静的世界之外。

杯里余下的酒没有再喝,因为没有这个必要了,再喝就失去了意义。

我的神经系统似乎被麻痹了。是的,任何一个有血有肉的男子,面对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的真情表露,都无法无动于衷。

在回来的公车上,我们相拥而坐。此时的她需要呵护、温暖和体贴。我的心里荡漾着涟漪,起伏不定。

回到校门口时,已是夜色朦胧了。

我们携手而行。

在楼下的路灯前,我们相互拥抱着。我的双手紧紧搂着她的纤腰,她白皙柔嫩的脸颊紧贴着我的脸。我的身体异常亢奋,情绪高昂。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的视线。

我使劲儿眨了一下眼,以保证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次我敢对天发誓,我没看错,那正是阿晓,那个令我魂牵梦绕,令我肝肠寸断的阿晓。

“我这是怎么啦?”我问自己,“和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亲密无间,勾肩搭背,这样做怎么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心爱的人?更是有愧于无辜痴情的刘芳。”倏地,我镇定下来,大脑皮层如同被电击过一样,思维一下清晰明澈了。

我不是个伪君子,也不是负心郎。

可这时,我明显感觉到刘芳的心跳在加速,我也听到了她呻吟般的喘息。她将薄薄的嘴唇移到我的脖子上。那是一张诱人的唇。

我开始变得冷漠起来:“刘芳,对不起,我其实一直只喜欢阿晓。”

她猛地将头抬起来,身体立刻离开了我,神情戚然。

“我知道,韦子,你说的是真话,谢谢你没有骗我,其实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刚才你做的,我不会怪你的,我只会把它当成你对我的怜悯和施舍。”

“不,不,你误会了,我没那个意思。”我连忙辩解,一脸内疚。

“你不用愧疚,况且你也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她做了一个深呼吸,顿了一下,“你拥抱我几下,我无所谓,你也没有少什么,这就算过去了,你也甭提了。现在我才明白,怜悯和爱是不能混淆的,我一直以为亲近你,就能改变我在你心中的位置,但这是徒劳的。”

她表情沮丧,感慨万千。“没想到我的一厢情愿会给我带来这么大的痛苦。先前我一直对自己的身材和外表都充满自信,可是现在……”

“刘芳,你不要这样,好吗?其实你是个好女孩。”我已是泪眼婆娑,“是我对不起你,我一直没有在意你,甚至在路上见面也不同你打招呼,你骂我吧。”

她抽泣起来,眼泪一滴滴地滑落下来,手捂着鼻子,身体也随着抽动,一下一下直让人心痛。

她抹了一下眼,抽抽搭搭地说:“韦子,有……有你这句话,我也感到欣慰了,我没什么奢求,就有一个愿望,你能不能认我这个小妹,你做我的大哥吧。”

我一笑,伸出双手,替她擦了擦眼泪:“别哭了,要把眼皮哭肿了,我小妹就该嫁不出去了,我还得养她一辈子。”

她止了哭泣,用撒娇的眼神瞪我:“讨厌。”

她笑了。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天真地笑。后来在众人面前,我让她叫我哥,她总是不叫,等事后我训斥她,她总是承认错误。我也没法。可我们的友谊却不断加深。她找到了一个又高又帅的男朋友,每当他们发生争吵,我还得从中斡旋,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我们毕业。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多了个小妹,又一不小心伤了心爱的阿晓。先前一直以为这种事只会在电视剧里发生,那些情节也都是凭空捏造的,可这些事却偏偏降临到了我的身上。唉,我不禁感叹:“人生就是一场戏。”

第九章

不是我不想追她。

那天晚上,我将刘芳送进宿舍楼以后,不觉踌躇起来。不知道该向阿晓作何解释。这实在是个很棘手的问题,我感到很无助,心里不停揣测着:以我对阿晓的了解,就算我用再华丽的措辞,再妙语连珠,恐怕她也会认为我在骗她。她实在太单纯了,她会对她看见的一切深信不疑的。再说了,她又不是我什么人,就算我说清楚了,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个时候我能做些什么呢?”我喃喃自问。

我想到了酒。我需要醉,“一醉解千愁”。

我走进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离学校不是很远,以前没来过这里,只是听说这里关门甚晚。

有两个衣衫不整的男青年在里面靠右的桌前觥筹交错,打眼一看便知道是他们靠卖苦力维持生计的来京打工仔。他们已是满面红光,略显醉意。他们不会有我这种烦恼的,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不能享受浪漫。

我在朝里靠左的桌前坐下,从老板那里拎了两瓶啤酒。看到我郁郁不乐的样子,老板娘劝我少喝。真是个热心的老板娘。他们是一对忠厚老实的夫妻,估计刚刚过了不惑之年,正苦心打理着饭馆。

一瓶酒下肚,我就感到不适,开始怀疑起自己的酒量来。

这时,一前一后进来两个年龄与我相仿,服饰较新潮的小伙子,头发都染成黄色。

我瞟了他们一眼,继续喝我的酒。

“嘿,哥们儿,能不能换个座位?”其中一个人手按桌子冲我说。

我依旧埋头,神情冷酷:“我这人喝酒就是不愿意换地方。”

“小子,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再不走打你丫的!”另一个吼道。气氛突然紧张起来,其他人都神色不安。

我将酒瓶摔在地上,猛地站起来:“我他妈的正郁闷呢,你们最好别惹我。”我瞪大了眼睛。

“你他妈的找死啊,那就成全你,抽死你丫的!”

说着,他们两个齐将拳头抡过来。

顿时,我眼睛、面颊、鼻梁一阵剧痛,心里犹如点着了一团烈火。

我不顾一切,像发了狂的野兽一样,推开了一个空档,三步并两步猛地窜到里面的厨房,顺手摸了菜刀,夺门奔出。

我已失去了理智,把一切都抛到了脑后。人在这种情况下,大都会有非同寻常之举,这会儿的我便是如此。

等我定下神儿来,那两个人早已没了踪影。后来听老板说,当时我的模样太恐怖,比痞子还痞子。原来我的样子他们也不喜欢,从此以后我就特别关注自己的形象,生怕别人会因为我的不修边幅而害怕我。我还不想成为天津的“狗不理”。

第二日早上起来,我的脸隐隐作痛。别人问我原因,我闪烁其词地说:“自己不小心摔的。”

我把大量的时间放在读哲学书上,又暗地里加强外语学习,对计算机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但因为专业课成绩不理想,所以奖学金这等好事一直与我无缘。换句话来说,就是我不是个“好学生”。

周三,下午无课,在教学楼偶遇阿晓,她向我借小仲马的《茶花女》一书。我答应了,问她有什么报酬,她说下午请我去喝咖啡,我欣然接受了。

从她的表情中丝毫看不出她对那天晚上所见到的一幕的反应。“看来我是多虑了。”我想。

中午,我为那本《茶花女》到处奔波,几家书店都没有,看来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可阿晓要求的事对我来说必须解决,这不是来自外界的命令,而是我自己的决定。叔本华曾说过,性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其中的深奥道理我难以了解,不过对“无意识”我倒深有体会。这种来自无名空间的难抗之力,用理性思维无法解释。

几经周折,最终从一个朋友那里搞到一本,我终于放下心来。

下午,我们步行去了小有名气的“萍芳”咖啡屋。这里环境雅致,优美的音乐回荡在耳边,使人心情舒畅。

我将书递给她。

她抿嘴一笑:“谢谢你!”

“跟我还这样客气,你这不是瞧不起我吗!”

“好吧,算我错了,对不起,你这脸是怎么搞的,是不是你又去骗哪个小女孩,被人家发现,给咬了?”

“唉,若是被人家咬了,我还真高兴,最起码也算是一个吻了。可以我这资本去骗人谁会相信?也就骗你还行呀。”

“好啊,韦子,你可算说实话了,你老欺负我傻,你是不是觉得骗我好玩呢?”

我看了她一眼,将头埋下去,偷着笑。这时服务小姐将咖啡端了过来。

她谢过服务小姐,冲着我柔声说:“韦子,你别以为低着头我就不知道你那些坏心思了,你这人嘴里说的比蜜还甜,谁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一旦被你套牢,就甭想托生了。”

我故作深沉,叹了一口气:“阿晓,跟你说句心里话,我也不管你对我有什么看法,信不信,反正我一定要说出来,那就是我肚子里一直憋着一股气。”

“噢,是氧气还是氢气?”

“都不是,这股气已经不是一个存在的实体,而是一种意念,一种难以名状的意念。”

“嗬,还挺深奥的。是不是中邪了?”

“差不多。”

“你中了谁的邪,我可不管,你可千万别把我也污染了。”她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我可想做一个纯洁的人,和你保持一定的距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我故意将头向她探了过去,故作威胁地说:“好,今天非要靠你近些。”

“讨厌!”她撅着小嘴,“你这没良心的,你怎么能这样欺负一个相信你的女孩呢!”

我将头缩了回来,不再冒犯。

“阿晓,知道这是什么曲子吗?”

“不知道。”

“这时保罗莫里亚的《小夜曲》,以前我听过几次。”

“你知道的还不少!”

“只是知道而已,难道你不觉得听这样一首优美的乐曲感觉很好吗?”我皱起眉头,做出深情的样子,继续说,“特别是品尝着咖啡,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相对而坐,确实很浪漫。”

“你又来了,伟大的欺骗家,你可别把我当成你那浪漫温柔体贴的女朋友了。”

“我哪来的女朋友呀!”

“你又想骗人。”

“确实没有。”

“还用劳驾我把她的芳名说出来吗?”

“芳名?”我心里一惊,战战兢兢地辩解道,“你是说刘芳吧,那天你见到的是个误会。”

“误会?”她神情有些激动,“我怎么会误会呢!再说了,你也不用骗我呀,你有女朋友我也应该向你祝贺才是,没准还送你一个礼物呢,说吧,想让我送你什么,只要我能付得起。”

我无可奈何道:“你确确实实搞错了,刘芳是我刚刚认的小妹妹,不信你去问她。”

“甭问了,”她故意拉长了语调,“我知道,她是你的小妹妹。先骗人家做小妹,以后再骗人家做什么我就不知道喽!”

我看到她那神态,明白越是辩解越是乱。这种无从置辩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避。

我们不再说话,我只顾低头喝咖啡。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周围的人来来去去换了几拨儿。

我们毫无去意。

“其实你这人本身也挺好的,挺聪明的,”阿晓打破了沉寂,“就是嘴上说话没个准儿,生活也过得一塌糊涂,显得太邋遢。你别不愿意听,这都是为你好,作为朋友我得管管你,看你年龄倒是不小,可有些时候却像个孩子,没正经,别一天到晚没个目标,要是将来毕业了没工作,你说咋办?”

“做乞丐呗!”我垂头丧气地答。

“要是那样,你可千万别来找我,我可是要面子的人,不像你这样厚颜无耻,脸用针扎都扎不透。再说了,就算你选了乞丐这个职业,也得有个好的身体素质,你现在这个身体,风一吹,就有倒的危险,小心将来饭还没要到,自己先倒下了。”

“你倒是挺为我的将来着想的。”

“那是,好朋友嘛。对了,这烟以后你就别吸了,酒尽量也少喝,别一见到酒就像个猪似的,没了记性。”

她说得我真是哭笑不得:“嘿,阿晓,几天不见这话也会说了,这骂人不但不带脏字,连感觉都没有。我这不知不觉,就被你说成猪了,幸好我及时醒悟,要不然,将来被你卖了,我还得给你数钱呢!”

“就你这样的谁肯买呀,你有什么地方是值钱的?”

“穷学生一个,当然就不用说了。可以我这长相,没准被哪个好莱坞大美女看上,也难保。”

“哎哟,你倒真恬不知耻,自己拿自己当榜样,自我感觉良好。像你这种人天底下真是少有,也算是个稀有品种,得把你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之列,去国外参展,还能创些外汇。”

她已经是在有意地奚落我了,心里仿佛隐着伤痛,所以我没有顶撞。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去追问她,在这方面,我的智力实在是有点儿不足。

关于阿晓对我的感觉,在我心里一直是个谜。女孩的心思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她就像云彩一样总是飘浮不定。

这是我最后一次与她这样长久交谈,也是最后一次与她这样亲密接触。可以说,连她的手我都没有牵过,然而她的身影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深深占据着我的心灵。有人说我这是柏拉图似的恋爱,但这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我是单方面在爱她,完全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近似疯狂的想念;又有人说,我这是暗恋,可我也觉得不准确,因为暗恋会随长久的分离而淡忘,而我对阿晓的喜爱,却像葡萄酒一样,越是时间久远,就越气味香醇。

那以后我再没有主动去约过阿晓,她也没有主动来找过我。就是偶尔在路上相见,我们也只是寒暄几句,便匆匆离去。可是每次见到她,哪怕只是远远望见了她的背影,我的心中都会有一阵悸动。

就这样,我将对阿晓的爱深深隐藏在心里,独自一人忍受着痛苦。

毕业后,我没有继续深造,而是开始了四处打工的生涯。关于阿晓的去向,我也没去打听,也就无从知晓了。

光阴就这么无情地过去了,带走了我的青春,我的激情……

第十章

真爱无价。

我将过去的那个压抑、郁闷而又真挚的情结,告诉了院里的哥们儿,大家都为我加油助阵。他们让我马上去找回阿晓。听了他们的鼓励,我也着实热血沸腾了一番,可脑海中一出现朝思暮想的阿晓的面容,我那犹如火山喷发的激情就又会忽然冷却下来。

我还是没有敢回呼机上的号码。我怕。我怕一听到她的声音,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破坏了我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我怕一见到她,又会深埋住自己对她的感情,格外加深我已有的痛苦。我怕的东西实在太多,我觉得承受不起。

一个星期悄然而过,我仍然没有与阿晓联系。

李东,一个同情我的酒友,也和我一样,天天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实现自己的宏图伟业。星期天,李东不工作。早餐过后,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给我送过来。他知道我许久没有进食了。

我勉强坐起来,吃力地享受这顿早餐。

“瞧,你这失魂落魄的样子,为一个女人,值吗?”他苦口婆心地劝解我。

“我也不知道。”我将面咽下去,说,“其实我也觉得不值,这都怨我,拿不起放不下的,自己找罪受。”

“我也觉着就怨你自己。你们又没什么海誓山盟,她不存在什么背叛了你这回事。你对她单相思,可她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大丈夫志在四方,为了儿女私情毁弃前途倒还算是情有可原。可你呢,这算什么呢?你倒自己说说看?”

我一边听着他的劝告,一边将面条扫了个精光。我饿极了。

“我也没有话好说,一句话,就是自己太窝囊,太无能。”我将碗筷放在床边的小桌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你看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觉得你应该快刀斩乱麻。”

“怎么个快刀斩乱麻法?”

“你难道不明白吗?”

“我上哪里去明白?你给我解释解释。”

“就是做事干净利落,你马上去找阿晓说个明白,看看她对你的反应。”

“一见面就问,那怎么行?万一为了我搞得她心烦,怎么办?”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自己过得开心,管那么多干吗?”

“你说的也是,好吧,我就照你说的去做。”我坐到镜前,端详了一下自己,“几天不见,这胡子长了,发型也乱了,满脸灰尘,这要是给阿晓瞧见了,还真以为我做了乞丐呢。”

“你现在这个模样还真像乞丐。别说阿晓,就是八十岁老太太看见了,也要烦死了。”

这时,放在床头的呼机又不停地响起来。

“还有谁找我?”我不耐烦地走到床头,拿起呼机,注视着上面的信息。

“韦子,下午两点,我要乘飞机去美国,望能在机场见一面。阿晓。”

这消息来得太突然了,令我措手不及,犹如当头棒喝。不过,我很快就镇定下来,小声嘟哝道:“这也好,走得越远越好。人走了,痛苦也就结束了。”

“韦子,怎么了?”李东看到我的脸色骤变。

“你看看吧。”我顺手将呼机递给了李东,眼泪也不争气地涌出来了。

他接过看了一下,过了片刻,说:“你去送她吗?”

“我要去见她……一面,”我的声音有些发颤,“我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去冲了个凉,将凌乱的胡须打理得干干净净,等衬衣的最后一个扣子扣完,看表已是十一点钟了。李东陪我出了门。

正值夏季,外面骄阳似火。

“回去吧,李东,我觉得一个人去比较好。”

“那好吧,钱够吗?记得你很长时间没出去了。”他关切地说。

我打开钱包:“还有不到一百块,做公车去够了。”

李东从衣兜里掏出一叠人民币,塞到我手里说:“拿着,这是一千块,再多我也没有了,打车去还能多聊会儿。”

我没有拒绝,我确实需要钱。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必须面对现实,光靠想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钱在生活里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想生存下去,衣食住行,没钱就玩儿不转。离开了钱,也就等于离开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的对钱的期望值并不是很高,只要能活得自得其乐,便功德圆满。然而,现在,我没有钱,也没有快乐,活生生一个全无主义者。

车子在繁华的都市里穿行。我坐在车前座,汗流浃背。来到机场,我飞奔在人群中间。问了一名服务人员后,顺着她指的方向我开始仔细地搜索。终于,远远的,我发现了正在四处张望、神色不安的阿晓。

依旧不长不短的柔发,依旧天真无邪的眼睛。

我没有预先想像的那样急不可耐,相反却平静异常。我的视线一直没有从她身上移开,缓缓向她走过去。

她看到了我,同样也镇定从容。

“我们好久没见了。”她笑眼盈盈地冲我说道。

“是的,很久……未见了。”我支支吾吾,略显慌乱。

“我呼过你很多次,你为什么不给我回话?”

“最近比较忙,也没抽出时间,真是对不起。”我一边小心翼翼地回答,一边想着该说什么。

“怎么?就你一个人,别人没来送你?”

“对,就等你来送我呢。”她说,“难道你就不想我吗?”

“想,想你想得快要死了。”我强作调皮地回答。

“我也是,也不知道你这一年哪儿去了,找你很久也没找到。”

“你找我了?”我有些兴奋。

“对,我一直在找你,想跟你说句话。”

“噢,什么话?”

“你经常上网吗?”

“不,只是偶尔去,我算是个网盲。”

“你上网聊天吗?”

“偶尔,不,应该说,认真聊过的其实只有一次,而且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还记得那个网友的名字吗?”

“不,早就忘了。”我实在不想让她知道。

“不是你忘了,是你不想告诉我吧。”

我蓦地一怔,呆呆地望着她,心里充满了迷惑,但又似乎明白了点儿什么。

她继续说:“其实我想告诉你,那个‘小艾’就是我。我一直在等你说你想说的那句话,一直等到现在!”

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充满了晶莹的泪水,我已是泪如泉涌,里面含着酸楚和悔恨,但更多的是无比的快乐。

“阿晓,我爱你……”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

“我也爱你!”说着她拿出一张纸巾,将我脸颊的泪水拭去,“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这样随便流眼泪呢!”

“你太让我高兴了。”我破涕为笑,“我想你都快想疯了。”

“谁叫你那么没勇气呢!”

“说的是。对了,你到美国去做什么?”

“留学,读管理硕士。两年,就两年,你能等我回来吗?”

“能,太能了!别说两年,就是一万年也行!”

“人哪能活得那么长!”

“我能,从现在开始我要戒烟、要戒酒、要戒掉我的一切恶习,我要长寿!”

“行了,我知道了……”

这时广播里提醒去旧金山的旅客开始登机了,我替她拎着皮箱一直到了安检口。

“阿晓,我一直有一个梦,你能帮我实现吗?”

“什么梦,你说吧。”

“我……我可以吻你吗?”

“你说呢?”

“我说……”我将头探了过去,双手紧紧抱住了她。

吻,通俗地讲,就是嘴唇触到了别人的嘴唇。

我与阿晓疯狂地吻着。我看到了她热情洋溢的眼神,感觉到了她忽强忽弱的鼻息、她的加速的心跳。我们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我深深体会到了她全部的深情……

这种感觉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述,只能亲身体会。

阿晓走了,我却一直处于极度的快乐之中。走在长安街上,我对着苍穹大喊:“我爱你,阿晓……我爱你,阿晓……我爱你,阿晓……”

我涕泗滂沱,泪如泉涌,四周的人都向我投来怜悯的目光,不知我这是在表达着我的巨大的快乐。

我要迅速计划出今后要走的路。此时,两年对我来说显得如此重要,我再不能浪费半点儿光阴。今年是2000年,我不能预料下个世纪会怎样,但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到此为止,我希望那些找到真爱的少男少女们,一定要把握机会,因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希望那些在真爱面前羞于坦白的人,要勇于袒露自我,是水手就要出航,是男人就要敢迎着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