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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宁要讨饭娘 勿要做官爹

早年,宁波民间草台班唱戏只演剧情,没有固定台词的叫路头戏,其中有一台戏叫《讨饭娘与做官爹》。

说的是宋朝神宗年间,中原某县秦家庄秦乃全夫妇,有一个独养女,名叫秦香莲。一天,秦家门前来了一个少年乞丐,此人长得蛮清秀,自报姓名叫陈世美。秦家没儿子,心想招进女婿,也有半子之靠,于是收留了他,供他读书,这年他十三岁。陈世美十八岁那年,秦家将十六岁独养女许配他为妻,且有言在先:生下后代要姓秦。陈世美感激涕零,并信誓旦旦立下字据。此后陈世美继续攻读诗书,力求功名。三年后,陈世美、秦香莲有了一女一子,分别取名春妹、冬哥。这期间,陈世美上京赶考,连续两次名落孙山,但他仍然苦读不止。秦家添了吃口,生活拮据,秦香莲苦苦扶持,助丈夫赴考。

陈世美第三次上京赶考,家人望眼欲穿,等待佳音。一晃三年,陈世美杳无音讯,秦乃全夫妇年老多病,没等到陈世美回来就相继去世。秦香莲母子三人悲痛欲绝,幸亏乡邻接济,安葬了双亲。

秦家丧事一过,家里出了一桩怪事。一天,有几个官差来到秦家,说是奉京城陈大人之命,送来纹银三百两,书信一封。秦香莲欣喜若狂。官差接着说:“陈大人吩咐,春妹、冬哥同去京城。”说着将春妹、冬哥强拉到村口,塞进马车。秦香莲大喊大叫哭着追上去,但马车已扬长而去。秦香莲回家拆开书信一看,竟是一封休书,上写着春妹、冬哥是陈家血脉……秦香莲悲愤交加,昏倒在地。乡邻闻声,救活香莲,劝慰不止。秦香莲决心进京向陈世美评理讨公道,领回儿女。她将三百两银子偿还给接济过她的乡邻,自己带着一锭纹银前往京城。

秦香莲风餐露宿,乞讨到京城。可是人生地不熟,人海茫茫何处寻夫?只得投宿客栈打听消息。店主见她蓬头垢面,拒绝接待。秦香莲拿出纹银放在桌上,店主见是一锭印有官印的官银,知道此女非同一般,忙叫女佣陪贵客沐浴更衣,安排厢房。得知客人找丈夫陈世美,便说道:“陈大人是翰林院大官,我愿明天陪陈夫人前往。”

第二天,店主陪秦香莲来到翰林院,却多次被门官拒绝,并训斥:“刁民冒充陈大人家眷,如若再来,格杀不论。”

话分两头。且说有天,陈世美收到开封府包大人请柬,上书:“欣悉陈大人有儿女在身边,包拯羡慕,请携令郎令爱前来开封府,让包某分享其乐……”陈世美不知其中隐情,遂带春妹、冬哥前往开封府。主客寒暄坐定,包拯单刀直入:“陈大人左右两旁金童玉女,乐似神仙,那夫人呢?”“她……”陈世美刚张口,堂上走出秦香莲,春妹、冬哥眼尖,箭一般冲上去抱住娘亲,母子三人痛哭起来。陈世美大惊,急拉春妹、冬哥要回府……却见包拯大笑道:“可喜可贺,陈大人京城夫妻团聚,那纳妾也无可厚非。今日阖家团聚,一同回府,尽享天伦之乐。”

“不可!”秦香莲圆目怒睁道,“我千里迢迢历经艰辛,是要我儿女一同回家,而绝不与那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禽兽不如的陈世美同室。”

陈世美接道:“把冬哥、春妹留下,我可以给你千两银子,你回去吧。”

“呸!”秦香莲闻言,上前“啪”的一声打了陈世美一记耳光,转身跪倒在包大人面前:“都说包大人铁面无私,我就当堂告状,痛诉冤情,望大人严惩负心人。”

包拯点头示意说:“你们哭也哭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现在轮到你们儿女说话了。春妹、冬哥听着,你们愿意跟讨饭娘还是做官爹?”

儿女齐声回答:“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

“好!说得好!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接着包拯高声道,“就此升堂——”当堂宣判:陈世美有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四大罪状,削职为民。秦香莲尽孝尽仁尽义,赏银千两,送母子三人回家……

昔日这出草台戏,如今已被人们淡忘,而“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这句话一直流传民间。

(竺六三讲述 乐俊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