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民族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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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征(4)

但是,历史上又有许多汉族人,其中也有不少文人学士,从“无为”治身思想出发,把“知足者常乐”当作人生的真谛,而把日常时势、人事升迁,功业名利,家境贫富,生死节操等等,统统置于自然发展之中,置于有意无意之间,有难不愁,有苦不怨,表现出一种胸襟开朗的乐观主义的才情、气质、格调、风貌。

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老子从“无为”论出发,提出了为人处事的两个原则,一曰“不敢为天下先”;二日“曲全”,即委曲求全。这两个原则,在汉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中

留下了很深的印痕。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不敢为天下先”和委曲求全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这两个原则的积淀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上所凝结成的保守性,却使得汉民族缺乏创新和竞争的进取精神,是不能不引起我们深刻反思的。

再次,让我们看一看道家思想的辩证论,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的积淀。

道家思想十分可贵的一点是它的辩证论。老子比较系统地揭示出事物存在的相互依存性,如他在《老子》中所列举的美丑、难易、长短、高下、前后、有无、损益、刚柔、强弱、祸福、荣辱、智愚、巧拙、大小、生死、胜败、攻守、进退、静躁、轻重等等,都是此方不存在,彼方也就不存在,正如他所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相,前后相随”。突出强调了事物的统一性和相对性。

老子这种带有相对主义色彩的辩证论,积淀到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之中,对汉民族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最突出的就是表现在中医立方用药的辩证施治上。对中医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医对人体的认识概括为阴和阳,气和血等;治疗的方法有攻与补。扶正与祛邪等;辨别病征有虚与实、寒与热、表与里;中药的药性有温与凉、升与降、浮与沉、刚与柔等等不同。所有这些难道不正是道家辩证论的反映和表现吗·至今它仍然是中医理论的基础之一。

另外,道家辩证论的许多原则,以警句的形式,在汉民族社会中长期广泛流传,如“柔弱胜刚强”,“强粱者不得其死”,“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祸福相倚”,“大巧若拙”,“大智惹愚”,“物极必反”等等,两千多年来已积淀成为汉民族的精神财富。至于汉民族所独具的太极拳也正是老子刚柔相济辩证论的一个典型实例。

最后,让我们看一看道家思想的神仙论,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的积淀。

老子本身不是宗教家,他五千言的《老子》更是纯粹的哲学思辨之作,但是,历史又是那样的捉弄人,作为哲学家的老子,后来竟被神仙方士们打扮成道教的教主,这是老子本人始之所末料的。其实,这也不能完全责怪神仙方士们,仔细考察一下,在一定程度上却是他自已哲学思想的神秘性所致。他的“道”论,把“道”看作是“万物之母”、“万物之宗”,但却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超时空的神秘“存在”,这正好为道教创立教理所利用,此其一。其二,《老子》中关于“长生久视”的种种神秘之言,又正好被道教牵强附会地解释为长生不死。其三,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又爱惜形神、注重养生,又正好被道教借来为神仙方土们的各种巫术作掩饰。其四,老子本身的历史又带有神秘性,司马迁即云:“若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并说老子西出关而隐,“莫知其所终”。以及孔子将老子比作龙的“仙气”,也正好是道教便于穿凿附会的绝好资料。这样,哲学家的老子被梳装打扮成道教教主的老子,而立于汉民族民间;而老于思想中神秘主义的东西,也被道教改头换面成神仙论而流行于汉民族民间,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积淀下了一层厚重的神仙观念,宗教观念淡薄的汉民族多神崇拜却得到了畸形发展,请看:

对于天,除前面已提到的玉皇大带总执“天道”外,又认为青帝是东方之神,赤市是南方之神,黄帝是中央之神,白帝是西方之神,黑帝是北方之神。天神中,又分别有主管男仙的东王公,主管女仙的西王母。

对于山、水,认为山有山神,各名山都有自己的神;又认为水里有“四海龙王”,龙壬除统领水族外,还掌管升云降雨,故常常向它求雨。

对于地,认为每一地段都有“土地神”管理,古代称为“社神”。

对于一些自然现象,认为雷公是司雷之神,电母(又称“雷婆”)是司闪电之神,雨师是司雨之神,箕伯是司风之神,回禄是火神。

对于爱情,有象征夫妻相爱的“和合”神。原为一神,后又改二神,常画二像,蓬头笑面,一持荷花,一捧圆盒,取和谐合好之意,又叫“和合二他”。

对于妇女,奉之为女冲的有4个:一是玄女,又叫“九天娘娘”;二是碧霞元君,其为泰山神——东岳大帝之女;三是斗斗姆——北斗垦之母;四是素女,极善弹琴唱歌。对于寿命,认为寿星,即老人星是专司长寿之神,把他画成白须持杖,头部长而隆起的模样,又叫他为“南极老人”,俗称“老寿星”。麻始是长寿的女仙,故汉族祝女寿者多给麻姑像赠送,名曰“麻姑献寿”。

对于地理方位,认为青龙是东方之神,并兼吉祥之神;白虎是西方之神,并煎凶神;朱雀是南方之神;玄武是北方之神。四种合称“四方四神”。

除此之外,还认为魁星是主宰文章兴衰的神。认为马头娘是蚕神。认为灶君是灶神,掌管一家祸福,每年上天一次向“玉皇大带”诉说此家善忍。而专以瘟疫害人的鬼神叫做“瘟神”。甚至门有门神,即神荼、郁垒或秦叔宝、尉迟敬德;床有床神,叫床头床婆,可保小儿安睡;厕所也有神,叫做“紫姑”,亦称“坑三姑娘”;狐狸也可修炼成精,化成人形,而被尊为“大仙”加以奉祀,称之为“狐仙”,俗称“狐狸精”。

后来,一些历史人物也变成了人们崇拜的神仙。如所谓“八仙”,就是本受万神之主——玉皇大帝管辖,又不听道家之祖——太上老君调遣的“散仙”。其中汉钟离就由汉末晋初的一裨将钟离权变来,吕洞宾就是唐朝时举进士落第的吕岩,韩湘子即是唐朝韩愈的侄子,蓝采原来的真名叫许坚,张果老原是唐明皇所宠信的一个老道士,何仙姑相传是唐广东增城何泰的女儿,曹国舅是宋朝大将曹彬的儿子、曹皇后的兄弟,铁拐李本为宋朝时的李玄,这些人因种种原因得道成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成了汉族老少皆知的成语。又如三国时刘备的结义兄弟关羽也被尊为神,称为“关公”。

另外,随着佛教的传入,又认为观音菩萨是“送子娘娘”,专管生育男孩。认为阎王是主管地狱的神,十殿阎五即: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又称泰山府君)、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转轮王。除阎王外,还有主管生死的判官和小鬼以及吊颈鬼、短命鬼、僵尸鬼、砍头鬼等孤魂野鬼。

时至今日,道家的这种神仙论在汉民族民间仍古相光的影响,也有一定的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不可等闲视之的一种精神障碍。

从上所述道家思想中“道”论、“无为论”、辩证论和神仙论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的积淀,不难看出道家思想对汉民族共同心理的影响也是极大的,如果说儒家思想筑起了汉民族共同心理的长城的话,那么,道家思想也是这个长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术界流行着儒、道互补的观点,若我们从对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影响去理解,则可以认为汉民族共同心理长城是由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共同筑成的,所不同的只是两者所处的地位,影响的程度,作用的范围略有不同而已。

二、佛家思想在共同心理上的积淀

佛教,是汉民族的舶来品。

佛教,自汉代传入之后,经历了依附、融合、汉化的过程,最后终于成为中国化的佛教,逐渐扎根在中国的土地上。对此过程,本书第四编第一章第三节《民族大同化的产物和民族文化大融汇的结晶——唐文化》已有论述,在此就不再赘述。现在,要讨论的是佛教的思想,即本书所称的佛家思想,随着佛教在中国土地上的扎根,有些什仑东西积淀于汉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之中呢?这些积淀对汉民族的共同心理又有什么影响呢·答曰:是佛家思想的苦空观和报应论。

苦空观,是佛家思想的理论核心。佛致的基本教义认为现实世界是个痛苦的过程,概括起来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怨僧会、爱别离、求不得苦、五阴盛苦,总之人生在世,一切皆苦,所谓“苦海无边”也。那么,如何脱离苦海呢·佛教又认为“诸法皆空”,即一切事物的现象虽然都有它各自的因和缘,但事物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常住不变的个体,也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正如佛经所云:“观五蕴无我无我所,是名为空。”据此,告诉人民看“空”一切,从而忘掉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苦”,就是脱离苦海,慈航普渡的唯一途径。

这种打扮得极为精致、又极为通俗的苦空观,实则是消极颓废的悲观主义披着佛教外衣的一个翻版,汉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中本来就积淀下了道家“无为”论的基因,所以佛家思想的苦空观极易引起汉族人的共鸣,从而积淀于汉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之中。许多消极悲观的厌世者,虽然并非是佛教徒,但他们常常发出“做人难,做人苦”的感叹,认为一切皆空,而看破红尘,有的甚至走向绝路,不正是“佛”光在汉民族共同心理上的一种返照吗·这与道家“无为”论演衍而成的消极颓废的悲观主义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由于佛教的苦空观比道家的“无为”论通俗易懂,所以其在汉民族间的影呐运比道家为大。

报应论,是佛家思想的基本理论之一。佛教在分析苦难和造成苦难原因的时候,提出了唯心主义的“十二因缘”说。所谓十二因缘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此十二因缘相连而生,前者为后者之因,后者则为前音之果。具体说来,就是“无明”(无知)引起了“行”(意志),进而引起了“识”(精神的统一体),进而引起了“名”(构成身体的精神)和“色”(肉体),进而引起了“六入”(眼、耳、鼻、舌、身、心等六种感觉器官),进而引起了“触”(与外界的接触),进而引起了“受”(感受),进而引起了“爱”(贪爱),进而引起了“取”(对外界事物的追求),进而引起了“有”(生存的环境),进而引起了“生”(生),进而也就必有“老死”(老死)。九九归一,人生的痛苦是“无明”所引起的,只有消除了“无明”才能获得解脱。后来,“十二因缘”说与“轮回”说结合起来,提出了“三世两重因果”说,即在轮回中十二因缘可分为前世、今世和来世,“十二因缘”中的“无明”和“行”是前世因;“识”、“名色”、“六入”、“触”、“受”是今世果;“爱”、“取”、“有”是今世因;“生”、“老死”是来世果。强调只有信你佛教修行,消除“无明”,才能摆脱生死轮回。这样,“十二因缘”说和“三世两重因果”说以“生死轮回”说为粘合剂,形成了佛家思想的报应论。这就是说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在内都在不断的轮回中生活。轮回有六条道路:天、人、阿修罗(魔鬼)、畜生、饿鬼、地狱。宣称一个人今生的行为符合佛教的“法”,来世即可得到理想的转生;若违背佛教的“法”,就要变成饿鬼、畜生,甚至堕入地狱。

这种报应论积淀到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之中,在汉族民间产生了极其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什么“行善事”、“积阴德”为的是来世投个好胎;什么“今世吃苦受罪,是前世作孽有罪”的报应,什么今世有福是前世修的;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世做坏事,来世会下地狱;凡此等等,无一不是“佛”光的散射。在报应论的影响下,在汉民族中,既凝结成了忍辱负重的民族气质,也造成忍气吞声的民族惰性。

历史就是这样的复杂多变,从印度传入的佛教,虽然是舶来品,但却在汉民族中生了得,岂止是生了根,佛家思想的苦空观、报应论还积淀到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之中,浸入到汉民族共同心理的血肉之中,也成汉民族共同心理长城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节宗法思想在共同心理上的烙印)

过去,不少旧史家把小国社会叫做宗法社会。今天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来看,当然是不科学,不妥当的。但是,由于宗法,即宗法制度以及为这种制度服务的宗法道德观念,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确实长期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宗法思想也就在汉民族的共同心理索质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是我们在讨论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征时所不能忽视的。

所谓宗法制度,是我国古代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源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萌芽于商代,完备于西周。对此,以及宗法思想对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影响和作用,本书在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周民族的形成》中已作论述,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西汉以来,汉民族形成后,宗法思想在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上打上了一些什么烙印·

纵观汉民族发展的历史,从汉到唐,崇尚门阀谱系;从未到明,用学家又多提倡恢复宗法,家谱之学盛行。因此,在西周宗法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家族和宗族,成了汉民族社会的基本结构模式:这样,宗法思想积淀到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之中后,给汉民族的共同心理主要打上了同胞观念、乡土观念、正统观念和家长观念的烙印。

一、同胞观念的烙印

同胞观念,是宗法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般来说,同胞观念源于原始社会胞族共同休的“兄弟关系”。汉民族同胞观念的形成,是有其历史渊源的。相传黄帝部落联盟就包含有“姬、酉、祁、巳、滕、箴、任、荀、僖、佶、儇、依”12个胞族。帝喾即高辛氏也分为两个胞族:一个胞族包括伯奋、仲堪、叔献、季仲4个氏族。另一个胞族包括仲能、权豹、季狸、忠肃4个氏族。进入阶级社会后,特别是在氏族血缘关系基础上蜕变而成的西周宗法制度,其规定天子世世相传,每代以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嫡长了的诸弟封为诸侄,为小宗。每代诸侯也是嫡长子继承,在封国内为大宗,并任命诸弟为卿大夫,为小宗。卿大夫与士的关系这是如此。这样,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以胞族的兄弟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与礼乐制度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为独具民族特色的同宗同祖以及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同胞观念,宗法制度所强调的“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的原则,就是胞族“兄弟关东”的一个变种。因此,宗法思想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同胞观念的具体表观和反映。

同胞观念在汉民族的共同心理上打下了很深的烙印,对汉民族社会产生了深刻、久远影响。众所周知,“同胞兄弟,亲同手足”的观点在汉民族民间是很深蒂固、广为流传的。在汉民族中,所谓同胞,不仅有同父母所生的兄弟为同胞之义,还有同一民族、同一国家之人也称同胞之义。因此,在汉民族形成的过程中,同胞观念作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凝结剂,使异源的夏、商、周、楚、越诸民族及部分蛮、夷、戎、狄诸民族的内聚性和向心性越来越强,逐渐溶合,并统一为华夏民族,进而发展、转化为汉民族,对此过程本书第三编已作了详细论述,现在要讨论的是同胞观念为什么会对汉民族的形成起凝结作用呢·这是因为秦时华夏民族的统一,是同宗同祖的各诸侯国在政治上要求统一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