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又称剑器舞,是手持短剑表演的女性舞蹈。短剑的剑柄与剑体之间有活动装置,表演者可自由甩动、旋转短剑,使其发出有规律的音响,与优美的舞姿相辅相成,造成一种战斗气氛。舞蹈节奏为“打令”。剑舞原为男性舞蹈,经长期流传,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缓慢、典雅的女性舞蹈。其种类较多,一般为4人舞。还有一种由流浪艺人流传下来的少年剑舞,其风格似武术,具有战斗性。
长鼓舞是身挎长鼓表演的道具舞蹈。男女均可表演。女性长鼓舞风格优雅;男性长鼓舞风格潇洒、活跃。此舞来源于农乐舞中的单人表演,经演变后,成为独舞、双人舞和群舞,在朝鲜族广泛流传。所用长鼓两端鼓面分别为高、低不同音色,舞者两手同时击打出各种不同节奏的鼓点。其音乐曲调多样,音乐节奏为4/4、12/8、18/8拍的“古哥里”节奏。
朝鲜族长鼓舞
扁鼓舞持扁形鼓表演的道具舞蹈。扁鼓原为朝鲜族古老的打击乐器,后发展成为男女舞者胸前系鼓而舞的舞蹈。表演时舞者两手击打胸前的扁鼓,边击边舞。女性扁鼓舞多为独舞,舞姿优雅,男性扁鼓舞多为群舞,动作大方、有力,具有强烈的战斗性。舞蹈节奏根据主题和情节的要求而不断变化。
扇舞持花扇表演的女性道具舞蹈。源于古代巫女活动及民俗活动中的扇子表演,后发展成为单扇舞、双扇舞两种形式。扇舞动作细腻,节奏变化多,它以朝鲜族女性舞蹈活泼、优美的特点表现纯朴、善良的民族精神。
拍打舞是表现渔民喜获丰收的舞蹈。舞者扮为渔夫,作乘船姿态,随“安旦”节奏用手掌拍打胳膊、双腿及胸部两胁,表达喜悦之情。其动作激烈,情绪欢快。
羌族舞蹈
羌族历史悠久,主要生活在我国的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及其附近地区,有古老的文化传统。羌族舞蹈在民风习俗和群众生活中有重要的意义,每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种植、收割、放牧、狩猎、盖房、治病等活动,羌族人民都要跳舞。从流传至今的羌族舞蹈艺术中,还反映出羌族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汉族、藏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传统的渊源关系。羌族民间舞蹈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以巫表演为主的祭祀舞——巫舞和“锅庄”(羌语称锅庄为“洒朗”)。
巫舞羌族普遍信仰万物有灵和崇拜祖先的原始宗教,他们在祭祀时以舞蹈娱神。在各种类型的祭祀舞蹈中又都以巫为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此统归为巫舞。巫舞约有以下几种形式:①跳皮鼓或称羊皮鼓。是羌族巫的主要舞蹈形式,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流传。羌族人每遇病、丧之事,都要请巫师跳皮鼓。巫师一般为2人,1人举短戈在前,1人左手持单面鼓,右手持弯把鼓槌敲击,并摇晃鼓内的小铁环哗哗作响,开始在一阵吆喝和鼓声震天的热烈、紧张气氛中边击鼓边跳,走步时脚不停的颤动,带有神秘感。主要步法有:甩鼓步,两脚八字分开,鼓先落在两胯之间,然后向上甩,同时击鼓。两边踮跳步,前脚向前跳,后脚以脚尖点地跟出,左右交换击鼓。还有开胯下蹲跳步、松膝绕步等。也有原地打“旋子”的技巧动作,其动作节奏明快,激烈而敏捷。一般在老年人死后,跳皮鼓要进行3天3夜,死者的亲朋故友都要参加跳皮鼓,人数不限,跟在巫师身后,从右到左,或由左到右地跳动。先成曲线队形,然后成圆圈。跳皮鼓以表演者手中所持羊皮鼓、串铃等为伴奏。节拍多以2/4为常见,3/4较少。鼓点种类繁多,相传过去跳皮鼓的鼓点曾有108种之多。②猫舞。是属于农节期间的祭祀舞蹈。这种舞蹈由巫师在祭祀中跳,是源于羌族古老民间舞蹈的一种。舞时双手做猫爪状,有单腿踮跳、双腿蹲跳、开胯甩腰踏步等动作,多模拟猫的动态,以灵活、短线条动作为主,独具特色。③跳叶隆。是由巫师绕着火塘跳的丧事舞蹈。巫师弓身弯腰拍手跳碎步,用脚尖踮地前行,两手前伸,颤抖不停,动作有神秘和恐惧色彩。它的某些舞姿类似猫舞。④跳麻龙。巫师在祈雨时所跳的舞蹈。舞者手持带把的龙头,龙身是用6.7米余长的粗麻绳做成。舞动龙头时,长麻绳盘旋飞舞,啪啪作响。其动作技巧难度大,舞步多采用以蹲跳为主的跳皮鼓的动作。巫师边跳边念祈雨的咒语。⑤跳盔甲。是一种古老的祭祀舞,过去多用于有战功的民族战士,或有功德的老人的葬礼,故亦称大葬舞。表演时人数不定。舞者身穿生牛皮制的铠甲,头戴野鸡翎和麦秆皮盔,手中各持弩、矛,领舞的巫师要挂上肩铃。舞队形成对垒的两排,跳前高唱象征胜利的战歌,动作以踮跳步、模仿冲杀,弩矛飞舞,伴随着震天吼声,叮当铃声,表现羌族人民的威武气概。⑥羌族祭祀舞。是祭祀山神、祈求丰收的舞蹈,来源于古西羌风俗。舞者戴凤、狮、虎、豹、牛、羊、猪等面具,以凤领头碎步入场。舞蹈中有传统的套路动作,分“充柱”“甘柱”“央柱”3套,以鸟为祭。此种遗风在茂汶县羌族中仍有流传,每年十月初一,青壮年手执羽毛,到山上唱歌跳舞以娱神。
锅庄大多在室内锅庄旁进行,是一种具有浓厚游牧生活特色的舞蹈。它与流行在四川、藏北地区的藏族锅庄舞在形式上有相似的特点。舞时众人拉手而跳,载歌载舞。通常由慢速、快速两段组成,浑然成一个整体,其节奏皆以歌声协调,无其他伴奏。在羌族锅庄舞中又分为喜事锅庄和忧事锅庄两种。①喜事锅庄,是在节日、婚嫁和劳动之余时所跳。男女相对,各成一排,拉手而舞。常由能歌善舞的老者带头,男女一唱一答,边唱边舞。当舞蹈进入快板时,男女两排相互交换位置,或众人拉手相继从别人腋下钻过,穿梭不停。动作以脚步多变、膝部颤动、腰胯扭动为基本特征。舞时动作随歌声节奏加快,最后达到高潮。舞者人数可达数十人之多。常通宵达旦,气氛热烈。②忧事锅庄,是为老人举行丧事所跳的舞蹈。在丧事之后,死者的亲朋都参加舞蹈,一般在室外旷地表演。伴唱的内容主要是歌颂死者生前的高贵品德和表示怀念之情。舞蹈气氛低沉。舞时男在前,女在后,拉手成弧形或圆圈,动作沉稳、缓慢。各地忧事锅庄风格特点不尽相同,有的步伐单一,反复跳动,有的舞步活跃。
塔吉克族舞蹈
塔吉克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高原民族,主要聚居在帕米尔高原东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与邻近各县。这里地处古代丝绸之路,是中西交通要道,舞蹈艺术不仅有明显的高原特征,而且受到中原文化、塔里木盆地各民族文化以及伊朗、印度文化的影响。至今民间仍保持着欢聚必有歌舞的风习。舞蹈中仍有古西域乐舞的遗存,如双人对舞中丰富的手臂、腕部的动作,旋转与腾闪的技巧以及伴奏乐器等,与《旧唐书·音乐志》关于疏勒乐、康国乐的记载以及唐诗中关于胡旋舞、胡腾舞的描述颇有相似之处。
受帕米尔高原的气候、自然条件与塔吉克族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塔吉克族舞蹈形成了动静结合、急缓交错的节奏与韵律。山民们经常穿着传统的乔洛克(平底软靴)在山路上行走、活动,膝部习惯于松弛、微屈,脚腕灵活、全脚掌着地。跳舞时,膝部也保持微屈,脚掌平稳,并结合特有的7/8与5/8复合节拍,使动作柔韧,步法沉稳,发力起步后,多不变姿态,保持瞬间的延续。维吾尔族古典套曲《十二木卡姆》收入了许多7/8节拍的舞曲,由此可知,7/8节奏的舞蹈曾盛行于塔里木盆地,但现在民间已不常见。塔吉克族却在交通不便的山区保存了这种古老的舞蹈形式。塔吉克族喜爱鹰,把鹰看作山峦强者、英雄的象征,舞蹈中也融会了鹰的气势与神态。
塔吉克民族的舞蹈形式,主要有恰甫苏孜、买力斯、拉泼依、刀舞、马舞等。
恰甫苏孜是以双人对舞为主、即兴表演并带有竞技性的舞蹈形式。恰甫苏孜一词,塔吉克语意为快速、熟练。节奏为7/8拍,由3/8单拍加4/8双拍组成。单拍活泼、跳跃,双拍沉稳有力,形成塔吉克族舞蹈的特有风格。表演以1组男子为主,也可以2~3组同时进行。近年,男女对舞也比较常见。开始,先由1名男子表演,然后,邀请另一男子同舞。两人徐展双臂,如双鹰盘旋、翱翔,节奏较快,互相追逐嬉戏,又如鹰起隼落由低到高拧身旋转。表演者可自由进场或退出,最后,在舞蹈能手的竞技旋转中结束。恰甫苏孜的步法有单步、错步、错步转、退转步等。手式有单翅、双翅、交替式等。跳法各地大同小异,风格略有不同:塔什库尔干、塔哈曼、提孜那甫等地动作柔和、细腻,达甫达、瓦恰等地则粗犷,肩的动作较多。与维吾尔族杂居区(通用维吾尔语)的塔吉克人,常用塔吉克族民歌填唱维吾尔语新词为舞蹈伴奏,风格别致。
麦依丽斯塔吉克语意为特定节拍。是以民乐伴奏或民歌伴唱为主的自娱性舞蹈,也常用来表演传统的故事性民歌。节奏为5/8拍,由3/8加2/8拍组成,连续演奏,其特点是伸延中兼有跳动感。舞蹈形式自由,可独舞、双人或3~5人同舞。步法多用连走步,以5/8拍中连走4步最典型,此步法尤为妇女们所喜欢。另外也可以运用恰甫苏孜的一些步法与技巧。伴奏乐曲有《白鹰》《雄鹰》《罂粟花》等古老民歌,单人表演《白鹰》时,表演者边唱边舞,众人帮唱衬词为舞蹈助兴,很有特色。以布伦萨尔、大同等地区的麦依丽斯最着名。
拉泼依自娱性舞蹈。是家庭内只用一个热瓦甫伴奏的特定舞蹈形式,节奏为7/8拍,有专门的伴奏曲调,伴奏者也可以边奏边舞,舞蹈动作自由、轻快。提孜那甫地区的拉泼依,可把热瓦甫放置肩上,弹奏起舞。
刀舞表演性单人舞蹈。表演者持波斯式长型弯刀而舞。节奏为7/8拍,有固定的伴奏曲调。因技巧性较高,一般人不易掌握,民间已不多见。只流传在塔什库尔干县城一带。动作有挥刀进、错步跳、劈转等。颇具古代武士之风。
马舞表演性道具舞蹈。塔吉克语称为阿路戛玛克。表演者腰系特制的马形道具,由1人或2人表演,边唱边舞。歌词内容多为称赞马如何矫健顽强,善走山路。动作多模拟马的登山、越涧、跑、跳、闪、转等。
木偶舞俗称“乖孩子”,单人表演性道具舞蹈。节奏为7/8拍,有固定的伴奏曲调。舞者左手抱着男孩形象的小木偶,右手抚摸、哄逗,载歌载舞。此外,表演性道具舞蹈还有《骆驼舞》《天鹅与狐狸》,民间歌舞小戏《阿戛乔》《阿薄希荷》等。
塔吉克族舞蹈的伴奏乐器有鹰笛、手鼓、热瓦甫、弹拨尔、艾捷克等。演奏时,多用两支鹰笛交替吹奏,一面手鼓由两名妇女击打出不同音色,鼓点丰富多变,增强了舞蹈的艺术效果。
师公舞
师公舞是流传于我国南方壮族、毛南族、仫佬族以及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中,在祀神、祭祖、驱邪或传统节日里的一种祭祀性舞蹈。它与岭南古代先民的原始宗教仪式有着深刻的渊源关系。这些宗教仪式在长期的发展中,与各民族文化相结合,吸收了当地民间舞蹈,并以各种民俗形式流传下来,逐渐变为半宗教半群众性的文娱活动。这种舞蹈直到近代,在形式上依然保持着原始宗教活动中巫术的基本特征。其中以壮族的师公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我国南方的壮族农村地区,每逢举行“作斋”“打醮”等祭祀活动,巫师们都头戴各种面具,手持法器“跳神”和表演各类祭祀舞蹈。同时为了娱乐群众,还开展各种即兴的歌舞活动。壮族师公有南北之分,以武鸣县为代表的南派师公舞,保持着更多的原始祭祀歌舞形式,舞蹈性强。除巫师在仪式中的念唱外,其间穿插表演大量的单、双人和集体的舞蹈节目,如罗伞舞、明灯舞、筛米舞、绸带舞、法器舞以及手持刀枪棍棒的兵器舞和表现男耕女织的生活舞蹈。一般在祭祀活动结尾部分,由伴奏乐队、唱队的全体师公一起舞蹈,名曰“踩罡”。有些地方的群众还手提花灯跟随师公绕房舍、穿树林,进行游戏性舞蹈。河池象州等县的北派师公舞,以表演诸神的故事为主,有较完整的跳神套路,有“三十六神,七十二相”之说。表演时师公们戴着不同的面具。在打击乐伴奏下,每个神先即兴跳一段舞蹈以示降临,接着演唱该神的事迹,唱完后再跳一段舞蹈,直到所有的神都表演了一遍。这些神是本民族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以及人格化的自然现象,如日、月、星、虹、风、雨、雷电和飞禽走兽等。表现英雄人物的动作多模拟骑马、骑虎、腾云驾雾、滚翻跌打等;表现自然现象的则借助道具,如手持葵扇表示风,绿绸巾表示雨,以兽皮、鸟羽表示各种鸟兽。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不受宗教内容约束的师公戏,其中穿插的舞蹈部分仍称师公舞。
师公舞用蜂鼓、扁鼓、釯锣、铜镲等打击乐器伴奏,师公舞的鼓经中所念的“塔”“贝”之声就是其主要乐器蜂鼓的鼓点。师公舞以膝部的屈伸、颤动贯穿于大部分动作之中,一些步法带有武术的痕迹,手的动作柔和而富于曲线,配合肩部顺势摇摆,头部轻晃,构成特有的韵味,风格古朴淳厚。广西明江两岸花山崖壁上刻画的舞蹈图像中,有许多动作和师公舞相似;师公舞和傩舞相比较,也可看出它们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联系。
毛南族、仫佬族的师公舞、瑶族跳盘王中的各种祭祀舞和巫公舞、侗族祭神中的各种祭祀舞蹈和跳巫等,都是与壮族师公舞近似而又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舞蹈形式。
芦笙舞
芦笙舞历史久远,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重要舞蹈形式,是广泛流行于中国南方苗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彝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舞蹈。以男子边吹芦笙边舞蹈为其主要特征。
芦笙舞所吹的笙分葫芦笙与芦笙两大类。葫芦笙用葫芦做笙斗,一般插有5支带簧片的笙管,约16~66厘米;芦笙为木制笙斗,一般插有6支笙管,长约33~333厘米不等。两类统称为“芦笙”。至今吹奏葫芦笙而舞的民族有彝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等;吹奏芦笙而舞的民族有苗族、水族、侗族、仡佬族等。
芦笙舞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云南省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春秋中晚期墓葬中发现的两件青铜葫芦笙,是迄今中国最古老的葫芦笙实物。芦笙舞的舞蹈形象在古文物中也有生动的反映,如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就刻有正在吹葫芦笙而舞的形象。这些都证明在2000多年前中国南方就已经有了葫芦笙和葫芦笙舞。
芦笙舞
芦笙舞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多用于民俗节日、恋爱、婚嫁、喜庆吉日,少数用于丧葬仪式。②男子舞蹈时,因双手握芦笙,上肢动作受到局限,故以腿部和脚的动作变化为主。③男子为便于吹奏,舞蹈时上身多稍前倾,女子多直立,上身随步法稍稍摆动。④吹芦笙的乐手即为领舞者,芦笙舞队的随芦笙乐曲的节奏而舞。⑤多为男子竞技性舞蹈,动作难度较大。
芦笙舞又因民族的不同而各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