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新课程百科知识-魅力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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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汉字的规范化(1)

汉字的正字法

正字法指的是用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来规范文字的书写和使用。任何一种文字都有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凡是有文字的国家或民族,一般都有自己的正字法,只是不同体系的文字有着不同的正字法。

拼音文字的字与词基本上相互对应,字形的问题不是很大,正字法针对的主要是词,因此又称正词法或正写法。拼音文字的正词法主要解决词的拼写问题,如规定字母表达音位的方法、词的定型化(分写、连写和半连写)、大写规则、移行规则等等。表意文字的汉字最突出的是形体问题,因此,汉字的正字法主要规定字的正确写法和字体。文字的书写必须确立统一的标准形体,这是文字规范化提出的要求。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必须有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否则会影响文字职能的发挥,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文字,必须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规范;使用文字也必须符合社会所确立的这个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文字的职能得到准确无误的发挥。

历史上的正字法

汉字有悠久的历史,汉字的正字法也源远流长。文字是社会书面交际的符号系统,字形的不规范将会影响到其社会职能的发挥。因此,可以说,在汉字系统产生的那天起,正字的要求就随之而产生。据学者研究,远古的黄帝时期,是原始汉字萌芽的时代;黄帝的史官仓颉,是传说中的进行正字工作的第一人。《荀子·解蔽》中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壹也。”

“壹”指专一。关于“仓颉造字说”,同后稷对农业、夔对乐等传说一样,应当理解为对相关事物有重要贡献。古代“好书者”很多,唯有仓颉大名独传,说明仓颉对汉字的整理和规范作出了贡献。清末章太炎在《造字源起说》中指出:人们造字,“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划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着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契。”章氏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周宣王时期,太史籀整理大篆,编成《史籀篇》,作为教贵族子弟识字的教材,同时也是社会用字的规范。秦朝时期的“书同文”,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领导的正字运动。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大分裂,秦王朝面临的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直接影响了中央统一政令的颁布施行。于是,秦始皇推行“书同文”政策,用秦系文字统一官方应用文字,从此开封建时代中央政府直接领导汉字正字运动的先河。从两汉到唐代,统治阶级多次立石刻经,选派书法家文化官员用标准的字体书写,作为当时文字的字形规范。科举盛行以后,历代又出版了很多正字的字书,如唐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张参的《五经文字》、宋张有的《复古编》、清龙启瑞的《字学举隅》等等。科举考试对字体的要求很严,只要主考官在考卷里发现一个错别字或“破体字、俗字”,文章写得再好,考生也不会被录取。朝廷对于官吏的文书,在字形规范上要求也非常严格,如果发现奏章上写了错字,轻的打板子,重的还要降职办罪。国家政府对汉字正字的重视和参与,促进了汉字的规范化,促使汉字系统的统一和完善。

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所维持的正字都是该时代通行的占统治地位的字形,其正字法都是在照顾传统的基础上着眼于当代,着眼于方便运用。

例如,秦朝的“书同文字”,一方面,用秦国文字统一六国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另一方面,传统文字大篆“或颇省改”,以通行的小篆为标准文字。这种政策和原则,顺应了社会对文字的要求。秦在规定书面用标准字体的同时,承认隶书的辅助字体的地位。对官方文字与民间应用文字作出不同的规定,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文字政策。唐代仍然奉行这种政策,如颜元孙《干禄字书》,把汉字分为“俗、通、正”三体,分别规定其不同的应用范围。

汉朝继承秦时制度,最初以小篆为官方文字,秦代推行小篆的范本《仓颉篇》等,仍为汉初“闾里书师”教学童的课本。随着民间隶书的通行和完善,汉代扩大了隶书的使用范围,并在东汉最终扬弃了小篆,使在民间通行已久的、更便于书写的隶书成为官方标准字体。东汉时期的蔡邕发起并奉敕刊刻的《熹平石经》,代表的就是隶书的标准体。

汉末六朝,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文字的规范力度减弱;同时,由于书面交际范围的扩大和文字自身体系的发展,讲究蚕头燕尾、点画波折的隶书已经不适应书写简便快捷的要求,书写更快捷、更方便的楷书在民间兴起并趋于成熟。南朝梁五帝、简文帝父子政治上算不上有为之君,但还能在社会短暂的稳定时期关注文字工作,命顾野王编纂了第一部楷书字典《玉篇》,从而奠定了楷书的正统地位。唐代,楷书正式成为官方文字,颜师古以来的“字样”之学,以正楷刊石的《开成石经》,都起了官方正字法的作用。

楷书基本上适应了汉字在书写上求简便、在目治上求区别的要求,因此,唐代的正字标准,成为以后宋元明清各代的正字基础。宋元以来千有余年,都采取了尊重传统、维护汉字的稳定和统一的正字原则。至清代,皇帝钦敕编纂《康熙字典》,成为汉字正字的总结之作,为汉字的定形、定音、定义作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在正字法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这也是汉字系统历经几千年,构形系统日益完善、全社会用字保持统一的重要原因。古人的正字历史为我们留下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

新中国成立后的正字工作

汉字的规范工作尽管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汉字学者也作了不懈的努力,然而在封建时代,由于种种原因,汉字规范化的程度依然很低,字形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具体表现为繁简并用、异体并存、印刷字形不统一。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亲自领导了汉字的整理和简化工作,建立并全力推行了科学适用的正字法,在大陆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长时间的广范围内的书面用字的规范和统一。

建国后的正字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1.简化汉字,确立简化字的正字标准

文字总是在不断演变和不断规范的矛盾中发展的,因此确立文字的形体标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是永恒不变的。文字的社会交际职能要求文字形体固定,要求文字的统一和标准化,用正字法来限制它的变异和不规范。可是,文字在人们的使用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突破正字标准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使汉字体系发生变化。有些变化是合理的,符合汉字发展趋势的,有些变化则是违反汉字规律、破坏汉字系统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又不得不重新确立正字法的标准。因此,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内容的、不同标准的正字法。新中国成立后所确立的正字标准,一部分是沿用过去的通行字,另一部分是对笔画过多的字进行简化。

①简化汉字的理论依据

汉字是因义构形的表意文字,其形体直接携带着意义信息。汉字既是表意文字,便具有表意文字必然具有的特点。首先,当人们为根据意义为词或语素指定视觉符号时,总是与造字者的具象思维相联系,抽象性不可能很强,而且,越是要求符形的表意能度高,携带的信息量大,就越会增加符形的难度。文字符号必须保持符形的区别度;而意义之间的差异纷繁而模糊,一个一个去区别,势必使符形更加繁化。所以,表意文字个体字符丰满而繁难,在它的早期往往不可避免。其次,表意文字的性能是形义统一的,而词义是语言中演变最快、最活泼的要素。意义的增多和改变时时会推动字符的增多和符形外观的改变。所以,一种文字如果坚持表意性能,它的字符数量必会越来越多。但是,符形的繁化阶段在文字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以后,便必然要结束。这是因为,文字职能的发挥,是由书写和认读这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合成的。就认读而言,人们希望符号形象丰满、易于识别;就书写而言,又总是希望符号简单固定,便于书写。追求形象丰满,往往会增加符形的繁难,不符合书写的要求。特别是当字符数目激增、数量超过了人们的记忆负荷之后,符形的繁难就更难被广大的使用者接受。为了克服数量激增和造型繁难这两个尖锐问题,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必然要遵循以下两个规律发展:

第一,在易写与易识的相互矛盾中,个体字符要不断调节造型,使其简繁适度,达到优化的标准。也就是说,在保证必要的表意性和区别度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构件和笔画数。

第二,在新词新义大量增加、字符数量不得不随之增加的情况下,不断地规整基础构件与基本构字方式,使文字的总体构形系统日趋完善与简化。

以上两个规律,是在自然发展与人为规范的交替中实现的。

在历史上,汉字经过多次的人工规范,例如李斯对小篆的整理,东汉对隶书的整理,南北朝、唐代对楷书的整理,其中最彻底、最系统的一次是东汉许慎对前代小篆体系的人工规范。每一次规范,对前代文字来说,都是一次系统的简化。小篆是对大篆的简化,隶书又是对小篆的简化。自《说文》对汉字的结构体系进行规范之后,汉字的结构体系基本定型,汉字的系统简化减缓,但是,个体字符的简化从未停止过。从商朝开始,人们为了使汉字便于应用,一直在简化汉字的形体。甲骨文、金文中有简体字,隶书、楷书中简体字更多。唐宋以后。由于印刷术的普遍使用,民间书坊的增多,简体字的传播更为迅速。近代,太平天国将简体字定为通用字体,连玉玺都使用简体字。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简体字第一次被官方确定为社会通行文字。

②简化汉字的历史进程

进入20世纪以来,社会上出现了更多的简体字。同时,许多以普及文化、开发民智为救国手段的知识分子,开始收集研究和提倡简体字,并提出各种简化方案。较有影响的有:1921年陆费逵的《整理汉字意见》、钱玄同的《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陆氏提出了整理汉字的办法:限定通俗用字,减少汉字笔画;钱氏则主张把简体字广泛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此后,出现了一批收集整理简体字的专书,如钱玄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1934年),钱玄同等的《简体字谱》(1935年),容庚的《简体字典》(1936年),等等。在文化界进步人士蔡元培、邵力子、郭沫若、郑振铎等人的积极倡导下,简体字成为一些正式报刊的用字。在简体字运动的推动下,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这是历史上由中央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但是,由于当时简化汉字的条件还不成熟,这个字表又被通令收回。这个字表虽然为时过早,但对社会上应用、流行简体字仍然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建国后开展的汉字简化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是适应汉字系统发展的趋势,顺应历史潮流的正确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后,面临着百废待兴的局面,党和政府立即着手组织专家对汉字进行有计划的简化。这次简化工作的总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是指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具体作法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群众中长期而广泛流行的、已经社会化了的简体字,对此只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简体字的选择以最常用的为限,不是对每一个繁难的字都简化。稳步前进,是指对需要简化的字分批进行,不一次解决,也不一次推行。这样做既符合社会需要,又有群众基础;既便利初学者的学习,又照顾已识字人的习惯,从而保证简化字得以顺利推行。

③简化汉字的具体操作方法

⑴保留轮廓,减省笔画。即省去原字中繁难的部分,只留下轮廓部分。如:

盖——盖伞——伞树——树

齿——齿龟——龟齐——齐

⑵以点代面,减省部件。即选取其中的一个部件来代替原

字,省去其他部件。这也可称作“以部分代全体”。如:

声——声开——开粜——粜

医——医气——气迟——迟

⑶声符义符,以简换繁。即用构形简单的声符或义符替换原来的构形繁复的声符或义符。替换义符的,如:

愿——愿硷——硷肮——肮猫——猫

替换声符的,如:

歼——歼剧——剧拥——拥

亿——亿灯——灯穜——种

⑷就地取材,草书楷化。即将已经社会化的草书字的笔形楷化,作为规范字。如:

书——书贝——贝车——车

专——专东——东会——会

⑸偏旁改造,符号替换。即用一个笔画简单的符号来替代一个或几个笔画繁难的偏旁。这个符号只起替代作用,没有表意或示音功能。如:

仅——仅汉——汉劝——劝

区——区学——学兴——兴

⑹全面改造,另造新字。有些字不便简化,亦不便以同音字替代,就另造新字。这些新造的字有两种情况。

一是新造字为会意字和形声字。如:

尘——尘寳——宝体——体

竈——灶众——众(会意字)

惊——惊态——态邮——邮

审——审护——护(形声字)

二是新造字为纯粹的符号。如:

义——义头——头万——万

币——币办——办枣——枣

⑺古为今用,弃今用古。即抛弃现用字形,采用古字来取代今字。如:

云——云才——才从——从

电——电胡——胡须——须

⑻同音借用,鹊巢鸠占。即借用结构简单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结构繁复的字。采用同音替代简化法的前提是:借用字与被借用的字,其中有一个必须是罕用的僻字,借用以后不至于发生意义的混淆。这种方法如果选字得当,既简化了笔画,又精简了字数。如:

丑——丑里——里台——台

千——千冬——冬出——出

⑼举一反三,偏旁类推。即用简化偏旁或可作偏旁的简化字,来替代合体字中的同形部件,以类推出一批简化字。

上述简化的原则和方法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在研究、总结前人简化汉字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虽然简化过程中有一些具体操作方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但其成就是主要的,大方向是准确的。

2.整理异体字,确定正字标准

异体字是指结构不同而音义全同,具有相同的记词功能的一组字。汉字自古以来存在着异体。异体字的存在造成了一字多形,增加了学习和使用的负担,影响了汉字职能的有效发挥。随着汉字使用范围的日益广泛,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的程度。整理异体字,有利于减少字数,逐步消除字形混乱现象。因此,全面整理异体字便是汉字正字法的重要内容。建国初期,在简化汉字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立即着手整理异体字。

这次整理异体字本着两个原则,就是从俗和从简相结合,照顾书写方便。“从俗”是指选择应用较广的字,废除较生僻的字。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村乃奔吝冰筒拖

废除的异体字:邨廼犇恡氷筩拕

“从简”,就是保留笔画较少的,废除笔画较多的。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采笋你志哲挂

废除的异体字:采笋你志喆挂

如果从俗和从简不能兼顾,或繁简相差无几,则以从俗为主。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耻考游够同阔

废除的异体字:耻考游够仝濶

有左右和上下结构的异体字,为了便于书写,一般选用左右结构的字作为规范字。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