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典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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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黄册

黄册是用来登记丁口和税粮的,它既是户籍,又是税册。明代规定,除军队现役人员外,所有人口都要编入黄册。黄册以基层里甲组织为单位编造,先标明户别,如军户、民户、匠户、灶户等等,再登记各户人口情况,然后登记土地、房屋、牛具等财产情况。而每户的人口、田粮,都以“旧管、开除、新收、实在”四项列明,号称“四柱”。

“四柱”式的登记,比较科学。因为明代规定10年编造一次黄册。10年之中,人口、田产、税粮的变化肯定很大,所以又规定以县为单位,每年调查登记变动情况。而“四柱”之中的“旧管”,是指原来造册时的情况;“开除”,是指在上次登记后,人口死亡、田产减少情况;“新收”,则指人口、田产增加的情况;“实在”,是“开除”与“新收”相抵之后,现有人口、田产的情况。“四柱”式的调查登记,已与现代会计法则十分接近,它以一定的时间段为限,把静态和动态的情况一一列出,便于掌握。故明代创行后,被清代效法。

那么,为什么叫“黄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