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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推恩令

然而,诸侯王国的存在与中央政权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诸侯王享有特权,可以任命所辖支郡的郡太守以下的官员及征收赋税徭役。此外,他们还利用控制盐、铁等资源,减免百姓赋税,与朝廷争夺民户。平日,他们还豢养了不少宾客,帮他们出谋划策,通过各种方法与汉廷分庭抗礼。

同姓诸侯王的这些特权与举动,使得中央政权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与打击他们势力的增长。刘邦死后,吕后执政,她采用分封外戚为王的方法,试图抑制同姓诸侯王的发展。她废梁、赵,割齐、楚,先后设立了8个与吕氏有关的诸侯国。这种做法自然引起了刘氏宗室的不满,因此,在吕后死后,同姓诸侯王便与朝中大臣联手,除掉了诸吕,拥立文帝,恢复了刘姓政权。随后,将吕后所封的外戚诸王废除,复齐、楚、赵诸同姓王国的故地。这样一来,除了长沙国一国之外,重新又出现了诸侯王国都为刘姓的情况。由于在文帝即位之事上,同姓诸侯王立了大功,因此,文帝对他们优礼有加,使得这些同姓诸侯王的气焰更为嚣张。

但是这些同姓诸侯王国毕竟是中央政权的潜在威胁,尤其是到了此时,同姓诸侯与皇帝之间的亲属关系已经疏远,人人都想尝尝当皇帝的滋味,如不加以限制,一旦这些诸侯王发动叛乱,势必会对中央政权造成严重的危害。有鉴于此,文帝采纳大臣贾谊的以亲制疏与“众建诸侯少其力”的建议,先后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自己的亲子由淮阳王迁为梁王,目的是为了牵制其他较疏远的同姓诸侯王;一是趁齐文王死时,无子即位,将齐国一分为七,又迁淮南王为城阳王,把原淮南国一分为三,用这种分地的方法使诸侯王国的辖境变小,借以达到削弱诸侯王势力的作用。到文帝十六年(前164),诸侯王国的数目已增加到了17个。汉郡的总数也由于诸侯王国的更动而有所增加,到文帝后期,已达24个。

汉景帝初年,御史大夫晁错针对诸侯王国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向景帝提出削藩之策,将诸侯王国下辖的支郡削掉,收归中央。景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在他即位的第三年(前154),消掉楚王与赵王的各一个郡,胶西王的六个县。这一举措无疑直接触及了诸侯王们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当朝廷下令削吴国二郡的诏书送到吴王刘濞的手中时,这位资格最老、实力最强的诸侯王便联合楚、胶西等六国起兵叛乱,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吴楚七国之乱”。当时吴王在他统治的诸侯国境内实行总动员,征集了20多万人,打着诛“贼臣晁错”的旗号,与楚国联合攻打对朝廷效忠的梁王,杀死了好几万人。景帝得文帝后期十七王国示意图知这一消息后,大吃一惊,连忙派太尉周亚夫等人分头迎击反叛的七个诸侯王。在此期间,景帝又听信谄言,将献“削藩策”的晁错问斩,以为这样就可以平息诸侯王的叛乱。但当他得知吴楚等国并未因此而收兵时,才醒悟过来,后悔不已。在周亚夫等人的率领下,汉军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将反叛的七国全部平息,吴王等七个诸侯王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不是被杀,就是自杀。

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在这场平叛中遭到重创,景帝乘机将诸侯王的支郡、边郡收归汉廷所有,诸侯王国领域变得只有一郡之地。诸侯王任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特权,也被同时剥夺。不再允许他们管理民政,仅是按朝廷所规定的数额领取自己国家的租税作为俸禄,如此一来,诸侯王国的地位大大下降,已经变得和一般的汉郡没有什么差别了。汉代的行政区划也相应地简化为郡(国)县二级制,具体形式如下:

因为汉廷接纳了不少诸侯国的支郡,使汉郡的数目猛增。在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与25个诸侯国并存的汉郡已增加到了43个。

同姓诸侯王国在历经了景帝的削藩之后,虽然王国变得仅领一郡之地,但是有些大的王国境内仍然是数十座城池相连,拥有上千里的地盘,势力依然不小。武帝执政后,为了防止这些诸侯王国互相联合起来,反抗中央政权,于是采纳谋臣丰父偃的建议,在元朔二年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二十五王国示意图(前127),颁布“推恩令”,用以缩小诸侯王国的领地。这一措施的具体方法是,诸侯王可以用自己的私恩将领地内的土地割给他的子弟,由朝廷定立封号,建立侯国。新的侯国一旦设置后,这块地方就不再从属于原来的诸侯国,而必须改为相邻的汉郡统辖。如此一来,侯国设置的越多,诸侯王国的领域便会变得越来越小。因此,推恩令的实施,效果与削地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只不过是规模没有削地那么大,并且名义上比削地好听罢了。实行推恩令,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诸侯王自己愿意的,但实际上是带有强迫性质的。一个诸侯王有多少个王子,就必须分封多少个王子侯国,而诸侯王一般都有很多王子,因此西汉所出现的王子侯国前后竟然有几百个,经过几代以后,诸侯王国的领地已大为缩小。到了西汉末年,有的诸侯王国变得只有三四个县的范围了。

经过推恩,诸侯王国的实力已严重削弱,走向衰落,再也无法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了,诸侯王国的数目也从汉武帝初年的24个降到末年的20个以下。至此历经文、景、武帝三代的努力,终于将同姓诸侯王国这个中央政权的威胁彻底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