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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八月算人

现代社会的人口普查,先要设定一个基准时间,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以保证普查的准确性。古代的人口调查登记,也有一定的时间设定,但不像当今社会那样精确,通常情况下是在农闲时间进行,并与赋税征收时间相衔接。

《汉书·高帝纪》中有“八月,初为算赋”的说法。初,表明是第一次。算赋,就是人头税,汉初曾规定百姓年龄在15岁至56岁的,每人每年得交120钱,称“一算”,用作军赋。到东汉时,就有“汉法常因八月算人”的说法,表明八月登记人口,征收军赋,已成定制。

其实,在汉代之前,已有八月登记户口的记载。后世发掘出的秦代简牍文书中,就有某人于某年八月“傅为大隶臣妾”之类的记载。傅,就是登记;隶臣妾,是官府的男女奴隶。有时,也有“三月某日籍”的记载,表明也有在三月登记户口的作法。秦汉以后,则大都以农历的年末岁首(一般为正月)作为常规性户口调查登记的法定时间。如现存西凉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户籍,每户户籍下面都注明“建初十二年正月籍”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