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测量体温前要检查一下体温计有无破损,甩表时不能触及硬物,否则容易破碎。
(2)如果有吃饭、喝水、运动出汗等情况,必须休息半小时以后才能测体温,以免造成测量结果偏差过大。
(3)精神异常、昏迷、婴幼儿、口腔疾患、口鼻腔手术、呼吸困难、不能合作者,不能采用口表测温,以免咬断体温表发生危险事故。
(4)直肠疾病或手术后、腹泻、心梗患者不适宜从直肠测温,热水坐浴、灌肠后,必须等30分钟以后才能进行直肠测温。
测量体温的常用方法有:
(1)口测法:将消过毒的体温计置于舌下,紧闭口唇,用鼻呼吸,放置5分钟后取出读数。正常值为36.3℃~37.2℃。这种方法测体温比较可靠。但对婴幼儿或神志不清者不能使用。
(2)肛测法:受测者取侧卧位,将肛门温度计头涂以润滑剂,缓缓插入肛门,深达体温计长度的一半为宜,放置5分钟后取出读数。正常值为36.5℃~37.7℃。这种方法多用于小儿或神志不清的病人,必须由医护人员执行。
(3)腋测法:将腋窝汗液擦干,把体温计置于腋窝深处,用上臂将体温计夹紧。放置10分钟后取出读数。正常值为36℃~37℃。这种方法比较安全方便,且不易发生交叉感染,应用也最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