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创新的概念
一、创新的含义
创新的英文为innovation,起源于拉丁文innovare,指以新的事物代替旧的事物。《韦伯斯特词典》关于创新的含义是:①引入新东西新概念;②制造变化。在中国古代哲学经典《易经》中,包含着世界万物“生生不息”的思想。《易经》更明确提出了“日新,日日新”的命题。“创”与“新”组合为创新这个词汇,创新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的意思。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任何组织都是由众多因素构成的开放的非平衡系统,组织体的管理环境是动态发展变化的,这些变化必然会对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活动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组织内部的各种要素也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组织内部某个或某些要素在特定时间的变化必然要求或引起组织内其他要素的连锁反应,从而对组织原有目标、活动要素间的相互关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组织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就要打破原有系统的平衡,将管理职能推进到一个新的均衡状态,这就是管理的创新职能。创新具有多个侧面,根据所强调方面的不同,对创新的理解与定义也不同,它通常与设备的更新、产品的开发或生产过程、管理过程的改进联系在一起。这些技术方面的革新是创新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创新首先是一种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是一种原则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因此,管理者在运用管理的各项职能时,也都包含着创新。现代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把“创新”作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推动力量,突出了创新在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对创新的系统的论述最早出自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在该书中,他确定了创新的含义,并论述了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熊彼特的理论中,创新是生产手段的新组合,“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创新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它包括五个方面:(1)生产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者是对已有产品增加一种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一定非要建立在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上,它还可以是以新的商业方式来处理某种产品;(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不管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5)实现一种新的工业组织方式或企业重组,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强调的是把技术和经济结合起来,因此他说的“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其实现实的创新活动远不止如此。彼得?德鲁克认为,创新是对资源给予一种新的创造财富的能力行动。斯蒂芬?罗宾斯认为创新是指形成创造性思想并将其转换为有用的产品、服务或方法的过程。为了能够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认识创新,有必要给创新下一个涵盖面更广的定义:创新是指组织或其成员根据变化了的宏观、微观环境和主客观情况,用新观点、新思想来看待新事物,用新方法来解决新问题。可以说创新就是变革,创新就是发展,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创新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理念,即一种不断追求进步、追求发展、追求卓越的理念。目前在研究社会组织创新时,包括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本书主要讨论管理创新。
二、创新的特点
创新作为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同一般劳动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超前性。创新往往领先于现阶段社会人们的认识,超越现实状况。创新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前人没有解决的或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因而创新始终是面向未来的。是要面对前人所没有遇到过的新情况解决前人没有遇到或没能解决的新问题。必须在借鉴、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是有以前没有的新因素或新成分。一个真正的创新者,必须着眼于未来,针对组织未来需要面临的问题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因而具有超前性。
(2)创造性。创新就是要有突破性的提高,是一种创造性构思付诸实践的结果。创新活动的创造性主要体现在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以及组织机构、制度管理方式上。其特点是敢于打破常规,探索和适应规律,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最本质的特性是敢于进行新的尝试,包括新的设想、新的试验等。
(3)延续性。创新的延续性是由事物发展本身具有的延续性所决定的。新颖性、创造性是创新不可或缺的特征,但延续性也是创新的重要特征。任何一项创新,都能或多或少地找到它与旧事物之间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创新活动是系统的、综合的。创新不局限在哪一方面或哪一门类,它存在于人类所有的生产与生活领域中。
(4)价值性。从创新的影响来看,其成果对人类社会都是有用的,或者说是有价值的,如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或学术价值,或艺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即使创新失败也能为人们留下可供借鉴的教训。创新的成果如果只有新颖性、创造性,而没有价值性和先进性,没有较之于旧观念旧方法的过人之处,就不能战胜旧事物。创新是为了进步与发展,因而只能能够真正促使社会组织发展和进步的创新,才是有价值的创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5)风险性。在创新过程中,涉及许多相关环节和影响因素,尽管人们会认真分析各种已知和未知的条件,但由于所掌握的信息的制约和对有关客观规律的不完全了解,人们不可能完全准确地预测未来,不能随心所欲地左右未来客观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使创新结果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创新是创造性的破坏,破旧才能立新,同时需要大胆创新,面对风险,需要勇气与毅力。
此外,创新行为可能是个人的,可能是团体的,也可能是组织某一个部门或环节的,还可能是全组织性的。全组织性的创新需要所有组织成员的共同参与努力。即便是个人或组织某一局部的创新,其成功也需要组织其他成员或其他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需要众多的人共同合作、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所以创新活动是系统的、综合的。
(第二节)管理创新的一般理论
一、管理创新的概念
管理创新的早期思想来源于熊彼特教授对于经济发展的研究,随着企业这么一个经济组织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日益重要,以及企业对于自己利益的追求,导致管理创新的产生。
1、熊彼特的管理创新思想
熊彼特的创新概念首先是指采用一种新的产品,而不是指开发一种新产品,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开发一种新产品属于技术创新,而采用一种新产品实质上含有向消费者推销一种他们尚不熟悉的产品的方式的运用过程。而熊彼特所指出的必须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完全可以理解为必须用一种对组织内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新方式、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创建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都可被看作是管理顺应环境变化,为实现组织目标必须考虑的问题和必须从事的活动。因此,熊彼特所指创新概念的五个方面,虽然本意是要说明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功效,但实质上是含有了创造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内在含义。事实上,如果从创新角度来考察经济发展过程的话,整个经济的发展过程无非是不断的技术创新和观念更新,导致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不断产生,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从而逼近帕累托最优的过程。同样,从这个意义上看,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其实是在论述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然而,管理就是资源有效配置的活动,这样,熊彼特应当是涉及管理创新概念的早期的着名经济学家。
熊彼特的创新概念虽然涉及了管理创新的核心,但仍然有许多局限。首先,熊彼特并未准确地认定他所谓的创新的资源配置功能。熊彼特论述了创新概念及创新的五种情况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未意识到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于成功实施了一种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使资源的利用符合全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其次,熊彼特认为创新的本质是对现有生产手段进行选择时作不同的使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闲置的生产手段,是创新的后果或是非经济事件(例如战争)的后果,故新组织必须从旧组织中获得必要的生产手段,而不是从闲置的生产手段中去寻找机会。这一看法是偏颇的,因为创新完全可以是创造一种全新的有效率的生产手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足以证明这一点。再次,熊彼特新组合的五个方面中,有的是综合性的资源配置方式如生产方式方法;有的则是专门性的特殊的突破,如开辟新市场,采用一种新产品。实际上这样的概括并不完全,即便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象如何进行价格联盟,如何瓜分市场,也都应该属于新的组合范畴之内。熊彼特的创新概念与创新本身获得了人们的重视,这恐怕是熊彼特的最大贡献。熊彼特之后涉及管理创新的人士和学派,应首推科斯教授等新制度经济学派。
2、科斯及其追随者的意见
罗纳德·科斯于1937年发表了一篇被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奠基之作的论文——《论企业的性质》。在这篇论文中,科斯教授回答了他自己一直迷惑不解的问题:企业的起源或纵向一体化的原因。事实上,如果传统经济学的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成立,那么经济个体之间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生产关联,这样似乎就没有必要产生和存在企业组织。现实中企业存在,而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什么因素决定的呢?特别在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为什么既存在长期合同关系,又存在纵向一体化现象?为了解释这些问题,科斯教授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①。(①R.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7页。)科斯教授认为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这一成本就叫做交易费用。企业组织的产生和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大小则取决于企业内交易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相同的那一点上;而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是制订长期合同,还是实行纵向一体化,则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科斯教授用“交易费用”的概念解释了企业作为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的必然。企业是什么?企业是一种经济功利性很强的组织。因此,科斯教授实际上是在解释企业这种组织产生的客观原因。科斯教授的“交易费用”概念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组织产生、发展及创新的新视角,而这恰恰是传统经济学与传统管理学所不具备的视野。
科斯教授的追随者威廉姆森教授进一步发展了科斯的思想与观点,对企业组织、公司发展进行了颇有建树的研究。他这样写道:“我认为要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用的组织创新的结果。”②(②O.威廉姆森:《现代公司:起源、演进、特征》,《经济学文献杂志》,1981年第19期。)即企业或公司的形成与发展,是追求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用的组织创新的结果。在威廉姆森的理论里,组织创新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而组织创新的原动力又在于追求交易费用的节约。因此,他认为组织创新的方向和原则有三条:
(1)资产专用性原则。在组织构造中资产专用性程度要高。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组织取代市场所节约的交易费用越大。
(2)外部性内在化原则。所谓外部性,即机会主义行为,也称“搭便车”。外部性越强,交易费用越高,因此,组织创新的方向与原则之一是将外部性尽量内部化从而使外部性降低,节约交易费用,防范机会主义行为。
(3)等级分解原则。在组织创新的过程中,组织结构及相应的决策权力和责任应进行分解,并落实到每个便于操作的组织的各个基层单位,从而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进一步节约交易费用和组织运作成本。
组织创新实际是管理创新的一部分,从形式上看,组织是一群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规则组成的一个团体或一个实体。当欲达成的目的发生变化,或既定目标未能达成时,组织就需要变动或革新。由于管理本身是在有效配置资源以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管理又是组织内的管理,也可以是管理组织本身。这样,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创新,自然是管理创新的一部分。另外,如果从动态角度来理解组织的话,组织是将组织内拥有的各种资源,按照科学规则与目标要求进行的有序的结合或安置。显然,这样的活动是管理活动中的一类,是有效配置资源必需的活动。如果从这种角度来理解组织创新的话,那么此时的组织创新则是资源结合和有序安置方式的一种创造与发展,当然也属于管理创新的概念。根据上述两个方面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经典作家们虽然未能直接讨论管理创新问题,但他们在回答企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原因时,所提出的组织创新概念本身已经涉及了管理创新这一命题。
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在其名着《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企业组织的创新与发展实为管理革命、管理创新的一部分。他指出:“因为新的大量生产,工业成了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它引起了固定成本的增加和充分利用其机器、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迫切需要……这些大公司的活动已不仅限于协调生产过程中材料的流动,他们所管理的是从原料供应者开始,经由所有的生产和分配过程,一直到达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整个过程。”“现代工业企业——今日大型公司的原型——是把大量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结合于一个单一的公司之内形成的,美国工业界最早的一批大公司,就是那些把大行销商所创造的分配组织形式同被发展起来以管理新的大量生产过程的工厂组织形式联合起来的公司……这些活动和它们之间的交易的内部化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①(①钱德勒:
《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26~328页。)大公司出现之后,管理的复杂化程度提高,从而导致了经理阶层的职业化和科学管理方式的形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