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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路在山的那一侧(5)

但秦始皇自己却没有打过一次仗,更没有亲自指挥过一场战役。手无缚鸡之力的他面对刺客荆轲手中的短刃,甚至紧张到拔不出佩在身后的宝剑。但他有吕不韦、李斯、尉缭、顿弱、内史腾、王翦、蒙武、王贲……他有二十万大军六十万大军一百万大军……他有前人给他留下的宝座和商鞅给他留下的秩序……他具备打赢一切战役的一切条件。秦始皇成就了历史,历史也成就了秦始皇。

秦始皇统一天下,唱着挽救百姓的调子;偏偏这时,众生却发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凄惨之音。君王与百姓,总是这样格格不入。

如果说君王的秦歌是肤浅和短暂的欢笑,那么百姓的秦歌,便是深刻和久远的哀号。而当君民同歌,那么,便有了反抗。

当然有反抗。反抗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当荆轲拖一条伤腿将手中的匕首象标枪一样掷向秦王政,当高渐离瞪着空洞的眼眶将灌铅的筑琴狠狠砸向秦王政的脑袋,我想此时的他,也会感到一种深深的恐惧,他的歌声至此,也会惊吓到变了调子;而当一个叫孟姜女的村姑把自己的无限悲伤当成武器,不知此时的秦始皇想过没有,哪怕一条绵延万里固若金汤的高墙,其实也抵挡不住女人的一滴眼泪。

人同伦、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天下后的秦始皇以一位总工程师的姿态,继续着对秦的统一和改造。以前是土地和疆域,现在是称呼与器具;筑长城、建阿房、修陵寝,秦始皇一边为活着的自己建造一个金碧辉煌的巨型宫殿,一边又为死后的自己规划一个举世无双的享乐世界。然后,耗尽全国财力围起一堵高墙,试图达到秦的永恒;而到焚书坑儒,中年的秦始皇已经接近疯狂,各国国史与诸子百家的书籍统统被焚烧,博士诸生们统统被活埋和暗杀,秦的上空已经听不到百姓的赞歌,只剩下文人和草民的恸哭。此时的秦王朝其实只剩一人,那便是秦始皇,大臣儒生草民们不过是他所饲养的牲畜,任其随意地驱赶和杀戳;至于泰山封禅和寻找不死之药,不过是秦始皇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近乎于独角戏般的人间闹剧吧?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刚刚从战争阴霾中走出来的百姓,还未及露一下笑脸,又一次掉进人间地狱般的悲惨境遇。战歌已去,颂歌已歇,此时的秦,只闻哀歌与悲乐。这哀歌与悲乐是属于百姓的,也是属于秦始皇的,更是属于秦王朝和中国历史的。而当秦始皇终在第四次巡游途中病死沙丘平台,接替皇位的秦二世却没有就此罢休,比起他的父亲,胡亥对于百姓的压榨,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有了陈胜吴广,有了项羽刘邦,那是汉的序曲,也是秦的丧歌。短短的秦帝国终于在农民起义的风暴中,匆匆奏完最后的一个音符,吟完最后一个字节。秦歌嘎然而止,秦帝国风消云散。

一同风消云散的,还有他们的墓陵与尸骨。只剩下那些陪葬的陶俑,还在忠心耿耿地守着那些已去的历史,并试图告诉未来的人们,在遥远的过去,秦王朝曾经有过的辉煌。

公元前206年,汉立。又一次从战争阴云中走出来的百姓,再一次看到海市蜃楼般缥缈的希望。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漫漫封建王朝,这几乎等同于,一个永恒的真理。

于是,秦歌再一次重复……

父亲的包子

大概有那么两年的时间,父亲在中午拥有属于他的两个包子,那是他的午饭。记忆中好像那是八十年代初期的事,我和哥哥都小,一人拖一把大鼻涕,每天的任务之一是能不能搞到一点属于一日三餐之外的美食。

父亲在离家三十多里的大山里做石匠,早晨骑一辆破自行车走,晚上骑这辆破自行车回。两个包子是他的午餐,是母亲每天天不亮点着油灯为父亲包的。其实说那是两个包子,完全是降级了包子的标准,那里面没有一丝的肉沫,只是两滴猪油外加白菜帮子沫而已。

父亲身体不好,那是父亲的午饭。父亲的工作是每天把五十多斤重的大锤挥动几千多下,两个包子,只是维持他继续挥动大锤的资本。

记得那时家里其实已经能吃上白面了,只是很不连贯。而那时年幼的我和哥哥,对于顿顿的窝窝头和地瓜干总是充满了一种刻骨的仇恨。于是,父亲的包子,成了我和哥哥的唯一目标。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然对自己年幼的无耻而感到羞愧。

为了搞到这个包子,我和哥哥每天总是会跑到村口去迎接父亲。见到父亲的身影时,我们就会高声叫着冲上前去。这时父亲就会微笑着从他的挎包里掏出本是他的午饭的两个包子,我和哥哥一人一个。

包子虽然并不是特别可口,但仍然能够满足于我和哥哥的最原始最单纯的欲望。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期间我和哥哥谁也不敢对母亲说,父亲也从未把这事告诉母亲。所以母亲仍然天不亮就点着油灯包着两个包子,而那已成了我和哥哥的零食。

后来家里可以顿顿吃上白面了,我和哥哥开始逐渐对那两个包子失去了兴趣,这两个包子才重新又属于我的父亲。而那时我和哥哥,已经上了小学。

而关于这两个包子的往事,多年来我一直觉得对不住父亲。因为那不是父亲的零食,那是他的午饭。两年来,父亲为了我和哥哥,竟然没有吃过午饭。这样的反思经常揪着我的心,我觉得我可能一生都报答不了父亲的这个包子。

前几年回家,饭后与父亲谈及此事,父亲却给我讲述了他的另一种心酸。

他说,其实他在工地上也会吃饭的,只是买个硬窝窝头而已。只是那么一天,他为了多干点活儿,错过了吃饭的时间,已经买不到窝窝头。后来他饿极了,就吃掉了本就应属于他的两个包子。后来在村口,我和哥哥照例去迎接他,当我们高喊着“爹回来了爹回来了”,父亲搓着自己的双手,他感到很内疚。因为他无法满足他的儿子。

他说:“我为什么要吃掉那两个包子呢?其实我可以坚持到回家的。我记得那时你们很失望,当时,我差点落泪。”

父亲说,为这事,他内疚了二十多年。

其实这件事我早忘了,或者当时我确实是很失望,但我确实忘了。我只记得我年幼的无耻,或者我并不真得需要那个包子。然而我的父亲,他因为不能满足一次他的儿子,却内疚了二十多年。

没有成就的成就感

成功地为家里交上电费,你会有成就感吗?可是冬奥会冠军杨扬说,那一刻,她“成就感极其强烈”。

是从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看到记者对杨扬的采访。--杨扬退役以后,过起普通人的生活。可是常年在集训队训练的她,竟然连交水费交电费这类简单的事情都不会做。她不懂什么自动交款机,不知该去哪个银行。冰场上叱咤风云的杨扬,生活中却如同一个懵懂的孩子。于是,当用了整整一天时间终于交上了电费,她就有了我们所不可能体验到的成就感。

即使是回忆,当跟主持人谈到这件事时,杨扬的表情也依然带着兴奋,眼睛也在突然之间变得很亮。我想杨扬可能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点点成绩,都会让她很是满足,然后,在这个基础之上,寻求更大的突破。

交电费是这样。运动场上,也是这样。

成就感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它代表着时间和精力所换来的对于结果的满足。有了成就感,你才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价值,就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动力。别人的鼓励固然重要,但很多时,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其实是个人的鼓励和暗示--成就感无疑就是最好的鼓励和暗示。

更重要的是,成就感可以带来快乐。

认识一位老人,没什么大的嗜好,惟独喜养兰花。屋子里,院子里,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兰花。别的老人喜欢遛鸟遛狗,这位老人遛君子兰。搬一两盆兰花到路边,老人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笑眯眯地看。遇到有路人感兴趣,老人就会告诉路人,什么样的兰草喜阴,什么样的兰草喜涝,等等,滔滔不绝如数家珍。老人把他的兰花视为宝贝,某一株兰花长出一片新叶或打出一个花苞,都能让老人高兴整整一天。

老人笑着说,看自己的兰花抽出新叶鼓出花苞,就很有成就感呢。

比如杨扬,比如老人,他们的成就感,在我们看来,实在不是算作什么成就。

其实,成就感只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一种心境,一种对于人生的态度--把成就感降低一些,生活中就多了成就感,当然也就多了激励,多了快乐,多了一份做人的智慧。

哪是朱,何为墨?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非刀枪不入的战士,你必然会受到濡染。

因为惧怕“近墨者黑”,所以孟母选择了三迁;困为坚持“近朱者赤”,所以保罗·艾伦成为微软公司的副总经理。我们当然深知“近朱者赤”和“近墨者黑”的道理,我们当然幻想自己能够离“墨”而近“朱”。问题是,我们如何来辨别“朱”与“墨”?它们有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到底哪是朱,到底何为墨?

其实,“朱”与“墨”,对不同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标准。假如孟子是一位刀客,那么,与屠夫为邻,或许可以学到失传已久的刀法;假如保罗·艾伦是一位诗人,那么,跟定比尔·盖茨,无疑会是人生中最大的败笔。“朱”与“墨”并不是红与黑这样简单,它的标准绝非是统一的,更绝非是固定不变的。你不会有一个直观的签别它们的办法,它们的脑门上更没有贴上标签特别是贴上适合你来接近并试图接受濡染的标签。

我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或者家世,但是我们却可以选择“近”的对象。问题是我们常常莫名其妙地选错,我们会把“朱”错当成“墨”或者把“墨”错当成“朱”,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因为我们往往会做出一个错误的判断,然后由这个判断来决定你的交友圈子甚至人生的最终价值取向。所以,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既成不了孟子,也成不了保罗·艾伦。

正确地分辨出适合你接近的“朱”和你必须远离的“墨”,不仅需要一双慧眼,更需要一个慧心。所以,练就你的慧眼与慧心,才是“近”与“离”的前提;练就你的慧眼和慧心,才是奔向成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