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种种辩护之后说:“这些和其他类似的话大致就是我所要申辩的了。或者你们之中有人会恼羞成怒,回忆自己以往为了一场小官司,涕泪满脸哀求审判官,还带了儿女和许多亲友来乞情;而我不做这种事,虽然明知自己到了极危险的地步。也许有人怀此恼羞成怒之感,向我发泄,带怒气对我投一票。你们若是有人存此心——我估计不会有;如果真有,我想对他这样说不为过分:好朋友,我也有亲属,如贺梅洛士所说的‘我并非木石’,也是人的父母所生;我也有亲属,雅典人啊,我有三个儿子,一个几乎成人了,两个还小,但我不把任何一个带来求你们投票释放我。我为什么不这样做?雅典人哪,我不是有意拗强,也不是藐视你们。我对死有勇与否,是另一个问题,为你、我和全国的名誉,我认为这样做无耻。”
从这段引文看出,诉诸怜悯、求得同情是当时法庭审判的惯例。涕泪交加的叙述,妻子幼儿的苦苦哀求,对那些充满同情心的法官有时真会起些作用,使他们忘掉罪犯的犯罪事实而网开一面。正由于有此作用,才不断有人如法炮制影响到今天。然而诉诸怜悯,无论说得如何真切、动听,如何打动人心,这些同一个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应怎样定其罪,并无联系。法律是理性的,是依据于事实,不能因杀人犯是孤儿就不判其死刑。
从这段引文还可看出,苏格拉底是视死如归,他并不想采用当时人们惯用的怜悯之法为自己开脱,以求从宽发落。苏氏这种行为纯出于烈士气概。烈士之所以为烈士,就是临难之际,生路摆在面前,只要稍屈,尽可免死,然而烈士宁死不屈也。
怜悯之法作为诡辩术本属诉诸情感之列,但它有深入解释之处,运用也比较广泛,所以我们又单列一条目说明。
7.诉诸联想
联想,是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联想,可以靠空间上或时间上相接近的事物而形成;如看到某人穿过的衣服而联想到某人;可以靠有相似特点而形成,如由鲁迅想到巴金。联想在认识中具有重要地位。但联想也可以被利用,成为诡辩者自己立论或驳斥他人主张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不在理论上论证观点的正误,而只是靠事物表面的相似特点,以联想作立论的根据。
1992年11月,上海出现的数万人争购“美国土地证”的狂潮,是这一诉诸联想手段的注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92年10月,上海某大学教授出差深圳,买了一份美国土地证。归来后,他把这项活动介绍到上海,于是好戏开演了。
11月14日晚上七时许,上海仙乐斯剧场门前的广场上开始聚集起一条人流。这天上海各大报上,都登了一条简短的消息:“你想拥有一片美国土地吗?本市公开发售产权。花2188元,即表明你在全关五十个州各拥有一平方英寸土地。”
凛冽的北风未能吹散上海人喜欢凑热闹的特点。晚上十时许,人已集满广场。但是,土地证要在第二天早晨才出售。忽然,一阵骚动,队伍大乱。警方紧急出动,警察局副局长坐镇指挥。事后得知,一大批“黄牛”此时加入进来。当夜,副局长不得不先发出二千张预约券。
第二天早上八时半,每张预约券炒到八百元,中午高达一千五百元。傍晚时分,已售出的美国土地证炒到了五千元一张。
11月16日,第三天。这是“美国梦”做得发昏的一天。从早到晚,炒价分分秒秒地上涨着。到傍晚,每份土地证突破二万元大关,人们仍然不肯轻易抛出。此时,仙乐斯广场上,一张张面孔因兴奋而扭曲,一个个谣言飞快地传递。其中最使炒客们亢奋的谣言是,每份土地证最终将到五万元价位。除了谣言制造者,所有人对此坚信不疑。
为遏制“黄牛市场”,上海德康典当公司与出售“土地证”的单位联手拍卖第二批三千份美国土地证,只可惜已是明日黄花。极度的疯狂,是不能用一根丝线把它拴住的。土地证炒卖的热度,也不能用一桶冷水把它浇灭,人们必须付出代价。
毫无疑问,在这场闹剧中,“黄牛”是真正的导演。据圈内人士透露,是他们大宗收进,又在炒价达到万元时大宗抛出,狠狠捞了一把,随即迅速撤退。而那些随风走的中小炒客则在谣言的驱使下,傻乎乎地“接盘”,以致被“套牢”,损失惨重,欲哭无泪。
闹剧早已收场,但其产生的原因却还有追寻的必要。应该说,这场大起大落的炒卖活动是那些大“黄牛”们运用“诉诸联想”的诡辩手段煽动起来的。
首先,上海是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城市,受外国文化影响很深。东渡日本打工,南下澳洲淘金的热潮持续不断。上海的出国热潮远高于广东的深圳、惠州和海南。因此,在南方上述城市发售美国土地证未能掀起如此高的热情。而上海就不同了,有一批做着“出国梦”、“美国梦”的人,他们梦想出国却又出国无门,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些人虽然只是少数人,但却是舆论关注的重点,也是“黄牛”们得以兴风作浪的基础。
其次,新闻媒体为“黄牛”们诉诸联想的诡辩提供了条件。当买卖美国土地证的种种说法流传,甚至有人怀疑这份美国土地证的真实性时,媒体中赫然出现了“‘拥有一片美国土地’是骗局吗?”的文章,其言下之意,读者自明;也有的报纸斩钉截铁地说:“美国,买的不只是一梦。”那么买的是什么?人们议论纷纷,引起大众的注意力。再加上新华社11月10日电:“拥有一片美国土地者,不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开发建设,但可以永远拥有,自由进出。”这就为诡辩者制造舆论提供了进行联想的基础。
于是,作为诡辩者的“黄牛”们行动了,“买了美国土地证,也就是买了一张到美国去的签证”的消息,鼓舞起无数人的热情。经销商数次在经销点贴出否定这一消息的布告,但是贴出一次被人撕掉一次。消息不胫而走,人们蜂拥而来。土地证有限,需要者人多,价格自然节节跃升……
其实,所谓“永远拥有,自由进出”这句话只不过美国土地证的制造者摩格写在那份地契上的原话。按英文表述,所能“自由进出”的只是你所拥有的大小不过只有50平方英寸的土地,本意决不包含着可以“自由进出”国境的涵义。但诡辩者们可不管这些,他们从可以自由进出所拥有的这块土地,一下子联想到可以“自由进出”这块土地的所在地美国国境了。这样的联想,对于那些日夜盼签证而又无计可施的人,自然更是深信不疑。他们对极其微小的可能都抱着极大的希望,自然更不会放过拥有一片美国土地的机会,更何况买了这块土地他还可以得到“永远拥有,自由进出”的权利。
8.人身攻击法
辩论要有双方的参与,双方都处于平等的地位,经开始阶段、论辩阶段、结束阶段,以达到消除争论。而人身攻击法则是为防止对方成为争论的有力对手,在开始争论的阶段,即将攻击的矛头从争论的论点转移到提出论点或疑点的人的身上。人身攻击是通过诋毁对方的道德品行,污辱对方人格,贬低对方的技能、才智及至丑化对方的出身、职业、长相等手段,使对方失去信誉。处于被攻击的对方仍然可以发表意见,但是实际上他已经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这种攻击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第三者听众。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诡辩术,也是一种手段十分恶劣的诡辩术。
科学史上对达尔文进化论及其理论的保卫者赫胥黎的攻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以后,在西方引起极大轰动。书中的进化论思想彻底动摇了上帝创世说、上帝造人说,并打破了人和动物不可逾越的鸿沟,引起教会的激烈反扑,在英美等国进行了长达十年的辩论。其中最激烈的辩论发生在1860年6月30日的牛津大学图书馆。这天,号称最有辩才、最聪明的牛津大主教威尔勃福斯亲自上阵,企图一举驳倒进化论。而站在保卫达尔文学说最前列的是年仅三十五岁的赫胥黎。辩论中,威氏先作了长篇演说,先是肆意歪曲达尔文的理论命题,提出蘑菇就是人类祖先的浅薄问题;后又改变话题,抛开蘑菇就是人类祖先的无知问题,直接攻击赫胥黎:
“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旁边,他是想等我一坐下就把我撕成碎片。因为照他的信仰,人是由猴子变的嘛!不过,我倒要问问:你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到底是从你祖母那里得来的。还是从你祖父那里得来的呢?”
很明显。威氏大主教玩弄的是在庸俗地理解“猴子变人”掩盖下实施的人身攻击术。
听罢主教的演说,赫胥黎冷静、严峻地批驳了对达尔文学说的歪曲。他坚定地宣布达尔文学说并不是大主教所说的只管猴子变人,而是对自然现象的科学解释。达尔文的书充满着大量可以证明生物进化的事实,没有别的学说比达尔文的解释更合理的了。最后赫胥黎严正回击了威氏的人身攻击:
“我断言——我重复地断言,要说我起源于弯腰走路的智力不发达的可怜的动物,我并不觉得羞耻;要说我起源于那些自称很有才华、社会地位很高,却胡乱干涉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事情,任意抹煞真理的人,那才真正的可耻!”
人身攻击不仅发生在面对面的争论中,还可以出现在争执的文字之中。那个以创立悲观厌世思想而著称的德国人叔本华,就曾在他的书中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
叔本华在1818年满怀信心地出版了那本《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结果只卖出百十本。到柏林大学和黑格尔同时开讲座,结果听众没超出三个人。此事使叔本华火冒三丈,在这本书的第二版序中还愤恨不消,大骂柏林大学是土匪窝,费斯特、谢林、黑格尔三人的思维方法的真名实姓是“瞎吹牛和江湖法术”,三人全是“著名诡辩家”。尤其是对黑格尔更是恨之入骨,把黑格尔比之为“精神上的珈利本”(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最丑的鬼)。大肆咒骂追随黑格尔思想的人是白痴,黑格尔的思想是“虚伪的、恶劣的东西和荒唐的、无意义的东西”的混合物。叔本华把黑格尔本人及其老师骂得一无是处,把黑格尔的思想贬为诡辩术、江湖骗术,其目的无非是高抬自己,其结果只是暴露其人格上的伪君子的面孔。成为后人议论之对象。
日常争辩过程中也常有类似的例子。有些争论者在理屈辞穷之时,便会说:
“你算老几?一脚没踩住,蹦出你这个无名鼠辈来。”
“凭你这狗头蛤蟆眼样,狗嘴里能吐出象牙来?”
“看你那穷酸酸的小样,胸无点墨能说出个什么四五六,一边呆着去吧!”
“看你那德行,不知羞耻,还恬脸出来讲话!”
上述所列各说法均与辩论论题无关,全是诬陷、人身攻击之辞。一个人生理上的缺陷和五官的相貌与一个人的观点正确与否并没有必然关联,更不能因为一个人有某些身体缺陷而剥夺掉他的发言权;而若以人的身体的特殊和特点去肆意攻击嘲笑,只能证明嘲笑者人品低下。
人身攻击法损害了正常的辩论程序,使争论处在非理性状态。争论中发现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时,一要及时揭露对方的手段,二是立即中止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