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草原退牧还草,人工草场建设,草场围栏,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养护行动,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中国将进一步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覆盖度。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水资源的政策法规
中国制定并实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全国重要江河流域的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初步建成了大江大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水利规划体系和水利政策法规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体系和水资源保护体系。同时,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截至2007年底,全国累计初步治理水土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水土资源。
海岸带及沿海地区的政策法规
根据《海气相互作用业务体系发展规划(纲要)》《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国家确定了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业务体系的建设内容和目标,建立了综合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决策机制,努力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加强沿海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深化海气相互作用的认识,初步建成海洋环境立体化观测网络,开展海气相互作用调查研究,提高了海洋灾害防御能力。
中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灾害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沿海地区防御海洋灾害能力。
建立海平面监测预测分析评估系统,进一步做好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价和分析评估。建设完善海洋领域应对气候服务网络和变化观测,开展海洋领域对气候变化的预测和分析评估。加强海岸带管理,提高沿海城市和重大工程设施的防护标准,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采取陆地河流与水库调水、以淡压咸等措施,应对河口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
提高近海和海岸带生态系统抵御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强化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研发以及推广力度,开展沿海湿地和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建立典型海洋生态恢复示范区,大力营造沿海防护林等。
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力度
中国加强了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基本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衍生和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强台风和区域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防御,初步建立起气候与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系统取得重大进展。
针对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流行病疫区的扩大,国家将进一步加强监测、监控网络,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编制城市防洪排涝计划,提高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的标准。在重大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相应制定新的标准,适应未来气候变化的影响。
第四节中国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政府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一直重视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的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近年来,国家通过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建设和谐社会等先进理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不断引导全社会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国家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资源节约型作为新闻宣传和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手段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全球环境意识。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全球气候变化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组织集体学习,强调大力提高全社会应对、参与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意识,营造全民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环境。
中国已出版大量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影视、出版物和音像作品,建立了资料信息库,创办中国气象电视频道,举办“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召开“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等大型国际研讨会,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气候变化方面的知识普及。
从1992年开始,连续举办18届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2007年国家发布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包括政府机构行动、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九个专项行动,形成企业实施、政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的工作机制。
通过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等行动,发挥政府工作人员和政府机构节能导向作用。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实施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通过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及公民自愿参与植树造林,采取全民限制和有偿使用塑料袋等活动,增强公民的节能减排意识。
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主题教育,培养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近年来,一些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也以多种形式加入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循环经济代表着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选择,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近年来,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机构和体制建设。中国政府成立了共有17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在研究、协调和制定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指导。
为切实履行中国政府对《气候公约》的承诺,从2001年开始,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写工作,并于2004年底向《气候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正式提交了该报告。
近年来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断加强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紧密相关的能源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能源工作的领导。为推动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2005年10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布了经修订后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中纳入气候变化的内容,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积极参与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举办针对政企业界、府部门、咨询机构和科研人员以及社区的气候变化研讨和培训班等,提高其对应对气候变化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节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的原则与立场
在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会议上,中国多次表明立场,应对气候变化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加强科技研究,减缓和适应并举,开展国际合作等。在2008年日本洞爷湖首脑峰会(G8+5)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述了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我国还应坚持发达国家必须优先大幅度减排且有量化指标,争取发展中国家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这应成为我国参与国际谈判和合作的基本立场。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必须在发展过程中解决。气候变化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又是一个环境问题、外交问题和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要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可持续发展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是我国一贯强调的原则。尽管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在不断分化,但可持续发展仍是“77国+中国”在国际谈判中的共同利益之所在。
在未来的国际谈判中我们不能也不应改变这一原则。一是要强调通过发展来消除贫困,二是要强调用发展的办法,而不是停滞的办法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在现阶段也不可能把应对气候变化主流化,而是要通过发展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我们不能忽视发展来谈气候变化,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考虑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我们既要消除贫困、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又要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减少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对我国水资源、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但有区别是指《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确定的减排温室气体的原则。公平性发展既是人类的共同诉求,是我们的目标。公平性不仅要求代内公平,也要求代际公平;不仅涵盖人与人的关系,也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要结果公平,也要保证过程公平。根据研究,列出10种不同的公平准则及其在CO2等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中的操作办法(如下表)。一方面,人们应认识到全人类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保护全球环境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开展合作减排温室气体是世界各国的必然选择,地球是我们的惟一家园;另一方面,必须使发达国家正视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国家之间条件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
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分担的公平原则
公平准则基本含义CO2排放权分配的操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