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求制度的效率性和公平性,欧盟的气候变化能源一揽子法案,在排放量的分配方式上从无偿分配转换为原则上竞标的方式。在第三时期,欧盟会采用竞标的方式有偿地分配排放量。在初期实施的排放量分配主要是根据2004年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欧洲排放量交易初期分配指南”进行的。在实际进行排放量的分配时,各国政府的有关机构与产业界之间展开了比较艰难的交涉。
知识链接1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影响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
《京都议定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一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正式核准了京都议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2001年退出议定书,这一行为沉重打击了世界各国为应对气候问题而进行的努力,导致第二个条件迟迟不能达到。这一僵局直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才被打破,签约各国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影响
美国退出议定书,对于全球减排合作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面临失败的危险,美国的强硬迫使当年的框架书签约国海牙会议中途休会,翌年5月改为波恩举行,会上欧盟和日本主导制定了“没有美国参与的妥协方案”。全球减排努力勉强进行。
各国对美国退出《京都协议书》的反应
对美国退出《京都协议书》及新战略引起各国政府普遍关注,反应强烈。大多数国家表示反对,也有少数国家表示支持,国际社会的主流是持批评态度。
欧盟对美国应对气候变化新战略持批评态度。欧盟认为美国的气候变化新计划是短视的,最近几年美国温室气体减排强度不断下降,布什的计划只不过延续这个趋势,即“一切照旧”,认为这样的减排对美国来说是不够的。
虽然英国通常是美国的坚定支持者,很少批评美国,但对美国的《京都协议书》“替代方案”基本持批评态度。英国质疑布什的“替代方案”是否可行,因其不包括限制碳排放所必需的碳税和强化目标。
日本对布什的新方案反应冷淡。认为布什的新方案不仅比《京都协议书》后退,比美国现行有关法律也要后退,期待美国做出人们所期待的努力。巴西。巴西政府认为美国提出《京都协议书》替代方案是变本加厉的单边主义,布什的新战略只有在经济萧条的荒谬假设下才能实现减排。印度。印度批评布什根本没有提出减排方案,只会引起排放量的实际增加,且经济增长越快,排放量增加越多。由于对企业排放没有惩罚措施,不可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法国外长韦德里纳批评美国拒绝执行《京都协议书》时说:一个仅占全球人口百分之三到四的国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量的25%,而这个国家却拒绝执行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协议书》,这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严重问题。法国环境部长多米尼克·瓦内呼吁美国应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担负起一个工业发达国家应担负的责任。
韩国欢迎美国《京都协议书》替代方案,认为美国的政策是灵活和渐进的减排手段,同时也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敦促美国对之做出进一步的评价。
沙特对布什的替代方案表示欢迎,并且认为这是解决其他潜在问题的正确方法。因为稳定的经济增长非常重要,环保可以通过稳定的经济增长来解决。
中国政府反对美国背弃《京都协议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及其《京都协议书》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利益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体现。企图违背公约原则,抛弃《京都协定书》另起炉灶,是国际社会难以接受的。以一些发展中国家没有承诺减排义务为借口,拒绝批准《京都协议书》也没有道理。
知识链接2巴厘岛会议分歧与美国的妥协
巴厘岛会议
为了制定《京都议定书》第一期2012年到期后各国的减排计划,并且商议如何在美国不批准《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到全球减排进程中来,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经过持续十多天的马拉松式谈判,15日下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终于通过名为“巴厘路线图”的决议。
大会的分歧与美国的妥协
大会在两周的谈判中,美国和欧盟之间在发达国家2020年前具体减排目标上产生了较大分歧。欧盟希望此次会议能提出未来两年的减排谈判目标,即发达国家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5%至40%;美国则倾向于把具体谈判目标留至未来解决。
在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减排技术的问题上,美国也提出不同意见。欧盟表示愿意积极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低碳经济合作,而美国虽支持成立“国际清洁能源基金”,不支持以低价转让减排技术的“知识产权”。
由于美国的反对,大会迟迟无法达成协议。在各国批评美国的立场、敦促其重新考虑之后,15日下午,美国代表团最终达成妥协,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
“巴厘岛路线图”的主要内容
首先,再一次强调了公约各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各国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制定减排计划。其次,把美国纳入进来——“巴厘岛路线图”规定,《框架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第三,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这三个问题事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是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牛极为关心的问题。第四,“巴厘岛路线图”为下一步落实《框架公约》设定了时间表:要求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在2009年缔约方会议上制定2012年之后各国的减排计划。
尽管未能如欧盟所愿明确具体减排额度,但“巴厘岛路线图”中关于时间表的安排为人类下一步应对气候变换指引了前进的方向,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中的一座路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巴厘岛会议”中国的成就
中国为绘成“巴厘岛路线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理念,根据《框架公约》的规定,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国的这些努力在大会上得到各方普遍好评。
知识链接3哥本哈根会议:人类的自我救赎
哥本哈根会议
依据“巴厘岛路线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各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完成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期到期之后各国的减排计划的制定,因此,制定未来中期(至2020年)各国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工作就落到了2009年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哥本哈根会议上。鉴于近年来全球因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问题越来越严重,切实采取有效行动遏制气温身高的势头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许多国家和环保组织都把制定有效减排计划的希望寄托在此次会议上,有人把哥本哈根会议称为“拯救环境的最后机会”。
在全世界的注视下,2009年12月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简称哥本哈根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92个国家的代表参会。
经过为期十二天的艰难谈判,各方终于在会议超期一天后于19日最后达成妥协,各国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但参加大会的各方代表并没有就2010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
但是,这份《哥本哈根协议》是一份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对于协议持保留意见的国家可不必签署。因此,这一协议的效力很弱,会议的成果低于外界事先的预期。
哥本哈根会议并未能够得到舆论界所期待的重大突破,但仍然巩固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订十五年来各国所努力做出的成果,维护了之前谈判所达成的对于多项共识,并为未来的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打开一扇希望之门。总之,一切并非结束,减排努力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