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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文字、语言、文学(2)

形声造字法是用途最广的一种。是一种用两个现成的符号,一个表示意义(形旁),一个表示声音(声旁),合起来表示一个新字的造字法。汉字大部分是形声字,其主要类型有:左形右声:松、情、描。右形左声:领、战、期。上形下声:宇、花、篱。下形上声:想、裘、梨。内形外声:问、辩、闻。外形内声:裹、围、府。

上面6种方式可以概括为左右,上下、内外3种相互关系,其中以左形右声为最普遍。形声有表音成分,因而不同于象形、指事和会意。形声的结构相当简单清楚,直到今天,还可以用形声方法造出许多新字。

此外,“六书”所说的造字法还有假借和转注。假借是借用已有的字来代替要造的字,也就是赋予旧字以新义,成为一个新字的造字方法。如“西”字本是一个会意字,表示鸟在巢上之意,后来有了“栖”,就把“西”字借为表示方向的字了。转注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具有同样的形旁,它们的意义可以互相注释。如“老”和“考”、“会”和“合”。

古代的拼音法——反切

中国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用汉字来注音。例如说“拾”字应该读“十”字的音。这种注音方法叫做“直音”。直音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候,这个字没有同音字,例如“丢”字,就找不到同音字来注直音;有时候,这个字虽有同音字,但是那些同音字都是生僻的字,注了直音等于不注。

另有一种注音法跟直音很相近似,那就是利用同音不同调的字来注音。例如“刀”字,《康熙字典》注作“到平声”。“刀”是平声字,“到”是去声字,单说“音到”是不准确的,必须把“到”字的声调改变了,才得到“刀”字的音。这种注音方法是进步的,因为可以避免用生僻字注常用字;但是也有缺点,因为需要改变声调,然后才能读出应读的字音。

反切是古代的拼音方法,比起直音法来是有很大的进步。这个方法大约兴于汉末,开始的时候叫做“反”,又叫做“翻”,唐人忌讳“反”字,所以改为“切”字。可以说,反切方法的发明,是汉语音韵学的开始。反切的方法是:对前一个字(反切上字)只取它的声母;对后一个字(反切下字)只取它的韵母和声调,合起来相拼得出的字音,便是这个生字(被切字)的读音。再仿用消去法,消去括号中反切取音时不用的反切上字的韵母和反切下字的声母,用反切下字的声调,得出被切字的读音。例如:“草”仓老切c(ang)+(l)ao=cao。

可见反切得出的字音,用反切上字成“双声”,用反切下字成“叠韵”。如果反切上字只有韵母(元音或半元音)没有声母,叫零声母。因为反切是双拼法,所以反切上字即使是“零声母刀,为了起某种作用,也必须有”。在拼的时候,这个没有声母的反切上字,就作为零看待;表明被切字没有声母,只取反切下字的韵母并用其声调。

古今四声、声母、韵母都有变化,用反切法给现代汉语注音,就不一定合适。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比反切准确、科学,易于掌握,先进多了。不过反切,作为一门古代拼音注字方法,掌握了它,对于我们应用古旧文字工具书,解决文言文中的一些难字生音,学习古典作品,研究古文献资料,还是很有帮助的。

律诗

律诗与绝句统属近体诗(亦称“今体诗”)。近体诗与古体诗对称。古体诗也叫“古诗”、“古风”,产生较早。每篇句数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各种体式。后来使用五言、七言者较多,不讲究对仗,平仄和用韵也比较自由。近体诗是唐代形成的,句数、字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律诗即因其格律严密而得名。

律诗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三、五、七句规定不押韵,末一字必须是仄声。分五言、七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每首至少十句以上的,称为排律。

“—”表平声,“|”表仄声,以中古音为准,那时的汉字具有平、上、去、入四声,上、去、入均属仄声。符号外加圈表示可平可仄,△表示押韵的字。律诗体现了汉字分平仄声的语音特点,如果汉字不分平仄声,是不会有律诗的。

七律的基本句型是“四——三”,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另有常见句型“四——二——一”,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特殊句型“二——五”,如“五更——鼓角更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五——二”,如“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

这是粗略的介绍。律诗的格式也不止此一种。有时诗人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即该平不平,该仄不仄,称为“拗体”。前人所谓“拗”,除有时变换第二、四、六字外,着重在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两联都拗的叫“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凡“拗”需用“救”,有拗有救,就不算误用,如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则该仄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调节音调,使共和谐,称为“拗救”。也有人拗而不救。

对仗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语句表示相关或相反的意思。律诗通常要求这两联用对仗,但有时也可以变通。

绝句

绝句,也叫“绝诗”,又称“截句”、“断句”。诗体的一种。截、断、绝都有短截的意思,因为绝句定格仅为四句,故称之。以五言、七言为主,简称“五绝”、“七绝”,“六绝”少见。

过去有人说,绝诗是截取律诗的一半而成。这话有一定道理,从平仄律上看,就是如此。

律诗有“仄起平受式”和“平起仄受式”两种,各有4种截法,因而五绝和七绝各有8种形式:

一、截取“仄起平受式”律诗中四句而成的五绝或七绝,计有4种截法:

(1)首尾截式,即截取首尾两联——一、二、七、八句组成。

如鲁迅《无题》:“烟水寻常事,荒村一钓徒。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又如王安石的七绝《乌江亭》:“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五律、七律首尾两联(一、二、七、八句)均不对,故此式的五绝和七绝也无对句。

(2)前半截式,即截取前半首一、二、三、四句组成。

如王安石的《题舫子》:“爱此江边好,留连至日斜。眠分黄犊草,坐占白鸥沙。”又如他的《半山即事十首之三》:“南浦东风二月时,物华撩我有新诗。含风鸭绿粼粼起,弄日鹅黄袅袅垂。”五律、七律三、四两句为对句,故此式三、四两句为对句。

(3)后半截式,即截取后半首五、六、七、八句组成。

如鲁迅的《题〈彷徨〉》:“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又如他的《无题》:“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英雄多故谋夫病,泪洒崇陵噪暮鸦。”依五律、七律,前两句为对句。

(4)当中截式,即截取中间两联三、四、五、六句组成。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又如王安石的《绝句之九》:“木末北山烟冉冉,草根南涧水泠泠。缲成白雪桑重绿,割尽黄云稻正青。”依五律、七律,前两句和后两句均为对句。

二、截取“平起仄受式”,格式与“—”同。

唐代律诗形成以前,已有绝句,虽然也押韵,但平仄却较为自由。因此,人们称唐代通行的绝句为近体绝句,以别于古绝句。

词与词牌

就体裁而言,词是广义的诗歌的一种。古代的词,都合乐歌唱,所以唐、五代时多称为曲、杂曲或曲子词。由于词的句子长短不一,属杂言体,所以又有长短句的别称。

实际上,词也有齐言(七言),并不都是长短句,而句有长短的诗,也不能叫词。词配乐,《诗经》的诗也配乐,汉魏的乐府诗也配乐,所以也不能说配乐的诗就是词。词所配的乐与《诗经》、乐府所配的乐不同,它是以琵琶为主要乐器的一种新兴音乐,称为“燕乐”(“燕”与“宴”通)。“燕乐”传入中原后,也受到民间音乐的影响,但其主体是自外传入的“胡乐”,旋律比较复杂。这样,原来整齐的五言、七言的诗,就只能与一部分乐曲相配,而与那些大量结构参差的乐曲,就很难相配,于是依照乐曲的节拍而填制长短句的“词”应运而生。词从一开始就是齐言、杂言同步发展的。它要求不同的句数,每句又有不同字数与平仄,用韵上也很严格,用什么韵与何处用韵,都由乐谱规定。据此,倒是“曲子词”这个名词清楚地说明了词体的性质,表明了词与曲的关系。之所以又称为“曲”或“杂曲”,是单就音乐而言。

词的名称,历史上还有称为“乐府”的,如苏东坡词最早的刻本就叫《东坡乐府》。又有称为“乐章”的,如柳永的词集称《柳公乐章五本》。还有“琴趣”(如《山谷琴趣三卷》)、“语业”(如《西樵语业一卷》)、“歌曲”(如《临川先生歌曲一卷》)、“别调”(如《后村别调一卷》)等异名。此外,宋人还有称词为“诗余”的,一般认为这是把词作为诗的余绪,这种说法并不确切,但这种称呼却是存在的。

词体萌芽于南朝,形成于唐代,盛行于宋代,从“一代文学”的角度看,宋词代表了宋代文学的主要成就。

所谓词牌,本是填词用的曲调名。最初,词都是配合音乐来歌唱的,有的按词制调,有的依调填词,曲调的名称就是词牌,一般根据词的内容而定。如姜白石的自度曲《扬州慢》,就是抒发作者对劫后扬州的黍离之悲的。后来,主要是依调填词,曲调名称和词的内容不一定联系,而且大多数词都已不再配乐歌唱,所以各个调名只作为文字、音韵结构的定式,即所谓“调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

有些词牌,正名之外另标异名,如《念奴娇》是本名,《百字令》、《大江东去》、《酹江月》等为其别名。又有“调异名同”的,即数调同名,如《菩萨蛮》又名《子夜歌》,而另外还有《子夜歌》正调,与作为《菩萨蛮》别名的《子夜歌》完全不同。还有“调异句同”的,如《解红》、《赤枣子》、《捣练子》三调,均为五句。两句三字,三句七字,共二十七字,均押平声韵,但其平仄却不尽相同,不能视为同调。此外,还有“一调数体”即“调同句异”的现象,如《念奴娇》,在《词律》中把辛弃疾的“书东流村壁”作为“《念奴娇》正格”,列在前头,而把苏东坡的“大江东去”作为“别格(异体)”,列在后面。

词调还根据字数的多少,分为小令、中调、长调,《填词名牌》规定:“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为长调。”又如《汉语诗律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六十二字以内的小令”,“第二类是六十三字以外的慢词”。

又因分段的关系,还有单调、双调、三叠、四叠的区别。词的一段叫一片或阕,不分段的叫单调,如《如梦令》,前后两片的是双调,如《念奴娇》,两片之间空一字。三叠印分3段,如《兰陵王》。四叠即分为4段,只有《莺啼序》、《胜州令》二调。双调最常见,通常上、下片字数相等或相近,平仄也大致相同。上、下片字数、平仄不尽相同的,下片的头一句叫“换头”或“过遍”(“过片”)。

词调因音乐节拍不同而分为令、引、近、慢四类。它们和字数多少无必然联系,但在字数上仍有大致的区别。即:令词一般字数较少,近词和引词一般都长于小令而较慢词为短。慢词大多是长调,如《卜算子》,是慢词中最短的,还有89字。这只是大略而言,并不是绝对的。以令词来说,《胜州令》就有四叠,长达215字。

有时调名以下写出词题或小序。如毛泽东的二首《沁园春》,一标“长沙”,一标“雪”,这就是词题,表示分别咏“长沙”和“雪”的。

曲和曲牌

古人说:“三百篇后变而为诗,诗变而为词,词变而为曲。诗盛于唐,词盛于宋,曲盛于元之北。北曲不谐于南而始有南曲。南曲则大备于明。”

曲与词有渊源关系,词变而为曲与时代和地域有关。词是配燕乐的歌词,到了南宋,尤其是到了元代,“胡乐”在北方兴起,曲是与这种新兴的“胡乐”相配的,旧的词已不能适应新的曲,只好“更造新声”。“北曲不谐南”,于是乃有北曲、南曲之分,可见曲的地方性是鲜明的。

曲与词在历史上往往相混,如唐代人把词叫做曲,而元人所谓的词,又是后代人所指的曲。宋人称词为乐府,元人又把曲称作乐府,因宋词元曲实际上都是乐府歌词。还有人以为词是诗之余,曲又是词之余,把曲称为“词余”。

《汉语诗律学》是这样区分曲与词的:

(1)词的字句有一定;曲的字数没有一定,甚至在有些曲调里,增句也是可以的。

(2)词韵大致依照诗韵,曲韵则另立韵部(分为十九部)。

(3)词有平、上、去、入四声;北曲则取消入声,归入平、上、去三声。

其实,(1)中“词的字句有一定”的说法并不确切,宋词的用衬字少,很少用3个以上的;元曲的衬字却相当多,有时甚至多于正文,“词同体异”的变化相差不甚悬殊,“曲同体异”的字数和句数往往差别很大。

另外,曲除“带过曲”或个别曲子外,一般为单调,与词分单调、双调、三叠、四叠也不同,而且在语言上,曲比词更口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