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王没有理他,扭头看看教授胸前突出的金条,“任先生,先把这个玩意儿去掉吧,也用锯子?”
教授苦笑道:“只有如此了,我总不能带着它回到人群中。”
“那……埋入体内的那半截咋办?”
“毫无办法,只有让它留在那儿了。不要紧的,我感觉到它并不影响心脏的功能。”
贼王怜悯地看着他。在这两天的交往中,他已对教授有了好印象,不忍心让他落下终身残疾。他忍着右臂的剧疼努力思索着,突然眼睛一亮:“有办法了,你难道不能用时间机器返回到金条插入前的某个时刻,再避开它?”
教授苦笑着摇摇头。他当然能回去,但那样只能多出另一个完好无损的任中坚,而这个分岔宇宙中的任中坚仍然不会变。但他懒得解释,也知道无法对他们讲清楚。只是沉重地说:“不行,那条路走不通。动手吧。”
黑豹迟疑地拿起锯子,贴着教授的上衣小心地锯着。这次比刚才艰难多了,因为黄金毕竟比骨头坚韧。不过,在木工锯的锯齿全部磨钝之前,金条终于锯断了。衣服被锯齿挂破,胸口处鲜血淋漓,分明嵌着一个金光灿灿的长方形断面,与皮肉结合得天衣无缝。教授哧哧地撕下已经破烂不堪的上衣,贼王喝令黑豹脱下自己的上衣,为教授穿上,扣好衣扣,遮住那个奇特的伤口。
贼王松口气——忽然目光变冷了。他沉默片刻,突兀地问:“刚才锯我的胳膊时,你为什么不锯断铁管,像你这样?”
教授猛然一愣:“错了!”他苦笑道,“你说得对,我们可以把胳膊与铁管交叉处上下的铁管锯断嘛,那样胳膊就保住了。”
贼王恶狠狠地瞪着他。因为他的错误决定,让自己永远失去了宝贵的右手。但他马上把目光缓和了:“算了,不说它了。当时太仓促,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嘛。下边该咋办?”
“还要回金库!”黑豹抢着回答。“忙了几天,损兵折将的,只弄出这5根金条,不是太窝囊嘛。当然,我听师傅的。”他朝贼王谄笑道,“看师傅能不能支持得住。”
贼王没理他,望着教授说:“我听先生的。这只断胳膊不要紧,死不了人。教授,你说咋办?现在还返回吗?”
教授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望着夜空,忽然陷入奇怪的沉默。他的背影似乎在慢慢变冷变硬。贼王和黑豹都清楚地感觉到这种变化,疑惑地交换着目光。停了一会儿,贼王催促道:“教授?任先生?”
教授又沉默很久,慢慢转过身来,手里……端着那把手枪!他目光阴毒,如地狱中的妖火。
自那根金条插入心脏后,教授时刻能感到黄金的坚硬、沉重和冰冷。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黄金和他的心脏虽然已经相融,其实是处在不同相的世界里,互不干涉。可是,在黑豹哧哧拉拉地锯割金条时,插入心脏的那半根金条似乎被震散了。黄金的微粒抖动着,跳荡着,挤破相空间的屏障,与他的心脏真正合为一体了。现在,他的心脏仍按原来的节奏跳动着,咚,咚咚。咚,咚咚。不过,如果侧耳细听,似乎能听出这响声带着清亮的金属尾音。这个变化不会有什么危险,比如说,这绝不会影响自己的思维,古人说“心之官则思”,那是错误的。心脏只负责向身体供应血液,和思维无关。
可是,奇怪的是,就在亿万黄金分子忙乱地挤破相空间的屏障时,一道黄金的亮光在刹那间掠过他的大脑,就如划破沉沉夜色的金色闪电。他的思维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明断,冷静残忍。就如梦中乍醒,他忽然悟出,过去的许多想法是那样幼稚可笑。比如说,身后这两个家伙就是完全多余的。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他们合伙?为什么一定要把到手的黄金分成三份?实在是太傻了,太可笑了。
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现在改正错误还不算晚。不过,“夕死可矣”的人可不是自己,而是这两个丑类,两个早该吃枪子的惯盗。向他们开枪绝不会良心不安的。
教授手中紧握着贼王那把五四手枪,机头已经扳开。那两人一时间惊呆了,尤其是贼王。他早知道,身在黑道,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信赖的。他干了20年黑道生涯而没有失手,就是因为他时刻这样提醒自己。但这一次,在几天的交往中,他竟然相信了这位读书人!他是逐步信任的,但这种逐步建立起来的信任又非常坚固。如果不是这会儿亲眼所见,他至死也不会相信任先生会突然翻脸,卑鄙地向他们下手。贼王惨笑道:“该死,是我该死,这回我真的真地看走眼了。任先生,我佩服你,真心佩服你,像你这样脸厚心黑的人才能办大事。我俩自叹不如。”
教授冷然不语。黑豹仇恨地盯着他的枪口,作势要扑上去。贼王用眼色止住他,心平气和地说:“不过,任先生,你不一定非要杀我们不可。我们退出,黄金完全归你还不行吗?多个朋友多一条路。”
教授冷笑道:“那么,多一个仇人呢?我想你们只要活着,一定不会忘了对我复仇吧。你看,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想通——在黄金融入心脏之后才想通,这要感谢黄金的魔力。”
贼王惨笑道:“没错,你说得对。换了我也不会放仇人走的,要不一辈子睡不安稳。”他朝黑豹使个眼色,两人暴喝一声,同时向教授舍命扑过去。
不过,他们终究比不上枪弹更快。当当两声枪响,两具身体从半空中跌落。教授警惕地走过去,踢踢两人的身体。黑豹已经死了,一颗子弹正中心脏,死得干净利落。贼王的伤口在肺门处,他用左手捂住伤口,在临死的抽搐中一口一口地吐着血沫。教授踢他时,他勉强睁开眼睛,哀怜无助地看着教授,鲜血淋漓的嘴唇蠕动着,似乎要对教授作临别的嘱托。
即使任中坚的心已被黄金淬硬,他仍然感到一波怜悯。几天的交往中他对贼王的印像颇佳,甚至可以说,在黑道行当中,贼王算得上一个响当当的大丈夫。现在他一定是在哀求自己:我死了,请照顾我的妻儿。教授愿意接过他的托付,以多少减轻良心上的内疚。
他把手枪紧贴在腰间,小心地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轻轻蠕动的嘴唇。忽然贼王的眼睛亮了,就像是汽车大灯刷地打开。他瞪着教授,以猞猁般的敏捷伸出左手,从教授怀中掏出时间机器,用力向石头上摔去。“去死吧!”他用最后的气力仇恨地喊着。
缺少临战经验的教授一时愣住了,眼睁睁看着他举起宝贵的时间机器作势欲掷……但临死的亢奋耗尽了贼王残余的生命力,他的胳臂在最后一刻僵住了,没能把时间机器抛出去。最后一波狞笑凝固在他穷凶极恶的面容上。
教授怒冲冲地夺过时间机器,毫不犹豫地朝他胸膛补了一枪。
时间机器上鲜血淋淋,他掏出手绢匆匆擦拭一番。“现在我心净了,可以一心一意去转运黄金了。”他在暮色苍茫的旷野中大声自语着。
三声枪响惊动了附近的住户,远处开始有人影晃动。不过,教授当然不必担心,没有哪个警察能追上他的时间机器,连上帝的报应也追不上。有了时间机器,作恶后根本不必担心惩罚。这甚至使他微微感到不安——这和他心目中曾经有过的牢固信念太不一致了。
现在,他又回到金库,从容不迫地拿了三根金条塞到怀里,准备作时间跃迁。时间机器又开始呻吟起来。他恍然想到,自己的胸口里还保存有半根金条。也就是说,他每次只能转运出去两根半——实际只能是两根。这未免令人扫兴。
“只能是两根?太麻烦了!”他在寂静的金库中大声自语。
实际并不麻烦。每次时间跃迁再加上空间移动,如果干得熟练的话,只用10分钟就能完成一个来回。也就是说,一小时可以转运出去12根,8个小时就是96根,足够他家的一生花销了。他又何必着急呢。
于是,他心境怡然地抛掉一根,把机器的返回时间调好,按下启动钮。
没有动静。似乎听到机器内有微弱的噼啪声。他立时跌进不祥的预感中,手指抖颤着再次按下,仍然没有动静,这次连那种微弱的噼啪声也没有了。
一声深长的呻吟从胸腔深处泛出,冰冷的恐惧把他的每一个关节都冻结了。他已经猜出是怎么回事:是贼王的鲜血缓慢地渗进机蕊芯中,造成短路。
也许,这是对“善恶有报”、“以血还血”等准则的最恰如其分的表述。
机蕊芯短路算不上大故障,他对这台自己设计自己制造的机器了如指掌,只要一把梅花起子和一台微焊机就能排除故障——可是,到哪儿去找这两种极普通的工具呢。
满屋的金条闪着诱惑的妖光。黄金,黄金,到处是黄金,天底下最贵重的东西,凡人趋之若鹜不避生死的东西——偏偏没有他需要的两件普通工具。他苦笑着想起儿时看过的一则民间故事:洪水来了,财主揣着金条、穷人揣着糠窝窝爬上一棵大树。几天后财主终于知道,糠窝窝比黄金更贵重。他央求穷人,用金条换一个糠窝窝,穷人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七天后,洪水消退,穷人爬下树时,捡走死人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