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文论,是指从公元4世纪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确立权威地位至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千年左右的历史中,由奥古斯丁、厄里根纳、阿伯拉尔、托马斯·阿奎那等基督教神学家所创建的文艺思想。这一时期素有“黑暗的中世纪”之称,公元4世纪被立为罗马帝国国教的基督教,在当时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一切上层建筑领域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世俗政权与经济权力为教会所控制,教育也依赖于神父这一知识阶层。一些学者认为,在中世纪,神学压垮了文艺,因而也就基本上无文艺思想可言;还有学者认为,中世纪基督教文艺理论与近代意义上的文艺思想相距甚远,根本不值一提。这些看法值得辨析。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在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时,不论有意或无意,不论视角如何,亦是将文艺思想作为自己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在阐发神学观念或诠释圣经的过程中,亦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文艺学见解。如早期的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虽从神学立场出发,认为使人敬神的是好艺术,使人渎神的是坏艺术,但亦肯定了“文艺是有意作假”这一重要特征;后期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在提出“领悟了上帝智慧的艺术家才能创造美的艺术”之类主张的同时,又意识到艺术与道德无关等。这个时期还有两个人非常值得注意,一是爱尔兰的约翰·司各特·厄里根纳。他认为一切艺术品都有两层意义,即表面义和象征义,后者比前者有更高更深的一层意义,这种学说给中世纪文艺思想开辟了一条与“模仿”说不同的道路。二是法国哲学家、神学家皮埃尔·阿伯拉尔。他主张文艺不应做神学的奴婢,诗神要从上帝宝座下解放,强调感情在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中的作用。从整体上看,在中世纪的文艺思想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当然还是作为宗教神学代表人物的奥古斯丁与托马斯·阿奎那,因而本章主要介绍这两个人的文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