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思想独舞
48102800000006

第6章

狗都敢仗势欺人,何况衙内乎?衙内仗势欺人自古就有,在封建社会,家天下比比皆是,天下就是皇帝老子的,皇亲国戚仗势欺人的事件多如牛毛,“青天大人包拯用铡刀将驸马爷的头铡下”的故事广为流传。《水浒传》中的高衙内就因为仰仗高太尉高俅的势力,横行霸道,竟然敢调戏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娘子,最终逼使林冲风雪上梁山。时代发展到了现代化的二十一世纪,连古人都不敢高呼的“我爸就是国法”,而当今的衙内门却敢如此放肆,不断有人高呼“我爸是李刚”、“我叔是公安局长”、“我老公是工商局长”、“我爸是县长”,这真可谓是时代的特征。

笔者怎么都不能明白?如今的衙内门到底怎么了,如此不维护“我爸”“我叔”“我老公”的形象和官位,敢于陷他们于不义?我们知道,聪明的人都会低调的,甚至会想法设法掩护自己是官员亲属的身份,免得他们受到牵连。可是,一声接着一声的高呼,不得不令笔者深思,他们之所以这样高调地亮明自己是衙内的身份,必然是从中获得好处的,如果这种高调的叫嚷没有用处,叫了一次就绝不会再叫嚷的,可见,他们已经习惯这种叫嚷了,并且这种叫嚷也给他们带来了实质的好处,没有势力的人自然在他们亮明衙内身份后就会退却的,自认倒霉。同时,他们也自信“我爸”、“我叔”、“我老公”具有摆平大事小事的能量,即使一不小心掉进阴沟,用不了多久,问题就能够解决。从这个副县长的能量来看,确实不可小觑,亲属都是公职人员,端的饭碗都是国家提供的,享受的都是国家俸禄,即使老婆、儿子被抓,立马就有人为他开脱,说副县长“没有指使”、“没有干扰办案”。

敢于叫嚷“我爸是××”的人需要一种底气,这种底气一定是“我爸”在地方的势力和人脉,以及“我爸”能够因护犊而敢置国家法律制度于不顾,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叫嚷“我爸是××”的人一定是在平时得到了“我爸”的庇护和照应,并且这种庇护让旁人感到畏惧,没有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断然不敢叫嚷“我爸是××”的。

或许是“我爸”的权力太大,且不受监督和约束,以至于官员们的亲属都疯狂了,而这种疯狂势必冲击到“我爸”了。相信李刚一定还在为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而懊恼和羞愧,也相信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也肯定会为这个同样不懂事的儿子和飞扬跋扈的妻子焦灼不安,事情闹到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我爸”恐怕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

在当今,中国尽管还存在衙内现象,但是建立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社会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目标,在中国大地上,绝不会允许衙内门胡作非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非是张贴在墙上的口号标语,任何权力都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行驶,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关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亲属犯案一事一定会给公众一个有信服力的说法,对冯双贵是否涉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彻查,并给公众和社会一个交代的。因为中国的各级政府都是人民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利都是属于人民的,也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的权力都不可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

(2011年6月24日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1年6月24日)

点评文章描述了各大城市在水灾面前的现状,引出了作者对城市建设的思考,城市建设应该注重下水道的建设。文章把中国的建设标准与日本等国比较,揭示出了我们的不足滞后,文章更进一步分析了现代城市建设不注重下水道建设的原因。该文有很强的建设性意义。

——靳力

大雨给了北京一耳光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给笔者的感觉就是金碧辉煌,宽敞的大街,林立的摩天大厦,天安门、天坛、故宫、人民英雄纪念碑、鸟巢、水立方等一个又一个知名的地方令人神往。然而,6月23日下午的一场大雨给了北京一记响亮的耳光,这场强降雨导致北京市很多地方出现积水,天安门广场积水严重,北京市的一些地方出现了相当严重的内涝,部分路段由于严重积水导致交通瘫痪,受降雨影响,地铁站渗水险些被淹,北京地铁多条线路运营受影响,部分站点停运。首都机场及往来首都机场部分航路被雷雨天气覆盖,延误滞留1小时以上航班69架次,进出港合计取消97架次。

按理,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况且是中国的首都,应该有着庞大而完善的排水系统,这种十年一遇的暴雨根本就不应该造成这么严重的影响。除北京之外,最近的大雨也给中国其他城市造成了严重的内涝,6月18日暴雨导致武汉全城内涝,有网民发帖称:6月到武汉去看海,在武大操场游泳,坐公交冲锋舟;杭州、南昌均严重内涝,杭州西湖可看海,南昌街上可垂钓。由此可见,一些大城市徒有其表,地上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和美丽如画的城市风景,而在城市的地下,城市排水系统乱糟糟的,这充分暴露了这些城市的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严重落后。

为什么各大城市在城市的建设中,竟然都对地下排水系统不重视呢?着名作家龙应台给出了答案,她是这么说的:“检验一座城市或一个国家是不是够现代化,一场大雨足矣……或许有钱建造高楼大厦,却没有心力去发展下水道;高楼大厦看得见,下水道看不见。你要等一场大雨才看出真面目来。”许多城市的政府就是喜欢追求表面文章,追求所谓的政绩和面子工程,而对于掩埋在地下的下水道工程采取的态度就是能省则省,不愿意投资。因为他们觉得这种投资没有效益,又看不到政绩,一场大雨也只是偶尔出现的,带来的影响也是暂时的,甚至有些城市在今天使用的还是明清时期的下水道系统,如北京中心城区的排水系统就是明朝时期建立的,真可谓是老古董了。

据北京市水务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北京市城区道路排水一般按一至二年一遇设计,重点地区按三至五年一遇设计,立交桥雨水泵站按二至三年一遇设计,这个排水系统的标准并不算高,只要雨降到每小时50-70毫米暴雨级别,道路就可能会出现一些短时的积水、滞水的情况,相比美国纽约十至十五年一遇的标准和日本东京五至十年一遇的标准,可以说中国北京乃至其他城市的排水系统还严重滞后。

从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就很清楚地明白我们的祖先是非常重视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每座城池的周围都会修建一座护城河,在城市的街道下都会修建宽敞的下水道,每一户前后都有排水沟,而今,很多城市只注重地面上的建筑建设,却忽视地下排水网的建设,一旦遇到强降雨,就造成严重的积水,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

一场大雨就将表面繁华的北京打回了原形,这场大雨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出行的不方便,更多的是带给了我们反思。城市化的进程在给人们带来快节奏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活的便捷,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一场暴雨,就如此狼狈。关于城市的排水系统,非常有必要向古人学习,学习他们如何处理排水的理念和态度。并且也有必要向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学习,这些国家针对城市内涝早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高度了,比如美国针对防城市内涝的法律制度相当完善,对城市内涝防范、治理措施,规定得相当详尽;日本制定了《下水道法》,对下水道的排水能力和各项技术指标都有严格规定;德国除了制定了防治城市内涝的法律制度外,还制定了《城市内涝保险法》,这不仅减轻了政府的防洪负担和压力,也培养了国民的防洪意识。可是,我们堂堂的大中国,出了一部《防洪法》外,在城市内涝防治方面,几乎就是空白。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但是,看看我们的城市,看看我们周围,有多少山坡被挖掘,用来建高楼;有多少水库、池塘被填平,用来筑大厦。一场大雨就让城市的管理者们惊慌失措,一场大雨就让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无地自容。其实,这不是天灾,更多的是人祸。

北京,中国的首都,尽管被一场大雨抽了一记耳光,但这是好事。我们应该感谢这场大雨,它让陶醉在繁华都市的我们清醒过来,至少让我们认识了表面的光亮随时都有毁灭的危险。如果我们还不迅速行动起来,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城市防治内涝法》,规范城市内涝的预防、规划、治理以及政府责任、民众义务等,那么我们依然还将忍受下一场大雨抽给我们耳光的痛苦。

雨水,其实也是一种资源。对于北京这种严重缺水的城市来说,雨水显然是上天送给城市的“红利”,在防治暴雨给城市造成内涝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建立综合利用雨水的系统,将雨水储存起来,让它服务于城市的生产和民众的生活。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够真正享受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雨水。

(2011年6月24日晚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1年6月25日)

点评年年审计年查,问责却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可谓风声大,雨点小,所谓的“审计风暴”终是有风无暴。问题出在哪?作者没有否定审计的作用,而是从“审计风暴”的历史开始进行挖掘,从法律、官员的政治道德等角度进行分析,指出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官员政治道德缺失等原因。文章论据充分,观点明确,逻辑性强。

——喜有此李

审计不问责有何用?

自1996年开始,审计署每年都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审计工作报告,从1998年开始的一年一度的审计报告,总是让民众既揪心又欣慰,揪心是因为审计署所查出的问题及其严重,每年都有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被挪用、被侵占或被贪污,欣慰的是审计署依然在履行监督的职责,认真查账,并且敢于碰硬,予以曝光。但是,每次审计风暴之后,我们却不能看到那些违法乱纪、侵吞国家资产的人被绳之以法,那些违法人员究竟得到了什么处理,我们不得而知。

年年审计年年查,然而,年年的审计报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得不到查处,审计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冒着被领导打击报复的危险,揭开了被捂住的违法乱纪的盖子,贪官、腐官、庸官在一份份审计报告中原形毕露。审计报告所披露的问题让人瞠目结舌、无比震惊,可是,从1998年开始的审计风暴以来,到底有多少官员为此丢了官帽,又有多少官员被送进了监牢?为什么行政问责和法律追究在审计风暴之后总是一次又一次打了“哑炮”,审了也是白审?难道是法不责众,还是官官相护?

2011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做了《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指出,审计发现82个国家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逾4.1亿元,用于发放公职人员奖金、各种补贴,这是继2010年逾10亿元财政资金被作为公职人员的奖金、补贴后,中央国家机关再次被查出“公帑被私分”的丑闻。由此证明,中央国家机关挪用公款、损公肥私的情况依然严重,腐败堕落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反愈演愈烈,严重动摇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也造成了国民对政府公权力的信任危机。

审计风暴从2003年开始越刮越猛,然而收到的成效却微乎其微,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被审计署审计出来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没有得到严厉的处分。尽管,一些部门迫于审计和曝光的威力,大多都及时反应了,有些部门“找借口推卸罪责”,有些部门则“低调地认罪”,还有些部门“义愤填膺要整改”,更多的部门是避重就轻,想法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管被审计报告曝光的部门都作出了快速反应,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回应以及纪检部门所做出的处理,都不能代替法律的惩处,更不能成为相关责任人逃避惩处的“保护神”。

我们知道: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私分,中饱私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相关责任人必须承当刑事责任。可是,审计署每年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所披露的相关部门当事责任人鲜有受到刑事处罚的。而在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命令公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对“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违法行为的惩处包括: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纪委和监察部也曾制订严查小金库的规定,但是中央国家机关官员依然我行我素,知法犯法,根本就不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地方政府相比中央部门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经审计署花费人力4万人,耗时3个月,摸清了全国31个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性债务超10万亿元。”这10万亿元分配到14亿中国人头上,每人已经背上了7000余元的债务,这里面又有多少被地方政府官员私分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