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禁忌
“禁忌”这个词,国际学术界统称为“塔布”(Taboo或Tabu),原本是南太平洋波里尼西亚汤加岛人的土语,表示的是“神圣的”和“不可接触”的意义。
醋,是最普通的家常调味品,可是很多北方人不称它为“醋”,而管它叫“忌讳”。就是说,这个字是忌讳说的。这道理显而易见,因为俗称妒忌,尤其是性妒忌为“争风吃醋”;再推下去就是男女之事,近于脏语。也就是“不洁”。还有一层意思是“醋”与“错”谐音,不吉。“犯错误”有时还被当作犯罪的委婉之词,当然这是后起之义。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人忌讳“13”这个数字,以为不吉。忌讳到有些地方门牌号都不用13,而用12A、12B来代替,跳过去直接到14。这习俗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最流行的是耶稣的弟子犹大是出卖了耶稣的不祥之人,这个洋迷信,纵使你明知是迷信,决不足凭,但遇到13也总是心里嘀嘀咕咕的。
你不能向不够交情的西方女性问年龄,那是忌讳;问西方人的收入也是忌讳,这还牵涉到隐私权。越南人忌讳别人在他面前擤鼻涕,掏耳朵,拍他的肩。印尼人忌讳用左手递东西和接东西。葡萄牙人在午餐时可以谈生意,晚餐时就忌讳谈。你要向墨西哥人送花,黄色花是忌讳的,因为黄色代表死亡;也忌讳红花,因为红色代表诅咒;只有白色花才行。在希腊、巴西、独联体的某些国家的酒吧间,你千万别打OK(拇指和食指合成圆圈)的手势,否则是自找难堪。
各地各族都有各种各样的忌讳,诚所谓花样繁多,不及备载。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禁忌呢?现在人们常将“忌讳”一词作为taboo的对应词,taboo一词,是文化人类学家从南太平洋波里尼西亚汤加岛的土语引入的。这词的涵义,除了“忌讳”之外,还包含着“禁止”、“戒律”这类相关意义。虽然原义主要是指宗教迷信和社会习俗方面的禁忌和清规戒律,但也含有不成法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涵义,也就是说包含着外力要禁止你行为的涵义。
我们可以概括地说,禁忌是人们为了避免某种臆想的超自然力量或危险事物所带来的灾祸,从而对某种人、物、言、行的限制或自我回避。
二、禁忌的本质
在中国,至迟在汉代就已出现“禁忌”一词。据《汉书·艺文志·阴阳家》记载:“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含人事而任鬼神。”这恐怕是关于“禁忌”一词的最早载录。它说明,在东汉或许更早一些时候就已经产生并运用该词了,而且,从那时起,禁忌便和宗教、祭祀、鬼神等现象的文字记录搀杂并传了。《后汉书·郎觊传》也有“臣生长草野,不晓禁忌,披露肝胆,书不择言”的记载。
英国的詹姆斯·乔治·弗雷泽(SirJamesGeorgeFrazer)在著名的《金枝》一书中谈到禁忌的原则时说:“如果某种特定行为的后果对他将是不愉快和危险的,他就自然要很小心地不要那样行动,以免承受这种后果。换言之,他不去做那类根据他对因果关系的错误理解而错误地相信会带来灾害的事情。简言之,他使自己服从于禁忌。这样,禁忌就成了应用巫术中的消极的应用。积极的巫术或法术说‘这样做就会发生什么什么事’;而消极的巫术或禁忌则说‘别这样做,以免发生什么什么事’。”
理解禁忌的基本特征有三个互相关联的关键之点:第一,禁忌是一种否定性的行为规范。在常态下,禁忌是一种无外在行为表现的心意民俗形态。禁忌是心意上的、精神上的东西。……这种“禁止的”和“抑制的”行为,在外观形态上通常也是无所表现的,也就是看不见的。第二,既然禁忌是一种社会心理层面上的民俗信仰,那么违禁所造成的不幸就是停留在心理层面上的,或者说是精神的。弗雷泽说:“如果那个设想的不幸必然要跟随犯忌而到来,那么,禁忌也就不成为禁忌,而是一种劝人行善的箴言或一种普遍的常识了。‘不要把手放在火中’,这句话并不是禁忌,而只是一种常识性的道理。因为这种行为如不禁止,必然要造成实在的后果,而不是一种想像的不幸。”禁忌是不讲道理的,某种语言、某种行为或接触某种人、物与人们认为要降临的恶果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第三,然而,禁忌的处罚又是不可抗拒的。否则,禁忌就失去了威慑力,也就不复存在了。破坏禁忌所遭受的惩罚由精神上的或当事人自发的内心力量来实行。
三、禁忌的起源
(一)人类同大自然作斗争的需要
早期智人的生活几乎完全依赖于他们谋生的环境和土地。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在充满了敌意和危机四伏的环境中,人的力量是非常渺小的,人们保护自己和谋取食物的手段与能力,仍然是非常低下和异常软弱的。马克思对此曾经精辟地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人们对于自身的生理特征和自然界变化的强大力量无从理解,也很难抗拒。这种种景况,使人们在思想上、情绪上以至心理上相应地产生了喜怒哀乐等反应。人们一方面靠天吃饭,依赖自然界的恩赐,一方面又深刻地感受到自然界力量的威慑,无时不惧怕它。这种矛盾心理的产生与不断强化,是人同自然关系在人们意识上的反映,这是萌生禁忌的认识根源。
禁忌是为适应人类同在自然作斗争的需要而产生的。旧石器晚期的澳洲土人,从小就在大人的带领下,熟悉什么地方适宜居住而安全无虞,什么地方有水源等,特别是何地有什么样的食物,什么季节有什么样的食物,哪些植物是可以吃的,哪些植物有毒而不可吃,用什么方式获取它们,等等,都了解得非常具体和清楚,运用得十分纯熟。那些不能吃食的植物,便被视为禁忌物,也就产生了对植物的饮食禁忌。
原始初民最常遭遇的威胁应该是来自食人的野兽。当他们面临野兽的攻击时,他们会本能地立即实施逃避的行动。在多次受到攻击后,他们会心有余悸,如果听谁说出某种猛兽的名字,或者模仿它们的叫声、动作,都会令周围人惊骇失色而遭长辈们的斥责,并加以禁止。这样,单个人的防御动物侵害的行为就可能渐渐演变为群体性的禁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