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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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王充的管理心理思想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属浙江省)人,东汉著名的哲学家。王充出生“细门孤族”。少年时入太学从师于班固,“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来曾任县、郡的小吏,因与权贵不和,遂“废退穷居”,从事教学和著述。所著书有《讥俗节义》、《政务》、《论衡》、《养性》等。流传下来的只有《论衡》一书。

王充生活在东汉前期,其时,统治阶级全盘继承了汉武帝以来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官方神学体系和西汉后期大肆泛滥的谶纬迷信。王充不随俗浮沉,高举“疾虚妄”的旗帜,对谶纬神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不仅如此,只要违背了“实”,即使是儒家经典,圣人之言,他也毫不留情地进行问难,由此建立了唯物主义思想体系。

虽然王充《论衡》一书中的观点有前后矛盾之处,对《论衡》的价值,后人也见仁见智,褒贬不一。然而,他在书中所表现出来的无神论和反传统的思想,把先秦以来的无神论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不仅有力地打击了汉代神学,而且对推动中国儒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从中国古代管理心理思想研究的角度去审视,王充有关人才管理心理思想批驳了当时社会中“圣人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的迷信观点,揭示了选拔和任用官吏制度中虚妄浮夸的弊病,倡导实事求是的管理作风。这些思想对我们在现代管理实践中走出人才管理的一些误区,树立科学的用人制度同样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因此,本章拟对王充管理心理思想中的人才心理思想作一些探析。

一、关于圣人与贤人

自汉武帝以后,儒家登上了“独尊”的宝座。汉儒颂古以非今,极力歌颂圣人及其创立的太平世界,对圣人有神化的倾向。王充以事实为例,通过逻辑推论,批驳了汉儒有关圣人的错误看法,充分指明圣人只是杰出的人,并不是神。

(一)对天生圣人的驳斥

《论衡·物势》中说:“天地故生人。”对于汉儒这种天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和人的说法,王充驳斥道:“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生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这就肯定了自然界的自然物质性和万物发展变化的客观必然性。从根本上否定了“天地故生人”的神学论。

关于圣人之生,汉儒还存在着这样的看法:“圣人之生,不因人气,更禀精于天。”这是说圣人的出生,不依赖于构成人的气,却是另外承受于天的精气。关于这一说法还有大量的例子:“尧母庆都野出,赤龙感己,遂生尧。”“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见蛟龙于上。已而有身,遂生高祖。”对于这些说法,王充持的是否定的态度。他认为:“物生性自类本种”,“天地之间,异类之物,相与交接,未之有也”,就是说人不可能跟人以外的东西成为配偶。只有同种同类的东西才会生育后代。他又说:“人,物也,虽贵为王侯,性不异于物。”这就说明了帝王将相都是人所生,否定了天生圣人的说教。

(二)对圣人先知的驳斥

汉儒认为,圣人能“前知千岁,后知万世,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王充批判了这种圣人生而先知的论点。他首先确定了先知的含义:“所论先知性达者,尽知万物之性,毕睹千道之要也。如知一不通二,达左不见右,偏驳不纯,校不具,非所谓圣也。”就是说所谓生而先知,应能尽知万物的本性,能完全看清各种“道”的要领。如果认识片面,就不是所说的圣人。王充认为:“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知者。”而所谓的先知只是能正确地预见,能“揆端推类,原始见终,从闾巷论朝堂,由昭昭察冥冥”。而这一切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能在实践中得到证明。如果“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因此,他对“世俗褒称过实,毁败逾恶”的现象进行了批评。王充这种对人才研究以事实为依据的唯物论态度,端正了人们对圣人先知的错误看法,具有近代实验科学的精神。

王充还通过科学的分析,对圣人之所以能实现“端推类,原始终”的原因做出了下列推论:

第一,注意观察。王充认为:“实者,圣贤不能知性,须任耳目以定情实。”1强调圣贤并不能天生知道一切,必须以耳听、眼看等感觉器官的活动为基础。圣人与世人不同的根本就在于“阴见默识,用思深秘”。而“众人阔略,寡所意识”,因此“见贤圣之名物,则谓之神”。

《论衡·知实》上记载了“客有见淳于髡于梁惠王”的事件。有个宾客把淳于髡引见给梁惠王,梁惠王一连两次接见他,淳于髡始终一言不发。梁惠王对此很不高兴。原来,淳于髡观察到梁惠王前一次因正好有人献龙马而心思放在那儿,后一次正好有人献歌手而心思在音乐上,因此没有说话。梁惠王听说了以后,大吃一惊,认为“淳于生诚圣人也”,因为他确实察觉到了梁惠王当时的心思。王充对此评论说,这种能“观色以窥心”的圣人明智,其根源就在于“皆有因缘以准的之”。

第二,善于推论。王充认为:“先知之见方来之事,无达视洞听之聪明,皆案兆察迹,推原事类。”这说明,圣贤之所以能正确地预见还在于他们善于思考,根据已有的迹象和征兆做出推测。《论衡·知实》中记载:“罪子贡善居积,意贵贱之期,数得其时,故货殖多,富比陶朱。”这是说,孔子责备子贡善于囤积,善于估计物价涨落的时机,所以赚了很多钱。王充对此的看法是:“然则圣人先知也,子贡亿数中之类也。圣人据象兆,原物类,意而得之。”就是说圣人的先知,也不过是像子贡屡次猜中行情一样,是根据一定的迹象和征兆,考察推究事物的本源,然后经过判断而得出结论。王充认为:“世间之物,可思而(知),愚夫能开精;不可思而知,上圣不能省。”例如,普通人(“次室之女”)也能依据“鲁侯老,太子弱”的征兆,“见败乱之兆也”。王充又在《论衡·知实》中列举了十六个例子从反面说明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圣人也不能先知,王充的这些论述有力地说明了圣人并不是世俗所说的那样无所不知。

第三,通过学习。《论衡·实知》中写道:“故夫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这里,王充指出了圣人个人直接经验的局限性,认为圣人的智慧还必须间接来源于别人的知识。他引用孔子的话来证明这一观点:“吾尝终日不食,终日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第四,才智有高低。王充否认圣人具有超出人的范围的先知,却肯定“人才有高下”,他认为圣贤能够正确地预见也是由于智力比普通人要高一些的缘故。《论衡·知实》中说道:“孔子见窍睹微,思虑洞达,材智兼倍,强力不倦,超逾伦等耳,目非有达视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状也。”这段话说明,孔子思考问题透彻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有超人的视力,而是由于他的才智比别人高出一筹和努力不懈的结果。

王充还认为:“人才早成,亦有晚就。”他在《论衡·实知》中指出,之所以有“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帝喾生而自言其名……非神灵之效,生之之验”的传说,一方面可能存在着世人“称之过度”的现象,就是说,黄帝、帝喾生下来就能说话,一定是生下来已经几个月了。而帝喾即使能说出自己的名字,其他方面却没有才能,但世人却过分地夸赞他们。另一方面,王充肯定了一个关键的因素,那就是“黄帝、帝喾虽有神灵之验,亦皆早成之才也”。王充的分析从科学的角度驳斥了“生而知之”这一观点的荒谬。

(三)对圣贤异同的阐明

王充对于世人神话圣贤的反驳充分证明:圣和贤虽然能准确地预见事物,却不具有超出一般人的特异功能,圣贤和常人的区别并非神凡之异,这即是圣贤的共同之处。一方面,王充肯定圣人和贤人都具备仁与智,所谓“圣贤之号,仁智共之”。另一方面,王充又指出,圣贤和常人一样也会犯错误。这从他在《问孔》和《刺孟》中对“圣贤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等方面的批评中可以得到验证。

那么,圣人和贤人的不同之处是什么呢?

《论衡·知实》中写道:“贤可学为,劳佚殊”,说明圣人是通过学习能达到的,只是付出的要比贤人多。这种差别在《论衡·实知》中阐述得比较深刻:“及其有异,以入道也。圣人疾,贤者迟;贤者才多,圣人智多。所知同业,多少异量;所道一途,步驺相过。”这说明圣人和贤人有所差异是由于他们所掌握的“道”不一样。这种“道”应理解为先王之道,对仁智的追求。而这种不一样就在于量的多少和速度的快慢。这种差别不是本质的,也不是很大的。正如《论衡·知实》中所说的那样:“圣贤之实同而名号殊,未必才相悬绝,智相兼倍也。”

考察古代的历史,先秦的古籍中,虽然也经常讲到圣贤,都是指特别杰出的人,主要是指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先民,对社会制度的建立有贡献的先王。而汉代却神化了圣贤,使人们相信圣人有天的帮助,能解脱人们的痛苦,造就一个太平的世界。这就给中国传统思想中加入了圣人救世的观念,致使人们盲目崇拜英雄和权威的力量。这一观念流传下来,对汉代以来两千多年的中国管理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可谓影响深远。王充的理论以事实为根据,从心理科学的角度揭开了圣贤神化的迷雾,倡导理性独立的批判精神。在封建社会中,这一思想曾遭受各种非议,在以科学为基础的现代管理中,它应得到发扬光大。

二、关于贤人与佞人

王充痛恨一切虚的和妄的东西,他在《论衡·佚文》中说:“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这里,虚指的是不真实、不实际;妄就是荒诞、荒谬。王充认为“虚妄显于真,诚实乱于伪”,他宣称:《论衡》的宗旨就是要“订其真伪,辩其实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对社会中一切不真实的现象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人才的识别和任用上,王充提出了贤佞有别的看法,抨击了佞人的阴谋伎俩及对管理所带来的危害,指出识别佞人的具体方法,并在批驳世人判别贤人标准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识人准则。

(一)识佞

《论衡·答佞》中说:“九德之法,张设久矣。”而“居国有土之君”、“常有邪佞之臣与常有欺惑之患”。王充指出:君主常常受奸邪的佞臣蒙蔽,这是因为佞人颇具才智,很善于搞“术数”,常常能揣摩君主的心事而加以迎合,所谓“人主好辨,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辞丽。心合意同,偶当人主,说而不见其非,何以知其伪而伺其奸乎?”“庸庸之君”常常会“材下知昏,蔽惑不见”。若是圣贤之君,一定会“察之审明,若视俎上之脯,指掌中之理,数局上之棋,摘辕中之马”。王充进而提出:“人有不能行,行无不可检;人有不能考,情无不可知。”他因此在《论衡·答佞》中提出一些识别佞人的具体方法:

第一,考察操行。王充认为:“佞与贤者同材”,而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操行。“夫贤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子与小人本殊操异行,取舍不同。”王充进一步分析:之所以有这样差别的原因是:虽然“富贵皆人所欲”,君子能“以礼防情、以义割欲,故得循道”,而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得苟佞”。因此,应“以九德检其行”,这是识别出贤人和佞人的根本。只要是遵循礼制,尊奉道义的,应当归为贤人之列。而私心贪婪的则属于佞人之流。

第二,考察言行的一致性。因为佞人很善于“隐情匿意”、“以计求便”、“以数取利”,因此,王充提出必须“以事效考其言”,这包含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看言论与办事的效果是否一致。这里,王充并不是把效果绝对化,他重视的是言行的一致性。他认为,一个人的实际德行和名声即使都很不错,但办事的效果也会有失败,所谓“实名俱立,而效有成败”。只有那些虽然言论符合先王之道,但“行不合于九德,效不检于考功”,“名盛行废”的人才算是佞人。其二,看言行前后是否一致。“推其往行以揆其来言,听其来言以省其往行。”其三,看公开与背后的言行是否一致。“观其阳以考其阴。”“察其内以揆其外”。这样,通过“考乡里之迹,证朝庭之行,察共亲之节,明事君之操”,就可以判别佞人的真实面目。要是“今操与古殊,朝行与家别。”“外内不相称,名实不相副”,奸邪的伪装就会被察觉和揭露出来。

第三,考察权宜之计。《论衡·答佞》中考虑到了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斟酌形势变化有所安排,前后行动可以不一样,即“权变所设,前后异操,事有所应,左右异语”。对这个问题,王充作了解释:“贤者有权,佞者有权。贤者之有权,后有应。佞人之有权,亦反经,后有恶,故贤人之权,为事为国;佞人之权,为身为家。”这里,王充把动机、手段与结果结合起来进行了考虑。考察的标准则是是否有私心,即为国家还是为自己。而贤人与佞人动机不同,因此,采用的手段及相应的结果一定也会不同。因此,王充得出结论:“观其所权,贤佞可论;察其发动,邪正可名。”

第四,考察义利价值观。王充还指出,根据对待义与利的价值观,也可以判断贤与佞的差别。世人存在佞人是否修养名声抬高自己的疑问,王充认为:“义利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佞人怀的是“贪利之心”,他们通过“贪权居凡”的手段,就会达到“高名自立”。只有君子才会“弃宗养身,违利赴名”。

王充关于佞人的言论深刻地刻画了一些权欲熏心、玩弄权术的官僚蛀虫的形象。因此,这些人被王充定为“小人”、“恶人”。这样的小人和恶人对管理带来的损害在中国的任何时代都不乏典型案例。因而,王充识佞的论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现代的人才管理不仅要识贤,同时也要能做到识佞。这样,才能排除管理中不必要的阻碍,使贤才真正发挥出作用。在大力提倡反腐倡廉,整顿干部队伍的今天,王充的理论无疑会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积极的借鉴作用。

(二)识贤

识别贤人的问题,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用什么标准选拔和任用官吏的问题,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标准五花八门,王充认为按这些标准选拔任用的官吏,都是些“俗士”,并非“真贤”。他们一旦得势,便“居官爵之尊,望显圣之名”,于是就垄断了“贤人”的美名。而“贤者在闾巷之间,贫贱终老,被无验之谤”。王充的论述,是对当时选拔和用人制度的有力抨击。

《论衡·定贤》中,王充以设问的形式,批驳了世人识别贤人的一些观点。这些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地位与名望。例如:“以仕宦得高官身富贵为贤乎?”“以居位治人,得民心歌咏之者为贤乎?”

第二,根据功效。例如:“以居职有成功见效为贤乎?”

第三,根据礼节。例如:“以孝于父、弟于兄为贤乎?”“以举义千里,师将朋友无废礼为贤乎?”

第四,根据志向。例如:“恬憺无欲,志不在于仕,苟欲全身养性为贤乎?”“以清节自守,不降志辱身为贤乎?”

第五,根据才能。例如:“以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为贤乎?”“以权诈卓谲,能将兵御众为贤乎?”“以敏于笔,文墨两集为贤乎?”“以辩于口,言甘辞巧为贤乎?”

第六,根据侥幸取巧。例如:“以事君调合寡过为贤乎?”“以全身免害,不被刑戮,若南容惧‘白圭’者为贤乎?”

针对上述这些观点,王充指出,“富贵者天命也”,不能作为贤与不贤的标准。而名望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知谢”,懂得笼络人心,或者是能给人以利益。在礼节上,王充认为臣为君“出命捐身”的崇高节操通常在“衰乱之世”中才会容易显现。“以举义千里,师将朋友无废礼”的行为也必须建立在“家富财饶、筋力强劲”的基础上。在志向上,王充提倡的是孔子和墨子那样“忧世济民于难”的积极入世态度,反对黄、老“恬憺无欲、苟欲全身养性”的消极态度。对于才能,王充认为它不能作为判别贤人的标准,若是“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也是“无益于弥为崇实之化”。至于那些善于侥幸取巧的“佞倖之徒”,王充持的也是不以为然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王充还针对“无一非者”的“乡原”进行了抨击,认为这种人“同于流俗,合于污世”,为“德之贼也”。

在否定了各种世俗的定贤标准后,王充说:“夫如是,何以论衡知实贤?”他提出明确的建议:“必欲知之,观善心也。”如何来观心呢?他进一步指出:“何以观心?必以言,有善心,则有善言。以言而察行,有善言则有善行矣。”有关这方面的观点,王充在有关圣贤之别,贤佞之别的论述中都已提到。

关于贤人的标准,王充强调了“志善不谋其功,义至不谋就事”的观点。这里,王充涉及到的其实是动机与效果的问题。他强调的是具备“善心”,即做事纯正,依据的道理正确,是非分明,而不是“白黑不分,善恶同伦”。这意味着从主观意志上讲,具有了良好的行为动机。王充认为,能做到这点,“心善之效明,虽贫贱困苦,功不成而效不立,犹为贤矣”。至于任职做官的功效,王充认为这一标准众说纷纭,很难确定。而且,它除了由主观因素决定外,还有“得时”和“失时”之分,就是说虽然有时已尽了力,却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正如“荆轲入秦之计,本欲劫秦王生之于燕,邂逅不偶,为秦所擒”。虽然这样,“天下之士不以荆轲功不成,不称其义”。

考察王充“志善不谋其功,义至不谋就事”的观点,它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思想是一致的,它们在动机和效果中都是强调前者。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董仲舒的重动机的观点曾被强调心性修养的宋代理学家奉为圭臬。这种思想影响到现代,发生异化,在管理中产生讲空话、大话,偏重于政治,忽视经济的现象,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后果。

三、关于儒生与文吏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儒家学派的学者被称为儒生。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生便泛指所有的读书人。东汉时期,社会上的人看见文吏处境顺利,飞黄腾达,而儒生不得志,便轻视儒生,认为“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针对这种情况,王充明确指出:这是由于地方长官“不能”,事事依靠文吏,“以官课材”的原因造成的,因此,他对儒生和文吏的不同特点以及贤儒不被任用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一)儒生与文吏之别

王充从操行、学问和才能等方面对儒生与文吏的长短进行了揭示。

王充认为,儒生与文吏各有所能。儒生的志向在于“道”,他们熟知经学,具有美好的节操,敢于纠正地方长官的过失。尽管他们在处理文职事务上有所欠缺,那是因为得不到锻炼的机会。而文吏尽管处理文职事务的能力较高,但腹中空空,毫无仁义之学,善于迎合地方长官的意志,舞文巧法。因此,王充充分肯定了儒生的价值:“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另外,儒生与文吏之间也存在着“各持满而自藏,非彼而是我,不知所为短,不于己为足”的现象。王充对他们“闭暗不览古今”,学问片面、不完善的短处予以告诫。

王充关于儒生与文吏的论述充分肯定了儒生作为道德和人格的典范、人文精神的代言者的价值和作用,这其实也是对当时社会中以功效论是非、轻视理论追求这一不良现象的抨击。

(二)贤儒不被任用的原因

对于人才,王充一向本着实事求是、如实评价的态度,主张“优者为高,明者为上”,因此,除了识别出佞人、谗人之流的歪才外,他还在《论衡·超奇》中根据才识的不同对儒进行了分类:“儒生,能说一经者;通人,博览古今者;文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鸿儒,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这其中,他认为文人和鸿儒是“超程”之才,而鸿儒“文有深指巨略,君臣治术”,是“超而又超”、“奇而又奇”的“世之金玉”。然而,这种才能杰出的贤儒在当时的仕宦社会中并没有得到重用。王充抨击了世俗只凭既成事实论是非,“遇而誉之、不遇而毁之”的现象,同时,也对贤儒不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第一,贤儒没有权利欲,不会钻营。即《论衡·状留》中所说的“锐意于道,遂无贪仕之心。及其仕也,纯特方正,无员锐之操。故世人迟取进难也”。

第二,贤儒负礼义之重。即“今贤儒怀古今之学,负荷礼义之重,内累于胸中之知,外劬于礼义之操,不敢妄进苟取,故有稽留之难。”

第三,贤儒的操行与时代不相适应。《论衡》中,王充以古代圣贤为例论述了“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的思想。一方面,不同的时代有各自“取士”的标准,士也有各自“得以进”的途径。因此,一些“贤圣之臣”因与“人主”“道同、志合、趋齐”而被赏识重用。而另一些“大才之臣”却因“生非其世,出非其时”而遭受“不遇”。另一方面,贤儒自身常常存在着“圣贤务高,至言难行”、“文辞卓诡,辟刺离实,曲不应义”的情况,上述状况致使贤儒仕宦不遇。

第四,地方长吏不贤明,不能识才。即《论衡·状留》中所说:“无道理之将,用心暴猥,察吏不详,遭以好迁,妄授官爵。”

第五,贤儒遭嫉妒。《论衡·累害》中说道:“动百行,作万事,嫉妒之人,随而云起。枳棘钩挂容体,蜂虿之党啄螫怀操。”是指只要多做事就遭受嫉妒的伤害。《论衡·累害》中指出了“古今才洪行淑之人”经常遇“三累三害”的现象。何谓三累三害?“累生于乡里”指的是因“不能慎择友”致使朋友间因感情的疏远或才能的高低而诋毁对方。“害发于朝廷”指的是因“位少人众,仕者争进,进者争位”,“浊吏”“因纤微之谤,被以罪罚”,而“将或幸佐吏之身,纳信其言”的现象。贤儒遭受的累害令王充痛心疾首,他因此发出呼吁:“夫采玉者破石拔玉,选士者弃恶取善。夫如是,累害之人负世以行,指击之者从何往哉!”

王充关于贤儒的论述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社会中知识分子的问题。王充在充分揭示了一些才能高超操行贤淑的知识分子饱受压抑和埋没的同时,又如实地反映了他们本身存在的一些缺点。不同的时代,人才价值与地位取向的评判标准有所不同,知识分子的地位和遭遇也各不相同。尽管时代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下的知识分子也已和王充笔下的贤儒也大不相同,王充“破石拔玉”、“弃恶取善”的人才思想仍应作为我们人才选拔和任用制度中的最佳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