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老年学会提出老年人健康的标准:
1.躯干无明显畸形,无明显驼背等不良体形,骨关节活动基本正常。
2.无偏瘫、无老年前期痴呆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神经系统检查基本正常。
3.心脏功能基本正常,无高血压、冠心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4.无慢性肺部疾病,无明显肺功能不全。
5.无肝肾疾病、无内分泌代谢疾病、无恶性肿瘤及影响生活功能的严重器质性疾病。
6.有良好的视觉、听觉功能。
7.无精神障碍,人格健全,情绪稳定。
8.能恰当地对待和处理家庭及社会人际关系。
9.能适应环境,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
10.具有一定的学习、记忆能力。
§§第六篇 心理防护与长寿